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中努力构建新型工会组织
■2010年8月10日,由广州市总工会主办的广州职工教育网在广州花园酒店隆重举行启动仪式。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省总工会主席邓维龙(右二),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总工会主席陈伟光(右一)等出席了启动仪式。
■2010年8月9日,陈伟光(右一)出席我市首家教育行业工联合成立工会。
■2010年6月2日,“广州市工会法律援助暨劳工法律服务队成立仪式”在江悦酒店举行。
■2007年9月25日,在广州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上,市人大代表、市总工会副主席刘小钢(前排发言者)作关于《广州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若干规定(修订草案)》的说明。
■2010年8月12日,举行广州市工资集协商重点单位培训班。
近年来,广州市工会以确立工会在劳动关系中的主体地位,突出“依法维权”的基本职能,以“充实区县、加强镇街、搞活基层”为重点,着力推行新型工会组织“四化建设”为基本思路努力构建新型工会组织。
一、着力为推进工会自身改革做好思想舆论准备
培养工会干部对工会组织的理性思考以工会事业为己任的自觉自主意识,坚持通过形势教育和危机教育来培养全会干部的主体意识,使干部队伍较好地保持了“唯实、创新、谦诚、崇法”的作风。
建立工会干部创新激励机制。广州市总工会通过干校每年免费培训近万名工会干部,设立“五一创新奖”,与高校合作建立工运研究基地,举办国际研讨会,鼓励和支持各级工会自主开展多种形式的会务培训,为工会创新工作创造条件。
借助媒体营造舆论氛围。广州市总工会近年对工会、职工等各种重大、敏感的问题都公开表明自己的主张,宣传我们的做法。所采取的措施得到中央、省、市和境外媒体的高度关注,每年关于广州工会的报道有数百至上千条。
二、建立健全基层工会干部“三大制度”
基层工会主席职务回避制度。明确规定单位及其部门的经营管理负责人不兼任工会主席、副主席。已兼任工会领导的经营管理负责人,在其任期届满时通过民主选举进行调整。对仍然选配经营管理负责人兼任的,暂缓或不予办理法人资格登记。
建立兼职工会干部职务津贴制度。我们在非公经济企业中试行了兼职工会干部职务津贴制度,具体标准由区、总工会和产业(集团)工会作出规定,所需费用,由上级工会与企业工会、企业行政协商解决。
建立维护工会干部合法权益制度。市总工会和部分区总工会、产业工会设立了工会干部权益保障金,承担起保护所在地区或系统企事业单位工会干部合法权益的职责。
三、着力推行工会组织“四化建设”
推进中小型企业工会联合化。前几年开始,广州工会在建设行业工联会上进行了探索和实践,出台《实施意见》,拨出专项经费加大行业工联会的建设力度,目前我市区、县级市先后成立了建筑工地、环卫、餐饮、民办教师等30多家行业工会,建立镇一级的工会联合会近200家。
开展职业化工会干部队伍建设。2003年广州市总工会成立了全省首支社会化、职业化的工会协理员队伍。近年来向社会公开招聘职业工会工作者,进一步壮大了专职工会干部队伍。目前全市职业化工会干部队伍已发展至近300人。
推进工会民主化建设。一方面,我们制定了会务公开“三步走”规划,确立了工作报告和会员评议等制度,力争年内全市80%的工会实行会务公开。另一方面,我们在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同时,着重解决工会主席形式上民主实际上委任的问题。
实现工会工作群众化。2008年,我们推动市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广州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设置了职工依法自主参加和组建工会的路径,保障了职工建会入会的权利;明确界定了企业行政阻挠和限制职工参加和组建工会的行为。
我市工会坚持工会职工利益代表者和劳资协商调处的主体性,创造和实践了劳资谈判政府中间协调的新型劳资纠纷调解新机制,在引导和掌控职工利益诉求依法依规合情合理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特殊作用,成功地化解了大部分停工怠工事件。
(广州市总工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