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总工会第十二届经费审查委员会工作报告
——在广东省工会第十三次代表大会上
(2014年11月10日)
杨敏
各位代表、同志们:
我受广东省总工会第十二届经费审查委员会的委托,向大会作经审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一、五年来工会审查审计监督情况
(一)对省总本级工会经费的审查审计
省总工会第十二届经审会每年都对本级预算(草案)和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查审计。2009年至2013年,省总工会本级经费总收入204,498.73万元,较上一届增长95.56%。其中,拨缴经费收入108,825.98万元,占总收入的53.22%,较上一届增长27.24%;上级补助收入52,322.91万元,占总收入的25.59%,较上一届增长195.48%;政府补助收入34,258.83万元,占总收入的16.75%,较上一届增长57.39%。省总工会本级经费总支出142,767.42万元,较上一届增长59.05%。其中,补助下级支出71,732.43万元,占总支出的50.24%,较上一届增长110.54%。2009年至2013年,累计上缴全总经费 50,948.85万元,较上一届增长51.65%。截至2013年底,省总工会本级滚存结余24,157.34万元,较上一届增长33.67%。
审查审计结果表明,各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良好,预算调整履行了追加手续。较好地体现了“统筹兼顾,保证重点;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真实合法,精细高效”的原则。省总工会高度重视工会财务工作,全省工会经费委托税务代收后,经费收缴方式取得了历史性突破,经费收入增长较大。经费支出严格执行中央、国家及全总各项规定和制度,财务管理规范有序,支出结构更加科学合理,真正体现了取之于工,用之于工,服务大局、服务基层和服务职工的原则。
省总工会第十二届经费审查委员会第十一次全体会议审查通过了省总工会第十二届委员会财务工作报告。会议认为,报告全面地反映了省总工会本级财务状况,真实、客观地总结了工作成绩和经验,指出了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今后五年财务工作的任务,对新形势下进一步做好工会财务工作具有重要指导作用。会议同意将报告提交省工会第十三次代表大会审议。
(二)对省总直属企事业单位和工会资产的审计
根据全总经审工作规范化建设要求,省总工会审计室每年都对本级工会直属企事业单位的财务收支及经营管理情况进行审计,5年共向省总工会提交审计报告36份,提出审计意见和建议180条,审计覆盖面100%。审计表明,省总工会所属事业单位财务收支基本合规,预算执行情况较好;企业化管理单位营运状况总体较好,经营管理水平逐步提高,各年度经营绩效考核指标基本完成;工会资产管理体系已基本理顺,资产总量增幅较大,管理水平不断改善,工会企事业的经济实力进一步发展壮大。但在制度建设、内部控制和经济效益等方面仍然有待加强。
(三)对省总及直属企事业单位基本建设及维修改造工程项目的审计
省总工会经审会严格执行国家和全国总工会关于基建审计的各项规定,坚持对省总工会本级及所属企事业单位的基本建设及维修改造工程结算情况进行审计,对个别重大项目(省总干校清远校区)还进行了审计复查。五年来,共委托中介机构审计9项,送审金额28,218.65万元,核减金额3,631.53万元,平均核减率为12.87%。
(四)对下一级工会预算执行情况及专项资金的审计
省总工会经审会按计划每年对地市级工会、省级产业工会、厅(局)、集团公司和直属基层工会的财务收支及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五年内共提交审计报告142份,提出审计意见和建议555条,已基本整改落实。审计结果显示,所属工会重视预算的编制和执行,会计基础工作较好,财务管理不断规范,经费收入和工会资产大幅增长,支出结构比较合理,用于职工维权、困难帮扶和补助下级工会的经费在支出总额和比例上都有较大幅度增长。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严格、规范,手续齐全,符合专款专用的原则。五年来,审计纠错金额17,614.60万元,查出漏欠工会经费5,620.15万元。
根据中办、国办《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和《广东省工会负责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办法》,受组织人事部门委托,省总工会经审会还对7个市总工会的主要领导和2个直属企事业单位负责人进行了离任经济责任审计,较好地完成了组织人事部门的委托事项。
2010年,广东省审计厅对省总工会本级进行了审计和延伸审计。审计认为,省总工会收支预算编制科学、合理,收入真实可靠,支出结构合理,重视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内部监督机制运作正常。未发现经济决策失误情况和重大损失浪费问题。2012年,全总经审会对省总工会2011年本级和机关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认为,省总工会制度健全,财务管理规范,经费收入持续保持较大幅度增长,并超额完成了全总下达的经费上缴任务。经费支出体现了为工会中心工作服务,为职工群众服务,为基层工会服务原则。
