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人为本 改善用工环境
今年上半年以来,我省经济发展势头良好,企业用工情况进一步好转,用工环境也得到改善。但我省一些地方企业,特别是劳动力密集型企业,在注重企业自身生产发展的过程中,忽视了对企业广大员工的人文关怀,管理方法上缺乏“人性化”,员工生活工作压力大,思想负担重,从而导致个别企业中不断有员工跳楼自杀的现象发生;还有些企业未能正确处理好劳资关系,导致了矛盾激化,逐渐演变成工人停工事件,工人要求增加工资,改善用工环境的呼声高涨。
工会是职工合法权益的代表者、维护者。各级工会要认真研究我省职工队伍、劳动关系和工会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进一步增强做好工会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认真吸取富士康跳楼事件、南海本田停工事件的教训,举一反三,把坏事变好事,使之成为促进企业结构优化调整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催化剂,成为改变收入分配格局的转折点,成为健全劳资纠纷调处机制的新契机,成为工会民主化建设的新起点。
要坚持维权和维稳并重的原则,准确把握工会的定位和责任。在处理群体性事件过程中,要把握好维权和维稳并重原则,旗帜鲜明地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当发生职工群体性事件时,工会组织要果断表明立场,坚决支持工人以合法手段争取合法权益,赢得工人的信任。同时,要做好疏导工作,稳定当事人情绪,并及时与有关部门沟通争取支持,引导事件向可控、有序方向发展。要及时引导双方通过平等协商等理性方式和平解决问题,切实维护职工队伍和社会稳定。
要全面贯彻法律法规,树立法律权威。在立法上,着手研究和制定群体性事件的处置规范,使这类群体性事件的处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在执法上,配合有关部门加大执法工作力度,对用人单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要坚决追究,严肃查处侵害职工权益的案件。在普法上,要加强法制宣传,普及法律知识,让广大职工知法、懂法、守法。
要积极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尽快出台《广东省企业民主管理条例》,为维护职工的民主管理权利提供法律保障。大力加强职代会制度的建设,认真落实职工代表大会的各项职权,积极探索非公企业员工民主参与的有效途径,在中小企业集中的地方广泛建立区域性、行业性职代会,扩大职代会的建制率和覆盖面。要突出推行工资集体协商,促进企业建立健全职工工资集体协商共决机制、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科学合理地确定工资标准,提高职工特别是生产一线职工的劳动报酬。
要加强行业工会和工会联合会建设,以行业性、区域性工联会等灵活多样的形式,实现对更多小型非公企业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把行业性、区域性工联会建设成为“为职工代言的平台”、“与企业沟通的平台”、“与政府协商的平台”。要加强工会干部职业化建设,进一步调整工会经费的支出结构,聘请更多社会化、职业化的工会干部充实到行业性、区域性工联会中去,使其不受制于企业,敢于代表职工与资方进行各种利益的谈判。加强工会维权机制的社会化建设,着力构建社会化维权网络,争取党政的支持,加强与司法、劳动等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积极整合利用各种社会资源,充分发挥工会的维权职能。
要加强人文关怀建设,使农民工尽快融入城市社会。发挥工会“大学校”的作用,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为主线,积极推进企业文化和职工文化建设;履行好社会责任,帮助企业改善管理;关心职工的生产生活,组织开展职工喜闻乐见、丰富多彩的业余文化活动,不断满足职工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加强对青年职工特别是新生代农民工的心理疏导,加大对他们心理健康的关注和投入,帮助他们搞好自我管理、自我调适,缓解心理压力,提高耐挫能力,营造良好的人际关系,使广大职工有尊严地生活,实现体面劳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