张振飚同志的发言
2015年,要紧紧围绕维权主业,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更加密切地联系职工群众和各级工会,重点抓好如下工作:
一、法律顾问室工作
1、做好《广东省企业集体合同条例》宣传贯彻,运用《条例》解决问题。《条例》于2015年1月1日起施行。要组织工会宣讲团重点到非公企业宣讲《条例》;在处置劳资纠纷的过程中宣讲《条例》,帮助指导劳资双方搭起协商平台,运用《条例》解决纠纷。在贯彻实施中注意发现问题,及时总结经验,推进《条例》顺利贯彻实施。
2、立法方面,配合、推动省人大修订《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增加工资保证金、周转金、账户分设等条款,加大依法解决欠薪的力度。推动省政府出台《广东省实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办法》。
3、劳资纠纷应急处置工作出成效、出经验。落实黄业斌主席的一系列指示要求,省总应急分队全体成员要充分认清自己的角色、责任,充分认清我省劳资矛盾状况的“新常态”,努力把握和适应新常态,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克服畏难情绪和应付心理,做到认识到位、工作到位。作为应急分队负责人,我必须把头带好,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应急分队要落实五个“第一时间”:第一时间到达现场、第一时间把职工组织起来、第一时间搭建集体协商平台、第一时间做好防范抵御工作、第一时间发布信息。要抓住事前预防、事中处置、事后总结三个环节,勤出动、勤研判、勤总结,坚持一周一研判一报告制度,组织编写典型案例分析手册,指导各级工会处置劳资纠纷。
4、组织实施工会律师团律师担任企业工会法律顾问制度,努力扩大覆盖面。与省司法厅联合下发《关于聘请工会律师团律师担任企业工会法律顾问的工作制度(试行)》,组织实施律师担任企业工会法律顾问工作。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争取政府财政支持,扩大这项制度在企业的覆盖面。
5、参与做好广东“工人在线”工作。收集、交办、处理好职工的诉求,不断扩大“工人在线”这一直接服务职工群众的品牌效应。
6、发挥省职工服务类社会组织联合会的枢纽、带动作用。规范联合会的运作,配置人员力量,通过联合会购买社会组织的项目化服务等方式,与社会组织合作开展工伤探视等活动,发挥联合会枢纽平台的作用。
二、 劳动保护部工作
1、从源头上维护职工安全健康合法权益。“三参与一参加”:参与安全及职业健康有关配套法规政策标准的制定和修改,参与政府及有关部门安全生产、职业卫生执法检查,参与生产经营单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和职业卫生“三同时”审查验收,参加安全生产重大事故和严重职业危害调查处理。
2、推动职业病防治工作取得实效。推广全总“工会参与职业病防治工作模式”,在富士康等大型企业扎实推进劳动安全卫生“工具包”试点工作;开展工伤职业病关爱活动。通过省总设立工伤关爱专项资金,建立工伤探视长效机制,预防和及时化解因工伤引发的劳资纠纷,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3、加强工会监督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力度。协助政府部门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协助安全监管部门在矿山、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和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等单位强制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发动、组织职工积极参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建立完善隐患举报和奖励等制度,使隐患排查工作制度化、群众化、常态化。
4、继续组织开展“安康杯”竞赛等群众性安全生产活动。把农民工相对集中的高危行业以及非公有制企业作为活动重点,积极开展工业园区“安康杯”竞赛的试点工作。
三、 工业工会工作
1、深化、拓展工业系统劳动竞赛。发挥工业系统央企多、大企业多,工会组织网络健全的优势,从重点工程劳动竞赛、行业性职工技能大赛和企业群众性经济技术创新活动等三个层面深化、拓展,扩大覆盖面,讲求实效性,通过各种形式的竞赛活动,推动企业发展和转型升级,提升员工素质。推广“劳模创新工作室”,引领企业科技创新。
2、推动工业系统“院企合作、协同创新”活动取得新进展。这是运用省工业工会这个平台,牵引系统内研究机构和企业、企业与企业之间加强互动交流,展示各大型国有企事业单位的技术优势和项目优势,促成互补性合作的一项活动。这项活动有助于推动大型国有企事业单位之间的强强联合,推动企业的科技创新,是工会“为经济加油”的新举措。这两年已取得了一些成果。
3、进一步做实叫响“职工有困难找工会”,从有困难找工会向工会找困难职工转变,挖掘、总结企业工会的新举措新经验。
4、密切关注国企深化改革所涉及的职工权益调整和职工队伍稳定问题,指导企业规范执行有关法定程序。做好事前调研、预警工作,发现劳动关系矛盾苗头和隐患要及时介入化解,发生重大矛盾要及时介入处置,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同时制止、纠正企业在改革改制中撤销、合并工会工作机构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