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思路 突出重点扎实推进基层工会组织建设
——在全省基层工会组织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摘录)
(2015年4月14日)
郭开农
同志们:
今年3月,省总召开了十三届二次全委会,全总基层组织建设部召开了全国工会基层组织建设工作座谈会。今天我们召开全省基层工会组织建设工作会议,主要任务就是按照上述两个会议的精神和部署,做好2015年全省基层工会组织建设的落实工作。刚才,佛山市总、江门市总、省海员工会、深圳龙岗区总、惠州龙门县总、建设银行广东分行工会、深圳顺丰速递公司工会等7个单位作了经验发言,这些典型经验充分体现了过去几年各级工会组织加强基层工会组织建设工作的创新实践,是我省基层工会组织建设工作成果的集中展示,具有可推广性和可复制性,希望大家认真学习借鉴。
下面,我就基层工会组织建设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充分肯定2014年基层工会组织建设工作取得的新成绩
2014年,在省总党组的领导下,全省各级工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全总、省总的工作部署,以非公企业为重点,突出抓好民主建会和工会组织规范化建设,基层工会活力不断增强,工会组织建设继续走在全国前列。
(一)科学制定基层工会建设发展规划。
在圆满完成全总“两个普遍”三年规划(2011-2013年)任务后,各地及时做好工会组织建设的总结、检查和考核工作,省总组织开展了关于基层工会建设的专题调研。根据全总《关于新形势下加强基层工会建设的意见》、《全国工会组建工作五年规划》等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在对全省市、县、镇街总工会和基层工会广泛调研的基础上,制定了《关于广东省加强基层工会建设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明确了我省基层工会建设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工作原则、工作措施和工作保障,是今后全省基层工会建设的指导性文件。
(二)扎实推进全省工会组织建设工作。
一是抓基层工会组建,着力扩大覆盖面。截止2014年12月底,我省非公企业总数63.14万家,建会企业总数60.58万家,组建率95.94%;我省非公企业职工总数2396.47万人,会员总数2217.84万人,入会率92.55%。其中我省25人以上非公企业总数13.47万家,建立单独工会委员会企业总数12.53万家,组建率93.41%;我省25人以上非公企业职工总数2013.56万人,会员总数1839.94万人,入会率91.35%。2014年度全省职工人数25人以上非公企业新组建单独工会委员会8393家,新发展会员108.43万人。
二是抓重点企业民主建会,增强代表性。广东省总历时两年,在充分征求地方总工会和企业工会的基础上,召开多类咨询会,制定出台了《广东省企业工会民主选举实施办法》。重点在新建企业工会、到期换届企业工会和发生过重大劳资纠纷企业工会稳步推进民主建会工作,纠正职工“被入会”、“被代表”的现象,让工人真正跟工会走,做到“真建会、建真会”。2014年度全省实行民主选举的独立基层工会12000多家。
(三)认真做好高埗镇基层工会建设等试点工作。
去年4月东莞高埗镇台资企业裕元鞋厂因社保、住房公积金欠缴问题发生大规模停工事件后,按照省总的统一部署,7月起,广东省、东莞市和高埗镇三级总工会组成联合工作组,以高埗镇裕元鞋厂等30多家职工数500人以上的非公企业为重点,大力开展基层工会组织规范化建设试点工作。经过半年多努力,至2015年1月中旬已总体实现了预期三个层面的工作目标。
省市镇联合工作组在高埗镇的试点工作分别在省总全委会和全总基层部工作会议上作了经验介绍。此外,广州市总在番禺大龙街道旧水坑开展企业民主建会试点,深圳市总开展源头治理劳资纠纷试验区等抓点工作,都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四)大力加强“职工之家”建设。
