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我市县级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建设的调研报告
为了深入贯彻胡锦涛总书记视察天津市困难职工帮扶中心时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全总、省总关于加强县级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建设的要求,近日,茂名市总工会组成专门调研组,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总工会主席卢方圆同志亲自带队,对全市县级困难职工帮扶中心进行了一次专题调研。调研的方式一是听汇报,通过召开座谈会,分别听取各县(市、区)总工会的有关工作汇报;二是实地考查各地帮扶中心的软硬件建设;三是致函各县(市、区)党政一把手和分管(联系)工会工作的领导,就如何落实全总、省总的要求,切实加强本级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建设提出具体的要求;四是当面约见各县(市、区)党政主要领导,交换意见,商请支持,特别是要求他们出面解决本级帮扶中心的人员编制和把帮扶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问题。五是开展困难职工生活状况问卷调查等方式进行。现将这次检查调研工作的情况综合与分析如下:
一、现状综述
继茂名市总工会2003年1月在全省率先挂牌成立首个地市级困难职工帮扶中心之后,我市辖下6个县区总工会在2004年底前全部建立了困难职工帮扶中心。近年来,我市工会帮扶中心建设取得了长足发展,帮扶机构和网络不断发展和完善,部分街道、社区和企业建立了帮扶站、点,至去年底止,全市已建立各级帮扶中心(站、点)1276个,基本形成了市、县(区)、基层工会三级帮扶网络。从这次检查调研的情况来看,目前我市县级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建设呈现几大特点:(一)各县(市、区)总工会注重帮扶中心基础建设,腾出场地,装修办公场所,添置现代化办公设施,配备较高素质的工作人员,为帮扶中心开展工作创造有利条件。目前,我市6个县区帮扶中心中,有4个帮扶中心的场地面积在20平方米以上,1个帮扶中心(茂港区总工会)争取了事业编制,有4个帮扶中心通过抽调或聘用等形式,配备了2名以上专职工作人员。高州市总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共有6名工作人员,中心面积达40多平方米,今年高州市总工会又把原来出租的物业提前收回,规划300多平方米室内场地兴建困难职工爱心超市。(二)帮扶工作逐步向规范化迈进,为帮扶中心的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基础。一是各县(市、区)帮扶中心都制定了较为完善的管理制度、岗位职责和工作程序,初步实现了帮扶中心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二是建立帮扶工作内外协作机制。各县(市、区)总工会通过积极争取党政的重视和支持,建立了党政牵头、有关部门参加、工会运作的帮扶工作协调小组,建立了与劳动、财政、教育、民政、工商、卫生、司法、国资公司等政府部门和社会团体广泛参与的社会化工作机制,同时还建立了工会内部帮扶工作协调小组。与政府救助制度既衔接又有所侧重的工会帮扶工作体制正在逐步形成。三是多渠道筹集帮扶资金。各县(市、区)总工会通过积极争取地方财政支持、加大工会经费投入和开展社会捐助等形式,不断拓宽帮扶资金的来源渠道。目前,我市有4个县级帮扶中心得到同级政府财政的支持,并纳入了财政预算,为工会开展帮扶工作提供了有力的资金保证。四是建立和完善了困难职工档案。6个县区帮扶中心都建立了困难职工档案,并将困难职工情况录入电脑,实行动态化、信息化管理。同时,还建立了《特困职工优待证》制度,对特殊困难职工审核发放《特困职工优待证》,列入各县(市、区)总工会重点管理和帮扶的对象,持证职工可以享受政府有关部门提供的家庭用水、用电、环境卫生费、有线电视收视费、就医、子女就学等方面的优惠。(三)困难职工帮扶工作成效显著,进一步增强了工会组织的凝聚力和社会影响力。我市县级帮扶中心成立以来,本着为“为党政分忧、为职工解难”和“拾遗补缺、救急济难”的原则,围绕职工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努力为职工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2005年以来,又以各级帮扶中心为平台,广泛开展了“职工有困难找工会”、“农民工有困难找工会”活动,取得了明显成效。2004年成立至今,已累计筹集帮扶资金2163万元,帮扶困难职工和农民工6.37万人次。其中:生活救助33816人次,金额1067万元;医疗救助3385人次,金额285万元;资助子女上学2715人次,金额183.5万元;职业介绍2647人次,就业培训3824人次,政策咨询3166人次,法律援助809人次;接待来访职工4643人次,受理来信来访3107件。为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协调劳动关系,促进社会和谐发挥了积极作用,受到了各级党政的充分肯定,受到了职工群众和社会的普遍赞誉。在去年底召开的全省困难职工帮扶工作会议上,高州市总工会荣获“广东省工会帮扶中心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二、问题分析
