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雄市开展全省企业工资支付专项执法检查的情况报告
按照省《关于开展全省企业工资支付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粤人社明电[2009]03号)和韶关市《转发省劳动保障厅关于开展全省企业工资支付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韶劳社电[2009]07号)文件精神和部署,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突出工作重点,采取有效措施,狠抓工作落实,从2009年11月中旬起,按照查纠并举、打防结合、标本兼治的原则,在全市认真组织开展了以建筑施工企业、劳动密集型企业和外向型企业为重点的大规模的企业工资支付专项检查行动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专项行动基本情况
自2009年11月中旬以来,按照省、市的统一部署,我市由劳动保障、公安、建设、总工会等部门组成联合执法工作组集中力量对全市建筑施工企业、劳动密集型企业、外向型企业、餐饮服务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进行拉网式检查。执法组深入企业,认真翻阅员工入职登记、员工身份证复印件、员工花名册、员工工资发放表、工资支付台账、劳动合同和员工缴纳社保有关资料,核查企业职工人数、企业工资支付情况、签订劳动合同情况和缴纳社保情况。到目前止,出动执法人员12人,检查企业75户,涉及用工13756人,追回拖欠工资23万元。从检查情况看,我市绝大部分企业能保证按月足额发放工资,全市劳动关系和谐稳定。通过开展专项检查行动,有效地遏制了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违规行为,较好地规范全市用工制度,有力地促进了我市经济社会的又好又快发展。主要做法和措施: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明确专项检查工作任务。
我市高度重视此次专项行动,为了确保此次行动取得实效,迅速成立了由市劳动保障局牵头,公安、建设、总工会等部门为成员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联合制定印发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设立了专门办公室,全面负责专项检查行动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督查检查工作。及时在12333劳动保障网向全社会公布了举报投诉电话,积极赢得群众的广泛支持和配合。并按照各部门职责,建立了协查协管制度,进一步明确了专项行动的目标任务、工作重点,落实了工作责任。在全市迅速形成了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群众参与、综合整治的工作局面。行动期间,成员单位各抽调了工作人员2名,成立2个工作组深入实地检查,确保了专项行动有序进行。
(二)密切配合,部门联动,加大专项检查力度。
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监管方针,我市建立了纵向检查到底,横向监管到边的检查机制,形成了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的部门联动机制,有力地推动了专项行动的顺利开展。按照边排查、边整改、边完善、边提高的原则,在专项行动中,督促3户企业与劳动者补签劳动用工合同80份,督促参加社会保险16人,清理拖欠30名农民工工资23万元,切实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净化了全市劳动力市场,维护了我市社会秩序的和谐稳定。
(三)企业自查自纠,广泛宣传、营造专项检查行动的高压态势。
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并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建筑施工企业签订“承诺书”;在市区主大街悬挂了专项检查行动宣传横额;及时在网络等新闻媒体公布了劳动维权举报投诉电话,使专项行动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劳动保障、公安、建设、总工会等部门结合12·5法制宣传日上街设点咨询释法、深入用工单位宣传讲解劳动用工法律法规,提高了各类用人单位守法诚信、依法用工的法律意识,增强了劳动者自我防范和依法维权的能力,扩大了专项行动的社会影响。
(四)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针对一些企业的劳动保障规章制度不够完善,法律法规不能得到很好的贯彻落实。以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为基础,积极探索建立规范有序的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长效机制。一是建立了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和劳动用工备案制度,规范了全市劳动用工行为,加强了对各用工单位的监管。二是加强对各类企业劳动用工管理、完善为农民工提供免费职业介绍和办理用工合格证、打击非法职业中介组织、加强农民工离乡外出前劳动技能培训等制度和办法,建立由劳动保障、公安、建设、总工会等部门综合监管,由阶段性定期监管向日常监管转变的长效机制。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市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行动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检查行动中,我们也发现了一些与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省、市要求相比的不足和问题:
(一)部分企业用工不规范,未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用工合同,没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险,也没有相关的登记备案材料。
(二)个别用工单位没有严格执行最低工资标准,少数建筑企业存在拖欠劳动者工资的现象。
(三)部分企业还存在工作时间长、超时加班和不依法支付加班工资问题。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的企业,我市在专项行动中及时给予了纠正,解答、责令限期整改和依法查处,打击了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促进了企业依法规范用工,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使专项检查行动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效果。
三、下一步整改打算
专项检查行动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问题还时有发生,维权形势仍不容乐观。今后,我们将按照这次督查组的指导意见,对照存在的问题,继续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切实规范企业用工行为,扎扎实实开展劳动执法监察,努力营造规范有序的劳动力市场秩序,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一)强化宣传,提高用工单位守法意识和劳动者维权意识。通过各种渠道,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积极向用人单位宣讲订立劳动合同、按时足额支付工资、禁止招用童工的重要意义,督促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遵守劳动法律法规,提高守法经营意识;向农民工认真宣讲劳动合同中的主要内容以及有关劳动报酬条款应明确的事项等,帮助农民工认识各类非法用工行为,提高其学法、守法、自觉运用法律武器维权的意识,努力促使全市劳动用工走向合同化、法制化。
(二)突出重点,继续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行动。按照省、市统一部署要求,在搞好日常劳动巡查的同时,继续组织开展企业用工、职工权益维护、《劳动合同法》实施、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和农民工工资支付等情况专项检查。保持工作不停、力度不减、督查不撤,把专项检查与相关工作任务结合起来,加大对重点企业、重点行业的主动监察和整治力度,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三)进一步畅通举报投诉渠道,通过信访举报、媒体曝光等渠道,认真梳理劳动者反映的问题,对群众反映强烈、影响社会稳定的重点难点问题和举报案件及时立案,坚决查处,真正做到“依法行政、有案必查、违法必究”,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四)标本兼治,建立健全劳动执法维权长效监管机制。认真贯彻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进一步完善劳动监察和争议仲裁制度,加强劳动保障监察网络体系建设和队伍建设,建立快速维权机制,从源头上解决用工不规范的行为。加快人力资源市场建设步伐,结合劳动保障年审等工作,依法建立以诚信数据收集、动态监管、信息共享,失信惩戒等体系为主要内容的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制度,形成规范有序的劳动力市场秩序,从而有效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我市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