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非公企业女职工队伍状况和女职工组织建设调研报告
一、我省非公企业女职工队伍状况
(一)女职工队伍基本情况
1、非公企业女职工队伍进一步发展壮大,在我省经济社会建设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广东省是我国女职工最多的省份,也是女性外来务工人员最多的省份。伴随着非公经济发展的加快,非公企业日益显示出其强大的活力和广泛吸纳劳动力就业的能力,我省非公企业女职工队伍进一步壮大。据我省工会系统统计,2009年,全省女职工876万人,非公企业女职工600万人,占女职工人数的68.4%;女性外来务工人员442万人,占女职工人数的50.4%;到了2013年,全省女职工已增长到1273万人,非公企业女职工945万人,占女职工人数的74.2%;女性外来务工人员703万人,占女职工人数的55.2%。非公企业女职工成为了我省女职工队伍中的一支最庞大、最重要的力量,在经济社会建设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2、非公企业女职工队伍年龄构成年轻化,积极上进是主流,价值观、精神追求呈多元化趋势。
调查显示,绝大多数非公企业女职工都拥护支持党的领导及其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对国家未来发展和实现“中国梦”的光明前景充满信心。大部分女职工重视加入党团组织,党、团员身份在女职工队伍中占57.46%;对工会组织具有信任感,加入工会组织比例高,接受调查的女职工中86.95%为工会会员。
调研发现,我省非公企业女职工队伍年龄层分布情况是:以20-40岁的人群为多数,占70.15%;其中,又以20-30岁的人群比例最重,占46.98%。在改革开放后出生的“80、90”后年轻女职工,在价值观念、行为方式上呈现出鲜明的年龄特征和时代特点。一是高度关注涉及切身利益的问题。调查显示,非公企业女职工找工作最看重的10个因素中,排名前五个因素依次为收入高、职业稳定、社会保障条件好、福利待遇好、工作场所环境好。她们既关心自己能否公平获得工作薪酬,同时也看重个人的发展前途。调查显示,期待自己在企业里发挥专长并拥有有发展机会的女职工达12211人,占79.2%。大部分女职工希望得到更多机会参与教育培训,提高职业技能并拥有一技之长,能顺利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和追求。三是流动性大,崇尚个性自由和追求新鲜感成为年轻一代女职工普遍认同的生活方式。她们不喜欢约束,不愿承受太大的压力和辛劳。加上部分非公企业有季节性生产用工的特点,女职工更容易接受对工作岗位的自由变更。调研显示,在企业工作5年以上的女职工只占17.5%。
3、非公企业女职工职业技能素质不断优化,学历、职称提升仍有较大空间。
近年来,省总女职委深入贯彻全总实施女职工建功提素工程精神要求,积极开展“三个百万”工程活动,努力提高全省女职工职业技能素质,尤其重视在非公企业多、女职工较为集中的行业领域开展女职工职业技能竞赛,我省非公企业女职工职业技能素质明显提升。
但另一方面,我省非公企业女职工队伍学历、职称偏低情况依然明显。接受本次调研的女职工学历、技术等级结构分布为:初中及以下占41.2%,高中(高职)、中专占46.8%,大专、本科占11.5%,研究生占0.5%。无技术等级的女职工占69.08%,初级技工占19.96%,中级技工占6.81%,高级技工占2.14%,工人技师占1.47%,高级技师占0.5%。从调查结果看,我省非公企业女职工整个学历构成成金字塔状,塔尖是大专及以上高学历、高职称员工,塔中多为中专技校等专业技术针对性强的员工;塔基多为学历较低的员工。这样的结构缺乏创新力和竞争力,不利于企业长远发展。
4、非公企业女职工积极参与劳动保护学习宣传,自我维权意识和健康意识进一步加强。
随着我国法治建设大环境的进一步改善,职工劳动保护相关政策法规不断健全,女职工劳动保护工作得到社会的高度关注和支持。省总女职委的指导部署下,各级工会女职工组织深入非公企业开展宣传学习《特别规定》,加强源头维护。
统计显示,参与本次调研的女职工与企业签订了劳动合同的达96%;在已签订集体合同的基础上,与企业签订女职工劳动保护专项集体合同的达到100%;将《特别规定》内容纳入企业集体合同数达95%。女职工表示能正常享受产假待遇的达98%,能完全享受原工资待遇的达97.5%。大部分女职工工作环境得到改善,较少有女职工从事禁忌工种。女职工自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的意识进一步加强。调研显示,95.8%的女职工知道《特别规定》;70%的女职工知道企业为自己办理了生育保险;当自己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受到侵害时,90%的女职工会主动寻求女职工组织的帮助;而当自己遭遇其他方面的困难时,有80%的女职工会寻求困难职工帮扶中心的帮助;81%的女职工希望在心理辅导方面得到帮助,提升身心健康。
(二)非公企业女职工的主要利益诉求
