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总工会第十二届委员会财务工作报告

——在广东省工会第十三次代表大会上

20141110日)

张国兴

 

各位代表、同志们:

我受广东省总工会第十二届委员会的委托,向大会报告广东省总工会(以下简称省总)本级工会经费收支情况和工会财务工作,请予审议。

一、五年来省总本级工会经费收支基本情况

2009年至2013年,省总本级经费总收入20.45亿元,较上个五年增长95.56 %。主要来源构成是两方面:一是本级工会筹集资金收入17.02亿元。其中:拨缴经费收入10.88亿元;上级补助收入5.23亿元;事业收入和投资收益2004万元;其他收入7087万元。二是政府补助专项资金收入3.43亿元。

五年来,省总本级经费总支出14.28亿元,较上个五年增长59.05%,主要用于五个方面:

1、对下级工会补助7.17亿元,占总支出的50.21%。其中,中央财政资金补助全国劳模“三金”、送温暖和帮扶困难职工等支出1.81亿元;省财政资金补助省劳模“两金”、送温暖和帮扶困难职工等支出7029万元;工会经费对市、县(市、区)和基层工会的回拨补助、专项补助、超收补助、帮扶补助、送温暖补助、救灾补助等支出4.66亿元。

2、全省性职工教育、文体、宣传等活动支出3900万元;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支出1.43亿元(含省财政资金支出劳模荣誉津贴1.01亿元);工会干部培训、会议、外事交流、工会组织建设、劳动竞赛、经审专用经费等专项业务支出7300万元(含省财政资金支出“五一”大会、劳模奖金及十项工程劳动竞赛等2133万元);占总支出的17.86%

3、南华工商学院、广东省工人医院等省总直属事业单位补助支出8200万元,占总支出的5.74%

4、省总机关行政及资产购置费支出2.35亿元(含省财政资金支出离退休费9132.24万元),占总支出的16.46%

5、其他用于计提增收留成基金、财务专用基金及对口援疆、赈灾捐款、扶贫专项等支出1.39亿元,占总支出的9.73%

五年来上缴全总经费支出5.09亿元,完成了全总下达的经费上缴任务。

五年收支相抵,省总本级经费结余6.17亿元,因如下因素调整:提取后备金1.3亿元、垫付上缴全总经费7075万元、投资广东省劳模疗休养基地2.68亿元、投资南华工商学院清远校区银行负债9800万元等共减少5.66亿元,新旧工会会计制度衔接、并账、调账等共增加1031万元,五年省总本级经费实际结余6131万元,加上2008年末经费余额1.8亿元,至2013年末,省总本级滚存结余2.41亿元。

五年间,省总自觉接受上级和同级审计部门的审查审计,着力构建预算编制、预算执行与预算监督相互协调、相互促进的监督管理新机制,确保资金的安全和效益。省总本级经费收支预算每年经过省总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通过、报中华全国总工会批准后执行,履行了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程序。2010年广东省审计厅审计组对省总工会20082009年度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重点审计了省总本部,并延伸审计了南华工商学院、省第一工人疗养院、省第二工人疗养院、黄埔卫生职业技术学校、南方工报、省职工保障互助会、实业发展中心等直属企事业单位,抽查了省海员、省邮政、省农联社、省教科文卫、广东电网等省级产业、直属基层工会和广州、深圳、佛山、韶关、清远、肇庆、汕头等市总工会的工会经费收缴及与省总的资金往来情况等,相关事项追溯至以前年度或延伸至相关单位;2012年中华全国总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对2011年度省总本级和机关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未发现省总存在经济决策失误的情况,充分肯定了省总在保障职工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方面发挥的积极作用以及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的成果。对于审计发现的问题,如工会经费收缴率低、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不够细致、固定资产管理不够规范等,省总己及时督促有关单位、部门全部整改落实。

二、过去五年的工会财务工作

省工会十二大以来,我省工会财务工作在省总、全总的正确领导下,广大工会财务工作者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紧紧围绕“为职工服务、为党政分忧、为企业和谐、为经济加油”的工作方针,认真做好深化收支改革,强化预算管理,健全财务制度,实施规范化建设,争取政府支持,加强财务监督,开展人员培训等各方面工作,为积极探索工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创新,为推动工会向维权型、服务型、创新型工会组织转变,为确保工运事业长远发展,提供了坚实的物质基础。