近年来,我市县级帮扶中心建设虽然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帮扶内容进一步拓展,帮扶实力进一步增强,帮扶成效进一步显现,社会影响力进一步扩大,已成为工会服务困难职工(农民工)、协调劳动关系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载体,并在推动发展、促进改革、保持稳定、构建和谐社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与各级党政的要求和职工的期盼,以及按照科学发展观来衡量,还有较大的差距,还有很多问题亟待解决。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全市县级帮扶中心发展不平衡。虽然大部分县区帮扶中心都能按照市总的要求做到“有领导机构、有牌子、有专职人员、有场地、有办公设施、有制度、有档案、有帮扶资金”,帮扶工作也开展得扎实有效,但有个别县区帮扶中心没有专门的场地,也没有专职的工作人员,帮扶中心与保障部合在一起办公,影响了帮扶活动的开展和帮扶实效。目前,全市只有茂港区帮扶中心解决了编制问题,其它县区帮扶中心都没有正式编制。(二)资源整合不够,不善于借力。在内部关系上,市、县、街道和基层工会上下级帮扶中心之间工作衔接不够好,沟通不顺畅,未能真正做到互联、互动、互补;工会机关内部在涉及到帮扶工作时,相关部室之间配合得不够紧密,没有很好地整合工会内部工作资源。在外部关系上,一方面,没有把工会帮扶工作与社会救助保障体系很好地衔接起来,如与政府民政部门的“低保”生活救助,劳动部门的社会保险、就业援助,教育部门的国家免费义务教育政策和助学政策体系,法院和司法部门的法律(司法)援助等结合得不够紧密。另一方面,不善于借助一些民间组织和社会力量,如红十字会、慈善总会、扶贫促进会、各种扶贫济困基金会等,为工会帮扶困难职工所用。(三)帮扶救助资金来源渠道窄,资金量少。一是地方财政拨款少。在我市6个县(市、区)中,目前有5个县(市、区)财政给本级帮扶中心拨款,1个县区财政没有拨款。拨款最多的是化州,每年30万元;其次是高州,每年10万元;有3个县区财政每年给本级帮扶中心拨款5万元。按照中央财政专项帮扶资金和地方财政配套资金的比例要达到1∶2的要求,目前我市只有化州市达到这一要求。二是工会经费投入少。由于我市各县(市、区)总工会经费都较为紧张,每年投入帮扶工作的经费普遍都不多,最多的是高州市总工会,每年也只有10万元左右。三是社会募捐少。近年来,除了化州市总工会每年结合开展送温暖活动,由市四套班子领导出面,向该市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发动筹款,每年大概筹得60万元送温暖帮扶资金外,高州市总工会和信宜市总工会在2004年各开展过一次为困难职工帮扶中心筹款活动,分别筹得83万元和近30万元,目前这些筹款也基本上用完了,其它县区总工会基本上都没有开展过筹款活动。
三、对策建议
为进一步加强县级帮扶中心建设,更好地发挥县级帮扶中心在协助党委政府保障和改善民生中的作用,不断拓展帮扶范围,完善帮扶方式,提高帮扶水平,努力把帮扶中心建成充满爱心、充满阳光的困难职工之家,推动工会帮扶工作的创新发展。为此,我们提出几点建议:
一要大力加强帮扶中心的基础性建设。各县(市、区)总工会要认真落实省总工会《关于加强县级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建设的实施意见》,加强领导,加大投入,在工作场地、人员配备、办公设备等方面给予支持和保证,确保县级帮扶中心有工作人员,有场地,有稳定的资金来源渠道,有帮扶项目,有管理制度,做到规范有效运作。要积极构建以地市级帮扶中心为骨干,县级帮扶中心为支撑,街道、社区、镇和企业帮扶站(点)为基础的工会帮扶工作网络,为困难职工和农民工提供快速、便捷、高效的服务。
二要建立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县级帮扶中心要制订详细的生活救助、医疗救助、助学帮扶、就业援助、信访接待、法律援助、工伤探视等制度,做到“四个明确”:明确帮扶对象、帮扶条件、帮扶流程、帮扶标准,做到有章可循,规范运作。
三要健全困难职工档案。要按照全总统一要求建立困难职工电子档案,实行信息化、网络化管理,对困难职工情况做到“六清”:家庭情况清、致困原因清、身体状况清、就业要求清、思想状况清、帮扶记录清。
四要建立多元化的资金筹措渠道。首先,要积极争取地方财政的支持,县级帮扶中心要按1:2比例进行资金配套,并纳入地方财政预算;其次,要保证工会经费中用于帮扶工作的资金比例保持稳定,并随经费收入增加而适当加大投入;再次,要充分运用社会资源筹集帮扶资金。要管好用好帮扶资金,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完善内控机制,加强审计监督和社会监督,确保帮扶资金不出问题。要注重资金使用效益,把宝贵的资金用在刀刃上,花在关键处,最大限度地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
五要大力提高帮扶工作的社会化程度。工会帮扶工作是我国社会管理体制的有机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障体制的有效补充。工会的帮扶工作要努力实现与政府社会管理体制的有效衔接。对应当由政府就业服务、劳动工资监督、社会保险、社会救助、法律援助和信访解决的问题,要努力推动政府部门予以解决。要把宣传、督促和协助落实党和政府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各项政策作为帮扶工作的重要内容。要大力支持和鼓励有关方面和社会力量参与工会帮扶中心的工作,努力形成党委领导、政府支持、工会运作、社会参与的帮扶工作格局。要大力宣传工会帮扶工作对于推进和谐社会建设,实现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重要意义,动员越来越多的社会人士,投入到工会帮扶工作中来,使扶贫济困、互助友爱的社会主义道德风尚在全社会蔚然成风、不断发扬光大。
六要不断提高帮扶工作人员的自身素质。县级总工会要通过争取事业编制、抽调或聘用等多种形式,为帮扶中心配备不少于2名工作人员。要注重引进专业人才,注意选拔熟悉劳动、工资、社保、法律知识,有爱心和责任心,工作能力强的专业人员到帮扶中心工作。要注重提高人员素质,加强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政策水平和业务水平。
□执笔:陈仲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