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办工作要点
2014年省总经审工作的总体要求: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按照中国工会十六大确定的目标任务,以贯彻执行《中国工会审计条例》为主线,以经审工作纳入工会重点工作考核为契机,以经审工作规范化建设为抓手,依法审查、规范审计,突出重点、提高质量、防范风险,进一步加强组织建设、队伍建设、制度建设和审查审计监督,继续推进以经审组织为主体、以经审会委员为核心、以经审办干部和特邀审计员为骨干、以社会审计力量为补充、以政府审计为指导的工会经审工作格局,努力做到组织更加健全、制度更加完善、审查更加民主、审计更加科学、队伍更加专业、监督更加有力,在服务大局、服务基层、服务职工中更好地发挥经审组织的“免疫系统”功能和保驾护航作用。
一、全力推进工会经审工作规范化建设
(一)全力以赴做好省总经审会换届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和中国工会十六大、十六届二次执委会议精神。做好省总经审会换届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做好相关调查研究,起草好省工会十三大经审工作报告,圆满完成省总经审会的换届工作。
(二)突出抓好省总重点工作与经审工作规范化建设考核。2013年10月,省总主席办公(扩大)会议决定将工会经审工作纳入全省各级工会重点工作考核内容。省总经审会将以此为契机,以新修改后的市级工会经审工作规范化建设标准为考核抓手,认真抓好贯彻落实。按照《市级工会经费审查工作规范化建设标准》,将具体考核六个方面:
1、组织建设(29分),包括:工作领导、组织机构、干部配备、队伍建设、经审组织;2、规章制度(10分)包括制度的贯彻执行和经审办制度;3、审查审计(42分)包括工作报告、本级审查、本级审计、对下审计和审计整改;4、业务建设(11分)包括情况报告、理论研究、信息工作和档案管理;5、经费设备(8分)包括经费和办公自动化;6、工作创新(5分)包括经费审查、审计各个方面。
此外,将制定和实施省级产业、厅局、集团公司工会经审工作规范化建设标准,全面提升省级产业、厅局、集团公司工会经审工作整体水平;切实推进县级工会经审工作规范化建设的考核。
(三)着力加强经审组织建设。《中国工会审计条例》规定:在组建工会或换届选举时,经审会应当与同级工会委员会同时考察、同时报批、同时选举产生,选举结果应报上级工会委员会批准。经审会主任的任免,应当事先书面征求上一级经审会的意见。省总经审会将以经审工作规范化建设为抓手,以非公有制企业为重点,进一步建立健全基层工会经审组织,努力实现已建工会组织的机关和企事业工会经审组织的全覆盖,充分发挥各级工会经审组织审查、审计监督作用。
(四)强化经审会办事机构建设。《中国工会审计条例》明确规定:经审会主任按同级工会副职级配备,纳入同级工会领导干部序列。地(市)级以上工会经审会主任应当专职配备。各地级以上市总工会经审办一般不得少于2名专业干部;经费管理总量较多的县级工会经审办应当配备专业干部。暂未取得编委正式列编的,可采取工会内部调剂和外聘人员的办法解决。为强化经审会办事机构建设,本年度省总经审会在对下考核时,将重点考核地级以上市总工会经审会办事机构和专职干部的配备情况。对长期不重视工会经审工作,经审会办事机构和人员配备不到位的工会将采取相应的措施。
(五)深化经审工作机制建设。省总经审会制定的《广东省总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履职情况评价暂行办法》,对经审会的审查、审计方式和经审会委员的约束、评价机制等做出明确规定,上年度实际执行,成效显著。本年度的主要任务是在做好本级工会经审委员履职情况评价的基础工作上,要求各市级工会经审会全面开展对经审会委员履职情况评价工作,扩大履职情况评价的范围和效果,在经审工作机制方面不断加强自身建设。
(六)加强经审干部培训工作。省总经审会将继续通过“二班一学”的方式加强经审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干部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本年度拟举办经审委员培训班、主审培训班,采取“送出去,请进来”的办法,组织经审委员去有关院校进行短期培训或聘请省审计厅有关领导和专家教授为经审业务骨干亲自辅导、授课。同时将采取措施,鼓励经审干部通过自学等方式获得专业技术资格,努力提高经审干部的业务素质和水平。
