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金融危机时期宝安区企业职工 劳动经济权益实现状况、问题和对策建议
深圳市宝安区共有企业3.62万家,按产业结构划分,工业企业1.91万家,占52.8%;建筑类企业370家,占1%;服务型企业1.67万家,占46.1%。按投资方式划分,全区内资企业3.13万家,占86.3%;外国企业1301家,占3.6%;港澳台企业3678家,占10.2%;“三来一补”企业1670家,占4.6%。宝安区职工队伍庞大,有近300万劳务工,他们分布在各行各业,是职工队伍的主力军。据统计,除机关、事业单位职工2000余人外,其余基本是劳务工。
近年来,受到经济社会发展、产业结构调整升级以及国际、国内经济环境变化的影响,我区不少企业处于转型升级期,劳资纠纷时有发生。特别是国际金融危机爆发后,由于我区大部分企业是以出口加工贸易为主的外向型企业,外贸依存度高,国际金融危机对我区实体经济造成较大冲击,引发的企业经营困难、劳资纠纷等问题比较突出,超时加班、欠薪逃匿、变相裁员和降低工资水平等现象时有发生,影响到部分职工的劳动经济权益。面对国内外复杂严峻的经济形势,宝安区委区政府及时出台了一系列“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重大措施,化“危”为“机”,成功走出了一条应对金融危机、科学发展的新道路。通过全区上下的共同努力,我区经济发展经受住了种种不利因素的冲击和影响,保证了经济增长预期目标的实现,保持了经济平稳较好的发展,2009年实现生产总值增长12%的目标任务。今年第一季度,宝安区实现GDP增长14.5%,比全市高出3.4个百分点。
一、当前我区企业职工劳动经济权益现状
宝安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不断适应劳动关系变化的新形势,企业职工的劳动经济权益得到了较好地维护,劳动关系总体平稳,促进了全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一)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职工劳动经济权益。宝安区委区政府及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企业职工的劳动经济权益,认真贯彻落实《深圳经济特区劳动合同条例》、《深圳经济特区企业欠薪保障条例》、《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等劳动法律法规,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2007年,宝安区委区政府专门召开了劳务工工作会议,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和改善劳务工工作建立和谐劳动关系的若干意见》。区劳动、社保、职业能力开发、安监、公安、总工会等22个部门结合自身工作职能,从就业、社保、培训、就餐、就医、交通、治安、子女教育和生活环境等方面,制定了相关配套措施,形成了“1+22”文件,在制度层面上有效保障企业职工的劳动经济权益。
(二)宝安区委区政府采取积极的就业政策。国际金融危机爆发后,虽然大多数企业承诺“不裁员、不减薪”,但由于部分企业开工不足,职工收入水平骤然降低,部分员工选择了主动辞职,从而造成了职工流动率加大和失业率上升。2009年,面对严峻的就业形势,宝安区委区政府采取了积极的就业政策,制定包括就业援助、失业人员技能培训、企业培训等促进就业的10多项配套政策,并在每个街道建立了公益职业介绍所,免费为前来求职的劳务工介绍工作。宝安区劳动局和总工会积极举办“春风行动”公益招聘会100多场,为20多万劳务工免费找工作,为企业和劳务工搭建了高效的求职用工桥梁。
(三)企业职工工资普遍有所增长。去年,受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我区职工工资水平整体呈下降趋势,主要原因是企业订单减少,开工不足,从而影响员工的收入,有的企业甚至只按最低工资标准发放工资。今年第一季度,由于企业订单充足,一线普通职工的薪酬待遇有所增长,多数企业的职工工资突破了以前1500元左右的限制,达到1800元左右,有的达到了2000元;一些效益较好、订单充足的企业,为了吸引职工,在招工时开出了高达3000元左右的普工工资;普工对用工性别的限制也有所突破,不再重女轻男,基本达到男女平等。
(四)劳动纠纷案件较国际金融危机前大幅下降。国际金融危机爆发后对我区劳动关系影响较大。主要表现有两点,一是劳资纠纷大幅上升。据统计,2008年,我区劳动信访总量达87877宗,同比上升158.5%;受理各类劳动争议案件18603宗,同比上升214.08%,涉及员工72192人,同比上升265.15%,涉及金额155770万元,同比上升395.55%;30人以上重大劳资纠纷526宗,同比上升22.04%。二是欠薪逃匿现象日益突出。据统计,2008年,我区欠薪逃匿企业共208家,涉及人数21055人,同比2007年分别上升26%和76%。如西乡街道百灵达实业、宜进利集团下属公司出现欠薪逃匿现象,给政府带来了沉重负担,一方面对员工的教育疏导、妥善安置,使政府的维稳工作面临严峻的考验;另一方面,企业经营者逃匿,政府需要动用欠薪基金先行垫付企业所欠员工工资,并承担垫付工资无法如数追讨的风险,给政府财政带来巨大的压力。