(一)加大收缴力度,促进工会经费收入持续、有效增长。

各级工会组织以推进“两个普遍”为契机,以提高工会经费收缴率为目标,以创新工会经费收缴方式为着力点,积极面对来自国内外经济形势的严峻挑战和复杂多变的劳动关系矛盾,创新工作思路,多渠道扩大工会经费收入来源,经济实力得到进一步增强,工会经费收入迈上新的台阶。

1、转变收缴方式,全面推进工会经费税务代收工作。为推进工会财务工作创新,加大工会经费收缴力度,扩大经费收缴覆盖面。继深圳市之后,2009年和2011年分别在韶关、肇庆两市继续开展了工会经费税务代收试点,为转变工会经费收缴方式积累了有益的经验。201371日开始,税务代收工会经费工作在全省全面铺开。按照“稳步是方法,推进是目的,建制是关键”的工作思路,一是省总工会与省地税局、人民银行广州分行等部门密切配合,循序渐进,统一出台了一系列制度文件,明确代收范围、代收比例、分成比例、账务处理、手续费支付比例、退费办法等;二是开发使用了“广东省工会经费收缴管理系统”,组织全省基层工会进行基础信息录入,方便县级以上工会查询本级及下级工会经费缴交和分配情况等;三是各级工会逐级就代收工作向地方党政领导作专题汇报,成立代收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代收工作动员大会,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加强人员培训,为顺利推进税务代收工作奠定了基础。

目前,全省税务代收工会经费工作已实施一年多。全省工会经费收缴渠道基本顺畅,各项代收工作正平稳有序地推进,基层工会的财务状况明显改善,大多数地方工会的经济实力得到不同程度的增长。经统计,代收后一年省总本级“拨缴经费收入”比原渠道收缴同期增长45.89%。全省21个地级以上市总工会及顺德区总工会,本级“拨缴经费收入”超千万元的已从2012年度的7个增加到2013年度的12个。

2、完善考核机制,促进工会经费收缴稳步增长。2010年,省总制定了《广东省总工会关于市级工会上缴经费考核奖励试行办法》,对各单位年度经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上解经费同期增长率、各类报表材料的报送情况、各项财务法规制度遵守情况及经费的使用与管理情况等进行考核评分和奖励。同时,开展工会经费收缴竞赛和创先争优活动,以经费回拨、超收奖励、经费收缴考核、财会工作竞赛等形式实行量化考核。通过采取多层次的激励机制,最大限度地调动各级工会做好工会财务和经费收缴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有效地促进了经费的收缴。

在日常工作中,各级工会注重对工会经费增长机制的研究和探索,把经费收缴任务的确定与地方经济增长、财政收入增长、职工工资总额增长、工会组建率增长等有机结合起来,采取定期分析和动态化管理等方法,了解所属下级工会的经费收缴情况,注重上下联系、沟通、协调,挖掘潜力,查漏补欠,向经费收缴的难点、空白点攻坚,提高经费收缴率,增加工会经费收入总量。本届省总本级“拨缴经费收入”比上届增加2.33亿元,年均增长12 %

3、扩大来源渠道,积极争取财政资金支持。按照中央关于“把更多的资源和手段赋予工会组织,把党政所需、职工所急、工会所能的事更多地交给工会组织去办,不断扩大工会组织的社会影响”的重要指示精神,各级工会积极争取财政部门更多地在专项资金上支持工会重点工作的开展。经过努力,本届省总本级“政府补助收入”比上届增加1.25亿元。其中,困难职工帮扶资金从原来的每年500万元增加到1000万元,劳模荣誉津贴从每年1500万元增加到 2200万元,离退休费从每年1316万元增加到2305万元,增加拨入省劳模“两金”、老劳模医疗和生活救助金5213.86万元以及第四、五届工人运动会经费550万元等。五年来还争取了送温暖资金2500万元,“五一”系列活动经费1833万元,职工培训经费560万元,十项工程劳动竞赛专项经费300万元,厂务公开专项经费143万元等。工会经费来源中财政拨款的比重逐年加大,使工会能够充分利用国家资源开展困难职工帮扶和人文关怀系列活动。目前送温暖、法律援助、金秋助学、再就业服务等工会品牌工程已向制度化、规范化发展,切实有效地把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送到职工群众的心坎上,着力解决职工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突出问题和职工群众面临的最困难最操心最忧虑的实际问题,满足职工群众多层次需求。