(七)加强调查研究工作和理论探讨。今年是换届之年,有些工作必须提早作调查。同时也是工会经费委托税务代收后的头一年,经审会要怎样才能加强税务代收后的工会经费审查审计监督,这是一个新的课题。省总经审会将组织并要求各级工会经审组织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开展调查研究,积极向全总、《广东工会经审信息》和有关刊物提供经审信息,发表理论文章,共同推动全省经审工作在创新中发展。
此外,按轮流机制,本年度将由我会组织召开中南六省区经审工作理论研讨会。这是一个业务性的研讨会议,目的是共同研究和探讨工会经审工作。省总经审会将秉着简朴、节俭的原则继续承办好这一会议。
二、大力加强工会经费审查审计监督
(一)加强工会经费预、决算的审查、审计监督。重点抓好本级工会经费预算编制和预算执行情况的审查审计监督。推动省总本年度有关重大项目提前做好项目预算,以提高本级工会预算的科学化、精细水平。各县级以上工会经审会在经费预、决算审查过程中,应根据《广东省总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履职情况评价暂行办法》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发表审查意见和建议并按要求填写预算审查工作底稿,充分发挥好经审会委员的审查监督作用。
(二)加强直属企事业单位和下一级工会的审计监督。继续坚持每年对本级工会直属企事业单位“两年一审,一审两年”;对下一级地方工会和所属产业工会审计覆盖面不低于50%;对直属机关工会,厅局、集团公司工会或直属基层工会审计覆盖面不低于30%。本年度将强化对县以上地方工会的和基层工会的审计监督,要求各县级以上工会对下审计时,抽查审计至更下一级工会。省总经审办将继续做好经审工作重要事项报告工作。
(三)加强基本建设和重大项目资金的审计监督。加强制度建设,继续做好省总本级及直属企事业单位基建及维修改造工程的竣工决算审计工作,同时要求各县以上地方工会加强对本级及直属企事业单位的基本建设及维修改造工程的审计工作。
(四)深化专项资金的审计监督。继续将专项资金审计作为重点并列入年度审计项目计划,促进专项资金审计的常态化。专项资金主要包括:中央及地方各级财政,全总、省总及地方各级工会拨付的困难职工帮扶资金、送温暖资金及救灾补助、劳模“三金”等其他具有专门用途的资金。本年度省总经审会仍将对若干市总工会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单独立项审计,同时,在对下审计时将继续把专项资金的审计列入重要内容。
(五)积极探索工会经费绩效审计。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加强工会经费使用的监督。促使各级工会在资金的安排上保证重点工作,加大维权支出、帮困扶贫和服务职工群众的力度,严格控制行政费用特别是“三公经费”开支,促使工会经费支出结构更趋合理。本年度将继续把“三公经费”列入审计范围并在报告中反映,同时将重点加强各类培训经费的审计监督。
三、努力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和水平
(一)推广应用工会经审审计软件。把推广应用计算机辅助审计作为本年度的重点工作,抓好软件开发。拟在全省县以上工会建立计算机审计和管理系统,推动计算机审计逐步取代传统的手工查账、对账的审计方式,促进经审工作信息化、网络化,努力提高审计工作效率、质量和科学化水平。要求各县以上工会经审会全面掌握所属基层工会经审组织状况,逐步建成工会经审工作数据库。
(二)抓好审计意见的整改落实。本年度上半年将对各被审单位审计意见整改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和督促,推动审计意见整改常态化,促进各级工会和工会主要领导对审计意见整改工作的高度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