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士康、南海本田等系列事件带给我们什么启示

近期,广东接连发生了深圳富士康员工坠楼和南海本田停工事件,继之引发连锁反应,职工群体性事件有增多趋势,社会舆论反应强烈,引起国内外的广泛关注。这些事件的发生,虽有一定的偶然性,但也有内在的必然性。总结反思事件的起因,给我们带来非常深刻的启示。

员工为什么会采取停工等特殊手段?

职工停工事件的发生,表面上看是偶然的,实际上有深层次的原因。从社会发展规律看,是工业化、城市化过程中存在问题的集中反映;从经济发展模式看,是传统发展模式危机的具体体现;从劳动关系调整看,劳资双方缺乏畅顺的沟通渠道,影响了劳动关系和谐;从企业管理看,我省不少企业存在工资偏低、劳动强度过大、劳动条件欠佳、人文关怀缺失的问题,这些都是职工停工事件频发的内在原因。调查显示,七成以上的职工认为,当前收入分配不够公平;超过六成的职工认为普通劳动者收入过低,是当前社会收入分配中最大、最突出的问题。我省职工工资在初次分配中所占比例多年来连续下降,职工工资与劳动力价值不相适应。2009年全省农民工月平均工资为1677.8元,比2008年只增长了75元,增长率仅4.47%,远低于经济增长。2009年我省的最低工资标准仅占到职工平均工资的20-31%,而按照国际惯例,最低工资标准一般占平均工资的40%-60%。珠三角地区有八成以上的农民工周工作时间在法定的40小时以上,其中有三分之一的人每天加班超过3小时。一些企业只顾追求利润的最大化,缺乏对劳动者的人文关怀甚至基本的尊重,有的长期以来把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作为一线员工的基本工资,员工只有靠加班来提高收入,并没有共享企业发展的成果。同时,基层管理人员方法简单、粗暴的问题也比较突出。

种种问题导致职工中积累了不满情绪。特别是新生代农民工,往往是从校门直接进入厂门,对社会对就业充满憧憬,他们自尊心强,利益诉求多元化,维权意识不断增强,当他们对通过正常途径解决问题缺乏信心时,往往采取停工等特殊手段来达到目的。此外,由于企业工会组织不够健全,缺乏有力的维权手段,企业工会主席自身利益受制于资方等原因,工会组织难以发挥劳资双方桥梁纽带作用,没能很好地履行职工合法权益代言人和代表者的职责。

在这样一种背景之下,员工采取停工等手段来维护自身权益其实是一种无奈的选择。诚如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广东省委书记汪洋所指出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不能只关注产业结构的调整、技术水平的提高、资源消耗的减少、生态环境的保护等等这样一些“物”的问题,而要把以人为本摆到更加重要的位置,把关心人、注重人文关怀、调动人的主观能动性纳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内容,特别要使以人为本在企业的生产经营和管理中得到更好的体现。我们必须要象研究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一样来研究改善企业用工环境、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让劳动者体面工作和生活,让改革发展的成果更好地惠及人民群众。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理念,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才是解决劳动关系不和谐问题的根本出路。

工会应吸取什么教训?

我国的劳动关系正在发生深刻的变化,劳资矛盾呈现群体化、复杂化、尖锐化的特点。工会作为职工权益的法定代表者、维护者,正经历着前所未有的严峻考验和挑战。看似“突然冒出来”的大量的劳资纠纷,实际上正是由于基层工会平时维权不力,职工的权益没有得到依法保护,矛盾逐渐激化而引发的。广东是制造业大省,是企业和员工聚集的地方,劳资关系更加复杂,矛盾更加突出,对工会的要求也更高。富士康、南海本田等系列事件暴露出了当前基层工会组织处置此类问题不力的尴尬状况。社会上甚至有这样一种说法:“企业工会是老板工会”。面对种种压力和挑战,我们一定要深刻反思工作中的不足,认真总结经验,吸取教训,改进工作,不断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一、必须旗帜鲜明地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组织安身立命之本。工会组织不为职工说话办事,得不到职工的认同,最终就会被职工抛弃。从最近发生的事件来看,在职工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一些企业的工会组织没有摆正自己的位置,没有旗帜鲜明地站出来维护好职工的合法权益,出现了不同程度的“缺位”现象,这不仅失去了职工的信任,而且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的影响。南海本田停工事件中职工提出重新改组工会就是例证。可以说,当前基层工会组织正面临着一场十分严峻的信任危机。因此,各级工会一定要切实履行好职责,坚持以职工为本,做到主动依法科学维权。当发现企业违反劳动法律法规、侵犯职工劳动权益时,工会要代表职工与企业沟通,依法依规地为职工争取合法权益;当职工提出集体诉求时,企业工会和上级工会组织要始终代表职工的利益,坚决支持职工争取合法权益,真正成为职工利益诉求的“代表者”和“代言人”。

二、必须正确处理好维权和维稳的关系。维权是维稳的基础,维稳才能达到维权的目的。如果职工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维护,就不可能真正实现稳定。实践证明,劳资矛盾发生和调处过程中,工会组织是避免事态往恶性发展的重要的传声筒、润滑剂和缓冲带。各级工会要未雨绸缪,抓紧制定和完善工会应对劳动关系突发事件的应急工作预案,进一步研究及时介入处置的程序和具体措施,提高突发事件的协调处置能力,切实维护职工队伍和社会稳定。在发生职工群体性事件时,工会组织一定要摆正位置,正确处理好维权和维稳的关系,不能将维权和维稳对立起来,为了片面追求一时的“稳定”而牺牲职工的权益和尊严,酿成将来更大的不稳定。这是工会工作者在此类事件面前应有的态度和基本立场。