(五)审查审计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有的单位预算管理意识不强,预算编制不够精细、科学,预算调整未按规定办理手续;有的单位违反《现金管理条例》,日常经济活动大量使用现金;有的单位接待制度不健全,存在违反规定和铺张浪费现象;有的单位挪用工会经费,用于与工会工作无关的方面;有的单位财务制度不健全,内控制度有漏洞,基本建设项目和大额采购等未按规定进行招标和审计;有的单位会计基础工作不扎实,会计电算化水平较差;有的单位审计意见整改不落实、不彻底,预算管理等一些问题长期未得到重视和解决。
二、五年来全省工会经费审查审计监督工作
全省各级工会经审组织按照省工会十二大确定的目标任务,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工会审计条例》、全总经审会和省总工会的工作部署,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履行审查审计监督职责,全面加强经审工作规范化建设,以完善制度和落实制度为重点,以组织建设和队伍建设为保证,强化专项资金的审查审计监督,狠抓审计意见的整改落实,大力推进经审工作创新发展,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省总工会经审会连续两次荣获“全国工会经审工作先进集体”,2014年,省总工会审计室被国家审计署中国内部审计协会授予“2011至2013年度全国内部审计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一)争取重视支持,经审工作环境进一步优化
为落实工会经费依法收缴、科学管理、规范使用、严格监督的管理要求,全省各级工会不断加强对经审工作的领导。一是把经审工作摆上重要议程。省总工会对经审工作高度重视,2012年召开了全省工会经审工作会议,对加强工会经审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2013年,省总主席办公(扩大)会议决定将工会经审工作纳入省总工会重点工作考核内容;2014年,省总工会主要领导亲自部署召开经审工作座谈会,明确提出了经审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各市级工会坚持每年定期听取经审工作汇报,及时研究和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二是经审组织建设不断加强。五年来,全省160个市、县级总工会全部建立了经审会,110个设立了经审工作机构;178,760家基层工会建立了经审会。三是经审会办事机构进一步健全。省总工会经审会主任已按同级副职专职配备,列入省总工会领导职数,经审办配备了专职干部5人;深圳、东莞、肇庆市总工会经审会主任已按同级副职专职配备;东莞、肇庆、江门市总工会经编委批准增设了独立的经审会办公室;全省大部分市总工会均配备了1-3名专(兼)职人员。四是经审干部队伍素质普遍提高。各级工会通过调整经审委员的结构比例、配备专职干部和聘请特邀审计员等途径,不断壮大经审力量。全省县级(含)以上总工会配备专兼职经审干部 320人,县级(含)以上总工会聘请特邀审计员139人。
(二)狠抓工作规范,经审工作制度体系进一步完善
按照《中国工会审计条例》的要求,省总工会经审会努力构建有广东特色的工会经费审查审计监督工作制度体系。一是对全省工会经审工作进行全面规范。五年来,先后制定和下发了《广东省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会经费审查监督工作的意见》、《广东省总工会关于新形势下加强工会经费审查监督工作的意见》,明确了工会经费审查监督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工作格局、主要任务、工作机制、组织建设、办事机构、干部队伍建设及工作保障等具体要求。二是推进了制度体系的建设。根据经审工作的发展情况,适时修订和完善了《市级工会经审工作规范化建设标准》,相继制定了《广东省工会审计意见督促整改暂行办法》、《关于聘请外部机构或人员参与审计工作管理办法》、《广东省工会特邀审计员管理办法》和《广东省总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履职情况评价暂行办法》等一系列制度和规定。三是推动了《中国工会审计条例》等一系列文件的贯彻落实。全省各级工会相继转发了全总、省总工会下发的文件制度和规定,并结合实际制定了具体措施和办法,推动了经审工作制度的全面贯彻执行和制度体系的不断完善。
(三)突出重点难点,审查审计监督进一步深化
