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辉历程六十载
经过三年筹备,广东省总工会于1953年4月22日正式成立,至今已满六十周年。在六十年充满风雨和阳光的历程中,广东省总工会在党的领导下,积极维护职工权益,艰苦奋斗,勇于探索,不断创新前进!
广东省总工会六十年的光辉历程,大致经历了四个时期。
第一个时期:在三年筹备基础上,从1953年4月至1957年底的五年,是蓬勃发展时期。这个时期的主要工作是:发动职工群众完成了城市和工矿企业的民主改革;组织职工开展劳动竞赛为完成国家第一个五年计划发挥主力军作用;组织发动私营企业职工贯彻执行党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政策,推动私营企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推行职代会制度,指导各级工会组织在正确处理企业内部矛盾中发挥调节作用;维护职工在工资收入、劳动保护、生活保障、精神文化等方面的权益。
第二个时期:从1958年至1978年12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前的二十年,是在曲折中艰苦奋斗时期。这一时期,广东工会组织和工会工作受到严重损害,但工会的基本骨干,坚持在逆境中艰苦奋斗,使工会工作在长达二十年的逆境中,也曾出现过短暂的恢复。
第三个时期:从1978年召开的中国工会九大至1992年邓小平南巡的十四年,是恢复发展时期。这个时期,广东工会组织和工会工作,经过拨乱反正,迅速全面恢复发展。主要工作是:在建立市场经济过程中发展劳动竞赛和技术协作活动;在职工中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思想道德教育、社会主义职业道德教育和文化技术教育;指导基层正确处理劳动争议,保持职工队伍稳定;积极参与有关职工权益的地方立法和决策,大力推行企业民主管理,落实职代会职权;大力组建外商投资企业工会,初步总结了外商投资企业工会工作经验;全面加强基层工会建设,在全国率先建立乡镇企业工会;对工会自身改革进行了有益探索,并广泛开展对外联系,拓展国际友好交往。
第四个时期:从1992年邓小平南巡至2013年4月的二十一年,是在全面深化改革开放中创新发展时期。这个时期的主要工作:一是坚持以工运理论创新,推动工会工作创新。将广东工会工作中的新鲜经验,经过不断概括论证、反复实践和长期积累,逐步提升为新的工运理论。二是在全面履行工会的社会职能中,突出维护职能。把依法维护、敢于维护、善于维护职工权益,提升到一个新高度。大力推动地方劳动立法,为职工提供法律援助,依法调解劳资纠纷,化解劳资矛盾;指导、推行劳动合同制及集体协商制度;推动地方政府完善最低工资标准制度,不断提高工资水平。三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日趋成熟条件下,坚持开展并不断提高劳动竞赛水平。在职工中涌现了大批勇于奉献、勇于创新,具有强烈时代精神和时代风范的劳动模范人物,为促进广东经济转型升级和经济建设做出了巨大贡献。四是根据职工队伍变化,在职工中深入开展思想道德教育和文化科学技术教育,努力提高职工队伍素质,增强广东职工队伍的工人阶级先进性。五是发扬广东工会优良传统,把工会自身建设提升到一个新高度。以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为核心对工会干部进行政治、业务教育。有计划有步骤地全面加强基层工会组织建设,推行基层工会主席民主直选,提升工会组织的群众化和民主化。积极探索小型分散企业的工会组织形式、管理及运作模式,建立地区行业工会联合会。六是大力拓展国际工运的友好交往。七是积极发展工会实业,增强维护职工权益的经济实力。
回顾广东省总工会六十年走过的光辉而又曲折的道路,深深体会到:(一)改革开放使工会组织和工会工作,获得新的生命和新的发展,改革开放是工会的生命线。(二)自觉接受党的领导,在党的统一领导下,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是工会工作顺利进行,健康持续发展的基本保证。(三)坚持群众路线,坚持按照工会是党领导下的工人阶级群众组织这一工会基本特点开展工作,是做好工会工作的基本方法。(四)全心全意为职工群众服务,在全面履行工会的社会职能中,突出维护职能,是实现工会组织作用的关键。(五)居安思危,不断创新,是工会工作不断开拓前进的基本条件。(六)工会组织必须增强全局观念,立足工会,置身全局,在为党和政府的全局工作服务中,谋求工会工作的发展,这是做好工会工作的一个基本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