结合广东工会十三大的召开,开展全省职工之家先进集体和个人的评选表彰工作,共推荐表彰了广东省模范职工之家357个、模范职工小家198个、优秀工会工作者202名、优秀职工之友49名,工会工作红旗单位10个,优秀工会工作者标兵10名。
为进一步将工会打造成枢纽型社会组织,按照“会、站、家”一体化工作思路,珠三角各市逐步探索建立以“工会+社工+义工”为主要运行特点的服务职工新模式。该模式既体现了工会工作的社会化、群众化性质,也吻合“有事来此诉求,无事到此活动”的职工之家特点,因而可以把它看作是地方工会的职工之家建设,是职工之家建设的扩展和丰富,是工会服务职工的组织性、专业性和群众性的有机统一,值得各地进一步大胆探索实践。
(五)多措并举扩大服务基层工会。
为加强对基层工会的工作指导和服务力度,改进上级工会机关干部工作作风,进一步密切联系基层工会与职工群众,省总实施了多项措施逐步扩大服务基层工会。一是实行乡镇(街道)工会经费补助制度,今年向我省无经费留成的各乡镇(街道)工会发放一万元工作经费补助,全省共发放了1447万元。二是建立全省非公企业工会主席工作津贴制度。对我省实际职工数300人以上非公企业工会主席发放工作津贴,具体标准是300-500人的发放300元/月;500-1000人的400元/月;1000人以上的500元/月。三是建立健全机关工会干部全员联系非公企业工会制度。省总制定了《机关干部全员联系非公企业工会制度》,要求每个机关干部分别联系1-2家工会基础薄弱的非公企业。四是实行职业化工会工作者补贴,着力解决镇村工会无人办事问题。2014年我省共有职业化工会工作者1298人,省总下拨职业化工会工作者补贴300多万元。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当前基层工会建设仍面临诸多不足,尤其是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不适应的方面,一些难题长期未能得到有效破解。例如:基层工会民主建会比例低;基层工会作用发挥不充分,对职工的凝聚力不足;体制内单位基层工会建设薄弱环节不容忽视,等等。
二、充分认识基层工会组织建设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
党的十八以来,我国政治、经济、社会和劳动关系等方面的形势发生了较大变化,我们要正确认识并主动适应新常态,增强做好基层工会组织建设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一)深刻领会中央、省委就加强基层工会建设提出的新要求。
2014年,习近平总书记就加强基层工会建设作出重要批示,提出了“三个着力”(着力扩大覆盖面、增强代表性,着力强化服务意识、增强维权能力,着力加强队伍建设、提高保障水平)的要求,省委胡春华书记、马兴瑞副书记也多次就加强企业工会建设作出批示,这些重要批示精神为我们在新形势下做好基层工会组织建设工作指明了方向。
(二)积极把握中共中央《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等文件精神给基层工会组织建设工作带来的新机遇。
今年以来,中共中央先后下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等文件,这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工会工作和劳动关系的高度重视。中共中央、国务院近期联合下发的《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深刻阐述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重大意义、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和目标任务,从依法保障职工基本权益、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加强企业民主管理制度建设、健全劳动关系矛盾调处机制、营造良好环境、加强组织领导与统筹协调等六方面提出了具体实施措施和要求,这是指导今后我国劳动关系建设和工会工作的纲领性文件。
