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工会第十三次代表大会关于广东省总工会第十二届委员会财务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4年11月12日 广东省工会第十三次代表大会通过)
广东省工会第十三次代表大会审议并批准张国兴同志代表广东省总工会第十二届委员会所做的财务工作报告。
大会认为,在过去的五年里,全省各级工会坚持依法聚财,科学理财,民主管财,有效用财,积极推进工会财务体制改革,转变收缴方式,完善考核机制,严格预算编制与执行,保证了工会经费收入稳步增长,支出结构不断优化,财务监督不断加强,为工会各项工作的顺利推进提供了有力的资金保障。大会同意财务工作报告根据新形势、新任务,提出的对今后五年工会财务工作的建议。
大会要求,全省各级工会要把竭力服务职工、服务工会全局工作贯穿财务工作始终,稳步推进工会经费税务代收工作,探索建立工会经费预算绩效评价制度,切实保障工会经费使用的规范运作,争取政府资源为工会更好地履行职责创造条件,提高工会文化教育阵地的服务功能,抓好工会财务干部队伍的自身建设,促进各级工会协调、可持续发展,为工会履行各项职能提供坚实的物质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