各级工会也主动向地方党委政府汇报工会工作,积极争取地方财政在人员经费和专项资金等方面对工会给予大力支持,努力推动由财政负担的工会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有条件的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工会经费中财政补助资金的比例逐步提高。目前有17个地级以上市总工会的在编人员工资和办公经费由地方财政解决,绝大多数市、县(市、区)财政拨款的行政事业单位工会经费财政统一划拨工作已逐步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长效机制。

(二)建立健全制度,切实加强工会财务的规范管理。

五年来,各级工会不断创新工会财务管理模式,狠抓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和完善了一套科学、严谨、行之有效的工会财务制度体系, 为财务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政策依据。

1、认真贯彻落实新《工会会计制度》及相关配套政策。新《工会会计制度》于201011日起在全国各级工会组织范围内正式实施后,全总相继制定了《工会预算管理办法》、《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工会经费收入专用收据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等配套政策。五年来,各级工会以贯彻新《工会会计制度》及相关配套政策为契机,加强对下培训、指导和检查,确保新制度、新办法在各级工会中得以落实,切实执行独立的会计核算体系,实行工会经费独立管理,合理合法地使用工会经费。

2、深入开展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工作。为实现全总提出的“自2010年至2012年,用3年的时间,使各级工会财务会计管理达到规范化的要求,并在此基础上不断完善规范化工作”的总体目标,省总工会及时做出部署,制订了《广东省工会财务会计管理规范化考核标准》,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工会财务会计管理规范化建设活动。重点是加强各级工会财务机构和人员建设、财务制度建设、财会标准建设和财务会计工作流程建设。各级工会依据通知要求制订了本地区、本系统范围内的实施细则。

3、不断完善省总机关财务管理制度。为了进一步加强本级经费的财务管理,省总制定了《广东省总工会会计核算中心管理试行办法》,成立了会计核算中心,对省总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各类学会、协会、研究会、基金会和内设产业工会的会计业务实施集中管理,分户核算;增加了财务人员数量,配齐配强财务骨干;修订和制定了《广东省总工会机关财务管理暂行规定》、《广东省总工会本级预算管理制度》、《广东省总工会机关费用支出报销制度》等,对省总各项经费支出以及拨给直属企事业单位的专项经费,在审批权限、报销范围、预算编制流程和审批程序等方面做出明确规定。加强了内部控制以及对直属单位的财务监督,深化了以制度管人、以制度管事的管理理念和要求。

4、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管理和检查。各级工会重视专项资金,特别是对中央、省财政拨入的困难职工帮扶、送温暖资金、劳模经费等专项资金的管理和监督,定期开展专项资金的检查,确保资金落到实处,做到专款专用;省总积极参与和组织对市、县(市、区)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专项资金规范使用和账务处理等进行业务指导,防止有违纪违规支出现象的发生,有效推动了全省财务工作向规范化和精细化发展。2013年,全总派出2个检查组对我省中央帮扶专项资金、劳模经费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各有关市总工会财务部门积极配合检查组,做了大量的前期准备工作,按要求及时、完整地提供相关资料。对检查组提出的审计意见高度重视,认真进行整改落实,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了专项资金的管理与使用。

(三)优化支出结构,确保工会经费用于服务职工和工会活动。

各级工会不断加强预算管理,严格预算约束,始终把以职工为本作为优化工会经费支出结构的核心要求,充分发挥预算管理在整个财务管理中的作用,推动工会财务更好地服务大局、服务职工、服务基层。

