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身患职业病应如何维权?
【案件概况】
据网友“谁伤了我的肺”在“工人在线”网络问政平台的反映,他1995年来到东莞打工,至今已将近20年。可就在最近,他被职业病防治院诊断为尘肺病(矽肺)。他感到很无助,于是向省总工会咨询如何维权。
【律师回复】
近三十年来,我省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离不开像这位网友这样的广大外来务工人员的辛勤付出。维护好外来务工人员的身体健康合法权益,是我们工会义不容辞的责任。
这位网友提到了一个比较普遍的问题——职工患职业病应该如何维权?下面,我们就介绍一下职工患职业病之后的维权方式:
首先,是诊断。公司要安排职工到卫生部门批准的职业病诊断机构进行诊断,比如省、市职业病防治院,弄清楚病情,看是不是尘肺病,是尘肺病几期。如果公司不安排,职工也可以自己去诊断。
其次,是申请。向当地人社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这一步很关键,只有认定为职业病了,才能享受到相关的工伤待遇。因此,请这位网友尽快要求单位到当地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企业不申请的话,职工个人或家属也可以在1年内去申请。
再次,是鉴定。这位网友伤情稳定后,可以再到当地人社部门申请伤残等级鉴定。当地人社部门将依法为您进行鉴定并出具鉴定意见,确定具体的伤残等级,以便核算相关的工伤待遇。
最后,是享受待遇。在伤残等级确定后,这位网友有权依法享受工伤保险赔偿等待遇,待遇等级与伤残等级相对应。公司若交了工伤保险,治疗等相关费用就是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果没有交呢,则由公司按照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同时,用人单位不支付或者无力支付职工工伤待遇的,依法可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续由工伤保险基金向企业追偿。这样就充分保障了受伤职工的合法权益,确保受伤职工顺利、及时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如果用人单位不履行相关义务的,劳动者可以到当地人社部门投诉,以此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这位网友患上的尘肺病,是我国发病率很高的一种职业病,虽然难治,但治疗是积极有效的,所以还请这位网友积极治疗,延缓病情进展。最后祝愿这位网友的病情能早日好转。
【风险提示】
根据《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一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也就是说,要在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一年内申请工伤认定。如果在一年后才申请工伤认定,当地社保行政部门有可能不予受理,职工的合法权益将可能得不到保障。因此,为了切实保障职工的合法权利,我们在这里提醒各位职工朋友,虽然遭遇工伤是一件不幸的事情,但为了保障您的权利,一定要按时申请工伤认定。
□省总信访室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