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做好维权维稳工作努力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
——在省总十二届三次全委(扩大)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10年8月10日)
邓维龙
各位委员、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党中央、省委和全总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总结今年上半年的主要工作,研究部署下半年的主要任务。
省委和全总对我省工会工作高度重视。今年以来,我省发生了一系列劳动关系群体性事件,引起了党中央、国务院、省委和全总的高度重视以及社会各方面的广泛关注。在党中央和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省委、省政府采取有力措施,积极妥善应对。省委常委会专题研究处置办法,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省委书记汪洋同志亲自赴深圳富士康、南海本田调研协调,并多次听取省总的工作汇报,对我省工会工作作出重要指示。省人大常委会抓紧审议《广东省企业民主管理条例》,省政府制定实施了加强人文关怀改善用工环境的指导意见。全总高度关注广东工会工作,全总联合国家有关部门组成调查组到我省进行调研,书记处多位领导来粤检查指导工作。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全总主席王兆国同志亲自听取了广东省总的专题汇报,在省总的调研报告上作出重要批示:“广东省总认真总结了职工群体性事件发生的原因,及时妥善处理的经验和应防范的问题,总结了工会在处置群体性事件中所处的地位和发挥的作用,同时提出了许多新问题,希望全总认真研究。”这些都为广东工会工作指明了方向。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下面,我代表省总十二届委员会向大会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一、上半年工作回顾
今年以来,我省各级工会坚决贯彻落实省委和全总的决策部署,按照为职工服务、为党政分忧、为企业和谐、为经济加油的要求,旗帜鲜明地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坚定不移地维护职工队伍和社会稳定,各项工作取得新的进展,工会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
(一)认真开展劳动模范的评选、表彰工作,大力弘扬中国工人阶级伟大品格。
切实抓好今年全国劳动模范和省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的推荐、评选工作。4月底,省委、省政府隆重召开广东省庆祝五一国际劳动节暨劳动模范表彰大会,全省有146名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180名广东省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受到表彰。以表彰大会召开为契机,全省工会集中宣传劳动模范的先进事迹和崇高精神,深入学习弘扬劳模精神和中国工人阶级伟大品格,引导广大职工学习劳模、崇尚劳模、争当劳模。积极为青海玉树地震灾区和全省扶贫济困日献爱心,省总工会分别捐款68.7万元和180万元。
全面推进各项劳动竞赛。省和各市工会启动新一轮重点工程劳动竞赛,召开省十项工程劳动竞赛总结推进大会。大规模开展职工职业技能竞赛活动,共有27个行业(系统)34个工种(项目)纳入省职工技能大赛范围。围绕促进企业自主创新和节能减排,广泛开展群众性经济技术创新活动。
(二)旗帜鲜明地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全力以赴维护职工队伍和社会稳定。
深圳富士康员工跳楼、南海本田职工停工等一系列事件发生后,按照省委和全总的部署,各级工会积极配合党委政府,主动作为、积极介入,沉着应对、加强联动,为妥善解决职工群体性事件做了大量工作。一是抓排查。省总先后召开全省工会主席会议、维稳工作会议,部署处置职工群体性事件工作,全面排查各类劳资纠纷;及时发出通知,明确各级工会在处理职工群体性事件中的责任和应对措施;组成调查组就职工停工事件进行深入调查,并形成专题报告上报全总和省委;派出人员参加全省加强人文关怀、改善用工环境等相关情况的专项检查;开展加强企业工会组织建设的调研,推动和支持企业工会履职尽责。二是抓处置。派出工作组进入深圳富士康及南海本田,主动配合做好有关工作。省和各市总成立了处置企业职工停工事件领导小组,加强对事件处理的组织协调;制定了企业停工事件的处置规范,使这类事件的处理有章可循。三是抓源头参与。推动省人大常委会启动《广东省企业民主管理条例》三审工作,参与制定省政府《关于加强人文关怀改善用工环境的指导意见》。召开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全面推进创建全国和谐劳动关系示范区活动,力争用5年的时间将广东省建设成全国和谐劳动关系示范区。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指导意见》,启动深入推进集体合同制度实施的“彩虹计划”。
(三)全面启动广东职工人文关怀系列活动,切实为职工办好事实事。