1、保障重点工作。各级工会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的原则,不断调整和优化工会经费支出结构,严格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全总办公厅《关于加强工会经费财务管理和审计监督切实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和省委确定的“五个零增长”、“四个减半”的原则编报年度预算,依法用好工会经费。在有效地控制压缩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等“三公经费”的同时,把有限的资金向固本强基、依法维权、帮扶困难、发挥作用和提高素质等重点工作倾斜, 努力在维权、服务、创新等方面做文章,为维护职工队伍稳定和促进社会发展发挥积极的作用。

2、加大对下扶持。各级工会始终坚持经费使用面向基层、服务职工群众的方向,不断加大对下级工会的补助力度,注重向困难企业、困难职工倾斜。税务代收后,省总下发《关于调整工会经费分成比例的通知》,对全省各级工会经费的分成比例做出相应的调整,将基层工会的留成比例从50%提高到60%;部分市总工会尝试从本级留成经费中,加大对市直属基层工会、非公经济组织工会、大企业集团公司工会的回拨补助力度,一些地区、单位留成比例达到70%以上;部分市、县(市、区)总工会探索从本级留成经费中,调剂一定比例的经费或定额补助给乡镇(街道)工会,保证其正常工作的开展。省总针对各地方工会特别是山区县工会服务职工能力不足的实际状况,加大了对经济欠发达地区工会的政策和经济扶持力度,除对市、县(区)总工会基础设施建设和购置交通工具继续给予一次性补助外,五年共投入资金1.05亿元,给予粤东、粤西、粤北山区县工会以及困难县工会春节困难补助、困难县帮扶经费补助和按比例回拨补助,提高了困难县区工会的自我造血功能,促进了地区间工会工作的协调发展。

3、拓展服务项目。为了更好地创建维权型、服务型、创新型工会,不断创新工作思路,省总共投入9000多万元拓展新的服务项目。一是建立“工人在线”、“职工大讲堂”等服务职工的新平台,利用网络、媒体等加强与职工群众的沟通,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收到了很好的效果;二是加强基层工会建设,推行省总律师团成员担任基层工会法律顾问制度、聘用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制度等,为基层提供更直接的服务;三是积极推进普惠型的服务项目,推出职工“住院二次医保”、“千万职工大培训”等项目,在服务职工方面作了新的尝试。

(四)加强调查研究,提升财务人员素质,推动工会财务工作创新发展。

为积极探索工会经费收缴和财务管理的新思路、新问题,各级工会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加强业务培训,总结经验,创新方法,不断提高工会财会人员的政治理论修养、管理服务能力、专业技术水平和廉洁自律素质。

1、开展调研活动。按照每年一主题的要求,五年来省总在全省范围内先后组织开展了国际金融危机对工会经费收缴工作影响的调查、财政统发工资后工会经费财政统一划拨情况调查、已实行工会经费委托税务代收试点工作的地区与未开展税务代收试点工作的地区工会经费收缴情况对比调查、中央、省垂直管理的单位向地方工会上缴工会经费情况调查及全省乡镇(街道)工会财务工作现状、主要问题和困难的调查等。通过调研,认清面临的形势和任务,调整工作思路,有针对性地做好财务工作。

2、密切联系基层。各级工会财务部门密切联系企业、联系职工,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和对下指导服务工作,组织财务人员参与“四个一万”工程,认真投入到“面对面、心贴心、实打实服务职工在基层”活动中去,对活动所需的经费作为重中之重实打实地给予保证,树立以为职工服务为中心的经费使用导向,坚持经费使用贴近基层、贴近职工,更符合职工群众的意愿,切实体现工会财务工作为基层服务、为职工群众服务的宗旨。

3、加强作风建设。各级工会财务部门在参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以为民、务实、清廉为目标,以服务职工群众、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作为整顿“四风”的突破口,按要求认真组织学习和严格执行“八项规定”,文风、会风得到改善,“三公经费”开支进一步规范,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四风”问题的存在,在工会财务人员中形成解放思想、开拓创新、求真务实、艰苦奋斗的好作风。