1、提高工资待遇是女职工最为关心的问题。在最希望得到女职工组织帮助的10项内容中,广大女职工选择排名第一的选项就是帮助提升工资收入。大部分女职工希望能在女职工组织的帮助下,通过工会参与工资集体协商这些合法的途径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公平获得合理薪酬,以更好改善自己的生活,赢得自我独立。
2、维护女职工特殊权益是女职工的迫切需要。在最希望得到女职工组织帮助的10项内容中,广大女职工选择排名第二的选项是帮助维护女职工特殊权益。调查显示,仍有部分女职工因各种原因对于自身特殊权益的具体内容了解不够,未能做到主动有效维权。有36%的女职工表示不知道自己的岗位是否属于禁忌工作岗位,30%的女职工不知道企业有否为其购买生育保险;如果遇到企业没有为女职工购买生育保险的情况,不知道企业是否会为女职工支付生育或流产医疗费用的女职工占44.6%。加上部分企业主法律意识淡漠、部分地方法规尚未健全等原因,女职工的一些特殊权益维护诉求未能给予重视解决,更多女职工迫切希望能得到有关部门的关注和帮助。
3、学习与发展始终是女职工成长的主题。在最希望得到女职工组织帮助的10项内容中,广大女职工选择排名第三的选项是参加教育培训,提高职业技能。调研显示,仍有32.6%的女职工没有接受过职业技能培训,有过三次以上培训的仅占9.6%,加上学历、技术等级偏低,有40.3%的女职工不同程度流露出焦躁情绪,担心自己在企业没有多大发展机会,有20.7%的女职工甚至认为自己目前在企业没有发展机会,因此提高职业技能,获得个人更大发展空间,成为了女职工们突出的利益诉求。
4、身心健康、职业安全是女职工的保障需求。调查显示,仍有部分企业对女职工身心健康方面关心不够。据统计,能做到一年一次参加妇科疾病或乳腺癌、宫颈癌检查的企业仅有47.6%,做到两年一次的占12.6%,不定期检查的占22.7%。仍有17.1%的女职工则表示从来没有参加过妇检或“两癌”检查。调研显示,有超过40%的女职工表示工作岗位或工作环境仍存在一定程度的损害和污染。女职工普遍希望能不断改善工作环境条件,加强职业保护,建立健康体检制度,争取实现一年一检。另外,有高达77%的女职工表示需要加强心理疏导工作,希望帮助舒缓因工作和生活带来的心理压力。
二、我省非公企业女职工组织建设状况
(一)非公企业女职工组织建设基本情况
自《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工会女职工组织规范化建设的意见》实施以来,在全总、省总的领导和支持下,省总女职委扎实推进组建工作,重点加大对中小非公企业的推进力度,明确要求各级工会女职工组织把非公企业女职工组织建设纳入女职工组织建设总体规划,以非公企业工会女职工组织建设为重点,进一步推动我省女职工组织的规范化建设。据统计,2011年全省非公企业女职工组织为90119个,到2013年全省非公企业女职工组织为127751,三年时间净增长37632个,我省非公企业女职工组建工作取得了新突破。
1、非公企业女职工组织大多能按民主程序产生,女职工干部配备基本到位,职务待遇、工作条件均有改善。
据统计,参加本次调研的259家非公企业工会女工组织,均建立了女职工委员会,并配备了女职工委员会主任。98%女工委均能与同级工会委员会同时筹备、同时产生(换届)、同时报批。女职工委员会的产生由同级工会提名产生的占52.5%,由召开女职工代表大会或女职工大会产生的占48.5%,显示我省非公企业女职工组织均能在产生过程中严格遵守规范与程序。参与调研的259家非公企业中,由同级工会女主席、女副主席担任的有105家,占40.5%,女职委主任、副主任与工会委员会同时报上级工会审批的占80%,提名为同级工会委员会候选人的占72%,能享受同级工会副主席待遇的占61.7%。女职工人数达200人以上的非公企业有149家,其中,设立了女职工委员会办公室(女职工部)的有63家,占42.2%;配备了专职女职工工作干部的有69家,占46.3%,显示非公企业女职工组织职务待遇、人员配备、工作条件等方面均有改善。
2、非公企业工会女职工工作大多纳入企业工会整体工作统筹安排,各项工作制度不断健全。
我省大部分非公企业工会女职工组织工作能纳入企业工会整体工作统筹安排,以参与企业发展为工作出发点和落脚点,发挥女职工组织在企业建设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参与调研的259家企业中,将女职工工作经费列入同级工会经费预算(或同级工会为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开展工作与活动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的有208家,占80%;女职工工作与工会整体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的有221家,占85.3%;工会研究涉及女职工权益问题时能做到听取女职工组织意见的有195家,占75.3%;建立了向同级工会委员会和上级工会女职工委员会报告工作制度的有176家,占68%;建立了工作目标管理制度(工作有计划、有总结、有考核)的有163家,占63%;建立了对女工干部定期开展教育培训制度的有183家,占71%,女职工干部参加过上级工会开展的女职工工作培训的有199家,占76.8%,建立工会女职工工作台账134家,占52%,显示出我省非公企业女职工工作不断走向规范化、科学化、专业化道路。
