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名校就业歧视”当休矣
“就因为本科就读的不是211高校,找工作屡屡碰壁。”武大的一博士生本科就读于二本院校,今年在武汉找工作的她屡屡碰壁,甚至连面试的机会都没有。这几天,武大校园BBS上的一则“吐槽帖”让众多大学生热议“本科非211”现象。
“211工程”和“985工程”是我国上世纪90年代先后在高等教育领域重点建设的项目,“211工程”大学全国只有112所,“985工程”大学全国只有39所,总共才151所,相对于全国2000多所普通高等学历院校来说,真是太少了。只招这151所院校的学生,无疑是对绝大多数高等院校学生的就业歧视。《劳动法》明确规定:“劳动者享有平等的就业机会”。
不拘一格降人才,就是要破除论资排辈、求全责备的观念,广纳群贤。古人尚且如此,今人却连博士求职也要被“查三代”,真让人匪夷所思。
“非名校就业歧视”屡禁不止,还有一个原因是,劳动者合法就业的主张缺乏保障,没有专门的机构一站式为受到就业歧视的劳动者维权,使得相关违法违规行为没有得到有效监管制止。这就需要法律执行别当“看客”,比如,我们也可以设立诸如公平就业委员会之类的机构,一旦接到劳动者就业歧视的投诉查实后,对就业歧视者严厉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