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届“全国维护职工权益杰出律师”评选启动

候选人需“近两年办理维护职工权益的劳动争议案件且达到一定数量和质量,在全国范围内有突出的、积极的社会影响”;将为符合条件的杰出律师申报全国五一劳动奖章

 

由全国总工会、司法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共同主办的第五届“全国维护职工权益杰出律师”评选活动4月初正式启动。活动将评选出10名致力于维护职工权益的优秀公职律师和社会律师,授予“全国维护职工权益杰出律师”称号,并为符合条件者申报全国五一劳动奖章。

此次评选活动与往年相比,着重突出了“优”、“新”、“公”等特点。即确保优中选优,在候选人推荐环节,进一步提高了参评条件,规定候选人必须符合“近两年办理维护职工权益的劳动争议案件且达到一定数量和质量,在全国范围内有突出的、积极的社会影响”。同时,创新了候选人推荐方式,简化推荐手续,实行推荐和自荐两种方式,曾获得杰出律师荣誉称号的律师可再次参评。此外,进一步强调公开性,接受社会监督。除采取资格审核、业绩考察和复核考察外,主办方将在全国性报纸和网站进行公示,确保公平公正。

“全国维护职工权益杰出律师”评选活动自2006年开始,每两年举办1次,至今已评选出40名杰出律师,并授予全国五一劳动奖章。他们把化解劳动关系矛盾、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作为应尽责任。特别是接受工会委派,成立了职工维权律师团、职工法律援助工作站,参与处理重大案件,并积极推动立法、普及法律知识,为广大职工撑起了权益“保护伞”。(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