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后金融危机 对劳动关系的冲击和挑战
2月26日,广东省东莞市大岭山镇台升家具制造有限公司发生员工集体罢工事件。事件起因是当地媒体2月25日报道东莞最低工资标准拟由770元调至1000元左右,员工以为上调标准已经实施,而公司发放的1月份工资仍然以770元作为标准,涂装部近100名员工遂罢工要求加薪,导致生产线停顿,其他车间也无法生产,1000多名员工陆续离开生产岗位。罢工经当地工会组织及政府部门全力协调与引导,才于3月1日全部正常上班,恢复正常生产秩序。
东莞台升家具制造有限公司作为1995年就在东莞投产的台资企业,是东南亚最大的木制家具制造商之一,工资水平也属当地同类工种中等偏上,为什么在金融危机时候,劳资双方相安无事,在经济回暖的后金融危机时期,却出现千人罢工?事件不由不令人关注和深思。
一、后金融危机时期劳资关系的隐患与挑战
2008年下半年开始的国际金融危机,经各方面全力以赴,积极应对,其对劳资关系带来的冲击逐步减缓,劳资关系趋于和谐稳定。如2009年广东各类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98.2%,同比提高0.9个百分点,集体合同覆盖职工847.5万人,同比增加21%;启动构建全国和谐劳动关系示范区工程,2万多家企业参与了和谐劳动关系示范区创建活动;全省劳动争议案件处理数增幅明显收窄,劳资突发事件同比下降55.9%。但并不能乐观认为,金融危机的影响已完全消除。在后金融危机时期,劳资关系仍存在隐患和挑战。
1、回暖与劳动者预期差距拉大。
在后金融危机时期经济逐渐回暖,劳动者普遍持有乐观情绪,特别是新生代农民工要求提高工资及其他待遇、改善劳动条件的愿望进一步增强。加上一些媒体的夸张报导,引发劳动者误解误读。如春节前后一些媒体长篇累牍地报导“再现用工荒”,“东莞九成企业缺工,用工缺口高达百万”等,实际上根据各地监测、摸查,广东企业节后用工缺口仅90万。这些夸张报导大大提高了劳动者的就业期望值,现实与心理预期差距拉大。不少未就业的劳动者在劳动力市场频频应聘但迟迟不肯上岗,不断寻找更好的工作岗位。已就业的劳动者也不怕被辞退而提出各种诉求,得不到满足就容易引发纠纷甚至群体性事件。
2、经济形势客观要求与经营者陈旧理念矛盾加深。
由于目前经济回暖的迹象仍不稳定,部分企业的元气还未恢复,再加上国家出台养老保险转移办法后,珠三角地区将原来下调的养老保险缴费比例调高,企业面临的压力较大,部分企业经营者对企业发展持审慎态度,宁愿预留多点流动资金也不敢轻易加薪。特别是,相当部分企业仍处于产业链的低端,在订单增加的情况下,虽然经济形势客观上要求企业转变经营方式或转型升级,但企业经营者陈旧的经营观念仍然没有改变,吃劳动力红利的思想依然根深蒂固,宁愿降低产品出口价格而被外国抵制或“反倾销”,也不愿意加薪。因此,职工的愿望与企业的回应之间容易产生磨擦。
3、收入增幅缓慢,工资分配仍然缺乏制衡机制。
1992年开始落实企业自主分配权后,尽管出台了最低工资标准制度、工资指导线制度、工资指导价位制度和工资集体协商机制,但在实际工作中,企业工资的决定机制很脆弱,集体协商在相当大程度上流于形式,工资分配的主动权掌握在资方手上,基本上是企业单方分配。在没有制衡机制的情况下,职工工资增长长期低于经济增长,行业工资收入差距大,劳动密集型行业一线职工工资水平低、增幅慢。职工为了增加收入,只能靠长期长时间加班。这种透支式的劳动,既影响了身心健康,也埋下了劳资纠纷隐患。
4、隐性劳资矛盾显性化、尖锐化、集中化。
《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施行后,劳动者的法律意识、维权意识不断增强。在金融危机时期,企业经营面临困难,工会广泛开展与企业共渡难关、共谋发展的“共同约定行动”,即使一些企业采取降低工资、提前放假等做法,劳动者基于经济环境也予以接受。但随着经济形势好转,就业难度下降,职工抱团意识逐渐淡化,一些企业仍采用不合理甚至违法做法,职工容忍度降低,矛盾激化到一定程度,职工还会“秋后算帐”,追讨以前“欠债”,凸显金融危机时期隐性劳资矛盾的显性化、尖锐化、集中化。
5、不良中介推波助澜加剧劳资对抗。
珠三角地区有一支人数量超过2000人的非法代理人队伍。这些不良中介常策划、煽动劳动者,向政府和企业施加压力,激化劳动争议,既损害企业利益也侵害劳动者权益。他们采取风险代理等方式不择手段揽讼、挑讼、挑起群体性事件,导致有组织、有规模的群体性事件增多。特别是故意在敏感时段挑起事端,迫使地方政府和企业接受其不合理的要求。这种情形经有关部门整治,得到一定程度控制,但其对劳动关系的不良影响未来一段时间仍不容忽视。
二、工会发展和谐劳资关系肩负的重任与作为
面对后金融危机时期的新形势、新问题、新挑战,工会应该把维护职工队伍稳定作为首要任务,致力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成为协调劳资矛盾,构建和谐劳资关系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至少在以下几个方面应发挥作用,有所作为:
1、着力为职工服务,解决职工的突出问题。