4、加大培训力度。各级工会以贯彻、实施新颁布的《工会会计制度》以及启用“工会经费收入专用收据”为契机,广泛开展新、旧工会会计科目的衔接、会计软件的应用和新票据的信息化管理等培训工作;为适应工会工作发展和税务代收工会经费工作的需要,按照《关于开展工会会计制度培训工作的通知》要求,广泛开展工会财会知识培训班、地税代收工作宣讲会和代收系统信息录入、审核和分配处理培训课程。据不完全统计,五年来各地级以上市总工会共举办工会财务工作培训班逾510期,培训人数超75000人(次)。通过培训,切实提升了财务人员服务科学发展,服务职工群众,服务税务代收工作的认识和能力,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的规范性、准确性,使工会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五年来,全总对我省工会财务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2009-2012年,省总财务部被全总评为全国“省级工会财务会计工作竞赛优胜奖”,2013年被评为“特等奖”;广州市总工会财务部、广东省直属机关工会委员会等30多个单位被全总评为全国“省属市级工会财务会计工作先进单位”。

过去的五年,是全省各级工会财务工作承前启后的五年,是各级工会财务干部经受住各种困难和风险考验,勇于创新、敢于担当,取得较大成就的五年。五年的实践证明,做好工会财务工作必须牢牢把握好以下基本要求:一是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自觉将工会财务工作融入到工会全局工作中去把握、去谋划、去实施,在全局中找准定位。二是要依法办事,严格管理,认真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财经纪律和工会财务的各项规定,确保各项经济活动在法制的轨道上运行。三是要解放思想、勇于创新,敢于和善于破解经费收缴和财务管理中的难题,不断推进工会财务理论、体制和机制创新。四是要统筹兼顾,保证重点,确保工会各项重点工作的资金需求,促进工会工作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五是要科学理财,有效用财,严格预算编制与执行,真正把有限的经费用在职工群众身上和工会事业的发展壮大上。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要看到仍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收缴难题仍未得到根本性解决;财政统一划拨行政事业单位工会经费离“及时、按比例、足额”的要求还有很大的差距;整体推进工会经费税务代收工作的措施滞后;工会财务硬件建设和财务人员业务素质有待加强;对下一级工会财务工作的检查、指导、服务不够;会计基础工作还比较薄弱等。这些问题和不足需要在今后工作中加以改进和完善。

三、今后五年工会财务工作的建议

今后五年广东工会财务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中国工会十六大、省工会十三大各项决策部署,坚持依法聚财、科学理财、民主管财、有效用财原则,把竭力服务职工、服务工会全局工作贯穿财务工作始终,深化工会财务改革,完善工会财务制度,加大经费收缴力度,优化经费支出结构,全面提升财务工作水平,为新形势下工会工作创新发展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

(一)稳步推进工会经费税务代收工作。

各级工会要把推进委托税务代收工作与推动重点工作结合起来,逐步实现依法建会、依法维权、依法收缴工会经费的协调发展;要加强工会经费宣传解释工作,督促缴费单位按时足额拨缴工会经费;要稳中求进,认真探索,提出切实可行的具体措施,通过扩大收缴面、提高组建率、提高分配率、提高信息化水平等方式,确保税务代收工会经费的缴费单位数和缴费总金额处于稳中有升的水平;要对已缴费单位进行分类指导,主动做好服务工作,依法依规开设工会账户,及时进入“系统”进行基层工会基础信息录入;要继续加强与地税、国库等部门统筹协调,形成合力,对申报缴费、入库、划拨款、分配等环节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研究、协调和完善;要进一步改进工会经费收缴管理系统,抓紧开发报表处理、收缴数据分析等模块,实现系统运行上的安全、规范以及运用上的实用、科学,进一步满足各级工会在使用系统过程中的各种需求。

(二)探索建立工会经费预算绩效评价制度。

预算管理是工会经费管理的重要环节。各级工会要实行工会经费全面预算管理,科学编制和细化、优化基本支出、项目支出结构,着力安排解决好工会重点工作所需的资金;要在严格控制预算执行的基础上,努力推进对大额资金支出建立跟踪问效和监督评价机制,保证资金专款专用,在经费使用上精打细算,勤俭节约,坚决制止奢侈浪费;要强化工会经费使用情况的日常监督,加强覆盖所有工会经费和财政补助资金运行全过程的监督机制,定期开展财务检查,确保各项资金依法有效使用;要参照财政的做法,研究制定工会经费支出绩效评价工作试行办法,制定相应的工会经费支出绩效评价标准,提高工会资金使用效能,逐步建立健全绩效目标设定、绩效跟踪、绩效评价及结果运用有机结合的工会经费预算绩效管理机制。