三、必须大力加强基层工会尤其是非公有制企业工会建设。企业工会处于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第一线,是中国工会的重要组织基础和工作基础。近年来,我省基层工会在数量上发展很快,但总体来说,基层工会尤其是非公有制企业工会的组织基础不扎实,履职机制不健全,维权能力欠缺,作用发挥不明显。地方工会要重点探索解决企业工会如何履行职能发挥好作用的问题,更有效地指导、支持企业工会成为联系劳资双方的桥梁,服务职工的平台,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基础网络。

四、必须主动适应职工队伍群体的结构性变化。当前,新生代农民工已占我省农民工的75%,成为农民工的主体。他们在思想观念、利益诉求、价值追求等方面与第一代农民工有显著差别,追求体面劳动和生活尊严已经成为他们的价值取向和集体意识。他们有更强烈的自我实现感和更低的耐挫力,有更强的流动性和更少的自我约束,脆弱的心理承受能力使少数员工容易走极端。富士康员工连续跳楼事件的发生使我们对新生代农民工存在问题的认识,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直观、深刻和紧迫。因此,各级工会要积极适应工会工作领域和对象的新变化,针对职工队伍结构的调整,探索和完善新形势下工会工作的方式方法,使之更加适合新生代农民工的需求和特点。要督促企业加强人文关怀,改善用工环境,让职工更体面地劳动,更有尊严地生活。

五、必须建立畅通的信息报告制度,争取工作主动。从近期发生的事件看,我省工会组织的信息传递渠道还不够快捷通畅,上级党委和工会已经把握了的情况和信息,有的媒体已经炒得沸沸扬扬,但本级工会和部门还未掌握,导致工作被动滞后,影响到工会履职尽责,往往会错失解决问题的最好时机,上级工会也很难给予下级工会以有力的支持。同时,处理事件过程中,由于有的媒体失实的报道,也由于工会组织没有及时站出来澄清事实,社会舆论给我们造成了相当大的压力,使工会干部蒙受了不少的委屈、误解甚至是责难,教训非常深刻。因此,我们必须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紧急信息报告和舆论引导工作,落实各级工会的职责,确保信息传递主动、及时、准确。要进一步完善工会新闻发言人制度,重大的劳资纠纷事件、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的案件必须要有工会的声音,及时表明工会的立场、态度及意见,防止授人以柄,防止被媒体恶意炒作。

六、必须切实提高基层工会干部的维权能力和水平。工会的维权工作能不能落实,关键在于工会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维权意识和专业素质。从近期发生的事件来看,工会干部的能力水平还远远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面对突发事件,有的工会干部甚至是领导干部办法不多、拙于应对,或者方法简单、难见成效;面对职工争取与企业共享发展成果的合理诉求,一些工会干部往往难以代表职工与企业进行沟通谈判;面对新生代农民工的精神文化新需求,一些工会干部服务职工的意识不强、水平不高。这些问题不同程度地削弱了工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影响了工会与职工群众的紧密联系。各级工会一定要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加强培训学习,提高干部的实际工作能力。

系列事件的发生对工会工作的创新发展是挑战更是机遇

富士康、南海本田等事件发生后,社会各界对工会组织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关注。换个角度看,这也是推动工会工作创新发展的难得机遇。在新的形势下,把握好这一机遇,乘势而上,就能够使坏事变好事,推动基层工会组织建设取得跨越式发展;把握不好机遇,工会就可能脱离职工群众,失去活力和生命力。因此,我们必须强化机遇意识和忧患意识,认真解决好工会发展进程中的一些深层次问题。

一、加快推进企业工会主席直选工作。富士康、南海本田等事件的发生,对企业工会工作是挑战,对加快企业工会民主化进程来说是新机遇。在企业开展工会主席直接选举是工会主席产生机制的重大改革,它对于增强基层工会活力,扩大工会组织的影响力凝聚力,具有重要的意义。职工迫切希望改变企业工会主席表面选举实则委派的状况,民主选出自己的代表者和维护者,真正履行工会表达诉求、维护权益的职能。省总工会正着手以珠三角为重点,在地方、产业各层面部署开展试点工作,在年内将有一批非公有企业的工会主席由直选产生。

二、加快推进工会干部的职业化、专业化。要大力推进工会干部的职业化、专业化,通过委派协理员、试点对外招聘工会干部,把他们下放到乡镇村、街道、社区、开发区、行业工会,摆脱“端老板的饭碗不敢维权”的状况。我们要培育这样一支与企业脱离经济依附关系的职业化工会干部队伍,敢于据理力争,为职工群众说话办事,从根本上解决不敢维权、难以维权的问题,同时有效解决小型分散企业建会难和职工入会难的问题。目前,该项工作已在深圳、广州、佛山等地进行试点,今年将在社会招聘一批有企业工作经验、熟悉法律知识、热心工会工作的人员,充实到职业化工会干部队伍中去。

三、推动建立完善集体协商机制。积极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尽快出台《广东省企业民主管理条例》和《广东省工资集体协商条例》。稳步推进行业工会和工联会建设,推行行业性、区域性以工资集体协商为核心的集体协商制度,把行业性、区域性工联会建设成“为职工代言的平台”、“与企业沟通的平台”、“与政府协商的平台”,建立和完善企业职工工资共决机制、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

四、加强对职工的人文关怀。省总工会已在全省启动开展“广东职工健康心理行”等人文关怀系列活动,扎实开展送法律、送安康、送温暖、送文化、送电影等活动,关爱职工心理健康,丰富职工业余文化生活,为困难职工提供帮扶服务。大力推进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将创建活动覆盖到更多的非公有制企业。配合省委省政府在全省评比表彰一批和谐劳动关系先进企业,促进企业加强人文关怀,改善用工环境。

□作者系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省总工会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