3、大部分非公企业女职工组织作用发挥良好,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成绩显著。
近年来,我省大部分基层非公企业工会女职工组织主动作为,努力发挥工会女职工组织作用。据统计,参与调研的259家企业中,能参与到企业民主管理的达58.3%,参与到工资协调的达58.6%,参与调解劳动争议的达66%,举办教育培训,帮助提高女职工就业技能的达83.4%,开展丰富女职工业余文化生活的达88.8%。在女职工劳动保护方面,能做到参与维护女职工特殊权益的女职工组织达87.3%,参与改善职工劳动条件的达76.8%。参与调研的259家企业与职工签订了劳动合同的达251家,占96.9%;在已签订劳动合同的基础上,与企业签订女职工劳动保护专项集体合同的达到100%,从源头维护了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女职工干部以务实的工作态度、良好的精神风貌赢得广大女职工的认可,80.5%的女职工认为自己在签订劳动合同的过程中得到过女职工组织的帮助,88%的女职工认为签订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是得益于女职工组织的帮助,80%的女职工知道本企业有女职工组织,73.7%的女职工知道女职工组织负责人的名字。68%的女职工认为女职工组织能为自己维权。
4、非公企业女职工工作注重实效,能结合企业实际和女职工诉求,帮助女职工解决实际困难。
大部分非公企业女职工组织能注意发挥组织优势,结合本企业实际条件和女职工的实际困难和利益诉求,关心女职工除工作外在婚姻、家庭和感情生活中遭遇的难题,热心为女职工做好事做实事,帮助女职工解决后顾之忧。据统计,参加本次调研的259家企业建立了女职工孕妇休息室、哺乳室的达44%,建立了困难职工帮扶中心的企业达73.1%,参与帮扶困难女职工的女职工组织达86.8%,纳入各级困难职工帮扶中心档案的困难女职工有3722人,其中女农民工2520人,单亲困难女职工335人。一些女职工组织还主动参与到女职工心理辅导行动中,据统计,对女职工开展心理辅导的企业达59%,受到了非公企业女职工的热烈欢迎。
(二)我省非公企业工会女职工组织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分析
1、部分非公企业女职工组织工作不到位,作用发挥有限。
接受调研的259家非公有制企业,虽已全部建立女职工组织,但也有少数女职工组织发挥作用有限。调研显示,仍有20%的女职工不知道本企业是否有女职工组织,12%的女职工不知道本企业女职工组织有否参与签订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16.3%的女职工不知道女职工组织负责人的名字,32%的女职工认为女职工组织不能为自己维权。
究其原因,一方面是部分中小型非公有制企业大多数规模小,分布散,人员流动性大,女职工队伍不稳定,即使形式上建立了女职工组织,工作任务却没有真正担负起来。部分女职工干部在政治、经济待遇上并没有全部落实到位。调查显示,仍有38.2%的女职工主任未能享受应有待遇,工作情绪受到一定影响,难以保持积极的状态。加上工会女工干部兼职化情况突出,精力分散,习惯应付,工作效果难尽人意。另一方面,一些企业投资经营者对组建工会和工会女职工组织存在着疑虑和缺乏正确的理解,有消极抵触情绪,不愿配合工作开展,阻碍了非公企业女职工组建工作深入推进。
2、部分非公企业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工作依然面临困难。
调研显示,在一些存在禁忌劳动范围岗位的企业里,仍有3.1%的企业没有书面告知女职工。如果遇到企业没有为女职工购买生育保险的情况,明确表示企业不会为女职工支付生育或流产医疗费用的占15.5%。部分非公企业没有做到定期为女职工开展妇科病检查和“两癌”检查。一些工会组织力量薄弱,维权不力,某些职能部门责任不到位,有24.6%的女职工表示曾有诉求无效的经历。
个别市一直未单独建立生育保险制度,仅通过在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中设置生育医疗保险形式以解决女职工生育或流产的医疗费用,并没有建立生育津贴制度。出现了一档医疗保险(综合医保)、二档医疗保险(住院医保)的参保人均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但是三档医疗保险(农民工医保)的参保人未纳入生育保险范围的现象。
由于部分地方相关政策制度不健全、个别企业主淡漠抵触、女职工诉求渠道不畅通等因素的限制,导致了一些非公企业女职工组织在开展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时,依然面临各种困难。
3、部分非公企业工会女职工干部培训存在薄弱环节。