(三)切实保障工会经费使用的规范运作。

各级工会在资金安排上,要根据工会职能,着力在强化服务意识、提高维权能力上下功夫,在困难职工帮扶、工会组织建设、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发挥资金作用,进一步扩大工会的影响;要根据工会的经济承受能力,突出维权主业,对职工“住院二次医保”、“千万职工大培训”、“工伤探视基金”等普惠型帮扶项目予以倾斜,使经费使用更具公平性、安全性、有效性和科学性;要重视乡镇(街道)工会的经费问题,按照权随责走、费随事转原则,通过转移支付、项目化管理、确定分成比例及定额补助等方式,把工会经费向乡镇(街道)工会倾斜;要尝试地方工会与企业工会形成“网格化管理”、“订单式服务”的联系方式,真正体现工会经费“取之于工,用之于工”,让工会经费真正惠及职工群众和工会会员,让职工群众得到实实在在的利益,感受到工会组织与自己息息相关,增强工会组织的凝聚力、吸引力。

(四)争取政府资源为工会更好地履行职责创造条件。

各级工会要继续积极争取和切实用好党和政府赋予工会组织更多的资源和手段,积极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和项目,协助政府做好关心劳动模范、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帮扶救助困难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等方面工作;要不断加大与同级财政的协调力度,针对工会工作的实际需求,争取政府财政补助、活动经费或专项经费,促使地方财政建立工会拨入资金的正常增长机制;要继续努力推动由财政统发工资的行政事业单位的工会经费,依法足额列入单位财政预算,由国库集中支付,保证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基层工会经费的及时、足额收缴,做实基层工会账户。

(五)提高工会文化教育阵地的服务功能。

各级工会要根据自身条件,大力整合工会现有的文体教育资源,认真做好工人文化宫、职工学校、职工服务中心、俱乐部、疗养院等直属事业单位的改革发展和盘活工作,积极争取政府相关部门对工会职工教育和职业技能实训基地建设的支持,加大工会的资金投入,努力将职工文化教育、体育活动场所建设好,强化服务、活动、教育功能,不断丰富广大职工群众的业余文化生活;要建设维权型、服务型工会组织,在建立“工人在线”和落实督办制度、增设普惠型项目的基础上,打造省、市、县及大型企业四级“职工之家”;要对如何优化配置和有序整合现有资源加以研究,形成资产的规模化优势,提高资产的运行质量和效益,推进工会文化教育阵地、疗养基地等公益性事业单位的创新发展,以便更好地发挥工会为基层工会服务,为职工群众服务的作用。

(六)抓好工会财务干部队伍的自身建设。

各级工会要进一步加强对工会财务工作的领导,重视和支持工会财务工作;县以上(含县级)工会要设置财务会计机构,配备业务素质相适应的专职会计人员;要开展调查研究,积极探索工会经费收缴规律,不断完善经费收缴机制和税务代收工作制度,确保工会财务整体工作特别是工会经费税务代收工作积极、有序、稳妥地推进;要结合税务代收工作的需要以及税务代收后工会经济实力增强的实际情况,建立起多层次全覆盖的培训体系,加大对工会财务人员专业知识、会计电算化、经费收缴管理系统操作能力等培训力度,提升工会财务队伍的整体素质;要组织动员财务人员积极参与创先争优活动,大力弘扬爱岗敬业、团结协作、敢于创新、乐于奉献的精神,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全心全意为职工群众服务,加强思想作风和业务建设。

各位代表、同志们,在团结全省职工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国梦而奋斗的过程中,工会财务工作任务艰巨,使命光荣。在充满机遇和挑战的新的五年,我们将在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的引领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工会十六大精神,按照省工会十三大确定的目标和任务,以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忠于职守,开拓进取,增强信心,勤奋工作,为坚持和拓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推动工运事业创新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