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组织建设部工作要点
指导思想: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省委有关会议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基层工会建设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全总、省总加强基层工会建设的各项部署,以企业工会建设为主战场,以推进民主建会、职工之家建设为基石,以建立健全集体协商、民主管理制度为着力点,落实会员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和监督权,努力建设维权型、服务型、创新型基层工会组织。
工作计划:坚持标本兼治、问题导向与法治思维相结合的工作思路,具体按照“五个围绕”,突出工作重点,切实抓出成效。
一、围绕《广东省企业集体合同条例》,切实抓好《条例》宣贯与集体协商推进工作
以贯彻落实《广东省企业集体合同条例》为契机,一方面继续抓好《条例》宣讲工作,另一方面继续推进我省集体协商与集体合同制度建设。
一是根据省总的统一部署,多形式多层次做好《广东省企业集体合同条例》宣讲工作。举办全省各市总集体合同工作分管主席与部门负责人专题培训班,按照“四个讲清”的要求,深入各地做好《条例》的宣传培训工作,使职工和企业正确认识《条例》在调节劳动关系、促进企业和谐发展的作用,及时应对解决《条例》实施中发生的新情况新问题,发挥《条例》在工资集体协商和化解集体劳动争议中的积极作用。
二是落实全总《深化集体协商工作规划(2014-2018年)》、《关于提升集体协商质量增强集体合同实效的意见》,依法推动企业普遍开展工资集体协商。以稳定就业岗位、合理确定薪酬、加强劳动安全卫生、保护女职工权益等为集体协商重点内容,以扩大职工参与、规范协商程序、细化合同条款、强化履约监督为抓手,切实提升集体协商质量。
三是继续抓好集体协商典型培育工作。推动职工1000人以上重点企业和世界500强企业单独建制,不断丰富协商内容、完善协商代表产生、规范协商程序,实现重点企业建制一家巩固一家。突出抓好行业集体协商,建立行业集体协商联系点和示范点制度。省总选取1个行业作为集体协商典型培育联系点,亲自参与全程跟踪抓成示范点。各地级以上市本级工会亲自抓好1-2个有特色的行业集体协商示范点。
四是加强基层调研指导和经验总结工作。做实集体协商工作台账,建立完善重点企业、重点行业集体协商数据库建设。加强劳动标准的研究,推进协商制定行业劳动标准。有计划做好深入基层调研指导的工作安排,及时发现新情况新问题,积极为基层排忧解难。培育总结各类型企业推进集体协商典型,召开全省经验交流会予以推广。
二、围绕《广东省企业工会民主选举实施办法》,继续推进非公企业民主建会工作
一是贯彻落实全总组建工作五年规划,稳定数量、提高质量。进一步做实“全国工会基层组织建设管理系统”,对于实职职工人数25人以上的未建会企业进行民主建会,实现基本建会;对于实际职工人数25人以下的企业设一名工会联络员,由村(社区)工联会全覆盖。在开发区(高新区、工业园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和建筑项目、物流(快递)、物业、家政业等重点领域开展“农民工入会集中行动”,最大限度地把包括农民工在内的职工组织到工会中来。按照“六有”要求,推进基层工会建设。
二是以非公有制企业为重点,全面实施《广东省企业工会民主选举实施办法》,推进企业民主建会工作的发展。在实施对象上,对于未建会企业,全部按照民主建会的要求进行民主选举工会委员会;对于今年到期换届企业,严格按照民主建会的要求进行换届选举工作。在加强指导上,把好候选人提名关、审批关和监督关,确保企业民主建会的健康稳步推进。
三是加强职工之家建设。以落实会员“四权”(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和监督权)为核心,在基层工会广泛开展争创模范职工之家、争做职工贴心“娘家人”活动,深化职工之家达标创优活动,使全省基层工会职工之家建设达标率达80%。总结我省工会主导、社工运营、义工参与的“三工”联动服务模式,加大地方工会职工之家(或称职工服务中心)建设力度。结合全总成立90周年,做好全国模范职工之家评选表彰活动的推荐工作。
四是做好300人以上非公企业工会主席补贴发放工作,落实全省镇街工会工作经费补贴制度。
三、围绕《企业民主管理规定》,全面落实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
一是贯彻落实全国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五年规划,完成全总民管工作年度部署安排,深入开展“公开解难题、民主促发展”主题活动。
二是起草《广东省关于加强企业劳资沟通协商机制建设的意见》。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决定》关于“积极构建第三方协调机制,畅通劳资双方对话渠道,加强沟通协商,妥善化解利益纠纷”的精神,起草《广东省关于加强企业劳资沟通协商机制建设的意见》,努力在全省非公企业大力推进多层次、多渠道的劳资沟通协商制度建设,带动集体协商制度和以职代会制度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的落实。
三是加强以职代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建设,扩大职代会、厂务公开制度覆盖面。继续推进厂务公开民主管理贯标认证工作。做好全省第二届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创建活动,评选表彰一批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先进单位。开展企业民主管理调研,召开全省推进非公企业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经验交流会,进一步深入推进非公企业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加强职工代表培训工作,编写《企事业单位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指南手册》。
四、围绕《关于加强广东省基层工会建设的实施意见》,突出抓好规模以上企业工会建设,做好示范型工会组织的培育、总结、宣传和推广工作
《关于加强广东省基层工会建设的实施意见》既是我省贯彻落实全总《关于新形势下加强基层工会建设的意见》的具体实施,也是我省基层工会建设今后3-年的目标任务与推进要求。围绕《实施意见》,我们要做好以下几点:
一是加强对全省各类型基层工会的分类指导。既要结合国有企业、非公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的不同特点,做好针对性的指导;又要结合外资、港澳台资和民营企业的差异情况,做好细节性的指导。
二是坚持突出抓好规模以上企业工会建设。各市结合实际,确定一定职工人数为本地规模标准。省总工会直接参与抓职工5000人或万人以上规模的企业工会建设。
三是和组织部共同组织落实好《省总机关干部全员联系非公企业工会制度》。继续加强对东莞高埗镇基层工会建设试点工作的跟踪落实,加强对裕元鞋厂和其他重点企业工会工作的指导与扶持。
四是以抓典型单位培育带动基层工会整体水平提升。各市今年培育20-50个不同类型的基层工会示范点,示范型工会的基本要求是工会委员会民主选举产生、建立健全劳资集体协商和民主管理机制、工会发挥作用明显、职工满意度较高。珠三角地区每个镇街、非珠三角地区每个县区都要有自己的企业工会示范点。
五、围绕部门自身建设,重视建章立制,努力提高各项业务水平和工作指导能力
为加强部门各项工作的统筹安排,提高工作效率,增强个人的综合业务素质和对基层工会的指导水平,要进一步推进本部门规章制度和学习制度的的建设。
一是建立部门每周工作例会制度,提高工作的计划性、主动性。
二是建立部门业务定期学习制度,开展每2个月一人主讲相互研讨的部门专题学习活动,使部门三大业务工作统分结合,分工不分家,做到“一岗多人”、“一人多岗”。
三是建立定期不定期的《广东省基层工会建设工作简报》信息制度,及时发现、总结、宣传我省基层工会建设的新典型、新经验、新亮点,加大工作指导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