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总工会经审工作情况的调查报告

按省总工会经审会《关于对市级工会经审工作规范化建设情况开展调查研究的通知》(粤工办【201418号)要求,为摸清全市各级工会组织的经审工作开展情况,逐步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促进全市各级工会经审监督工作的全面发展,市总经审办于20144-5月利用发放调查表和到基层随机查看等办法,对全市经审组织建设状况、工作开展情况等方面开展调查,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市各级工会组织经审工作基本情况

(一)全市各级工会经审组织建设情况

肇庆市下辖423区总工会、109个镇级工会和349个市直属基层工会,有基层以上经费审查委员会10个(含市总经审委),有基层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经审组织)4316个,占应建数4743个的91%,有基层以上专兼职经审干部26人。市总工会经审会主任由市总工会直属机关党委书记、副主席兼任,9个县(市、区)总工会的经审会主任均各由1名副主席兼任,市总经审委员9人,县(市、区)经审委员共47人。近年来,市总工会大力推进工会经审组织的建立完善工作,全市各级工会都按照“三同时”的要求,在组建工会组织或换届选举时,经审委员会与同级工会委员会都做到同时考察、同时报批、同时选举产生。初步形成了市、县(市)、区、产业、基层工会经审监督组织体系。

(二)全市各级工会经审工作开展情况

1、工会经审工作的良好氛围初步形成

我市各级经审组织积极争取各级工会领导班子的重视支持,各级工会领导班子定期不定期听取工会经审工作汇报和审查审计情况通报,及时解决经审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各级工会领导支持经审组织依法独立自主地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主动要求并接受经审委的审查审计。同时重视落实审计意见的整改工作,认真研究审计组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并制定整改方案。县(市、区)总工会不断充实和完善经审工作部门,配备了经审办工作人员,基本上改变了经审委有组织、无办事机构的状况。大多数县(市、区)工会将经审工作经费纳入年度预算并按比例提取,使经审工作经费得到了有力保障。

2、审查审计监督和指导职能进一步发挥

一是继续坚持开展对本级工会经费预算编制、执行情况的审查审计,有效促进了工会财务和资产的规范管理。二是积极开展对下级工会的审计,结合审计帮助被审计单位加强财务、资产管理,并有针对性地对经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调研与服务指导。市总对各县(市、区)的审计采取两年一审,审计率为100%;市、县(市、区)工会对基层工会的审计主要采取随机抽样审计,以当年发生问题的集中性、普遍性、特殊性作为对下审计的抽样点,经统计,2013年,全市对537个基层工会开展了经费审查审计,审查审计率占4743个基层工会的11.3%

3、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

一是采取以会代训,召开全市工会经审工作会议,组织市总经审委委员、各县(市、区)总工会常务副主席、经审委主任和市直部分基层工会主席等共40多人参加会议,总结和部署工作,交流工作经验,邀请专人在会上授课。二是组织业务培训。去年各县(市、区)共举办经审人员培训班10期,共1466人次参训。三是加强对下指导和服务。市总经审委组织经审委员和经审办的同志深入基层工会座谈走访,了解基层工会经审工作实际情况及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加强了全市经审干部队伍的建设,提高工会经审人员业务水平。

4、规范化建设水平进一步推进

各级工会经审组织坚持按照规范化建设标准,查找差距,狠抓落实,强化考核,有力推进了工作规范化建设。一是加强经审组织建设。切实做到经审委与工会委员会“三同时”,委员构成符合要求。同时采用基层工会换届、增补选报批、建会必建经审组织等措施,建立健全基层工会经审组织。二是建立完善审查审计监督制度。坚持每年向党组汇报经审工作,积极争取工会领导的支持。制定了《肇庆市总工会对本市各级工会经审会对同级工会年度经预算执行情况审查审计监督的暂行办法》、经审工作规范化建设标准考核办法、经审办会议制度、经审办学习制度等一系列审查监督制度和制约机制,为工会经审组织履行监督职责,提供了制度保证和运作规范,收到良好效果。三是经审工作规范化建设全面展开。县(市、区)在积极搞好本级经审工作规范化建设的同时,全面开展基层工会经审工作规范化建设,通过各级工会经审工作规范化建设的扎实开展和推进,夯实了经审工作基础,提升了工会经审工作的整体水平。

二、当前经审工作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一)经审组织建设还不健全

从市、县(市、区)两级工会来看,市总工会已经实现经审委主任专职配备,经审办独立设置,经审干部专职配备。但9个县(市、区)总工会的经审组织机构却还不健全,一是县级工会干部编制少。二是经审会主任都是兼职。造成开展正常的实务审计往往处于被动地位。三是经审办机构无编制而内部自行设置,造成经审工作得不到正常开展和运行。五是经审干部多数为兼任。岗位不稳定,调动较为频繁,工作缺乏主动性和积极性,影响了审查审计监督的质量。

从全市基层一级的工会来看,各基层工会虽按“三同时”的要求成立了经审组织,从统计数据上看,建成率占到了91%。但有部分流于形式,不同程度存在着“人员配备不到位,审计监督常缺位”的情况。特别是非公企业工会,开展工会经审工作还属于起步阶段。共性的问题有:部分非公企业法人对经审工作不重视、经审组织难落实、经审人员配备难到位、经审制度难建立、审计工作难开展,很多经审组织的作用得不到有效发挥。