一是根据汪洋书记关于加强农民工法律服务的指示精神,7月1日成立了广东省工会法律服务律师团。二是省总投入300万元广泛开展“送法进企业”和法律法规咨询活动,联合有关部门组织开展系列专项执法检查。三是启动了高温送清凉活动,组织人员到厂矿、工地、高温作业场所慰问一线职工。四是发挥工会“大学校”作用,实施职工素质建设工程,重点加强对新生代农民工的教育培训。五是投入120万元,组织专家深入企业开展现场心理咨询和心理辅导讲座,有针对性地加强对新生代农民工的心理疏导。六是组织文化活动进厂区,为农民工免费放映电影1000多场。七是推行职工健康护航计划,组织农民工进行免费体检,为2万名困难职工、农民工落实医疗互助保障。八是积极筹措困难职工帮扶资金2100万元,切实解决困难职工的生产生活问题。
(四)加强工会组织建设,增强工会组织的凝聚力。
总结推广深圳市总“全覆盖”工作经验,召开全省组建工作会议,重点在产业转移园区推进总工会或者工会工作委员会建设,在此基础上推动辖区内企业建立工会组织。省总和佛山市、镇、区四级工会组成联合工作组进驻南海本田,开展“三进三谈”活动(进车间、宿舍、饭堂,与职工面对面个案访谈、小范围座谈、问卷访谈),了解职工诉求、安抚职工情绪、与职工交朋友。经与富士康协商,制定了进一步加强富士康基层工会组织建设的指导意见,提出了尽快成立事业处工会分会、厂(部)工会小组筹备组,加快发展工会会员,对筹备组人员进行培训等五大举措。不断加强产业工会工作。省级产业工会面对新形势新问题,立足产业特点,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努力维护职工利益,全力组织本产业职工为促进产业升级和结构调整建功立业,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积极做好工会其他工作。成功举办了省第四届职工运动会,举办了庆“三八”迎亚运健美操比赛,推动职工文体工作上新台阶。配合省审计厅审计组完成了对省总的审计工作,召开了粤港澳台四地暨珠三角九市工会迎春团拜会,工会财务、资产监督、实业、调研、信息等工作都取得新进展。
回顾上半年工作,我们深刻体会到:一是必须旗帜鲜明地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各级工会一定要切实履行好职责,坚持以职工为本,做到主动依法科学维权。当发现企业违反劳动法律法规、侵犯职工劳动权益时,工会要代表职工与企业沟通,依法依规为职工争取合法权益;当职工提出集体诉求时,企业工会和上级工会组织要始终代表职工的利益,坚决支持职工争取合法权益,真正成为职工利益诉求的“代表者”和“代言人”。二是必须正确处理好维权和维稳的关系。在发生职工群体性事件时,工会组织一定要摆正位置,不能将维权和维稳对立起来,为了片面追求一时的稳定而牺牲职工的权益和尊严,酿成将来更大的不稳定。这是工会工作者在此类事件面前应有的态度和基本立场。三是必须大力加强基层工会尤其是非公有制企业工会建设。要重点探索解决企业工会如何履行职能发挥好作用的问题,更有效地指导、支持企业工会开展工作,建设好服务职工、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的基础网络。四是必须主动适应职工队伍群体的结构性变化。各级工会要积极适应工会工作领域和对象的新变化,针对职工队伍结构的调整,探索和完善新形势下工会工作的方式方法,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发展积极向上的企业文化。要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督促企业改善用工环境,让职工实现体面劳动。五是必须建立畅通的信息报告制度,掌握工作主动权。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紧急信息报告和舆论引导工作,落实各级工会的职责,确保信息传递主动、及时、准确。六是必须切实提高基层工会干部的维权能力和水平。要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加强培训学习,增强工会干部的组织协调和应急工作能力。
二、下半年工作安排
当前,我省正处于经济结构调整和社会转型的关键时期,社会矛盾日益凸显,影响稳定的因素增多。今年以来职工停工事件频频发生,已经成为影响我省职工队伍和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从目前来看,职工停工事件是局部的、可控的,但如果应对不当,就有可能产生连锁反应,严重影响我省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对此,我们决不能掉以轻心。各级工会组织和广大工会干部一定要认清形势、坚定信心,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切实做好维权维稳工作,团结动员广大职工努力为完成我省“十一五”规划任务,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保持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一)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和全总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增强做好工会工作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