2009年第四季度以来,宝安区委区政府“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工作措施效果显著,全区劳资形势明显好转,劳动争议较2008年“井喷”态势已趋于缓和。据统计,2009年全区劳动争议仲裁受理案件比2008年下降了30.2%,涉案职工人数下降了60.24%。
(五)职工受教育权利得到较好保障。宝安区委区政府历来重视职工教育培训工作。早在2002年,区委区政府就出台了《宝安区造就百万技能人才工程实施纲要》,明确提出用15年左右的时间,培养、引进100万名以上的技能人才,使技能工人在劳动力总量中的比重达到30%以上。为进一步加快我区技能人才培养的步伐,不断提升劳动者的综合素质,2007年,区委区政府在全区范围内大力实施“素质工程”,加强对劳务工的教育培训,提高他们综合素质,为建设产业强区、推动科学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国际金融危机爆发后,宝安区总工会进一步加强了对职工的技能培训和素质培训,为企业培养实用型人才,帮助企业应对危机,度过难关。2009年,宝安区总工会开展了一系列针对性较强的培训,如劳务工初次上岗培训、企业班组长培训等。筹措400万元经费,对受金融危机影响的企业和职工进行培训补贴。此外,在全区每个街道建立了职工学习教育培训中心,在一些企业工会,建立了一批职工教育示范基地,并与深圳市职工继续教育学院,联合开办了各类学历教育培训班,如艾美特公司青工大专班、天惠有机硅公司物流中专班、高新奇公司手机维修中专班等,使企业员工不出厂区就能接受学历教育培训,深受企业和员工的欢迎。
经过几年的努力,宝安区职工职业培训体系基本建立,形成了市场化、社会化、专业化的职业培训体系,技能人才培训力度不断加大,再就业培训、创业培训和农民工培训扎实推进,据统计,全区每年用于开展对职工的技术技能培训资金超过了2000万元,有效地保障了职工的受教育权利。
(六)社会保险体系较为完善。我区社会保险的保障能力和服务质量不断提高,全区工伤保险基本实现了全覆盖,在全国率先探索建立起“低缴费、广覆盖、保基本”的劳务工医疗保险制度,并建立起“制度统一好衔接、降低门槛好纳入、全额转移好接收”的养老保险制度。2009年第3季度,我区社会保险逐步摆脱金融危机影响,各项统计指标呈现历史性突破。除职工生育医疗保险大幅增长外,基本养老保险、社会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等四险种参保人数在金融危机时期持续减少的情况下也有了较大幅度增长。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当前我区劳动关系总体发展和谐稳定,但局部还存在不少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劳动报酬仍然是劳资纠纷的主要问题。国际金融危机爆发后,一些企业把薪酬制度改革作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手段,如一些企业以计时工资代替计件工资,有些企业直接降低管理层职工的工资,在当时共度难关的环境下,大多数职工能够理解和支持。但随着经济形势好转,部分企业没有及时恢复原来实行的计件工资制,对承诺经济好转后恢复原来的工资标准也没有兑现,引起了职工的激烈反对和不满。据统计,2009年宝安区处理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赔偿金案件、追讨劳动报酬案件占劳动仲裁立案总数的81.3%,劳动报酬仍然是劳资纠纷的主要问题。此外,社会保险待遇和福利纠纷案件也有所上升。
(二)重大劳动争议总体上呈逐步下降趋势,但企业倒闭、搬迁、合并引发的职工群体性事件时有发生。这类劳动争议因牵涉面广、矛盾突出而成为劳动关系调处中的难点。如2009年11月美恒时装公司因法人代表欠薪逃匿引发的重大劳资纠纷,12月万景塑胶制品有限公司因工资结构不合理引发的劳资纠纷;今年1月发生的东道物流有限公司因拖欠客户货款,引发经济纠纷进而引起劳资纠纷堵塞交通的事件,2月中粮地产万宝电子厂因企业即将停止经营而引发的职工经济补偿纠纷等,都属于其中的典型案例。然而个别企业恶意欠薪逃匿的行为,在我国目前现有法律框架内,尚缺乏较为有力的惩治手段。
(三)劳动报酬占GDP比重偏低,缺少合理的工资增长机制。据有关部门调查,在GDP构成中,劳动者所得比例远低于企业所得,职工与企业的分配关系严重不均衡,职工未能平等分享经济发展成果。特别是当前,由于物价涨幅较大,员工工资涨幅较小,部分企业员工工资甚至没有增长,造成员工主动要求企业超时加班(超36小时),以赚取更多的加班工资,增加收入。这种工资滞后于利润增长的现象,从近处来说,降低了对劳动者的吸引力,造成新形势下的“招工难”、“民工荒”,阻碍经济发展;从远处看,不利于扩大消费、拉动内需,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更不利于缩小收入差距,影响社会和谐稳定。
(四)企业对职工缺乏人文关怀。长期以来,许多企业往往只注重职工劳动力和所付薪水之间的简单交换,极少关心职工的精神世界,职工中的“80后”和“90后”,大多进入社会时间不久,面临着工作、生活方面的较大压力,在适应社会、处理情感问题方面缺少经验,遇到挫折极易走上极端。今年富士康公司从1月下旬开始连续发生6起员工坠楼事件,集中暴露了当前一些企业在管理制度、管理理念、管理方式方面存在漏洞和不足,企业文化氛围匮乏,对职工缺乏人文关怀。
三、对策建议