(三)全面应对劳动关系新变化给基层工会组织建设工作带来的新挑战。
当前,我国经济正由传统发展模式向形态更高级、分工更复杂、结构更合理的阶段演化,劳动关系在经济新常态下呈现出新变化。我省劳资矛盾呈现多发高发态势,老问题与新问题同时存在,常规问题与突发问题相互交织,权利问题与利益问题相互影响,给基层工会组织建设工作带来新的挑战。面对新挑战,需要我们进一步加强工会基层组织建设,切实发挥基层工会组织作用,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和维权能力,依法代表职工表达诉求,协调利益,调处矛盾,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四)认真落实省委和全总“落实年”给工会基层组织建设工作提出的新任务。
省委十一届四次全会将今年定为“抓落实年”,全总也把今年定为加强基层工会建设的“落实年”。落实省委和全总的工作部署,就要求我们牢固树立政权意识、责任意识和法治意识,不断增强做好工会工作的自豪感和使命感,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改革创新,按照“一分部署,九分落实”的要求,以推进民主建会、提高农民工组织化水平、增强基层工会活力为重点,把“落实年”的各项任务真正落到实处,实现工会基层组织建设的创新发展。
三、扎实推进2015年基层工会组织建设
省总十三大和十三届二次全会明确将民主建会作为今后五年广东工会三大工作重点内容之一。根据省委、全总和省总的要求,今后基层工会组织建设的主要工作思路是抓好“三建一化”,即建会、建制、建家及工会工作法治化。围绕《关于加强广东省基层工会建设的实施意见》,以基层工会尤其是非公企业工会建设为主战场,以推进民主建会为基石,以制度落实为保障,以争创模范职工之家为目标,落实会员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和监督权,进一步转观念、转作风、转方法,不断加强工会干部队伍建设,努力建设维权型、服务型、创新型基层工会组织。2015年基层工会组织建设要突出抓好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抓基层工会民主建会,真正实现工会组织有效覆盖。
认真贯彻落实《广东省企业工会民主选举实施办法》,狠抓基层工会尤其是非公企业民主建会工作,注意把好工会委员、工会主席候选人的提名关、审批关和监督关,着力增强代表性、扩大覆盖面,确保基层民主建会工作的健康稳步推进。一是做好基层工会民主换届工作。今年到期换届的企业工会,必须严格按照企业工会民主选举的要求进行换届选举工作;机关、事业单位今年到期换届的,参照企业工会民主选举的要求进行换届选举工作。用五年左右的时间,使我省基层工会按照民主选举的要求基本实现民主换届。二是做好未建会基层尤其是非公企业民主建会工作。对于未建会基层,按照省总对各市和省级产业工会的考核方案,力争全部按照民主建会的要求进行民主选举工会委员会。三是做好25人以下企业工会全覆盖工作。进一步做实“全国工会基层组织建设管理系统”,实际职工人数25人以下的企业设一名工会联络员,由社区工联会覆盖,基本实现全覆盖。四是做好产业工会基层组织建设。省级产业工会和中央、省属企业工会要重视本产业、本系统内基层工会组织建设工作,按照按时换届、差额选举等要求做好民主建会工作,在混合制改革中加强企业工会组建工作。
(二)抓农民工集中入会行动,大力提高农民工组织化程度。
今年全总基层部统一在全国部署开展“农民工入会集中行动”,提出要在开发区、建筑项目、物流(快递)等重点领域做好农民工入会工作,使农民工会员增加5%左右。根据全总要求,我省也制定了贯彻实施方案。方案要求以非公企业农民工集中的全省各级开发区(高新区、工业园区)、乡镇(街道)、村(社区)等为重点区域,以农民工集中的劳务派遣公司、建筑项目、物流(快递)、物业、家政服务业、民办学校、民办医院、农业专业合作组织等七大行业为重点领域,至2015年底,全省农民工会员数量较2014年增长5%左右,推进农民工组织化程度取得新突破。希望各单位高度重视并认真落实好这一部署,在贯彻时要注意将集中入会行动与做好工会组建工作相结合、与做好农民工帮扶服务相结合、与做好农民工权益保障相结合。
(三)抓职工之家争先创优活动,增强基层工会的活力凝聚力。