目前一些非公企业女职工干部培训依然存在薄弱环节。调查显示,仍有12%的企业以工作安排紧张为由,不同意安排本单位女职工干部参加上级工会举办的培训课程;63%的企业女职工干部培训停留于于一些专题讲座,缺乏对女职工工作知识进行系统性学习,课程设计的针对性和新鲜感不足;55%的女职工组织不同程度地提出了培训经费紧缺的问题。
造成以上情况的主要原因是:个别企业领导对女职工干部培训工作认同度低,往往从经济效益考虑,不愿为女职工干部培训提升提供充足的时间和条件;部分企业女职工干部培训思考和设计过于单一,缺乏对女职工工作业务知识的系统梳理和整体把握,培训内容缺乏针对性和和新鲜度,培训形式过于单调陈旧;一些企业重视不够,培训经费预算不足,培训质量和效果难以保证。
三、对加强我省非公企业工会女职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一)充分依托全会,将非公企业女职工工作纳入工会整体工作统筹安排
要充分认识加强非公企业女职工工作的重要意义,积极争取上级领导的重视和支持,在继续推行“三同时”、“三同步”、“四个纳入”、“五个重点”等覆盖建设模式的过程中,把非公企业女职工组织建设工作、女职工权益维护专项集体合同签订工作纳入各级工会整体工作部署和重点工作考核内容,作为一项长效机制来落实执行,严格健全和落实各项组建制度,在上下一盘棋、监督齐到位的格局下,加强非公企业工会女职工组织规范化建设。
(二)突出维权主业,切实维护非公企业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
1、继续宣传落实《特别规定》、《广东省企业集体合同条例》等法律法规,形成尊重和关心女职工,自觉维护女职工权益的良好氛围。加强对企业经营者的宣传教育,提高他们自觉保障女职工的权益和特殊利益的意识。加大对女职工的宣传教育工作,通过各种形式的广泛宣传,增强她们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2、加快推动我省修订出台《特别规定》的实施办法,加大源头参与力度,指导、支持非公企业女职工组织依法维权,帮助非公企业女职工组织在和谐企业建设这个大舞台上占有一席之地,赢得广大女职工的信任和拥护,树立起女职工组织维权形象,扩大女职工组织影响力。
3、强化监督检查,建立健全女职工维权监督保障机制,发挥有关部门在立法、执法检查、法律监督方面的作用,定期对非公企业女职工工权益的维护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女职工权益维护突出问题,加大对女职工侵权案件的介入和跟进,为受到侵害的女职工提供法律援助服务,指导其运用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利益。
4、优化服务女职工工作环境,使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妈妈爱心小屋、女职工之家、女职工心理辅导室等服务载体变得更具有互动性和实用性,实现关爱、服务、维权“三位一体”的功能整合,为女职工在政治、经济、教育、健康等多方面的利益诉求提供畅通的途径,为她们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争取更大的保障。
(三)加强阵地建设,深入实施女职工提素建功工程
加大女职工培训示范学校、女职工课堂、职工讲堂、职工书屋、职工教育网的建设步伐,巩固我省女职工教育培训阵地建设,宣传发动更多的女职工参加各类学历提升继续教育和技能提升培训,改变我省女职工低学历、低技术等级的落后面貌;加大对参加学历、职业技能再教育的女职工的补贴和鼓励,调动女职工学习积极性;大力开展女职工劳动竞赛活动,提升女职工职业技能水平,全面优化我省女职工知识结构,提高女职工综合素质。
(四)加强女职工干部的培养和培训,为非公企业女职工干部培养成长提供更多的平台
要将非公企业女职工干部培训列入省总女职工干部培训整体计划中,不断完善的非公企业女职工干部培训制度,有针对性、现实性、开创性地指导非公企业女职工干部掌握有关业务知识和工作技巧,提高工作水平,增长工作才干。全面贯彻落实《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工作条例》,进一步加强对女职工干部的培养,调动女职工干部工作积极性,为女职工干部更多地争取晋升发展平台,使非公企业女职工干部树立自信,发挥更大工作能量。
(五)鼓励大胆创新,不断推动非公企业女职工工作的发展
要继续加强落实《广东省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联系非公企业工作制度》,加强对各个基层联系点的沟通指导,努力挖掘非公企业工会女职工组织的新举措,新探索,鼓励非公企业女职工组织敢于创新思路、创新方式、创新手段,特别是大量运用网路、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大力宣传女职工工作成果,帮助提炼新经验,树立新典型,及时推广新成果,整体推进我省非公企业女职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