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职工民主政治权利实现情况的调研与思考
工会组织负有推进职工民主政治权利实现的职责,其目的是为了更好地组织职工、引导职工、服务职工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调动广大职工劳动热情和创造力,切实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在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中充分发挥工人阶级主力军作用。为进一步有力地推进我省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深入发展,我们在广州、深圳市及粤东地区开展调研,在广泛接触企业行政、职工和听取各地、各级工会情况介绍的基础上,我们掌握了基层的实际情况和问题,也形成了一些工作的思考。
一、广东省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建设基本情况
我省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建设,实现三有:有法律、法规有力支撑;有领导体制和运行机制强有力的组织保障;有健全、完善制度体系提供管理操作的得力保障。截止今年4月初,对全省22个市(区)调查统计,国有企业及其控股企业已建工会7055家,建立职代会制度6785家,建制率96.2%;建立厂务公开制度7000家,建制率99.2%。集体企业及其控股企业已建工会7504家,建立职代会制度7164家,建制率95.5%;建立厂务公开制度7450家,建制率99.3%。科教文卫体等事业单位已建工会23497家,建立职代会制度22513家,建制率95.8%;建立厂务公开制度22989家,建制率97.4%。非公有制企业建立职代会制度166990家,建制率73.7%;建立厂务公开制度181951家,建制率79.7%。国有及其控股企业建立职工董事制度1963家,建立职工监事制度1719家。
今年,全省企事业单位厂务公开和职代会建制率将力争实现已建工会的国有、集体及其控股企事业单位达到100%,已建工会的非公有制企业达到80%以上。
二、当前我省职工民主政治权利(包括职工对企(事)业单位事务的民主参与、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权利)实现情况
(一)上规模非公企业职工民主政治权利实现情况。广州立白企业集团公司,由10来人组成的经营管理团队民营小资本起步,1994年开始历经18年,如今已发展成为国内洗衣粉、洗洁清销量第一的大型日化企业集团。立白集团董事长是有政治思想觉悟,富有社会责任感的企业家,该企业基本上按照国有企业做法,设置企业行政管理部门,党、工、团组织健全。企业高度重视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成立了由党委、行政、纪委、工会负责人组成的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了由纪检、工会有关人员和职工代表组成的监督评议小组和厂务公开专项小组,制定了一系列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制度办法。企业集团坚持每年召开一次以上的职工代表大会,向职工代表通报年度企业发展规划、企业重大决策、企业生产经营管理重要决定等事项。企业把建立交流沟通机制,作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共担经营风险,激发调动广大职工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的重要措施。企业集团建立了“员工关系邮箱”,定期召开“总裁见面会”、“集团员工大会”、“集团干部大会”,不定期举办“立白企业管理论坛”等各类主题活动,行政与职工双向沟通的渠道丰富、畅通,每位普通职工的想法和诉求都可以畅通无阻地向行政表达和随时传递给企业最高领导人——总裁。企业并没把职工当成单纯的劳动力,而是非常注重培养职工主人翁意识,提出企业与职工是利益共同体的理念,企业建立奖励、激励机制,调动激发职工的潜能,通过组织开展岗位练兵、技术比武、技术攻关、提合理化建议等活动,提供平台,让广大职工参与到企业经营管理当中,使广大职工的智力成果和工作积极性转化成生产力,有力地促进了企业健康发展。立白企业集团在不断打造现代企业和提升管理水平的过程中,引入国有企业以厂务公开促进构建惩防体系的做法,让广大职工行使监督权,堵塞商业腐败漏洞,企业制定了《惩治和预防腐败管理制度》,用、管财物各环节严把关,大大降低生产成本也提升了企业诚信度。尊重职工依靠职工,企业为职工着想,职工为企业出力的企业文化,是立白具备强大竞争力的核心所在。
