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总工会关于开展职工人文关怀系列活动的通知
粤工办[2010]26号
各地级以上市总工会,省级产业工会:
当前我省正处于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关键时期,劳动关系总体保持和谐稳定,但随着经济转轨、社会转型步伐不断加快,劳动关系领域、职工队伍状况出现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为更好地实践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维护和谐劳动关系,实现职工体面劳动,推进和谐广东建设,省总工会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广泛开展职工人文关怀系列活动,并于6月19日在广州市白云区举行了启动仪式,现就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刻认识开展职工人文关怀系列活动的重要意义
近期我省连续发生职工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引起国内外广泛关注。全总及时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职工队伍和社会稳定工作的意见》,省委及时召开了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电视电话会议。开展职工人文关怀系列活动,是落实省委和全总指示要求、激发职工内在动力、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举措,是工会履行基本职责,主动维权、依法维权、科学维权的重大实践,各级工会对此要高度重视,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增强推动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切实加强职工人文关怀,充分发挥工会组织在改善用工环境、促进社会和谐中的作用,努力实现职工“政治有地位、权益有保障、精神有关怀、生活有配套、困难有帮扶、发展有机会”,共建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二、积极开展特色鲜明职工喜闻乐见的各项活动
职工人文关怀涉及内容广泛,各级工会要结合本地区或本行业实际情况,积极开展特色鲜明、内容丰富、职工喜闻乐见的各项活动,可以着重开展:
(一)职工思想政治关怀活动。
发挥工会“大学校”作用,实施职工素质建设工程,尤其加强新生代农民工的教育培训。运用职工熟悉的语言、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党的政策,广泛进行形势教育、国情教育、改革开放教育和科学发展教育。同时,督促企业按规定足额提取职工教育经费,制定职工技能培训提升计划;引导职工有针对性地参加培训。培养适应新时期要求的有理想、有道德、有技能的新一代工人阶级队伍。
(二)职工心理健康关怀活动。
加强对职工心理健康的关注和投入,组织专家深入企业开展现场心理咨询,开展心理辅导讲座。有针对性地加强青年职工特别是新生代农民工的心理疏导,对情绪不稳定,有心理疾患特别是有极端行为倾向的职工,及时进行疏导和治疗。推动企业建立职工关爱长效机制,关心职工思想、情感、安全、生活、身心,建立职工QQ群、兴趣小组等职工关爱制度,引导职工健康成长、快乐生活、积极工作。
(三)职工精神文化关怀活动。
组织各种文艺演出、体育竞赛、青年联谊、电影放映等文化活动进入工业园区(厂区),支持帮助企业开展职业技能竞赛、工友和谐家园建设、“员工爱企业、企业爱员工”评选,定期组织文艺表演、旅游拓展、读书演讲、书法健身等形式多样、健康有益的文化活动,加大“职工书屋”建设力度,满足职工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增强职工归属感和企业凝聚力。
(四)职工生产生活关怀活动。
继续开展“主题探访、主动帮扶”和“职工有困难找工会”活动,深化“千万农民工援助行动”、困难职工子女高校毕业生“阳光就业行动”、金秋助学活动、工伤探视扶助活动、职工医疗互助保障活动和急重病救助活动。围绕职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在职业介绍、技能培训、法律援助、生活救助、劳动争议等方面,为职工群众多办实事、好事。
(五)职工劳动权益关怀活动。
深入开展“送法上门”活动,深化“共同约定行动”,配合政府部门组织开展专项执法检查,监督企业规范用工行为。畅通职工参与企业民主管理渠道,扩大职代会、职工大会的建制率和覆盖面,推动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建立企业职工工资共决机制、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加强劳动争议调解,推动企业提升劳动关系自我协调能力。推行“职工健康护航计划”,引导企业用工更加人性化管理。
(六)职工组织建设关怀活动。
创新工会组建方式和活动方式,加大工会组建力度,最大限度地把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广大职工组织到工会中来。加强行业工会和工会联合会建设,实现对更多小型非公企业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把行业性、区域性工联会建设成为“为职工代言的平台”、“与企业沟通的平台”、“与政府协商的平台”,争取用两年时间使珠三角地区实现联合化的全覆盖,非珠三角地区联合化有较大的进展。加强工会干部职业化建设,聘请社会化、职业化工会干部充实到行业性、区域性工联会中去,使其不受制于企业,敢于代表职工与资方进行各种利益的谈判。
三、几项具体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工会要切实加强领导,把职工人文关怀系列活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精心组织,制定周密方案,采取有力措施,推动活动深入扎实持久健康开展。要不断丰富活动内容,创新活动方式,完善活动机制,最大限度地把职工群众吸引到活动中来,使活动开展得既轰轰烈烈又扎扎实实。
(二)调动社会力量参与。
密切与政府有关部门的联系与合作,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支持。积极引导非政府组织机构向企业职工提供心理咨询、培训、法律援助等服务。同时深入调查研究,认真总结经验,及时解决存在问题,加强工作协调和信息沟通。
(三)做好宣传报道工作。
活动期间,各级工会要加强与宣教部门密切合作,制定具体宣传方案,加大报道力度,及时宣传活动的开展情况,营造舆论氛围,扩大社会影响,引导广大职工群众积极参与到活动中来。
各地级以上市总工会开展活动情况,请直接报送省总工会保障工作部。
广东省总工会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六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