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两会上的工会强音

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新闻中心举行记者集体采访全国总工会有关负责人,谈“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与中国工会作用”


39日上午,在两会新闻中心,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新闻中心举行主题为“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与中国工会作用”的记者集体采访活动。全国总工会副主席、书记处书记张鸣起;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省总工会主席邓维龙;全国总工会新闻发言人、宣教部部长李守镇;全国总工会基层组织建设部部长郭稳才;全国总工会保障工作部部长邹震回答记者提问。

 

中国工会如何应对金融危机、促进经济回升?

张鸣起介绍说,中国工会以保岗位、保工资、稳员增效为重点,组织开展了“共同约定行动”。截至2009年底,全国开展“共同约定行动”的企业有63万多家,覆盖职工8000多万人,基本上形成了企业不裁员、少裁员、不减薪、少减薪、协商确定薪酬的良好氛围。

开展“千万农民工援助行动”。中国工会去年共投入资金10多亿元,对1300多万农民工进行了就业培训、岗位援助、创业指导和维权服务,建立农民工技能培训基地和就业培训基地125个,缓解了就业压力。

 

如何看待广东“用工荒”的问题?

邓维龙说,温家宝总理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对全国的就业形势作了分析,认为目前我国就业形势是用工压力总体上持续增加和结构性用工短缺两个矛盾同时并存。广东省的就业形势与全国一样,用工形势总体上还是比较平稳的。广东去年一年新增的就业人数达到172.3万,占了全国新增就业的1/6;目前就业人数达到5600多万人,占了全国的1/5

邓维龙认为,广东主要是结构性的用工短缺,所谓结构性就是大企业不缺,中小企业缺;普工不缺,高级技工缺;长期稳定的工不缺,季节工缺。所以,广东目前是季节性用工短缺,没有出现民工荒。

 

工会如何维护低收入者的权益?

邹震认为,完善社会收入分配制度,从企业的角度来讲,关键是建立“三个机制”,就是职工工资的正常增长机制、工资支付的保障机制和工资的集体协商机制。

温总理提出要逐步扩大初次分配中劳动报酬所占的比重,以及在国民收入分配中居民收入的比重。我们认为应该把这一要求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中去。其次,建议全国人大对刑法进行修订,增加“欠薪罪”,明确对欠薪逃匿等恶劣行为追究刑事责任。第三,进一步健全最低工资制度,逐步提高最低工资标准,使各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能够达到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的40%-60%的水平。第四,注重在非公有制企业、劳动密集型企业和中小企业大力推动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建立。第五,完善社会保障和税收制度,加大政府对社会保障的投入,充分发挥二次分配对收入分配的调节作用。

 

如何让企业的工会主席发挥作用?

郭稳才说,我国在企业和职工的劳动关系上,总的来说是稳定的。但在少数企业,劳动关系还是比较紧张的。近几年,基层工会主席因维权而受到企业经营者打击报复的事件时有发生,全总对此高度重视,要求各级工会拿起法律的武器,依法维护基层工会干部的权益。

近几年我们出台了企业工会工作条例、企业工会主席的保护办法,全总还建立了100万元的工会干部权益保障金。

现在全国已经有14000个职业化的工会职业工作者活跃在基层的第一线。今年将投入近2000万元来做这项工作。(人民网)

 

■声音

徐振寰委员:工会加强自身建设就是为了切实履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职责。

张世平委员:扩大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保障女职工各项权益。

谷常生委员:不能忽视新兴服务业职工的权益,出台包括家政、护工、保安等新兴服务业的行业工资指导价位。

李滨生委员:中国工人伟大品格的概括和表述体现了与时俱进的高度理论继承和实践创新。

王晓龙委员:解决代课教师问题决不能只凭一纸清退令。

刘玉明委员:加快工资统计制度改革,让平均工资不再“失真”。

于宁委员:设立“拖欠工资罪”可以有效解决恶意欠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