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2年工会经费审查工作情况和2013年工作安排的报告

(2013年3月21日 广东省总工会第十二届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通过)

各位委员、同志们:

我受省总十二届经费审查委员会的委托,向省总十二届六次全委会议报告2012年工会经费审查工作情况和2013年的主要工作安排。此报告已经省总十二届经审会第七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

一、工会经费审查审计监督情况

(一)对省总本级经费的审查审计监督。

1、对2011年度预算执行情况的审查审计。20124月,省总经审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审查通过了省总本级2011年度经费收支决算,听取并审议了《关于2011年度工会资产监督管理情况的报告》。2011年,省总本级各项收入完成预算的126.37%,同比增长19.32%。各项支出完成预算的98.64%,其中:补助下级支出占总支出51.67%,完成预算的103.74%;行政支出占总支出16.61%,完成预算的94.35%。会议认为,省总本级2011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较好,收入继续保持较大幅度增长,总支出控制在预算以内;支出结构合理,经费支出重点继续向下倾斜,对下补助支出同比增长25.02%。资产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资产总量进一步增长,促进了工会各项事业的蓬勃发展。

2、对2012年度经费收支预算的审查。2012年,省总本级经费收入预算37,393.60万元,支出预算30,255.51万元,当年预算结余7,138.09万元。省总经审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审查通过了省总本级2012年度经费收支预算草案。会议认为2012年度收支预算编制科学、合理,经费收缴采取了新的措施,对下补助进一步增加。20128月,省总经审会第十次常委会议审查并通过了省总本级2012年度上半年经费预算执行情况,同时听取了财务部《关于对全总经审会审计意见整改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2012年上半年经费预算执行情况良好,收入稳定增长,支出控制在预算之内。会议充分肯定了省总财务部对全总经审会审计意见的整改落实。201211月,省总经审会第十一次常委会议,审议通过了《广东省总工会2012年度经费收支预算调整方案》。省总财务部认真落实了省总经审会对2012年经费收支预算执行情况提出的意见和建议,预算调整切合实际、精细化水平进一步提高。

3、对省总直属企事业单位财务收支情况的审计监督。2012年,省总经审会委托事务所对省总直属的5家企事业单位的经营管理和负责人经济责任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省总资产管理体系已基本理顺,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上年度审计提出的意见已基本整改;相关的企事业单位年度经营绩效考核指标基本完成。

4、对专项资金的审计监督。为了强化专项资金的监督和管理,2012年,省总经审会首次把专项资金的审计纳入了年度审计项目,对湛江市总工会的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了审计。同时,在审计过程中加大了对专项资金的审计力度,对部分市、县总工会的困难职工帮扶中心进行了延伸审计,促进了帮扶中心的规范运作和专项资金审计监督的常态化。结果表明,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总体良好,使用范围、审批程序、资金发放手续较为规范,做到了专款专用。

5、对省总直属企事业单位基本建设的审计监督。为了加强对基本建设和其他重大项目的审计监督,省总经审会对基本建设及其他重大项目实行审计复查制度。2012年,委托华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省总南华工商学院清远校区基建项目进行了审计复查。审计结果:第一次送审金额24,105.9万元,审减2,634.93万元;第二次(审计复查)审减119.20万元,合计2,754.13万元,审减率为11.43%

(二)对下一级工会经费收支情况的审计监督。

2012年,省总经审会通过派出审计组和送达审计的方式,对广州、清远、中山、珠海、肇庆、江门、阳江、茂名、湛江等9个市总工会,省海员、交通等6个省级产业工会和省丝绸集团等10个厅局、省属(集团)公司工会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各被审单位高度重视工会经费收、管、用工作;工会经费收缴稳步增长,完成或超额完成了省总下达的经费上缴指标任务;工会经费主要用在职工活动,补助下级特别是送温暖和维权等方面。

根据中办、国办《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和《广东省工会负责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办法》,受组织人事部门委托,省总经审会还对汕头、潮州、云浮3个市总工会的主要领导进行了离任经济责任审计。

