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州市困难职工帮扶中心成为我省首个事业单位编制的县级帮扶中心

2009331日,经茂名高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复,同意设立高州市困难职工帮扶中心为正股级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隶属市总工会管理,核定事业编制3名,人员工资及办公经费由市财政核拨,这是目前我省首个编制事业单位的县级困难职工帮扶中心。

据悉,高州市财政同时将市帮扶中心专项资金纳入年度财政预算,每年核拨20万元,专用于困难职工帮扶。

□省总保障工作部  张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