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工会经审工作会议在广州举行
12月14日,全省工会经审工作会议在广州举行,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省总工会主席邓维龙,全总经审会副主任、经审办主任李伟言,省总工会党组成员、副主席张国兴,省总工会党组成员、副主席张振飚,省总工会党组成员、经审会主任杨敏,广东省总工会第十二届经费审查委员会全体委员,各市(含顺德区)总工会常务副主席,不是省总经审会委员的市总经审会主任和经审办主任,省级产业工会主席,省总机关各部门负责人共90多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由省总工会党组成员、副主席张国兴主持,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省总工会主席邓维龙在会上做了重要讲话,要求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工会经费审查监督的各项制度,不断增强经审工作的主动性、及时性和服务性,依法履行好监督职责,把对工会经费和资产的审查审计监督落实到位,确保工会经费和资产用于为职工服务。
邓维龙指出,经审工作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工会工作全局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在工会决策、执行、监督的组织体系中,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处于监督的位置,履行监督职责,是保证工会各项工作特别是经济活动健康运行的重要组织基础。重视做好工会经审工作,是确保工会经济活动健康运行的要求,是确保工会经费和资产安全、完整和效益的要求,是保证专项资金专款专用的要求。
邓维龙要求,各级工会经审组织必须审时度势,转变观念,主动作为,要增强主动性,不断扩大审查审计领域和方法;要增强及时性,切实提高审查审计质量;要增强服务性,为工会工作全局服务。各级工会要把经审工作摆上工会工作的重要位置,做到思想上重视、组织上加强、制度上保证、经费上落实、工作上支持。要不断加强经审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按照“三同时”原则健全经审组织机构,配齐配强经审工作干部;要加强激励机制,把经审工作纳入工会工作整体评价考核体系;要定期对经审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要为经审工作的开展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
大会还交流了经审工作经验,下发了《广东省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会经费审查监督工作的意见》。
□省总经审办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