(二)经费的审查审计监督工作难以得到有效落实

从市、县(市、区)一级工会来看,一方面处于工会目前人员的配置状况实难有效的开展工作;另一方面处于经审人员自身的业务素养不高,独立开展经费审查审计的能力还不成熟;再一方面处于各级工会对经审工作的认识问题等原因,推进经费的审查审计监督工作仍有诸多难点如对下审计、重大项目的审计推进等问题均难以得到有效落实。

从基层一级工会来看,由于人员配备、制度建设等问题,除了接受上级工会的部分监督外,还难以开展对本级经费的自主审计,监督工作还只能停留在提意见建议的阶段。

(三)经审工作制度建设有待加强

近年来工会经审工作制度建设取得了突破性进展,但还需要进一步加强。一是经审工作制度本身还存在缺陷,缺乏刚性、强制性,对不接受审计监督或经审监督不力的,均缺少制约措施和问责手段。二是工会系统内关于经审工作的文件规定放在社会化大背景中往往难以贯彻落实到位,对于超越工会权限的诸如干部配备、人员编制等问题,只能靠争取解决。三是各级经审组织制度建设发展不平衡,特别是县以下基层经审组织,经审监督容易出现随意性、盲目性,造成审计监督职能缺失。

(四)经审干部整体素质有待提高。

经审工作是一项政策性严、专业性强、工作量大、内容复杂的工作,没有一支政治素养好、专业水平高的经审干部队伍,没有足够的时间专门研究和开展此项工作,也就难以有效开展经审工作。近些年来,各级虽然加大了经审干部培训工作力度,经审干部队伍仍然难以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高素质的专业人才少,兼职人员过多,责任意识不强、审计专业技能不高、业务知识缺乏,制约审查审计监督工作质量的提高和作用的发挥。

三、对工会审计监督工作的几点意见建议

要实现工会经审的审计监督作用,必须从经审工作的几个基础工作入手,不断实现审计监督的创新和发展。

(一)加强学习,切实提高经审工作认识

做好工会经审工作是保障工会经费和资产安全的需要,是代表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需要,是工会依法履行各项职能的需要,是新形势下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加强工会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需要。各级工会要进一步学习《工会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工会经费审查监督工作的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充分了解和掌握经济责任审计的法律法规,充分认识工会经审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各级工会领导要定期听取经审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真正做到思想上重视、组织上加强、制度上保证、经费上落实、工作上支持。各级工会经审干部也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协助工会收好、管好、用好每一分工会经费,使有限的工会经费发挥最大的效益。

(二)配齐配强经审干部,切实加强经审队伍建设

一是从选配各级工会的经审工作人员入手,努力提高经审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不仅要按照“三同时”的原则,建立健全经审组织,还要在建立组织的同时选配有专业水平、有工作能力的人员充实经审干部队伍。二是推动县级以上工会经审主任专职配备,经审干部的专职化。从目前的情况看,要实现这一目标的时间距离还很远,可试点推进,逐步形成面上的共识和关注。三是积极推动各级工会成立审计组进行对同级和下级的审查审计,从各级审计或会计部门中选配有资质、有能力、有经验、有热情的人员组成审计组,努力提高审查审计工作上质量上水平。

(三)加大经审会建设的力度,切实加强经审工作领导

要充分发挥各级经审会的领导作用,就要从经审会的建立和完善入手,一个积极进取的经审会,对同级、下级乃至全市各级工会的经审工作将产生深远的影响。一是要切实做好经审会人员的选拔任用工作,要从有专业基础、有工作热情、有实施能力的部门单位和人员中选配经审会人员,如果能实现经审会主任的专职化,经审工作将产生不可估量的效果效能。二是要切实加强对经审会的领导和管理,调查中我们发现对经审会成员的重视不够,没有充分发动经审会成员积极参与经审工作,经审会的作用得不到有效的发挥。三是重视社区街镇工会经审组织建设,发挥社区街镇工会联系,组织非公企业工会的独特作用,推动非公企业开展工会经审工作。

(四)加大经审业务培训,切实推进经审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

工会经审工作制度是确保工会经费和资产的安全、完整和效益的有效手段,经审工作的开展需要一系列的规章制度和程序来保障,面对一些制度和程序也将随着日益变化的工会经费管理内容发生改变。因此,不断开展经审工作业务培训是保证经审工作不偏离、不违规、不滞后的基础保证。一是继续加大对基层工会经审干部的能力培训,针对基层工会经审人员队伍变化频繁的状况,可采用集中培训、以会代训和开工作交流会等形式,组织学习新时期经审工作的形势和发展前景、经审工作的职能、作用、权利等内容,重点对基层工会审计方法、操作程序、审计中应注意的问题及如何做好经审工作进行详细讲解,提高经审人员的政策水平、业务水平和依法监督的能力,以适应经审工作需要。二是加强对经审规范化建设考核,要求基层工会对照标准进行自查,通过抓好基层工会经审工作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加强经审组织建设、健全经审工作制度,完善和细化分考核内容,使其更贴近基层实际,更具操作性。上级工会适时进行督促检查量化考核,从而推动经审工作创新与发展,提高经审工作的水平。

(五)创新经审工作的方法方式,切实提高经审工作的整体水平

一是要努力改变局限于同级工会经费年度预决算审查、同级工会财务收支审计和以检查、抽查为主的对下级工会经费收支情况审计等项目内容单一的做法,进一步扩大审计的内容和范围,适时开展工会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工程建设项目审计等内容。二是要改变“就账查账式”的审计方法,在加大最新审计理论成果、审计手段、审计方法的运用的同时,积极探索新时期、新形式下工会经审工作的新方法、新途径,真正发挥好工会经审工作的监督约束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