中央书记处对进一步做好维护职工队伍和社会稳定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省委对建设文化强省,推动全省科学发展作出了全面部署;全总就大力弘扬中国工人阶级伟大品格、进一步加强企业工会工作作出了重要决议。各级工会组织要全面准确把握党中央、省委和全总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增强做好工会工作的责任意识和使命意识,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时刻不忘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这一宗旨,牢牢抓住发展和谐劳动关系这一主线,努力维护职工队伍和社会稳定,开创工会工作新局面。要进一步增强做好工会工作的机遇意识和创新意识,认真研究我省职工队伍、劳动关系和工会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认真吸取富士康员工跳楼事件、南海本田停工事件的教训,举一反三,把坏事变好事,使之成为促进企业结构优化调整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催化剂,成为改变收入分配格局的转折点,成为健全劳资纠纷调处机制的新契机,成为基层工会民主建设的新起点。
(二)坚持主动依法科学维权,发展和谐劳动关系。
各级工会组织要全面贯彻党中央的重要指示,认真按照省委和全总的工作部署和要求,更加自觉、更加主动地肩负起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神圣职责,旗帜要更鲜明、声音要更响亮、行动要更坚决、措施要更得力。
继续加大维权力度。一是要积极推进《广东省企业民主管理条例》的颁布实施。根据省人大常委会的要求,要广泛征求企业工会、职工和工会主席代表的意见,力求法规能够充分体现广大职工和基层工会的诉求和主张。《条例》通过后,要广泛开展学习宣传和培训活动,帮助职工和企业正确运用法律行使权利。要抓住《条例》实施的有利时机,促进企业依法推行民主管理,确保职工对涉及切身利益的事项享有知情、表达、参与、协商、监督的权利,使《条例》真正成为工会工作的重要抓手。二是要推动企业普遍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各级工会要以提高生产一线职工工资收入水平为重点,继续深化“共同约定行动”,广泛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推动建立健全企业职工工资协商共决机制、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对不同所有制、生产规模、经营状况的企业加强分类指导,帮助和指导基层工会主动行使要约权,科学合理地确定工资标准。要在重点地区和重点行业扩大区域性、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的覆盖面,不断提高工资集体协商水平,争取到2012年基本上在已建工会的企业实行集体合同制度,其中今年集体合同制度的覆盖率要达到60%以上。加强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建设,特别是要加快队伍专业化建设的步伐。三是要建立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大力推动落实职工代表大会的各项职权,积极探索非公有制企业员工民主参与的有效途径,积极推进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在小企业、同行业企业集中的地区,推动区域性、行业性职代会与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协商相结合,创新职代会与集体协商的形式。
建立健全劳动关系调处机制。一是要探索建立劳动争议调解员和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制度。推动企业全面设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提高企业自我协调解决劳动争议的能力。加强行业性、区域性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设。对于发生集体劳动争议或发现有集体劳动争议苗头的企业,地方工会应及时向企业派出争议调解员或协商指导员。到年底前,珠三角各市工会要在所有镇(街道)、开发区(高新区、工业园区)聘请争议调解员或协商指导员。二是要充分发挥工会法律服务律师团的作用。8月底前,全省各地级以上市都要成立工会法律服务律师团。律师团要在企业工会与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时,派出法律顾问指导或代表职工开展集体协商。律师团要为各地工会组织和职工提供公益法律服务,为发生劳资纠纷的职工提供必要的法律支持,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三是深入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近期要按照省政府的工作部署,在全省推进评比表彰100家劳动关系和谐先进企业活动,促进企业形成以人为本、关爱员工的氛围。要进一步完善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推动该项机制向产业系统以及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发展。全面推进小企业劳动合同制度实施专项行动,深入推动《劳动合同法》的贯彻实施。