各级工会经审组织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及《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工会经费财务管理和审计监督 切实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规定,全方位、全系统开展审查审计工作。一是充分发挥经审会委员的核心作用,认真开展了预(决)算审查审计。各级工会本级预(决)算草案或预算调整方案,需经本级工会经审会审查通过后,才能上报或备案。上年度本级经费预算执行情况必须接受同级工会经审部门的审计。对预(决)算实行严格的审查审计监督,促进了工会经费预算编制的科学化和精细化。二是积极开展工会经费计拨审计,依法规范了工会经费收缴秩序。三是通过财务收支情况审计、经营管理情况审计、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及专项资金审计检查等,将工会的全部经费和资产置于经审组织的监督之下,有效防范和降低了财务风险,提高了聚财的合法性,理财的科学性,用财的合理性。四是坚持“全面审计,突出重点”的原则。在推行全面审计的同时,切实加强了对重点领域、重点资金、重大项目及专项资金的审计监督,进一步强化了对帮扶资金、送温暖资金、救灾及劳模“三金”等专项资金的审计监督。五是加强了对工会资产的审查监督,促进了工会资产安全、完整、效益和工会企事业的健康发展。六是强化了对会计核算、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制度、经费使用效果、审计意见整改落实等情况的监督,督促被审计单位及时改进工作、加强管理。五年来,地级以上市总工会共开展各类审计7,866项;市、县级工会共审计出少、漏、欠拨工会经费5,122.39万元;基本建设送审项目75项,送审金额9,853.72万元,核减金额858.41万元;提出审计意见和建议13,404条,已整改落实11,380条,其他意见也正在整改中。
(四)夯实工作基础,经审队伍素质进一步提升
围绕夯实工作基础,提高干部能力素质,各级工会经审组织大力加强经审业务建设和作风建设。一是抓规范化建设。全省县级以上工会广泛开展了经审工作规范化建设,通过层层评比、考核和相互学习,激发了广大经审干部的工作热情和活力,提高了经审工作的整体水平。省总工会经审会连续五年荣获全国工会经审工作规范化建设考核特等奖,每年都完成了对全省地级以上市总工会及部分省级产业工会经审工作规范化建设的年度考核和评定工作,获特等奖的单位逐年上升。二是抓干部培训。省总工会高度重视干部培训工作,把经审干部培训纳入了工会干部培训的总体规划和经审工作规范化建设的考核范围,采取“两班一学”的方式和“送出去,请进来”的办法,举办经审委员培训班、主审培训班,组织经审委员去有关院校进行短期培训或聘请省审计厅有关领导和专家教授为经审业务骨干辅导、授课。通过院校培训、学习政府审计和社会审计的先进理念和方法,经审干部的工作能力和业务素质稳步提高。五年来,全省县级以上工会共举办经审干部培训班529期、培训经审干部57,090人次。三是抓队伍建设。各地级以上市总工会认真贯彻落实省总工会要求,积极争取组织人事和编制部门的支持,采取增加编制、内部调配和外聘人员等办法为经审部门配齐、配强干部,经审专业干部短缺的现象逐步得到改善,经审工作专业化水平不断提高。四是抓对下指导和服务。省总工会经审会不断改进工作作风,积极组织和参加“面对面、心贴心、实打实 服务职工在基层”活动,加强了对市、县级工会、基层工会经审工作的服务和指导。
(五)明确工作思路,经审工作格局进一步形成
全省各级工会经审组织和经审干部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创新,明确工作思路,逐步形成了以经审组织为主体、以经审会委员为核心、以经审办干部和特邀审计员为骨干、以社会审计力量为补充、以政府审计为指导的经审工作格局。一是按有审查、有审计、有公开的要求,发挥好经审组织的主体作用。要求各级工会经审组织尤其是基层工会经审组织要切实履行审查审计监督职责,做好本级经费预算编制和预算执行情况的审查审计工作。工会经费使用情况,要依法向会员或会员代表大会公开并接受监督,确保工会经费用到职工群众最需要的地方。二是按有专职、有发言、有建议的要求,发挥好经审会委员的核心作用。推动市县工会经审会主任按工会同级副职配备、专职配备。加大对经审会委员的培训力度,提高委员履职的能力和水平。制订下发经审会委员履职情况评价暂行办法,增强委员民主监督的责任感,多发声提建议,提高工会经费预算编制的科学化和精细化水平。三是按照有机构、有人员、有队伍的要求,发挥好经审办干部和特邀审计员的骨干作用。积极争取领导和人事部门的支持,采取工会内部调剂和外聘人员等办法,解决好经审会办公室机构设置、领导职数和人员编制问题。下发工会特邀审计员管理办法,建立特邀审计员队伍。四是按照有学习、有培训、有委托的要求,发挥好社会审计和政府审计的补充和指导作用。通过参与审计和培训等方式,向社会审计和政府审计学习,规范审计程序和行为,提高审计的专业化水平。充分利用政府审计、社会审计和内部审计协会的资源,开展多层次多形式培训。委托社会审计力量对重要项目进行审计,提高审计的质量和水平。
五年来,工会经审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各级工会高度重视、大力支持的结果,是全省各级工会经审组织和广大经审干部开拓进取、辛勤工作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省总工会第十二届经费审查委员会向多年来重视和支持工会经审工作的各级领导表示感谢!向辛勤工作在第一线的经审工作者表示敬意!
