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总切实打造集体协商“升级版”

提升质量、增强实效是当前深化集体协商工作的关键所在。为切实打造集体协商的“升级版”,全国总工会已先后下发《关于提升集体协商质量增强集体合同实效的意见》和《深化集体协商工作规划(2014-2018)》(以下简称《意见》和《规划》),明确从今年起,用5年时间实现“在集体协商建制率动态保持在80%的基础上,集体合同所覆盖职工对集体协商的知晓率达到90%,职工对开展集体协商和签订集体合同工作的综合满意度稳步提高”。

《规划》对今后5年集体协商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并提出量化指标,包括百人以上已建工会组织企业建制率保持在90%以上;全国专兼职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规模保持在15万人以上,其中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规模达到1万人以上;全国各级工会每年培训从事集体协商工作的工会干部和集体协商指导员24万人次;5年共形成100个行业、300个企业、50个区域集体协商典型,等等。

值得关注的是,《规划》和《意见》都对建立集体协商工作的综合评价体系作出明确规定。如,要求基层工会实施集体协商职工满意度测评;推动政府劳动行政部门把集体合同履行情况纳入劳动监察内容和企业守法诚信档案;把开展集体协商作为企业评选五一劳动奖状、模范职工之家和授予企业经营者劳动模范等荣誉称号的必备条件,实行“一票否决”等。这些“硬条款”大大增强了《规划》和《意见》的刚性。

(工人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