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入推进“共同约定行动”的通知
粤工总[2009]39号
各地级以上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总工会、企业联合会:
为了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充分发挥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在推动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促进企业与职工同舟共济、共克时艰、共谋发展、互利共赢,根据中央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重大决策和省委“三促进一保持”重要部署,结合各地近一个时期以来开展“共同约定行动”的工作实际,现就深入推进“共同约定行动”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开展“共同约定行动”的重要意义
开展“共同约定行动”是在当前国际金融危机给企业和职工带来严重困难和严峻挑战的形势环境下,以工会为主导开展的一项富有特色的具体应对举措,对于促进企业发展、维护职工权益,稳定和发展社会主义和谐劳动关系具有特殊意义。当前就业形势更趋严峻,职工收入有所下降,劳动关系矛盾不断增多,维护职工队伍和社会稳定任务艰巨。各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工会组织和企业联合会,要充分认识开展“共同约定行动”是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服务科学发展、服务职工群众”的实际行动;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一系列决策措施,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迫切需要;是发挥各方优势,广泛调动各方积极性,激励各方同心协力、团结奋斗,坚定信心、迎难而上的有效载体,以更强的责任心和紧迫感,更加有力的组织领导,着眼形势任务,结合工作实际,团结和动员广大职工与企业和衷共济、共渡难关。
二、精心组织推进“共同约定行动”深入开展
“共同约定行动”全总十五届二次执委会议做出部署以来,各地认真抓贯彻落实,取得了初步成效。各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工会组织和企业联合会,要在原有工作基础上,促进“共同约定行动”主题内容深化,创新方式方法。要进行专题讨论研究,形成工作思路,制定行动方案。通过召开座谈会、情况通报会、新闻发布会等形式,扩大宣传影响。组织动员本地龙头企业、有社会影响力企业带头参加,重视困难企业、外资企业投入开展,指导企业采取承诺书、责任状、倡议书等形式积极响应,督促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动员吸引广大职工积极参加“同舟共济保增长、建功立业促发展”竞赛活动,引导职工理解并支持困难企业实行弹性工时等应变措施,形成企业关爱职工、职工关爱企业、共谋企业发展、实现职工权益良好氛围。把“共同约定行动”与开展 “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双爱双评”和“关爱员工、实现共赢”等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将“共同约定行动”情况纳入有关评选内容之中。坚持改革创新,勇于探索实践,多措并举推进“共同约定行动”,使其在组织动员职工帮助企业摆脱困境,努力保障职工实现合法权益,维护企业和社会稳定中充分发挥作用。
三、加强领导扩大“共同约定行动”社会影响
开展“共同约定行动”是当前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的一项重点工作,各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成员要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发挥三方作用,扩大社会影响。
各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要通过制定政策帮扶困难企业,推动社会保障体系建立完善,落实职工在岗培训和下岗职工再就业,提高职工总体素质,充分发挥劳动保障监察队伍作用,督促企业依法依规开展经营,及时查处企业违规欠薪行为,快速处理劳动争议案件,稳定劳动关系,维护企业和职工合法权益。
各级工会组织要在应对金融危机中充分发挥工会组织作用,坚持“促进企业发展、维护职工权益”的原则,组织和引导职工与企业同心协力,共谋发展,切实为企业解难题,为职工办实事。通过建立劳动关系预警机制,落实困难职工帮扶工作,广泛开展“工人先锋号”创建活动,大力实施厂务公开制度,发挥职代会作用,团结动员广大职工与企业共渡难关,维护职工队伍稳定,促进社会和谐。
各级企业联合会要号召全省企业积极响应“共同约定行动”,利用好当前的政策机遇,关心关爱员工,团结依靠员工,同舟共济,齐心协力,共同抵御金融危机。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要自觉履行社会责任,尽可能不裁员,促进就业形势基本稳定。要通过保持企业稳定,促进企业发展,实现对职工权益最根本、最长远的维护。
各地要对开展“共同约定行动”情况进行督查指导,及时了解情况,总结经验,研究和解决相关问题。好的经验和做法,请及时报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办公室。
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广 东 省 总 工 会
广 东 省 企 业 联 合 会
二〇〇九年四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