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职工对外交流中心(国际部)工作计划
一、工作思路
广东职工对外交流中心(国际部)2010年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贯彻我国外交政策、全总外事工作总体部署、省委外事工作指示和省总“十二大”报告对我省工会外事工作的要求,围绕邓维龙主席的“四为”思想,在分管主席领导下,继续开拓工会外事工作的新领域和新渠道,促进我省工会与国外和境外工会、劳工界及有关友好团体的交流,更好地为广东工运事业和工会工作大局服务。
二、工作重点
自1997年以来,随着港澳回归,我省工会外事工作的重点逐步从接待工作转向以出访、出境工作为主。随着2008年3月18日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2008】9号文的颁布,以及后续文件的陆续出台,量化、细化因公出国(境)规定,使因公出国(境)规定达到前所未有的严厉。在目前的政策、文件规定和新形势下,必须改变工作思维,改变工作观念,改变工作作风。我们认为,因公出访工作明年仍是我部工作量最大的工作,但是,明年我会外事工作的重点从以出访、出境工作为主转向举办国际性研讨会和调研工作,为促进经济发展和工会工作作出努力,是非常必要的,是大势所趋。
三、工作亮点
2010年我会外事工作的亮点有:1、上半年举办两个研讨会:一是与德国艾伯特基金会举办“关于解决劳动争议的国际研讨会”;二是与德国艾伯特基金会举办“最低工资政策国际研讨会”。2、下半年召开两次会议:一是贯彻2009年8月全省工会外事暨港澳台工作会议精神,举办一次“全省工会外事暨港澳台工作业务培训班”;二是召开一次“粤港澳台工会应对危机、劳资和谐论坛”。3、全年与省政协外侨委联合进行“我省工会外事工作对促进我省社会、经济发展重要作用的探索”和“在我省侨资企业中组建工会必要性的探索”等两个专题调研。
四、对外交往工作
加强与国外和境外工会、劳工界和有关友好团体的交往和交流,积极开拓工会外事工作的新领域和新渠道。
在以往对外交往的基础上,今年我们拟与波兰、乌克兰、匈牙利;美国、加拿大、墨西哥;南非、巴西、阿根廷;俄罗斯、芬兰、瑞典;英国、爱尔兰、土耳其等国家工会进行广泛交流。另外还将组派广东省工会赴美国培训团和争取组派一个赴新加坡培训团、3-4个出国考察团,并协助办理有关市总和产业工会组派的若干个出访团组。
与此同时,我们将进一步加强与港澳台地区工会的联系和交往。按照邓维龙主席的指示将粤港澳三地工会新春团拜会扩大到粤港澳台、珠三角工会新春团拜暨座谈会,确定好会议主题。2010年拟组派若干个赴台湾地区的代表团和若干个赴港澳地区的代表团。同时协助办理有关市总、产业工会和省总有关部门组织的若干个出境考察团组。
外事接待工作方面,认真接待好省总邀请的外国工会团组和港澳台团组、港澳中联办及其邀请的港澳团组、全总及兄弟省市(区)工会邀请的国外及港澳台访粤团组。
以上工作视经费情况及政策、文件规定而定。
五、部务建设工作
2010年我们将继续完善部门制度化、规范化建设。
1、制度化建设
健全每月月初部门例会制度;廉政建设制度;考勤制度;
有关请示、汇报制度;省总外事经费管理和使用制度等。
2、规范化建设
为了实现交流中心(国际部)主要工作的规范化,部门同志分别起草、撰写《因公出访的100个怎么办》、《接待工作的若干个怎么办》、《因公赴港澳台工作的若干个怎么办》。
随着有关文件和规定的增加而需进一步完善。
3、加强文字工作和有关外事和国外、境外工运研究,实行每个出国、出境和接待团组必须书写情况汇报,并在省总有关报纸或杂志刊登。继续编发《外事季报》。
4、明确岗位职责。帮助新来同志加强业务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