(三)审查审计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有的市总预算编制不够科学、严谨,实际支出与预算比偏差较大;部分厅局、(集团)公司工会仍然没有按规定编制年度预算或未按规定办理调整、追加手续,预算管理流于形式;工会经费收缴管理秩序有待规范,有的工会只按指标任务上缴经费,多收的经费挂在“应付上级经费”不上缴,或挂在其他科目年底直接转结余;有的工会内部控制制度存在漏洞,基建等其他按规定应招标的项目没有招标也没有进行审计;有的工会日常经济活动中大量使用现金,严重违反《现金管理条例》。

(四)工会经费审查审计监督工作开展情况。

2012年,全省各级工会经审组织认真贯彻落实省总经审会的工作部署,进一步明确思路,形成工作格局,依法履行审查审计监督职责,全面加强经审工作规范化建设,以提高审计质量为重点,以提高干部队伍的专业能力为保证,大力推进经审工作创新发展。一是经审工作规范化建设不断深化。完成了对全省地级以上市总工会及部分省级产业工会经审工作规范化建设的年度考核和评定工作。广州、茂名、汕头、清远、江门、佛山、东莞7个市总经审会被评为A级,获特等奖。省总经审会也荣获全国工会经审工作规范化建设考核特等奖。二是工作制度体系不断完善。制定下发了《广东省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会经费审查监督工作的意见》、《市级工会经审工作规范化建设标准》、《广东省工会特邀审计员管理办法》和《广东省总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履职情况评价暂行办法》。三是审计力度不断加大。加强了对本级工会经费预算编制和预算执行情况的审查审计监督。探索并实践了审计复查制度,加强了对基本建设项目和重大项目资金的审计监督。强化了专项资金的监督和管理,首次把专项资金的审计纳入了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实现了专项资金审计监督的常态化。省总本级共完成审计项目36个,地级以上市总工会共开展各类审计716项。四是干部素质不断提升。省总经审会首次在南京审计学院举办了广东工会经审委员培训班。省总经审会和各地级以上市总经审会积极组织专兼职经审干部参加全总、省审计厅和审计协会组织的各类业务培训班。一年来,全省县以上工会共举办经审干部培训班29期,培训经审干部3,246人次。五是在省总工会领导的高度重视和支持下,首次召开了广东省工会经审工作会议,为经审工作的开展创造了良好的环境和条件。

一年来,工会经审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部分市总工会对经审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经审机构的设置和人员配备不到位,经费和资产总量与监督水平严重失衡;经审干部队伍在数量、素质和专业结构等方面难以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县级和基层工会经审工作的基础还很薄弱;工会资产和基建项目的审查审计监督还不到位,审计质量和审计意见整改水平还需进一步提高。这些问题需要引起各级工会高度重视并采取切实措施予以解决。

二、2013年主要工作安排

2013年广东工会经费审查审计监督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全总十五届七次执委会议和全省工会经审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省总十二届六次全委会议的总体部署,以贯彻落实《中国工会审计条例》为主线,以工会经审工作规范化建设为载体,依法审查、服务大局,突出重点、提高质量、防范风险,进一步加强组织建设、队伍建设、制度建设和审查审计监督,逐步形成以经审组织为主体、以经审会委员为核心、以经审办干部和特邀审计员为骨干、以社会审计力量为补充、以政府审计为指导的工会经审工作格局,不断提高审查审计质量和水平,在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和工会工作全局中更好地发挥经审组织的作用。

(一)加强组织建设,夯实工作基础。

发挥好经审组织的主体作用,必须做到有组织、有审查、有审计。组织建设的薄弱环节是县级工会和基层工会。要以全会推进“两个普遍”为契机,以推动经审工作规范化建设为抓手,坚持“三同时”原则,以新建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为重点,进一步建立健全基层工会经审组织,努力实现凡为一级财务管理的工会组织,都有工会经审组织。要切实加强村(社区)、乡镇街道工会经审组织的建设。要深入贯彻落实全总《关于加强县级工会经费审查审计监督工作的意见》,推进县级工会经审组织建设,进一步夯实县级工会经审工作基础。各地级以上市总工会要按《中国工会审计条例》的要求建立健全经审办事机构。基层工会经审组织要贯彻落实全总《基层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工作条例》,切实履行审查审计监督职责,做好本级经费预算编制和预算执行情况的审查审计工作。工会经费使用情况,要依法向会员或会员代表公开并接受监督,确保工会经费用到职工群众最需要的地方。要推动经审工作规范化建设向基层工会延伸发展,在规范化建设考核中,检查考核经审组织履行审查审计监督的情况,全面提升县级和基层工会经审工作水平。各县以上工会经审会应及时、全面掌握所属基层工会经审组织状况,建立全省工会经审工作数据库。