立白企业集团公司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建设情况并非特例,而是众多民主管理工作做得好的非公企业典型代表,他们所具有共同特点,就是从企业经营发展实际需要出发,建立实行民主管理制度,自愿与职工分享企业经营管理的权力,这些企业推行民主管理工作不是目的而是作为有利于企业健康发展的手段。
(二)国有工业企业、事业单位职工民主政治权利实现情况国有工业企业职工民主政治实现情况。佛山供电局是直属中国南方电网公司广东电网公司的国有特大型企业,承担佛山市五区(禅城、南海、顺德、三水、高明)电网建设和安全供用电服务,供电人口逾600万人,供电客户235万户。佛山供电局开展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在坚持职代会制度的同时,积极探索适合于企业实际情况的民主管理工作新载体。鉴于供电系统面广线长,一线职工长年累月作业在野外的特殊工作性质,该企业建立了职工代表巡视制度,一是为了进一步推动民主管理工作常态化;二是灵活有效地履行职工的民主管理职权。巡视制度主要内容:1、建立组织架构。成立了安全、生产、经营、生活福利、民主管理、综合等涵盖企业经营管理各方面事务的巡视组;巡视组成员由职工代表组成称为“巡视员”,“巡视员”实行聘任制,有明确职责要求。2、源头参与。制度规定,“巡视员”可以列席局级会议(局办公会议、安委会议、党委中心组扩大会议、经济分析会、职代会联席会议等),在决策源头上,“巡视员”直接参政议政,履行职工的民主管理、民主参与、民主监督、民主评议等项民主政治权利。3、形式多样。“巡视员”巡视活动采用集中与分散相结合方式,工会组织“巡视员”参与局级会议;巡视组每季至少开展一次专题巡视活动;“巡视员”日常在所属单位自主开展巡视活动。通过建立巡视制度,职工民主管理工作和实现职工的民主政治权利,融贯到了企业经营管理当中,在实施这项制度过程中贯彻了全心全意依靠职工办企业的方针。
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理论与实践都起源于国有企业,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国有企事业单位仍保留着政治觉悟高、人员队伍素质好、社会责任感强、管理规范等优良传统,职代会建制率、质量水平和职工民主政治权利实现情况等,都发挥着制度建设的示范带动作用。
三、当前推动开展民主管理工作存在问题与原因剖析
1、存在问题。我省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建设整体状况较好,在与行业、地市(区)、工业园区等工会组织交流所辖层面的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他们不约而同地认为,目前,职工民主政治权利实现情况应当客观地分为好中差三种情况;一,好的情况。单位行政重视、理解、支持民主管理工作,工会作用发挥好,干部职工积极支持民主管理工作,民主管理已经融入单位经营管理制度,成为有机重要组成部分,职工各项民主政治权利得到充分落实,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与职工共赢;二,中等情况。企事业单位行政有民主管理意识,单位也建立了民主管理制度,但并没上升到作为经营管理制度组成部分的高度,对于职工切身利益的决策,还是能走民主管理程序;三,差的情况。民主管理只是一种摆设,外来检查可以看到硬件建设,但单位根本没把心思放在民主管理工作上,实质上包括各种法律法规赋予职工的民主管理权利,在这里都得不到落实。
民主管理工作负面因素,归纳起来至少有以下几种:
(一)未发挥主观能动性。群团组织的性质决定了工会在推动工作、制度(载体)建设方面,不能用强制办法和措施提出硬性要求,只能采用倡导性、引导性方式开展工作,此过程,需加倍付出细致、耐心的投入。推动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建设,是增强企事业单位软实力的工作,评价标准以定性为主,而不是用量化数字反映,所以不易显示成绩。工作努力程度和成效,主要取决于工作人员的敬业精神。
(二)行政领导理解重视程度不够。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坚持党委(组)领导原则,职工民主管理工作是在党委(组)领导下开展的,在现有法规框架下,离开党政的重视、领导和支持,这项工作很难开展起来。