在总结经验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经审工作存在的差距和问题:部分市级工会经审组织机构与人员配备问题始终没有解决,尤其是县级工会、镇(街道)总工会和基层工会经审监督力量非常薄弱,经审会办事机构和人员配备不足仍然是制约我省工会经审工作发展的重要因素;各级工会经审会对工会经费的审查监督不够细化,方法、手段比较简单,大多仍停留在会议审查水平,经审委员的核心作用未得到充分发挥;经审干部的知识结构、素质和专业水平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审计方法和手段比较传统,计算机辅助审计尚未全面推广,难以适应工会审计工作发展的需要。所有这些问题需引起各级工会高度重视并采取切实措施予以解决。
三、今后五年工会经费审查审计监督工作建议
今后五年,广东工会经费审查审计监督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按照省工会十三大确定的工作任务,紧紧围绕让工人了解工会,让工人信任工会,让工人依靠工会,紧紧围绕建设维权型、服务型、创新型工会,紧紧围绕转观念、转方法、转作风做好工会经费审查审计监督工作,以贯彻落实经审工作基本原则为主线,以工会经审工作规范化建设为载体,以形成经审工作格局为保障,依法审查、规范审计、突出重点、防范风险、提高效益,努力做到组织更加健全、制度更加完善、审查更加民主、审计更加科学、队伍更加专业、监督更加有力,在服务大局、服务基层、服务职工中更好地发挥经审组织的“免疫系统”功能和保驾护航作用。
(一)明确形势任务,牢牢把握经审工作的正确方向
各级工会经审组织和广大经审干部,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会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和批示精神,自觉地把工会经审工作放到党和国家及工会工作大局中去思考和部署,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做好工会经审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增强做好工会经审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要善于从工会工作和职工群众的实际需要出发,寓监督于服务,寓服务于监督,充分发挥经审工作预防、揭露和抵御的基础防线和“免疫”功能作用。今年召开的工会经费审查监督工作座谈会,明确提出了工会经审工作的基本原则,为做好工会经审工作指明了方向。经审工作的基本原则是取之于工,用之于工原则,突出主业原则,帮扶困难原则,服务职工原则和公开透明原则。全省各级工会经审组织一定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和贯彻落实。要明确工会经费审查监督工作的指导思想,正确把握工会经费使用的原则和服务方向,处理好直接服务与间接服务的关系,处理好工会效益与社会效果的关系,不断提高工会经费使用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要发挥好经审会委员的核心作用,从制度和机制上确保经审会委员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建议权,从源头上发挥经审委员会的监督作用,全面真实反映工会经济活动的具体情况,确保工会经费用于为职工服务、为党政分忧、为企业和谐、为经济加油。要切实加强对经审工作的领导,把工会经审工作列入工会工作重要议事日程,真正做到思想上重视、组织上加强、制度上保证、经费上落实、工作上支持,充分发挥经审工作在工会工作全局中的特殊作用。要紧紧围绕建设维权型、服务型、创新型工会,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和工作作风,增强审查审计能力和经审工作的透明度,为工运事业的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二)强化服务意识,努力提高审查审计监督能力
各级工会经审组织要把经审工作融入工会工作全局,从宏观上思考问题,从总体上把握问题,找准服务工会全局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既注重查错纠弊,又注重内部控制制度的评价改进;既注重监督,又注重服务;既注重事后监督,又注重事前、事中的预防和关注,努力在服务工会全局工作中发挥作用、体现价值、作出贡献。要坚持经审监督全覆盖,把审查审计辐射到工会经济活动的始终,确保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不留死角,切实提升经审监督效能。要科学、合理参与预算的编制,依法坚持和完善审查监督的民主性、程序性、严肃性和科学性,切实加强对预算及预算执行情况的审查审计监督,推动建立预算科学、支出合理、公开透明、监督到位的工会经费预算制度。