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集体协商风起云涌
北京 工资按比例增长须写入集体劳动合同
职工月收入低于1100元的企业,工会将派出工资指导员逐一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力争年内全部建立工资集体协商机制,帮助职工实现“增收”。北京市总工会日前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通知》,全面启动工资集体协商工作。
为此,市总工会组建了由工会干部、人事劳资干部、律师等129人组成的工资指导员专业队伍,通过模拟演练等方式,提高工会方协商谈判能力,并将结合实际需求开展工资协商。
职工月收入低于1100元的企业将逐一开展协商,对工资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企业曝光。年内力争全部建立工资集体协商机制。这次工资集体协商,要顾及职工收入分配的保障,因此,“职工工资按比例增长”这一关键词,要写入工资专项协议。市总工会相关负责人昨天表示,而这一条必须写入集体劳动合同,但比例可根据行业特点来制定。
《北京日报》
上海 杨浦工会聘请工资集体协商“智囊团”
杨浦推行“行业工会建在地区上”新模式后,55名专职工会干部经培训、选举等程序担任地区行业工会主席。这些工会干部由杨浦区总工会聘任,不拿老板的钱,所以他们敢理直气壮地和企业老板谈工资、谈福利。然而,工资协商涉及到财务核算、人力资源、劳动法律以及心理沟通等专业知识,工会干部毕竟专业知识有限,在与企业谈判中,往往会发生看不懂企业财务报表、搞不清企业运营状况等情形。
为了解决实际问题,杨浦区总工会专门聘用8名专家成立了工资集体协商顾问团。这些专家有的是大学里专门研究劳动经济学的教授,对国际上工资集体协商的总体状况有深入研究;有的则是企业的人力资源总监和财务总监,对工资集体协商的内核有深入实践;有的则是律师事务所的知名律师,对工资集体协商的合法性、有效性有深入了解。
专家顾问团成立后,杨浦区总工会将每月让专家为专职工会干部培训一次,同时根据工资协商的难易程度请他们一起参与工资集体协商。“我们不怕和老板谈工资,但是怕在工资协商中说外行话。现在我不怕了,因为背后有专家的支持。”杨浦区一名专职工会干部对今后的工资集体协商信心十足。(人民网)
天津 今年工资集体协商企业达到1.5万家
《天津工资集体协商条例》9月1日起正式实施,天津通过人大立法,把工资集体协商机制通过法律条文确定下来,让全面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建设的进程大大“提速”。
从2008年开始,位于天津开发区的外资企业天津富士通天电子有限公司,工资集体协商每年举行两次,5月协商工资分配问题,11月协商福利待遇问题。5年来,职工工资上涨5次,7项福利得到改善。
为推进《天津工资集体协商条例》的实施,近日,天津市确定:今年,凡企业职工在25人以上并建立工会的独立企业都应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全市签订工资集体协议的企业要达到建立工会组织企业的80%以上。这项天津市民心工程的实施,将推动今年全市工资集体协商企业达到1.5万户,覆盖130万名职工。
深圳 回应日媒:工资集体协商不等于强制加薪
正在向公众征求意见的《深圳集体协商条例》(征求意见稿)规定,用人单位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劳动者工资低于本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百分之五十,且用人单位未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或者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上一级工会可以直接向该用人单位发出工资集体协商要约。
日本共同社报道称,由于条例中某些规定可能要求企业工资上涨70%,日本贸易振兴机构广州事务所已经向深圳市政府提交意见书,希望中方能重新考虑。报道还援引在深圳经营电子机械工厂的某日企负责人的话说:“如果这样的条例实施,我们将遭受重大打击。认真考虑从深圳撤资的企业可能会陆续出现。”
对此,深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李滔回应称:“工资的多少是市场行为,条例旨在就工资协商制定一个规范合理的程序和机制,不是强制加薪,政府只强制企业必须满足最低工资标准。”
7月1日,深圳特区内外最低工资标准统一提高到每月1100元,而上年度深圳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3894元。换言之,当企业一半员工的工资低于1947元时,劳方可以向资方发出工资集体协商要约。(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