今年省总将以“双争”活动为载体,着力打造地方职工之家建设,做好全国模范职工之家评选表彰活动的推荐工作。一是广泛开展“双争”活动。省总将根据全总的部署,结合广东实际,在基层工会广泛开展争创模范职工之家、争做职工贴心“娘家人”活动(简称“双争”活动)。在推进基层工会“六有”建设基础上,按照“双争”活动确定的标准和要求,努力使“双争”活动成为加强工会基层组织建设的有力抓手,成为加强基层工会建设“落实年”的重要工作载体。二是打造地方职工之家。各级地方工会要在职工服务中心基础上,将直接服务职工会员的职能全部整合至“职工之家”,可加挂“职工之家”牌子,要从服务内容多样化、日常管理制度化和资金管理规范化等多个方面,推动地方工会“职工之家”创新发展,通过3-5年的努力,将全省各级地方工会“职工之家”建设成为反映职工利益诉求、解决职工实际困难、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丰富职工文化生活的工会主要服务平台,打造密切联系职工、全面服务职工的响亮品牌。三是培养示范点,做好评选表彰复验工作。今年全总将开展“全国模范职工之家”、“全国优秀工会工作者”等先进单位及优秀个人的评选表彰工作,我省各级工会要按照评选工作要求,严格评选程序,尊重职工会员意愿,把评选的过程作为推进“双争”活动的过程。各地各系统可借此机会,在做好基层工会示范点典型培育工作的同时,开展历届全国、省级模范职工之家的复查验收工作。
(四)抓镇街、开发区工会工作,提高其指导和服务基层工会的能力和水平。
乡镇(街道)、开发区(高新区、工业园区)、村(社区)工作是做好基层工会尤其是非公企业工会组建、服务好广大职工的关键环节。一是规范建好本级工会机构。全面推进我省有条件的乡镇(街道)、开发区(高新区、工业园区)建立总工会,切实履行好地方工会职责;暂时不具备条件的乡镇(街道)、开发区(高新区、工业园区),要按照联合制、代表制的要求建立工会联合会。全面推进我省有企业的村(社区)建立工会联合会。二是按要求落实工会人员配备。积极争取党委支持,把乡镇(街道)、开发区(高新区、工业园区)工会的人员编制列入行政编制总额内统筹解决。争取乡镇(街道)、开发区(高新区、工业园区)工会主席由同级党委副书记或党委委员担任;副主席由相当于同级机关内设机构正职级别的干部担任,或享受镇机关内设机构正职干部待遇,副主席应专职;同时根据经济发展情况、企业及职工数量等设专职工会工作人员若干名,原则上应是行政编制或事业编制人员,人员仍不足的可以采取招聘职业化社会化工会工作者方式补充,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和本级工会经费留成解决。三是加大工作经费保障力度。从今年开始,省总给全省没有经费留成的每个乡镇(街道)工会1万元经费补助,各市也要在经费上向乡镇(街道)、开发区(高新区、工业园区)倾斜,按照全总、省总有关要求落实相应的工作经费,努力为乡镇(街道)、开发区(高新区、工业园区)开展工作提供经费保障。四是提高指导和服务基层水平。要切实提高乡镇(街道)、开发区(高新区、工业园区)工会工作水平,更好地指导和服务辖区内非公企业工会民主建会,更好地服务广大职工,更好地指导和服务非公企业工会工作上新台阶。广州、深圳、珠海三地市总要重视同步做好南沙、前海、横琴自贸区的工会组织建设工作。
(五)抓各项制度贯彻落实,确保“落实年”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以工会工作法治化为着力点,全面推进依法建会、依法治会、依法履职、依法维权。制度的落实是工会工作有成效的关键。2014年及2015年初,为全面加强基层工会建设,省总相继出台了《关于加强广东省基层工会建设的实施意见》、《广东省企业工会民主选举实施办法》、《省总机关干部全员联系非公企业工会制度》、《广东省镇街工会经费补助制度》等有关制度,即将下发《广东省非公企业工会主席工作津贴制度(试行)》。请各地各单位认真抓好这些制度的贯彻落实,密切关注这些制度在基层实施的反应。
同志们,做好新形势下基层工会组织建设工作,任重道远,使命光荣,希望大家树立信心,攻坚克难,团结奋进,扎实工作,努力推动广东工会基层组织建设工作迈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