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如何以新时期广东精神指导工会工作

广东省第十一次党代会提出了“厚于德、诚于信、敏于行”的新时期广东精神,标志着广东跨入了科学发展的一个新的历史时期。从新时期广东精神的特征来看,它跨越历史涵盖古今,三个方面的完美结合充分体现了民族性、时代性、地域性的统一,也体现了建设幸福广东的文化诉求。

新时期广东精神,是在总结广东改革开放以来所取得的成就和经验的基础上提出来的对今后一个时期内新的工作方针和要求,对于我们如何做好新形势下的工会工作也具有很好的指导意义。

一、崇尚厚于德,建设和谐企业

“厚于德”侧重于对中华民族优秀文化的传承和弘扬,是新时期广东精神的来源和基础。粤电哲学的“合和共生”、粤电使命的“厚德善能”充分体现出了“厚于德”的精神实质。企业工会作为广大职工利益的忠实代表,在为职工维权、服务职工、为职工说话、办事、排忧解难的工作中,首先要“德”字当先!要真正把职工的权利和利益放在首位,要兼顾好国家、企业和职工个人三方面的利益,只有这样,我们的企业才能够和谐健康的发展,才能充满活力与后劲。

我们崇尚厚于德,就必须在工作中坚持不懈地开展“有困难找工会”活动,关心职工困难、关注职工冷暖,深入贯彻落实“组织起来、切实维权”和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方针,促进稳定与和谐发展的主题和目标,明确定位,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维护职能,真心实意为职工说话办事。我们要努力做好困难职工帮扶工作,积极协助党政解决困难职工群众生产生活问题,使他们共享改革发展成果,这是工会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促进社会公平公正的重要手段。也是工会联系职工群众的一个很好的载体和平台。

开展“职工有困难找工会”活动,主动为职工排忧解难,可以很好地协调劳动关系,理顺职工情绪,化解劳资矛盾,推动企业建立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是促进企业改革、发展,稳定大局,营造和谐融洽氛围的有效措施。

我们要时刻关心困难职工。对于因病住院治疗的职工及时派员进行慰问,表达组织的关心。对生活上确有困难的特困职工,给予适当的困难补助。

我们还要有针对性的做好信访帮扶工作:向来信来访职工提供法律、法规、政策咨询,解答有关疑难问题;接受职工的投诉,协商协调处理有关劳动纠纷,化解劳资矛盾;工会各级组织要经常深入基层,接近职工,及时掌握职工思想动态,了解职工困难,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要求,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做好教育疏导工作,稳定职工队伍,维护社会稳定。

2009年,韶关发电厂因机组关停,面临富裕人员分流难点工作。许多职工人心浮动,忧虑担心。为此,该厂工会一方面及时深入基层班组了解、收集职工思想动态提供厂党委厂部参考,同时作了大量的宣传、解释工作,稳定职工队伍。另一方面,通过厂的法律顾问进行把关,确保在企业人员分流和薪酬改革方案中不得出现侵犯职工合法利益的情况,充分发挥了厂工会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参与民主管理中的作用,并使全厂员工充分明确了我厂今年人员分流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人员分流安置工作得到全厂职工的普遍理解和支持,共有200多名职工主动提出了内退申请。该厂工会分别于6月和8月组织召开了两次职工代表大会,对厂《富余人员分流安置工作总体原则方案》和《韶关发电厂岗位薪酬归级方案》进行审议和讨论。并顺利通过了大会表决。岗位薪酬方案和全厂竞岗等各项工作均得以顺利开展。

总而言之,有“德”的企业,应充分的重视职工利益,保障职工权益,让职工在企业的发展壮大中共享发展成果。我们要把职工群众满意不满意、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评价和谐企业建设的根本标准,以人为本、营造和谐企业,就是对厚于德的最好的诠释。

二、践行诚于信,树立良好的“企业公民”形象

“诚于信”侧重于对以诚信为主要内容的现代市场经济伦理的融合和坚守,是新时期广东精神的时代要求。从某种角度来说,诚信是企业的根本。对于企业而言,诚信有两种情况:一是企业内部要讲诚信;二是企业对社会也要讲诚信。

诚信是什么,诚信其实就是言行一致,言而有信。诚信企业的基础是公开、公正、公平,实行民主管理,阳光施政。

要实现阳光施政,促进诚信企业的建设,工会组织首先应该认真按照《工会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职工代表大会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在企业内部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通过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职工代表大会、平等协商集体合同等制度建设,发挥其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整体效能。巩固和深化职代会在企业中的监督作用,切实落实职工代表大会的各项职权和职工民主管理的权利,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促进企业的和谐、稳定发展。

我们要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依靠职工办企业的指导方针,加强民主管理,全面深入开展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要把厂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重大事项、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管理人员选拔使用情况、企业重大改革方案以及与职工切身利益有关的事项向职工公开,让职工充分享有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要把厂务公开民主管理与党风廉政建设相结合,建立健全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等制度,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密切和协调干群关系、党群关系。

