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职工劳动保护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自2013年下半年以来,龙岗区总工会开展探视工伤职工试点工作,探视工作引起了企业对受伤职工的重视,慰藉了受伤职工的心灵,促进了劳动关系和谐,取得较好成效。但是,根据对1028名住院受伤职工的探视和回访,并对该1028名职工从受伤的严重程度、身体部位、行业分布等进行综合分析,我们发现当前职工的职业健康状况让人担忧,工伤事故常见,政府、企业、社会对工伤职工重视和关爱不够,职工劳动保护工作急需强化。
一、工伤探视基本情况
自2013年下半年以来,以“全面探访、全面帮扶”为目标,按照受伤职工集中、人流量大的原则,龙岗区总工会选取了龙岗区手外科医院、布吉人民医院、横岗人民医院等3家具有代表性的医院作为试点,开展探视工伤职工工作,截至目前,区总工会到医院走访受伤职工2540人次,慰问工伤职工747人,发放慰问金37万元,同时我们对1028名住院受伤职工进行了探视和回访,并对该1028名职工从受伤的严重程度、身体部位、行业分布等进行了综合分析。
二、工伤探视主要做法
(一)合理选定试点医院。我们选取了覆盖企业、职工较多的龙岗中心医院(含手外科医院)、布吉人民医院、横岗人民医院等3家医院作为试点医院。
(二)及时制定工作制度。建立健全《工伤探访慰问工作制度》,确定探视对象为住院一周以上的龙岗区企业职工,慰问标准金额为每人500元。
(三)实施“工会+社工”的工伤探视模式,即工会干部和专职社工联合开展探视。专职社工每周安排3-4个工作日到试点医院收集工伤职工信息,做到“逢伤登记、逢伤建档”,动态管理工伤职工档案,及时安排各级工会干部探视慰问,实现工伤探视工作常态化。
(四)及时对工伤职工所属的行业、受伤原因、企业态度等方面进行调研,形成了专题报告,为下一步开展工伤探视工作提供决策参考。
三、工伤探视的初步成效
(一)基本掌握了工伤事故的常见原因和行业分布。根据对1028名受伤职工的情况进行汇总、梳理,基本掌握了工伤事故高发的行业,理清了引发事故的常见原因,为下一步防范工伤事故的发生提供了科学依据。
(二)对受伤职工进行了及时的关爱帮助,维护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减少工伤事故纠纷的发生。在试点工作期间我们共受理了50多位工伤职工的有关诉求,及时消除了6宗劳资纠纷隐患。
(三)引起了企业的重视。工会组织开展的工伤探视工作引起企业、尤其是工伤事故多发企业的重视,工会的作为倒逼企业必须重视职工劳动保护工作。据统计,在试点工作期间,有90%以上的企业老板或企业工会主动到医院探望慰问自己企业的工伤职工,让职工感受企业的温暖。
(四)基本摸清了全区职工工伤住院及工伤保险情况。据不完全统计,我区近年来每年受理工伤申请或认定工伤职工均在7千、8千人左右;此外,因企业没有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等方面原因,每年还有大量工伤职工未申请工伤认定。据对1028名住院工伤职工的了解,仅有40%的企业为职工缴纳了工伤保险,18%的企业没有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另40%以上的企业因信息不详无法核实是否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
(五)推动政府、社会、企业构建职工劳动保护的共同工作机制。及时向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相关职能部门报告我区职工工伤事故的情况,推动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加强依法取缔“无牌无证”企业、加强对企业工伤保险的征缴、加强职工劳动保护监察、加强企业职工安全知识培训等各项工作,促使企业自觉履行社会责任。
四、工伤探视存在的困难
(一)实现“凡伤必探”需要的资金投入大。从试点工作来看,龙岗每年工伤职工数量多,探视工作需投入巨大的人力、物力(假设每年工伤职工15000人,慰问每人500元,需要资金750万元,还没有包括人力投入),依靠市、区两级工会的力量确实难以实现“凡伤必探”;同时因部分受伤较轻的职工3-5天就出院,住院周期短的职工也难以做到“凡伤必探”。
(二)开展工伤探视工作需要的人力投入多。因工伤职工多、需要收集的信息量大,信息存档、分析,慰问金申请,慰问安排落实,工伤病人的心理疏导,个案的后续跟踪服务等实际工作量大、事务琐碎,耗费的时间较多。
(三)工伤职工今后的生存发展面临的问题广。我们在试点工作中发现,探视慰问仅仅是给予受伤职工最起码的关爱,对于他们而言,特别是一些伤残职工,他们更加关心今后的生活、生存问题,如何在伤残康复后再进入社会就业,这对探视工作提出了很大的挑战。
五、引发工伤事故的常见原因
(一)企业方面原因。一是部分企业对安全生产不够重视,职工劳动保护工作薄弱。这些企业安全生产制度流于形式,安全生产防护设施形同虚设,职工安全生产培训走过场,自我安全监督检查落实不到位,生产作业现场管理混乱,在探访的案例中占48.5%(下同);职工劳动保护用具、设施跟不上,甚至有23.6%的企业根本不为职工配备劳保用品;二是部分不达标机器、器械故障极易引发事故。为节省生产经营成本,一些企业尤其是无证无照企业使用安全系数不合格的二手机器,造成极大的安全隐患。在受伤职工中,因机械故障受伤的有215人,占21%;按行业分布,制造业企业工伤事故发生率最高,有842例,占82%,服务业有71例约占7%,建筑行业约占6%,电子行业占5%;三是职工工资结构设计明显不合理、不公平。在工伤事故高发的制造业企业中,职工工资几乎设定为我市最低工资标准金额,职工其他收入要靠加班赚取加班费,按照2013年我市最低工资标准,70%以上企业职工每月收入中有超过一半是加班费,为了增加收入职工不得不普遍超时加班、疲劳加班,从而引发事故;四是企业没有为职工购买工伤保险。工伤职工中,仅有40%的企业为职工缴纳了工伤保险,18%的企业没有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另有40%以上的企业因信息不详无法核实是否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
