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广东省总工会主席办公会议制度》的通知
粤工办[2010]1号
省总机关各部门,省总直属单位:
为了进一步完善省总机关会议制度,提高会议质量,经省总工会主席办公会议同意,现将《广东省总工会主席办公会议制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广东省总工会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一月六日
广东省总工会主席办公会议制度
一、会议议题的确定与审批
(一)提交省总工会主席办公会议讨论议题的主要范围。
1、贯彻中央、省委、省政府和全总的重要批示和决定;
2、讨论通过报请省委、省政府和全总的重要事项;
3、讨论决定全省工会工作的重要事项和文件;
4、讨论通过以省总工会名义下发的决定和意见;
5、讨论决定省总和直属单位重大财务开支问题;
6、主席认为有必要集体讨论决定的事项。
分管副主席在职权范围内可以自行协调或会签决定的事项,不提交省总工会主席办公会议制度。
(二)议题的协调和审核。
省总工会主席办公会议议题除紧急情况外,必须在会前经过充分的讨论、酝酿和协调,各有关部门意见基本统一,避免在省总工会主席办公会议讨论时出现原则性或大的意见分歧。
1、主席、副主席直接批示提交省总工会主席办公会议讨论的事项,直接列入会议议题。
2、省总工会各部门、各直属单位请求列入省总工会主席办公会议讨论的事项,必须经过充分协商,事先征求相关部门的意见,并经分管副主席审核同意,方可列入省总工会主席办公会议议题。
3、各市总工会请求列入省总工会主席办公会议讨论的事项,其内容涉及两个以上部门的,由办公室按办文程序呈批后确定主办部门,先由主办部门负责与有关部门充分协商后,提出处理意见报省总工会;不能确定主办单位的,先由办公室主任或秘书长进行协调,并提出协调意见。协调意见报经分管副主席审批同意或协调后,方可纳入省总工会主席办公会议议题。
4、省总工会办公室在办文拟办意见中建议提交省总工会主席办公会议讨论的,经分管副主席审核同意,可列入省总工会主席办公会议议题。
省总工会主席办公会议议题一般由分管副主席汇报,也可由主办部门负责人汇报。
(三)议题汇总呈批。
办公室于会前将符合条件、协调成熟的议题列入省总工会主席办公会议议题清单,并呈办公室主任、秘书长审核后,报常务副主席审定。
(四)会议时间安排。
省总工会主席办公会议具体时间由主席、常务副主席决定。由办公室秘书科与机要室进行衔接后向省总工会领导汇报,避免与涉及省总工会领导的其他重大活动安排冲突。
(五)参加会议人员确定。
省总工会主席办公会议由主席、常务副主席、副主席、纪检组长、经审委主任、巡视员组成,由主席或主席委托常务副主席主持。省总工会副巡视员、秘书长、办公室主任为固定列席人员。与议题有直接关系的有关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列席会议,其他列席人员由议题主办部门提出名单,在呈报领导审批在审批会议议题时一并确定。
二、会议会务工作
(一)会前准备工作。
1、会议通知的发送。省总工会主席办公会议议题呈批表经主席或主席委托常务副主席批示同意后,由办公室秘书科拟出省总工会主席办公会议通知,呈办公室主任或秘书长核发。办公室机要室和秘书科负责分送省总工会领导和列席单位。会议议题临时改动的,要重新印发会议通知。对议题变动涉及到的汇报单位,办公室秘书科负责通知其变动情况。
2、落实参加会议人员。要切实保证省总工会主席办公会议的省总工会领导出席人数,一般情况下主席、常务副主席、副主席的出席人数应超过二分之一。省总工会领导出席会议情况由办公室机要室落实,并在会前告知办公室秘书科,办公室秘书科报办公室主任和常务副主席。
如出席会议的主席、副主席人数少于二分之一,秘书科要立即报告主席、常务副主席、秘书长。
3、会议材料的准备和呈送。有关事项经主席、副主席同意列入省总工会主席办公室会议议题清单后,省总工会办公室要及时通知主办部门提前做好上会材料准备工作。主办部门接到省总工会办公室会议通知后,要按时准备会议材料并装订成册。
4、列席会议单位座位安排。确定议题及列席单位后,由办公室秘书科负责安排座位,经办人员要及时安排座位表,经办公室主任审核同意后提前做好会场布置工作。
5、掌握情况。办公室秘书科在会前要主动联系汇报单位,掌握议题情况和汇报领导情况,督促汇报单位做好汇报准备工作。
6、会场照明、音响、电子设备和相关的服务由秘书科和机关服务中心负责。会前要对有关设备进行检查,及时排除会议过程中出现的设备故障。
(二)会议现场工作。
1、会议正式开始半小时前,办公室秘书科进场布置会场。各主办部门负责发放领导和各列席单位的会议材料。办公室秘书科负责发放省总工会主席办公会议议程。
2、办公室秘书科及时检查落实与会人员到会情况。主席入场后,办公室机要室要及时电话敦请尚未到会的副主席。
3、会议正式开始后,办公室综合科负责记录的人员要立即到位并开始会议记录。
4、会议结束后,秘书科要及时清点回收会议材料,未经许可被带走的材料,要做好记录,及时追回。
(三)会议纪律。
1、列席省总工会主席办公会议的省总各部门、各直属单位一律要求正职参加。特殊情况必须会前向常务副主席请假,经批准后才能委托副职参加。
2、对省总工会主席办公会议的决定事项,有关部门必须认真遵照执行。各部门、直属单位由副职参加会议的,要及时向本单位正职如实汇报会议决定事项。
3、会议中不得使用移动通讯、摄像等电子设备。
三、会议纪要的草拟、审批及管理
会议记录、纪要草拟及呈批,以及会议纪要、材料的管理由办公室综合科负责。
(一)主席办公会议由办公室综合科负责记录,并根据记录,于会后2个工作日内整理成纪要,报常务副主席审核签发。
(二)会议纪要经领导审签后,要及时印发给领导和会议内容涉及约有关部门。办公室要督促有关部门要按照会议决定事项及时办理。
(三)会议议定事项由办公室综合科负责督办、催办。催办人员要及时做好情况反馈工作,以使领导同志及时掌握会议决定事项办理情况,了解办理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保证办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秘书科要认真做好主席办公会议纪要的归档管理工作,以保证会议纪要的完整性与连接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