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热盼:借新《劳动合同法》实现同工同酬

71日,修订后的《劳动合同法》正式施行,其中明确“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这一最大亮点已成为广大职工的希冀。

2011年全国企业职工中劳务派遣人数达到3700万人,每10人中就有1.3个是劳务派遣工。加上机关事业单位的派遣人员,总人数约有4200万人。劳务派遣现象开始向高学历人群蔓延,电信、石油、银行、媒体等行业成为劳务派遣用工突出的行业。

对于劳务派遣工的身份,许多人表示“没有安全感”,因而对修订后的《劳动合同法》正式实施充满期待,希望新法的实施,可以做到“同工同酬”,在维护劳务派遣工权益上能够更有效。

一部分劳务派遣工对修订后的《劳动合同法》实施,心情复杂:既希望自身权益能够得到维护,又担心“同工同酬”沦为“纸上的权利”。

专家提醒,修订后的《劳动合同法》能否真正发挥作用,还要看执行情况,同时需要警惕“借调”、“承包”等劳务派遣的伪装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