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广东省职工技术大赛工作规程》的通知

粤工总[2013]14号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总工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科学技术局(委),省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省职工职业技能大赛制度,根据《关于深入开展职工职业技能大赛,推进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粤工总[2007]129号)等文件精神,特制定《广东省职工技术大赛工作规程》。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东省总工会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2013117

 

 

广东省职工技术大赛工作规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广东省职工技术大赛(职工职业技能大赛)是本省组织境内的行业、系统以及大型企业广大职工,围绕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优势传统产业的主流工种(项目)组织开展的群众性技术比赛活动。

第二条 广东省职工技术大赛旨在发挥全省示范和导向作用,坚持“建设”与“育人”并举,动员激励广大职工崇尚技能、勤学苦练、争创一流、求实奉献,为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建功立业。

第三条 广东省职工技术大赛由省总工会、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省科学技术厅(以下简称四家主办单位)主办。各承办单位按年度提出申请,报经四家主办单位核准后,制定和实施竞赛方案,进行初赛、选拔赛和决赛,完成整个赛事并做好后续工作。

第四条 广东省职工技术大赛分为综合类竞赛(跨行业、系统)和专项类竞赛(行业、系统内进行)。列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当年度职业技能竞赛工作计划的,按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业技能竞赛申报和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章  竞赛工种(项目)的申请

第五条 申请对象和条件:本省境内规模和效益同类排名第一的中央驻粤和省直大型企业、省十项工程劳动竞赛设赛区的企业、省级机关工作部门,可单独申请;省级行业协会、中央驻粤和省直大型企业,联合相关省级产业工会申请(一些实力较强的省级行业协会可单独申请)。

第六条 申请要求:

(一)各申办单位每年可确定1个工种(项目),即年度特色工种(项目)上报。选择支柱产业、通用性强、技术含量高、企业急需、从业人员较多的工种(项目)开展。相同工种(项目)的省级竞赛,原则上间隔一年以上;不同行业的同一年度,原则上不进行相近或相同工种(项目)竞赛。

(二)申报传统产业工种竞赛的从业人员一般宜在3万人以上,其中参加初赛人员要达到30005000人左右。申报现代产业或高技术含量的工种竞赛,从业人员宜在1万人以上,其中参加初赛人员要达到20003000人左右。

(三)初赛达不到2000人以上,但具备省级行业特色、富有岭南风格、包含传统工艺的竞赛工种,原则上建立制度,隔12年申报一次。

(四)技术标准居于全国领先地位的工种(项目)竞赛初赛人员要达到1000人左右;此项班组长级别或高科技人员竞赛的初赛人员数量可适当减少。

(五)除前款以外,所有工种(项目)省级决赛人数要在60人以上。

(六)团队竞赛需有地级以上市(或分公司)团队20个以上,对第一名者可命名省工人先锋号1个。其团队负责人或主创人(企业班组长或以下职工)可按程序申报省五一劳动奖章1名。申报名额占行业特色工种(项目)名额。

第七条 填写申报表:一式两份填好《××年度纳入省职工技术大赛范围的工种、岗位技能比赛情况申报表》。所申报的工种名称须准确无误。专项类竞赛或12个工种的综合类竞赛可称为“广东省××行业(单位)××工种(项目)竞赛”。

第八条 各行业、单位申报的工种(项目)竞赛一般按专项类竞赛申报。工种竞赛应结合国家职业分类大典所列工种申报,项目竞赛应结合本行业、单位的关键性、基础性的岗位要求申报。严格控制综合类竞赛数量,其工种、项目竞赛宜在全省具有良好的示范性和影响性。每行业或单位的综合类竞赛原则上不超过3个工种。

第九条 申报时间:每年年底前以本单位名义申报下一年度竞赛的工种、项目(行政和工会盖章)。四家主办单位汇总并于第二年3月底前发文核准。

第十条 支持和鼓励促进现代产业发展的高技术含量工种、项目开展竞赛,不断拓展劳动竞赛的领域和范围,更好地为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服务。

第三章  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第十一条 方案的制定:

(一)各申办行业和单位要制定相关工种(项目)竞赛方案。方案内容应有成立竞赛组委会、竞赛技术文件、对优胜选手的奖励内容。竞赛方案应提前发到各基层单位和参赛企业,并广泛发动职工参加。竞赛的标准要统一并易于操作。

(二)竞赛组委会中应设立仲裁组或监督组。

(三)竞赛技术文件一般包括:竞赛项目、标准及内容,成绩评定方法,竞赛场地与设施,竞赛细则,参考资料等。

(四)考试要分理论和实操两部分(不能用知识竞赛作为职工技术竞赛)。理论知识占30%,实操技能占70%。要考虑选手成绩相同时排名差异的情况,竞赛优胜者排名不宜并列。

(五)竞赛方案请提前一个月报省组委会办公室备案。

(六)竞赛标准及试题:省级工种竞赛按国家职业资格三级(高级)以上职业标准进行。行业竞赛由行业和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组织命题。通用工种竞赛试题由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提供。省级项目竞赛由行业、系统自定,报四家主办单位备案。

第十二条 方案的实施:

(一)竞赛按初赛、选拔赛和决赛进行。

(二)初赛由各地、各企业自行组织,广泛发动职工开展岗位练兵、技术比武活动。

(三)在初赛的基础上,由各市或规模以上企业,按分配名额组织优秀选手组成代表队参加选拔赛。选拔赛中产生的优秀选手参加省级决赛。

第四章  决赛

第十三条 决赛分启动仪式(开幕式)、决赛赛事、颁奖仪式(闭幕式)三个环节。主办单位负责人一般参加颁奖仪式。但若议程需要时,也可参加启动仪式。

第十四条 颁奖仪式工作要求

(一)发出邀请函:提前一周向四家主办单位及主办处室发出邀请函(即每单位发两份邀请函)。

(二)邀请函格式:一般为××工种(项目)竞赛已纳入本年度省职工技术大赛范围。现定于××年月日时分在××地点举办决赛颁奖仪式,请贵单位领导及主办处室出席。并于××日前将出席人员名单(姓名、单位职务、联系电话)回复我单位。落款为各承办单位(注明联系人姓名、电话、手机)。

(三)相关材料准备工作:1.代拟讲话稿一份(800字左右)。2.提供议程及主持人用语(可发电子版)。3.表彰决定(省组委会通读稿格式)。

(四)证书的领取:请于举办省级决赛一周前到省总工会经济工作部领取空白证书的封皮和内页(5个或8个,待现场填写)。技术能手证书请提前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业能力建设处联系。如需颁发职业资格证书的组织单位,请在命题前由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介入,并由承办单位在赛后一个月内到省鉴定中心按竞赛办证流程办理。

(五)议程:一般为5项。1、总裁判长宣布成绩(可增加点评内容)。2、宣读表彰决定。3、颁奖(其中省五一奖章现场不颁)。4、承办单位领导讲话。5、主办单位领导讲话(承办单位领导讲话也可作闭幕词,放在议程最后)。

(六)颁奖仪式的时间:室外一般在40分钟以内,室内一般在1小时以内。穿插才艺表演、汇报演出等的颁奖仪式或闭幕式,时间可适当延长。

第十五条 提倡以职工喜闻乐见的形式进行决赛,增强职工技术竞赛的群众性和趣味性。

第五章 奖励

第十六条 对省级综合类竞赛前8名、专项类竞赛前5名选手,由四家主办单位联合授予广东省职工经济技术创新能手称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按相关规定授予广东省技术能手称号(列入国家职业分类大典范围工种);省总工会按程序对第一名颁发广东省五一劳动奖章。

第十七条 对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的工种竞赛,其理论及实操成绩均合格的省级决赛选手,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颁发省相应工种、相应等级的职业资格证书。原已取得高级职业资格并理论、实操均合格者,获“广东省技术能手”称号的省级决赛选手,可晋升为技师。以技师为竞赛标准,原已取得技师职业资格并理论、实操均合格者,获“广东省技术能手”称号的省级决赛选手,可晋升为高级技师。

第六章  赛后报表和推荐手续

第十八条 上报有关表格(共3种):1、广东省职工技术大赛各工种(项目)决赛成绩、名次汇总表。2、广东省职工经济技术创新能手登记表。3、广东省五一劳动奖章推荐审批表(一式3份)。上述表格可在省总工会网站中下载。第12种表格请于省级决赛结束后2周内上报省总经济工作部。省五一劳动奖章推荐审批表请于决赛结束后2个月内上报。

第十九条 省五一劳动奖章的推荐工作:履行自下而上的程序,先由本单位职代会或职工大会讨论通过(或党政工联席会议。其中职代会意见栏请注明并由工会代章,未成立工会的由行政代章),并在本单位公示(一般57天),再逐级加盖意见上报。属于联合申办的工种,由联合申办单位加盖印章推荐。

第七章  后续工作

第二十条 做好资料的归档、整理和表彰文件、证书的发放工作。各承办单位在技术竞赛结束后,及时对竞赛文件和选手个人的资料进行归档和整理,并负责将表彰决定和证书发放到优胜选手个人。

第二十一条 深入总结推广先进操作法。总结经验,扩大宣传,推动企业设立“首席员工”、“金牌工人”和职工技能带头人、劳模创新工作室等,加快高素质技术工人队伍培养进程。

第二十二条 加大对优胜选手的奖励力度。各行业和承办单位要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制订和落实相应待遇,并逐步完善对优胜选手予以晋升和提薪等制度。

第八章  保障措施

第二十三条 各级工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经信、科技部门齐抓共管、各司其责、形成合力,推动企业建立健全考核体系和奖励机制,促进技能培训、技术比赛、技能提升、技术创新活动有机结合、深入发展。

第二十四条 各承办单位要坚持职工技术竞赛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和公益、服务、节俭原则,认真筹备,精心组织,周密实施,确保各工种(项目)赛事顺利完成。

第二十五条 省级产业工会负责其联合申办省级行业协会、企业和单位职工技术大赛的组织实施工作,推动赛事、推荐和后续工作积极稳妥地进行。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各地、各行业和单位要结合实际,制订完善职工技术比赛的实施办法和规章制度,扎实有效地推进全省职工技术大赛深入发展。

第二十七条 本规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