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3月31日,经茂名高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复,同意设立高州市困难职工帮扶中心为正股级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隶属市总工会管理,核定事业编制3名,人员工资及办公经费由市财政核拨,这是目前我省首个编制事业单位的县级困难职工帮扶中心。
据悉,高州市财政同时将市帮扶中心专项资金纳入年度财政预算,每年核拨20万元,专用于困难职工帮扶。
□省总保障工作部 张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