(三)把解决职工思想问题与解决职工实际困难结合起来,进一步强化人文关怀。
各级工会组织要按照省委关于加强人文关怀、改善用工环境指导意见的要求,主动配合党委和政府,在加强对职工的人文关怀、让职工有尊严地工作和生活方面有所作为。
加强企业文化和职工文化建设。按照省委十届七次全会的要求,广泛开展职工喜闻乐见、有益身心健康、形式丰富多样的业余文化活动,满足广大职工“求知、求真、求美、求善、求乐”的需求。发展富有工会特色的文化事业、产业,创作更多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职工的文化产品,精心组织好全省职工书法大赛,使广大职工的文化生活更加丰富多彩、精神风貌更加昂扬向上。
加强职工思想政治工作。要针对职工特别是新生代农民工的特点,把心理疏导作为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内容,更加注重人文关怀,更加关注职工心理健康。要扎实推进职工人文关怀系列活动,教育新生代农民工形成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引导他们正确对待个人工作生活中遇到的暂时困难,树立通过艰苦奋斗、依靠诚实劳动创造美好生活的信念,增强抗击风浪的能力。加强新生代农民工的转型培训、岗前培训,进一步提高他们的就业竞争力和适应力。
积极做好困难职工帮扶工作。推动政府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推进就业再就业工作。加强县级工会帮扶中心建设,进一步打响“送温暖”、“百万农民工援助行动”、“家政服务工程”、“金秋助学”、“工伤探视”、“主题帮扶”等工作品牌。以“安康杯”竞赛为抓手,切实加强群众性劳动保护工作和职业病防治工作,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防范职业危害。
(四)加强企业工会工作,增强企业工会组织活力。
企业工会处于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第一线,是工会的重要组织基础和工作基础。要积极探索发挥企业工会作用、支持企业工会履职尽责的有效途径和手段。
大力推进行业性、区域性工联会建设。要认真贯彻落实这次会议即将审议通过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工会工作充分发挥企业工会作用的决定》,坚持“党建带动工建、工建服务党建”,推行“双措并举、二次覆盖”,创新工会组织体制、组织形式和组建方式。大力推动行业性、区域性工联会建设,实现对更多中小型非公企业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把行业性、区域性工联会建设成为“为职工代言的平台”、“与企业沟通的平台”、“与政府协商的平台”。要坚持以职工为主与依法建会相结合的原则,着力推进外商投资企业、港澳台资企业和民营企业工会组建,加强新生代农民工、劳务派遣工的入会工作,抓好改制重组企业工会的组建,把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广大职工最大限度地吸纳到工会组织中来。
认真抓好工会干部职业化建设试点工作。要进一步优化工会经费的支出结构,完善管理、考核、激励机制,聘请更多热爱工会工作、对职工群众有感情、熟悉法律法规的工会工作者充实到行业性、区域性工联会中去。接下来,要以深圳、广州和佛山市作为试点,开展好上级工会分级负担职业化工会工作者工资试点工作。
加快推进基层工会民主建设。要严格按照《企业工会主席产生办法》,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企业工会主席民主选举试点工作。试点工作要坚持“四项原则”,即: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坚持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坚持统一的中华全国总工会;做到“四个确保”,即:确保组织观念强、热心为职工服务的候选人当选,确保民主选举充分表达职工群众的意愿,确保选出来的委员正确行使职权,确保选举活动依法遵章进行,牢牢把握选举主动权及企业工会组织领导权。
(五)做好工会维稳工作,努力维护职工队伍团结和工会组织统一。
各级工会要深刻认识维稳形势的复杂性严峻性、敌对势力渗透破坏活动的隐蔽性长期性和维护职工队伍稳定的紧迫性艰巨性,切实承担起工会维护职工队伍和社会稳定的社会责任。
进一步建立高效的信息报告制度。一是要畅通职工诉求反映渠道,进一步完善12351等电话咨询服务系统,广泛收集职工意见建议,为职工提供咨询解答服务。要在重点区域和企业设立工会紧急信息联络员,在第一时间了解职工诉求,代表职工向企业经营者反映意见要求,向上级工会报告倾向性、苗头性问题。二是镇(区)、村(居)工会在及时向当地党委和上级工会报告企业群体性事件信息的同时,要深入企业了解职工队伍状况和事件起因,收集职工意见,把握职工诉求。三是市(县)工会及时指导帮助下级工会把握维稳事件发展态势、制定应急处置方案,推动劳资双方顺利进行协商谈判。要在事件发生两小时以内向同级党政和上级工会报告,并及时续报事件的进展情况、处理情况、原因及结果。