(一)全面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进一步完善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从源头上规范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是调整劳动关系,保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合法权益的法律文书。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可以有效约束劳资双方行为,减少劳动关系存续和终止时产生争议纠纷。因此全面实行劳动合同管理既是调整劳动关系的重要手段,又是解决劳资纠纷的主要依据。当前,除了要进一步提高劳动合同的签订率,努力实现劳动合同全覆盖,还要继续完善集体合同制度,大力推进行业性、区域性集体合同和专项集体合同的签订。
(二)扩大劳动保障监督覆盖面,健全工资支付和欠薪保障制度。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强资本、弱劳动”格局难以根本改变,劳动者在劳动关系中仍将处于相对弱势地位。工会要坚持不懈地推动建立健全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劳动者权益保障机制,严厉打击欠薪逃匿、劳务诈骗、超时加班、拖欠社保等违法行为,加大劳动保障侵权行为的违法成本。针对目前因企业倒闭、搬迁、合并而引发的职工群体性事件,要建立健全中小企业工资支付保障金制度,确保职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还要建立欠薪保障制度,扩大欠薪保障覆盖面,充分发挥欠薪保障基金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作用。
(三)积极推进以工资增长为核心的集体协商制度。在资本和劳动之间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协商谈判机制,提高普通职工与企业工资协商的能力。去年11月,宝安区龙华先端精密公司工会在上级工会的指导下,经过8轮协商,就职工工资增长幅度与企业签订了集体合同。这次集体协商的成功以及集体合同的顺利签订,极大地提高了先端精密公司职工的生产积极性,生产效率大幅提升。这不仅使资方感受到,集体协商是有利于劳资双赢的,也让职工真切感受到了工会的作用。先端精密公司集体合同的签订,可以说是中小企业开展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的典范,对如何建立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作出了较好的示范。
(四)建立健全工会系统劳动关系预警机制。发挥基层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组织、工会劳动关系信息员和工会热线电话的作用,畅通职工权益诉求表达渠道,及时掌握企业经营动态,加强对生产经营管理出现问题企业的预警工作,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解决”。
(五)改革基层工会干部产生和激励机制,建立一支职业化基层工会干部队伍。目前,企业基层工会干部处境困窘、尴尬,出现劳资纠纷,往往不敢维权,不能维权。究其原因,就在于企业工会干部拿着老板的工资,与企业之间存在着事实上的“人身依附”关系。破解这个难题,必须进行改革。要建立和完善科学的工会干部产生与激励机制,对企业工会干部试行职务津贴制,最大限度的调动基层工会干部的积极性,打造出敢于替职工维权的基层工会干部队伍。一是要按照“社会化招聘、契约化管理、职业化运作”的思路,积极探索基层工会干部职业化、社会化之路,将职业化工会干部充实到工会维权工作第一线;二是要建立完善激励机制,激励企业工会干部敢于履职,敢于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从今年开始,我们将在深圳市总工会的统一安排下,按照《深圳市基层工会干部岗位津贴制度》,给基层工会干部发放职务津贴。通过核准的基层工会干部每月津贴约150~180元之间,每个工会干部每年平均将获得约2000元左右的岗位津贴。三是要出台政策措施,进一步完善“上代下”的维权机制,由上级工会代替基层工会履行部分维权职责,出面维护企业职工合法权益。
(六)关注新生代农民工的情感世界,建立企业人文关怀制度。情感的维护与关怀是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永久动力。以人为本是和谐劳动关系的核心和灵魂。工会要积极推动企业经营管理者树立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关爱农民工。要持续关注农民工特别是新生代农民工在企业中的成长与适应,关心他们的情感诉求和精神需求。要开拓和丰富职工的业余文化生活,建立健全心理危机解决机制,让受到心理或精神困扰的企业职工感受到爱的关怀与尊重。针对今年富士康公司连续出现员工坠楼事件,宝安区总工会在区委和上级工会的领导下,拨出专款30万元,制定了关爱富士康员工的系列活动方案,通过讲授心理调适课、举办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免费为员工赠送报刊杂志等,让富士康职工感受到党和政府及工会组织对他们的关怀。
□作者系深圳市宝安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区总工会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