我们要全面贯彻落实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严格履行集体合同的每一项条款。切不可纸上一套、行动另一套。工会组织要认真督促企业签订个人劳动合同和集体劳动合同,切实保障职工合法权益;同时要教育职工严格遵守厂规厂纪,组织发动职工开展各种形式的劳动竞赛,保证企业各项生产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促进企业的不断发展。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同时维护企业整体利益;在企业持续发展和个人职业目标的实践中,构建利益共同体和命运共同体,营造出企业与职工“双赢”的良好局面。

2001年起,韶关发电厂工会就根据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家经贸委、全国总工会、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推行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的通知》精神和《广东省企业集体合同条例》等要求,首次代表全厂职工与厂部签订了《韶关发电厂集体合同》,切实保障职工在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劳动报酬和津贴、社会保险与福利、劳动安全与卫生等各个方面的权益。并将签订的《集体合同》在厂内公告版予以公布,接受职工监督。在合同期满后,按照规定程序及时进行续签。使职工各项合法权益得到了充分的保障。在建设和谐企业中起到很好的促进作用。

企业对社会的诚信,则体现在企业履行必要的社会义务和承担的社会责任上。企业的发展进步,必须取得社会的广泛认同,在治理污染、环境保护、依法纳税、促进地方经济建设等方面严格执行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定期发布《企业社会责任报告》,自觉、主动地接受社会与舆论的监督。

对电力企业而言,我们在加快企业科学发展进程、为社会提供充足可靠动力的同时,要牢记“厚德善能、益邦惠民”的企业使命,竭尽全力承担起、履行好我们在经济、社会以及环境保护方面的责任,实现企业与社会的和谐共处,赢得良好的社会赞誉,建立起负责任的“企业公民”形象。

三、致力敏于行,建设活力企业

“敏于行”侧重于对敏行、敢为、实干的当代广东鲜明特色精神的彰显,是新时期广东精神不断发展并永葆生机的内在动力。践行新时期广东精神,必须坚持以行动为落脚点,知行合一,化虚为实,用心工作,才能使我们的各项生产工作收到实实在在的效果。

企业工会组织要积极组织职工群众开展形式多样的社会主义劳动竞赛和争先创优活动,弘扬劳动光荣、奉献伟大的理念,通过表彰先进、树立典型、以点带面,充分调动和发挥职工群众的生产积极性和创造性,让职工充分施展才干,促进企业的安全生产,为企业创造出更大的经济效益。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应以德为先、以诚待人、从大处着眼、从小处着手、从自身做起,在实际工作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用实际行动为职工群众做表率。

敏于行,就要敢于行。要求我们在实际工作中要有一种“担当”精神,不要畏首畏尾、不要前怕狼后怕虎,不要怕万一犯错。不应以“做得多、错得多”为借口而百般推诿。企业生产发展靠的是全体干部职工的齐心协力、共同奋斗得来的,而不是单靠年初制定一个美好的生产发展计划就可以实现的。要想有担当,就必须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热爱本职、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尽职尽责、扎实工作,为企业的生产和发展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敏于行,还必须善于行。要求我们在工作中必须大胆创新,不断开拓,坚持走科学发展道路。要敢为天下先,勇挑历史重担,以务实的作风和实干的精神,创造市场经济奇迹;要把秉承优良传统与崇尚科学精神相结合,勇于改革和摒弃旧的传统陋习,努力学习和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促进生产水平的不断提高;我们要广采众长,虚心学习科学管理的新方法、新经验,全面提高生产管理水平,以最底的消耗,赢得最大的经济效益。

2012年年初,韶关发电厂新的领导班子上任伊始,针对该厂已连续多年经营亏损的情况,在全面深入调研、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果断提出了三年减亏扭亏的目标和具体、细致的工作措施,全厂上下统一思想、统一行动,本着决不被淘汰出局、努力坚守的精神,齐心协力做好本职工作,人人为减亏扭亏献策、人人为减亏扭亏出力。经过全厂上下一致努力,苦拼半年,目前,韶关发电厂各项生产指标已得到好转,减亏扭亏工作收到看得见的效果,厂的生产经营和发展已现出新的曙光。

理想与现实是我们生活中、工作中不可避免的一对矛盾。但在新时期广东精神之中,理想与现实却是高度的统一与和谐:厚德载物、心胸宽广、和谐发展,是我们追求的理想目标;遵守承诺、阳光施政,敢为善为、科学发展,是对我们建设和谐企业、加快发展的现实要求。如果我们在工作中真正做到厚于德、诚于信、敏于行,相信我们的企业建设一定能够出现一个全新的局面,我们的未来一定是一个充满希望的幸福未来。

□作者单位:韶关发电厂工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