进一步落实工会协助党政处理劳动争议和职工群体性事件的工作规范。处理好职工群体性事件,党委是领导责任,政府是执法主体,工会是社会责任。要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自觉代表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耐心细致地做好职工群众的解释、说服和疏导工作。要根据省政府即将下发的《关于处置企业员工停工事件的指导意见》和省总《关于工会应对职工群体性事件协调处置工作规范》的要求,找准工作定位,把握好工作原则,根据事件发展的不同阶段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经济诉求阶段,要依法协商,以平稳的方式和手段努力化解矛盾;停工诉求阶段,要依法谈判,力争使停工事件在这个阶段得到解决;矛盾激化阶段,要教育引导和依法惩处相结合,避免事态恶化。要加强舆情分析研判,健全工会新闻发言人制度。重大的劳动纠纷事件、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的典型案件发生后,必须要有工会的声音,及时表明工会的立场、态度及意见,正确引导舆论,防止负面炒作。
(六)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和中国工人阶级伟大品格,广泛深入地开展好劳动竞赛。
今年是我省全面完成“十一五”规划、研究制定“十二五”规划的关键之年。团结动员广大职工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改革发展稳定的目标任务上来,对于推动我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实现“十一五”规划和 “十二五”规划有序衔接十分重要。
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劳动竞赛。要在抓好各地、各赛区新开工建设项目的劳动竞赛的同时,继续推进重点工程劳动竞赛的扩面延伸。要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制订相关政策,加强对先进技术、先进操作法和技术能手经验的总结推广,更好地实现劳动竞赛“建设”与“育人”并举的目的。深化工人先锋号创建活动,进一步加强班组建设。继续突出抓好非公有制企业劳动竞赛工作,促进中小企业创新发展、和谐发展。高度重视解决劳模面临的实际困难和问题,继续做好劳动模范的管理服务工作。
全面提高职工队伍的整体素质。结合实际制定广东省职工素质建设工程五年规划,积极探索实施职工素质建设工程的新思路新方法。充分发挥工人文化宫、报刊、网站等宣传文化教育阵地的作用,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广大职工,不断深化“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活动。深入开展各类职工岗位练兵和技术交流活动,建立健全职工技能竞赛与职业技能鉴定、职称晋升相结合制度,激励先进。继续推进“职工书屋”建设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七)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
当前,工会工作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职工群众有许多新诉求、新期待,迫切要求我们不断提高分析、研究和解决问题能力,提高工作水平,推动工会工作创新发展。
加强调查研究。广大工会干部要大兴求真务实、调查研究之风,做到不唯书、不唯上、只唯实。要围绕协调企业劳动关系矛盾、普通职工工资增长、企业工会作用发挥、新生代农民工和劳务派遣工维权、加强人文关怀改善用工环境、企业文化职工文化建设等热点问题,开展调查研究,问计于基层,问需于职工,及时掌握基层和职工的呼声,不断完善工会工作思路,增强工会工作的针对性。
切实解决一些工会干部脱离职工群众的问题。工会领导机关要坚持工作重心下移,始终把工作重点放在基层,做到人往基层走、劲往基层使、钱往基层用,以职工是否满意、基层工会是否有活力、职工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有效保护作为检验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准。基层工会干部要善于和广大职工群众交朋友,敢于向上级工会及时报送反映职工权益的真实情况,提出可操作性强的举措和建议。
抓好工会干部队伍能力建设。要特别重视提高工会干部协调劳动关系、依法维权的能力,协助党政、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运用新闻媒体、引导社会舆论的能力。要进一步加强对工会干部特别是企业工会干部的保护,建立健全工会干部权益保障机制,从组织上、制度上和经济上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使他们敢于、善于而又乐于维权。
同志们,做好维权维稳工作,发展和谐劳动关系,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是当前广东各级工会必须抓紧抓好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让我们统一思想、坚定信心,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团结动员广大职工,为推动广东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