(二)员工方面原因。一是职工安全生产自我保护意识不强,按章操作观念淡薄,少部分职工甚至不严格使用企业配备的劳保用品;二是为获取更高的收入,职工对企业超时加班的要求不但不抵制,而且主动要求加班情况普度,一些职工因长时间疲劳作业导致操作失误,造成自己或他人受伤。大多数一线职工每天工作时间长达10小时、每月工作26天,因工作中个人失误导致受伤的有431人,占比42%。
(三)监管方面原因。一是无证无照企业仍大量存在,这类企业隐蔽性强,监管难度大,存在严重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工伤职工所在企业属于无牌无证的超过30%。在1028个工伤职工所在企业中,有牌有证的有621个,占比60.5%;无牌无证的有407个,占比39.5%;二是政府相关主管部门执法监察工作仍需加强,特别是联合执法力度还不够。在探访案例中,表示相关主管部门经常到企业执法监察的职工约占35.6%,表示偶尔有执法的约占50.8%,表示不知道的也有约10%。
六、加强职工劳动保护的对策及建议
(一)企业要加大安全生产以及劳动保护工作的投入,强化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一要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在重中之重的位置来抓,加强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操作守则,切实做好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二要加大劳保用品配置,加强对职工规范使用劳保用品的检查,确实做好预防事故措施;三要加强企业职工安全常识培训。提高职工安全意识,特别是对新招职工进行岗前培训,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对未培训和培训不达标的职工一律禁止上岗作业。通过岗前培训提升职工业务素质、专业技能,使职工对工作程序有清晰的认识,从源头上减少安全事故发生。
(二)政府相关主管部门进一步加强执法监察,督促企业加强职工劳动保护工作。要加强安全生产检查,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责任,推进安全监管重心下移;要加大力度依法取缔无证无照企业,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明确责任,采取有力措施,密切配合,把综合整治无证无照经营行为的工作抓好抓实;要加强对企业工伤保险的征缴力度。加强对企业缴纳工伤保险方面的宣传,提高企业主和劳务工对缴纳工伤保险的认识,督促企业按有关规定及时为劳务工缴纳工伤保险;加强企业缴纳工伤保险检查,对查出的未缴纳工伤保险的企业进行整改,要求其按时缴纳工伤保险。
(三)政府、工会组织、特别是企业工会组织要进一步发挥保护职工作用,加强关爱职工力度。一要将职工劳动保护工作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不断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及自我保护意识,在职工培训中开设劳动保护课程,加强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力度,从源头上减少安全事故发生;二要加大对职工劳动保护的资金投入,加强职工劳动保护工作的推进。区、街两级工会组织要在重点行业区域、重点职工群体中开展工伤探视,对重大节日期间、或者造成重大影响的相关工伤职工给予及时慰问和救济;各社区工会要真正深入到企业、职工中去,及时掌握职工工伤情况,督促企业群团组织关爱帮助受伤职工,协助职工依法维权;企业工会是探访工伤职工的主体,要切实担起“第一帮扶人”的责任,及时关爱受伤职工,做到“凡伤必探”;三要加强对工伤职工的心理疏导。政府相关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对工伤职工给予心理援助,实施心理康复治疗,促进工伤职工心理健康、缓解、解决职工因工伤产生的心理疾病,让工伤职工在恢复身体的同时,受伤心理也得到康复。
(四)党委政府要将职工劳动保护工作列入议事日程。有关部门要及时向党委政府报告职工职业健康和劳动保护工作情况,呼吁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将职工劳动保护工作列入议事日程,推动政府、社会、企业构建职工劳动保护的共同工作机制;各级工会要争取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推动政府建立职工工伤事故联席会议,加强对职工工伤事故的干预,及时通报职工工伤情况,责成有关部门采取对应措施,加大职工劳动保护执法力度,减少工伤事故发生,确保工伤职工得到社会的关注和必要的关爱。
□作者单位:深圳市龙岗区总工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