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经审组织建设 发挥审查监督作用

近年来,东莞市总工会经审委员会认真贯彻落实《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工会经费审查监督工作意见》和《广东省总工会经费审查监督暂行规定》,以创新工会经审工作机制、提高经审监督效能为出发点,自觉把经审工作融入工会整体工作中去,在建立健全工会内部监督机制、规范工会财务管理、促进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这可以概括为四个“抓”和四个“确保”。

一、抓组织建设,确保机构健全,人员到位

加强经审工作,对工会经费收缴、管理、使用实行有效监督,是《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赋予各级经审组织的权力。近年来,我市总工会重视工会经审工作,不断加强工会经审组织建设,配齐配强各级工会经审干部,工作上给予支持,经费上给予保障,为做好工会经审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

一是成立独立机构。20066月,在市总机关精简机构和人员的情况下,经市委和编委批准,市总增设经费审查办公室,作为独立部门纳入市总机关序列。我们选配三名有会计职称、思想政治和业务素质较高的人员充实到经审办,做到编制、机构、人员三落实。2010年,市总工会又向市委请示设置专职经审会主任,并得到市委和编委的同意,今年6月选举产生专职经审会主任,进一步加强了工会经审工作。

二是单列专项经费。要开展好经审工作,离不开经费的保障。从08年开始,市总专门设立了经审专用经费,以市总上解省总的工会经费为基数,按3%的比例提取,用于经审工作年度考核奖励和经审工作的业务开支,从而保证了经审工作的经费所需。目前,经审办设立专门办公室,配有电脑、传真、手提电脑等现代化办公设备,工作条件得到了较好保证。

三是强化工会经审网络建设。为加强对全市工会经审工作的领导,市总经审会设立经审委员11人,分别来自市总工会、市审计局、市财政局以及有关局(总公司)和镇(街)工会。经审委员都是懂财务、会审计的专业人员。目前,我市有21个局(总公司)工会、32个镇(街)总工会和561个村(社区)工联会全部按照工会同级副职配备了经审会主任,配备了专兼职审计人员。在此基础上,市总工会不断强化基层企业工会经审组织建设,凡是企业组建工会或换届选举时,经审会与同级工会委员会做到同时考察、同时报批、同时选举,从而在全市建立健全了较为完善的四级工会经审组织网络,为全市工会经审工作的顺利开展打下了良好的组织基础。

二、抓制度建设,确保机制健全,履职到位

经审工作政策性、专业性强,要实现工会经审工作向常态化、规范化发展,必须建立一套科学规范的制度体系。近年来,市总经审办始终把制度建设作为一件大事来抓,不断完善各项经审制度和规范,形成较为科学完善的工作机制,使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一是建立市总领导定期听取经审工作汇报制度。市总党组将经审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和部署经审工作。每年都召开主席办公室会议听取市总经审办的专题汇报,研究经审执行各项制度的情况,关注和重视审计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帮助解决难题,确保工会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是建立经审工作考评制度。市总经审办制定了对各级工会经审工作的考评办法,具体细化各项评分标准,并将经审工作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市总对各级工会的年终考评。

三是建立一套以审计为基础的经审制度监督体系。先后建立和实施了《关于本级工会年度工会经费预决算草案审查暂行办法》、《关于对下级工会经费收支审计暂行办法》、《各镇(街)、局(总公司)工会经费审查工作规范化建设标准》、《基层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工作条例》等文件。及时转发了全总《关于加强工会经费审查监督工作的意见》、《中国工会审计条例》、省总《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会经费审查监督工作的意见》等文件。这一系列文件的制定下发,使全市工会经审制度体系基本框架初步形成,为健全以审计为基础的工会经费审查监督制约机制和经审组织运用审计手段履行监督职责,提供了制度保证和运作规范。

三、抓实务审计,确保职责履行,监督到位

加强对工会经费收支和财产管理情况的审查监督,是经审会的重要职责。近年来,市总经审会加大审查审计工作力度,按照全总、省总有关制度规定,积极开展不同内容的实务审计,较好地发挥了经审监督职能作用。

一是加强对本级工会审计。坚持每年对市总工会本级经费收支预算执行情况与工会经费收支预算编制情况的审计。每年第一季度,市总都要召开经审全委会,审查本级预、决算。每年7月都要对市总上半年经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由于近年来,市总经审会坚持履行职责,有效促进了我市工会财务工作的健康发展,工会经费以不低于10%的速度递增,连续多年超额完成省总下达的工会经费收缴和上缴任务,有形资产不断增长,资金的使用绩效不断提高,工会资产无流失、损失、浪费现象发生。

二是加强对下一级工会经费的审查监督。我们按照“依法审计、全面审计、严格审计”的要求,加大对下一级工会的审计工作力度,特别是重点加强对镇(街)总工会和局(总公司)工会的审计工作。在审计中,审计人员严格按审计操作规程进行审计,严把审计质量关。针对一些镇(街)总工会存在一些支出项目不够合理、支出依据不足、没有使用工会专用会计科目、会计基础不够规范等问题,市总经审办及时提出审计建议和整改意见,并现场对财务管理人员进行指导。经过近几年的规范,各级工会经费的使用结构日趋合理,全市未发现较大的违反财经纪律的案件。

三是加强审计的程序规范。我们严格执行全总和省总制定的“审计工作规定”和内部审计具体准则。每年初,市总经审会都要根据工会工作重点,确立工作计划,制定审计方案。我们在开展审计15天前向被审计单位发出审计通知书。对审计意见书提出的意见,被审计单位必须在规定的15天时间内提出整改措施报市总经审会,并认真落实整改意见。市总经审会坚持审计工作“回头看”,督促被审单位审计整改意见限时办结,并及时向市总经审会书面反馈情况。

四、抓队伍建设,确保队伍素质,培训到位

加强工会经审干部队伍建设,是不断提高工会审计工作水平的有效途经。为切实加强经审队伍的思想、作风和业务建设,市总工会经审会每年都要组织各级工会经审人员参加各种形式的业务培训,通过以会代训、参加继续教育、办培训班、到上级培训等方式,学习新的政策和财经法规,掌握现代的审计方法和技巧,不断提高各级工会经审干部的业务能力和水平。同时,为便于全市各级工会经审干部掌握和查阅工会经费审查审计的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市总经审办组织编印《经审实用工作手册》。手册收录了《工会经费使用管理办法》、《工会审计具体操作规程》、《工会审计资料文稿(范本)》等实用资料,为各级工会经审工作者开展工作提供实用有效的依据和明确的指引。这对进一步规范我市工会经审工作,提升经审工作水平,起到较大的促进作用。

以上是我市近年来开展经审工作的一些情况,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我们工作中仍存在一些不足的地方,特别是与一些先进单位相比还有差距。下来,我们将以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扎实的工作,认真履行经审监督职责,切实加强我市工会经审工作的范化建设,不断提升我市工会经审工作整体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