(三)缺少职工的支持参与。民主管理主要受益者参与者是职工,职工参与积极性没调动起来,无民主管理可言,一些非公企业,民主管理未摆上工作日程,既没组织开展民主管理工作,职工参与民主管理的热情也没被调动激发出来,这类企业没有实质性的民主管理工作。
(四)步调不一致。确定目标、制定实施措施之后,围绕中心任务上下一致才能实现目标,但由于人员队伍人手、精力不足,工作推动力不强(工会组织开展力度不够)等客观原因,上级部署工作得不到贯彻,不能形成上下合力推进,一定程度也影响了工作进展。
(五)制度的局限性。职代会制度产生于计划经济时代,制度计设上,开展民主管理活动是在行政、职工(劳动者)分享权利的两方中其中强势一方——行政方主导下进行,民主管理(分享权利)过程,职工一方享有权利的空间,完全取决于行政。另外,职工方享权,往往并不是他们想要去主动争取得到的权利,而是由行政设定安排好的某些(活动)权利,再由职工被动的去(开展)行使(非公企业职工资产管理的监督权,既是权利也属于一种义务),这种受限的权利,削弱了职工参与民主管理(分享权利)的热情和主动性、积极性。
2、原因剖析。以职代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是实现职工民主政治权利重要载体,一项制度建立与发展有没有生命力,重在各协调利益关系方,是否存在迫切需求的基础。职代会制度之所以有旺盛生命力,就是有内在需求,与广东电信公司系统贯标认证单位主要党政领导访谈中,作为企业的管理者,他有深有体会谈到,当今,以智力劳动为主的生产单位,若不尊重、不依靠职工,不调动职工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就一定不可能办好企业,个人能力总是有限的,只有集思广益,发挥全体职工的力量,才能办好事业,这些企业真心实意从内在需求出发,推动民主管理制度建设,实现职工政治民主权利。这类企业,实现职工民主政治权利不是目的,而是为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的手段。
而另一些企业,行政并没有正确理解和对待民主管理工作,他们认为不实行民主管理一样能办得好企业,迫于外界的压力(地方党政、工会组织的要求)他们把实行民主管理当成一种负担,作为应对摊派的任务,在这里,建立民主管理制度成为目的,他们并不是从职工需求出发,给予他们希望实现的民主政治权利,由于失去选择性,职工也失去履行对民主政治权利的兴趣,在这类企业民主管理制度即使有,也仅流于形式。
从能真正实现职工民主政治权利立场出发,在制度设计层面上在应当解决两个问题,一是实现职工民主政治权利的主动权应当交给职工。《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条例》第十八条规定:“遇有重大事项,经厂长、企业工会或三分之一以上职工代表的提议,可以召开临时会议。”第七条规定职代会对有关方面可以行使知情权;审通过权;审议决定权;评议、监督权;民主推荐权等项职权。从法规的计设上,既赋予了职代会职权,又赋予了职工要求召开职代会的权利,职工实现民主政治权利的条件在理论计设上是完备的,但其中有个环节是实现这一完备理论方案的前提条件,《条例》第三条规定:“企业工会委员会是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负责职工代表的日常工作。”组织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组织职工代表开展活动,系于工会一身,职工以职代会为载体实现民主政治权利,而职代会发挥作用则取决于工会,而工会又受制于企业行政。在一家甚至已作为协调劳动关系样榜单位的外资企业调研,其工会主席竟然连有没有职代会制度这一说都不清楚,他所认为的实现职工民主政治权利,就是企业善待职工,从饭堂伙食到改善劳动保护条件,职工都能提意见并得到改进。访谈职工,她们自身也没有参与民主管理的愿望。若民主政治权利不是职工强烈希望获得的,并被他们所珍惜,就难形成推动实现民主政治权利的动力;二是实现职工民主政治权利要采取双方对等原则,再引入中立方作为裁判。劳动关系双方,由于所处立场不同,客观上既有统一性又有对立性,当双方观点出现僵局,就要由中立代表出面裁决,尤其对非公有制企业,实现职工民主政治权利不可能总是温情脉脉,劳动关系双方存在利益冲突是不可回避的现实。双方都有主动发言权,并有三方协调机制,这才是实现劳动关系双方各自政治权利科学机制。
□作者单位:广东省总工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