要坚持关口前移,把住预算“总闸门”,充分发挥预算在经济活动中的管控作用,逐步建立预算审查审计项目库,细化审计内容,促进预算项目的科学化、预算编制的精细化和预算管理的规范性、预算执行的严肃性。要按审计科学的要求规范审计工作,以提高审计质量为核心,切实加强对工会重点领域、重点资金、重点项目、重点问题的审计监督。要严把专项资金审计“关口”,加大对困难职工帮扶资金、劳模“三金”等专项资金的审计监督力度,确保专款专用和高效使用。要重点加强对基本建设项目的跟踪审计,确保建设资金使用真实、合规、有效。要强化对工会资产的审查审计监督,确保工会资产安全、完整、效益。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六项禁令”,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全总文件和制度要求,对各种违法违纪和浪费工会经费的行为坚决予以制止和纠正。要继续完善审计回访、审计督查整改、审查审计成果运用等制度,维护审查审计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三)加强自身建设,全面提升经审工作保障水平
各级工会和经审组织要着力加强经审组织建设,充分发挥经审组织的主体作用。在工会组建或换届选举时经审会必须与同级工会委员会同时考察、同时报批、同时选举产生,建立健全各级工会经审组织。经审会的选举结果应报上级工会委员会批准,经审会主任的任免,应当事先书面征求上一级经审会的意见。要重点加强经审会办事机构的建设,千方百计解决好经审会主任专职配备、经审会办公室设置和经审专职干部配备问题,为经审工作的全面开展创造有利条件。要按照经审会委员中具有审计、财会专业知识的人员不少于三分之二的要求,加强经审会委员的能力建设。要加大对经审会委员的培训力度,学习掌握预算管理知识,不断提高依法审查的能力和水平。要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配备经审干部,坚持把作风正派、原则性强,懂财务和审计业务的人员配备到经审组织中来。要建立健全特邀审计员队伍,发挥好经审办干部和特邀审计员的骨干作用。要加强经审干部培训工作,采取举办培训班、学习交流、座谈研讨、参与政府审计和鼓励经审干部自学、参加资格考试等多种方式,使经审干部掌握审计、财会专业知识和现代化审计手段,提高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要突出抓好非公有制企业工会经审委员的培训工作,努力提高基层工会经审干部的业务素质和水平。要加强经审干部的财经法规和职业道德教育,切实改进工作作风,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严格遵守工会审计工作“八不准”,坚持依法审计、廉洁从审、客观公正,维护好经审干部队伍的良好形象。
(四)完善方法手段,推动经审工作创新发展
各级工会经审组织要坚持以风险为导向,以控制为主线,以治理为目标,以增值为目的的科学审计理念,不断提高审查审计工作质量和水平。要转观念、转作风、转方法,切实加强税务代收后的工会经费审查审计监督,积极探索工会经费绩效审计。要加强对预算编制和执行情况的审查审计监督,切实审查项目预算的科学性、可行性、必要性、经济性和效益性,探索事前介入新途径。要根据工会重点工作和经费支出结构的变化,适时调整审计项目计划和审计力量,对经费多、风险大的项目,开展全过程跟踪审计、重要事项延伸审计等途径和办法来有效化解风险。要主动作为,开拓创新,切实加强对一些新领域、新项目的审查审计监督。要积极推广“送达式审计”的方法,减少审计过程中的时间耗费,进一步提高审计工作效率。要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借助社会中介机构强化监督能力,达到弥补工会审计力量不足和提升工会审计公信力的“双赢”效果。要加强经审理论研究,努力破解制约经审工作创新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要把推广应用计算机辅助审计作为经审工作规范化建设的重点,积极开发和普及审计软件,在全省县以上工会建立计算机审计和管理系统,推动审计技术创新,以财务、审计信息化建设为依托,大力推进数字化审计,探索以远程审计、实时审计为特征的联网审计,努力提高工会审计的现代化水平。
各位代表、同志们,实现省工会十三次代表大会提出的目标和任务,工会经审组织任重道远、使命光荣。我们坚信,在中华全国总工会的领导下,在省总工会的坚强领导和全总经审会的有力指导下,在全省各级工会的大力支持和广大经审干部的共同努力下,新一届省总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一定能够不辱使命,开拓进取,谱写新的篇章,不断开创工会经审工作新局面,在工会工作全局中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