要把促进就业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大力推动落实《就业促进法》,积极实施各种就业创业帮扶举措,加强职业培训,拓宽就业渠道,鼓励职工以创业带动就业。积极参与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推动政府加强对企业、行业工资分配的调控和指导,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重点改善一线普通职工、低收入职工的工资福利。积极推动完善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为重点的社会保障制度,扩大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覆盖面,完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积极开展职工医疗互助保障活动,不断扩大职工互助覆盖范围。深入实施送温暖工程,积极开展生活救助、法律援助、金秋助学、工伤探视、就业援助等主题帮扶活动,不断拓展帮扶项目,提高帮扶水平,努力实现工会帮扶工作与政府社会管理体制的有效衔接。
2、着力完善工资调控,逐步提高收入水平。
工会要通过三方会议,力促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与经济发展及物价增长相适应,从源头上逐步解决职工收入过低、加班时间过长等问题。还要做好最低工资标准的宣传和贯彻落实应用,采取措施防止企业误解误用。要推动政府及时发布企业工资指导线,指导企业根据指导线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合理确定工资调整幅度,推动企业工资总体水平的提高,并逐步扩大工资指导线实施方案备案范围,进一步把工资指导线纳入政府加强工资宏观调控的内容。特别是企业工资集体协商,要争取已组建工会的大中型企业半数以上实现工资集体协商,未组建工会的企业大部分由(行业)区域性工资集体协商覆盖,各类企业基本建立起比较健全的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形成正常的工资增长机制,逐步提高职工工资水平。
3、加强劳资矛盾预防和调处,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要加强劳资纠纷排查调处,坚持劳资纠纷排查制度化、常态化,按照“早发现、早介入、早解决、早报告”原则,充分发挥企业工会主席、工会委员等基层工会干部在预警工作中的信息员作用,发挥“12351”职工维权热线的作用,及时排查化解不稳定因素,并做好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和上报。建立和完善职工群体性事件及各种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防止大规模集体上访和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加强与维稳、劳动、信访等部门的信息互通及联动,及时掌握突发劳资事件,并派员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协同有关部门尽快化解。推动企业建立健全调解委员会,促进区域性、行业性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设,开展选聘农民工担任调解员试点。推动在劳动密集型和外向型企业通过银行代发工资,建立政府部门与银行联网的工资支付监控系统,建立完善欠薪逃匿企业“黑名单”管理制度,严厉打击欠薪逃匿非法行为。
4、加强基层工会组建,彰显工会组织作用。
要创新会员入会模式,完善会员会籍管理办法,加大在农民工中发展会员的力度,最大限度地把职工组织到工会中来。要增强基层工会活力,进一步推进基层工会群众化、民主化建设,增强职工对工会组织的认同感和归属感。加强对基层工会的指导和服务,把基层工会一时难以履行的部分维权职责上提一级。在镇(街道)、村(社区)和基层三个层次推进工会干部社会化、职业化。充分发挥工会组织联系职工、教育职工、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作用,引导职工通过正当途径和程序反映诉求,旗帜鲜明处理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典型案件,建立健全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以集体协商为抓手,稳员增效为重点,帮扶解困为保障,破解影响劳动关系和谐难题。在后金融危机新一轮发展时期,要不断创新工会工作思路与方法,既当职工权益的“保护伞”,也当企业发展的“助推器”,使工会工作融入转变发展模式,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转型升级的社会变革之中,使新一轮的发展有更多工会的声音、工会的身影、工会的作为、工会的贡献。
□作者分别系广东省总工会副主席、广东省总工会保障工作部部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