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工作部工作计划
2010年法律工作思路是,认真贯彻落实十二大报告提出的各项要求,围绕争当全国工会工作排头兵的总体目标,按照为职工服务、为党政分忧、为企业和谐、为经济加油这一指导思想,针对维权能力和水平存在的不足,努力做到维权的机制更完善、维权的举措更得力、维权的声音更响亮、维权的效果更明显,争取维权和法律工作有一个新的面貌,上一个新的台阶。为此,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为职工服务,解决职工突出问题方面
(一)积极为职工提供法律援助。推广湛江、深圳等地经验,全省地以上市组建律师顾问团或者与律师事务所合作购买法律服务,争取职工工伤、劳动报酬这两类劳动争议案件和工会干部被侵权案件实现法律援助全覆盖。
(二)继续深入开展“送法上门”。结合“六五”普法,深化“送法上门”的形式、内容,特别是向农民工宣传国务院刚刚颁布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鼓励农民工积极参保。
(三)加强工资支付工作。协助政府部门开展工资支付执法检查专项活动,推广欠薪预警经验,完善欠薪垫付做法,进行欠薪刑事责任立法调研,推动建立完善预防和解决欠薪问题的长效机制。
(四)推进工会与政府联系会议有效运作。有针对性开展一些现实议题,如落实《就业促进法》促进就业、加强工资分配指导提高一线职工收入等,推动解决职工最关心的民生问题。
二、为党政分忧,巩固党执政群众基础方面
(五)协助出台维权上移办法。建立相关制度,加大地方工会维权责任,加强对工会干部维权及时提供支持和帮助,增强基层工会活力。
(六)做好工会法人资格登记工作。采取措施争取符合条件的基层工会普遍通过登记取得法人资格,明确基层工会的民事法律主体地位,使其更好的独立自主管理使用工会经费资产,在代表职工签订集体合同、协调劳动关系等方面更好的发挥作用。
三、为企业和谐,发展和谐劳动关系方面
(七)积极参与地方立法。争取省人大审议通过已经经过两审的《广东省企业民主管理条例》,同时启动修订《广东省企业集体合同条例》,形成较为成熟的草案提交省人大讨论。
(八)发挥好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协调劳动关系作用。通过三方会议重点协商解决劳动争议大幅上升和劳动争议引发群体性事件问题。
(九)做好职工和工会参政议政、建言献策的参谋。协助人大中的职工代表和政协工会界委员提出有一定影响力,能代表职工意见、解决现实问题的议案。
(十)加强劳动争议预防和调处。强化劳动关系信息员队伍建设,完善劳动关系预警机制;加快推进乡镇街道调解组织建设,推进区域性、行业性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设;加强人民调解委员会与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的相互配合,加强劳动争议调解与仲裁的相互衔接;推广珠海经验,推进人民法院委托工会调解劳动争议案件。
(十一)及时妥善处理个案。对侵犯职工权益的典型个案和重大案件,做到既旗帜鲜明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又要防止别有用心的人炒作。
(十二)认真抓好维护稳定和防范抵御渗透。调整、充实力量加强职工热线电话和信访工作,建立重要劳资信息报告制度,快速、妥善处理职工群体性事件;进一步健全与国家安全部门的沟通联系机制,进一步完善省委领导,省政法委牵头,工会运作,国安、公安、劳动、司法、民政、外事等有关部门共同参与的防范抵御组织领导机制,进一步创新针对不同情况进行不同处理的应急处理工作机制。
四、为经济加油,动员职工建功立业方面
(十三)继续深入开展“共同约定行动”。根据经济形势的发展、变化,共同约定的形式、手段、内容、重点不断调整、创新,力争工作成效有新的突破,新的发展。
以上工作中,继续保持防范抵御渗透、维权机制建设、职工权益立法走在全国先进行列,争取法律援助、劳动争议调解成为广东工会工作的新亮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