(二)加强依法审查,服务工会大局。

发挥好经审会委员的核心作用必须做到有专职、有发言、有建议。各级工会经审会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工会经费审查监督制度,从制度和机制上确保经审会委员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建议权。各级工会本级预算草案,由各级工会财务部门编制,经工会委员会(或常委会)讨论通过,并经本级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通过后,报上一级工会审批或备案。各级工会在研究年度预算草案时,应有同级工会经审会及经审部门负责人参加。预算调整方案和工会重大投资项目应经同级经审会全委会或常委会审查通过。经费预算、决算议案的表决应采取无记名投票、举手或其他方式进行,由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通过。向上一级工会报送年度经费预算和决算时,应附本级经审会对上年度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意见书。要推动市县工会经审会主任按工会同级副职配备、专职配备。要加大对经审会委员的培训力度,学习掌握预算管理、审计和财会专业知识,不断提高委员依法审查的能力和水平。要贯彻落实《广东省总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履职情况评价暂行办法》,增强委员民主监督的责任感,多发声提建议,不断提高工会经费预算编制的科学化和精细化水平。

(三)加强审计监督,提高审计质量。

发挥好经审办干部和特邀审计员的骨干作用,必须做到有机构、有人员、有队伍。各县级以上总工会要认真贯彻落实《广东省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会经费审查监督工作的意见》,积极争取领导和人事编制部门的支持,采取工会内部调剂和外聘人员等办法,千方百计解决好经审会办公室机构设置、领导职数和人员编制问题,达到地级以上市总工会经审办干部一般不少于2名专业干部,经费总量较多的县级工会经审办也应当配备专业干部的要求。独立管理经费的产业工会和机关工会联合会,要按规定设立经审会办公室,配备与经费和资产规模相适应的专职经审工作人员。有队伍就是要建立一支特邀审计员队伍。各县级以上地方总工会、产业工会要按《广东省工会特邀审计员管理办法》的要求,尽快建立特邀审计员队伍。各级工会要把经审工作作为工会重点工作的考核内容,加强经审组织建设,切实提高经审工作水平。要不断扩大审计领域和方法,将工会的全部经费和资产置于经审组织的监督之下。在全面加强审计监督的同时,要特别注意突出重点,把握风险点。要加强对基本建设项目和重大项目资金的审计监督。要把专项资金审计作为重点并列入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实现专项资金审计常态化。要在经济活动的热点和薄弱环节,特别是针对财务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加大经济责任审计、投资绩效审计、风险导向审计和“三公”经费的审计力度,不断提高聚财的合法性,理财的科学性,用财的合理性。省总经审会将把推广应用计算机辅助审计作为本年度的重点工作,在全省县以上工会逐步建立计算机审计和管理的网络系统,促进计算机审计逐步取代传统的手工查账、对账的审计方式,促进经审工作信息化、网络化,努力提高审计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四)加强学习培训,提高专业能力。

发挥好社会审计和政府审计的补充和指导作用,必须做到有学习、有培训、有委托。要围绕提高干部的专业能力,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各级工会要把经审干部培训纳入工会干部总体培训计划,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学习培训工作,努力提高经审干部的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要支持和鼓励经审干部自学业务,参加审计、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掌握审计、财会专业知识和现代审计手段,提高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省总经审会将举办经审委员培训班、主审培训班,提高干部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各级经审会也要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加强经审干部的学习培训工作,不断提高经审干部的专业能力。要贯彻落实省总工会下发的《关于聘请外部机构或人员参与审计工作管理办法》,委托社会审计力量对重要项目进行审计,提高审计的质量和水平。要充分利用政府审计、社会审计和内部审计协会等方面的培训资源,深入开展多层次多形式培训。通过参与审计和培训等方式,向社会审计和政府审计学习,规范审计程序和行为,提高审计的专业化水平。

各位委员,在新的一年里,各级工会经审组织和广大经审干部,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振奋精神,开拓进取,真抓实干,努力推动我省工会经审工作创新发展,在服务工会全局工作中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