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实施城市发展战略中工会组织的维权作用
从2005年开始,广州市对市区内的产业逐步推行“退二进三”布局和实施工作。面对城市发展战略的全面推进,如何发挥工会组织的作用,维护好职工的合法权益,对推动和谐社会建设和贯彻科学发展观有着重要的意义。
一、“退二进三”的战略意义
“退二进三”顾名思义就是第二产业从市区退出,发展商业、服务业等第三产业,是大力推进“南拓、北优、东进、西联、中调”的城市发展战略,通过第三产业的建设,优化城市发展空间布局,增强城市基础设施系统功能,提高城市现代化管理水平,推动生态城市建设,全面实现城市建设管理“到2010年一大变”的宏伟目标。
近年来,市政府高度重视协调劳动关系,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劳动关系总体呈和谐稳定发展态势。特别是国有企业改革不断向纵深发展,企业产权结构得到优化,管理体制逐步理顺,经营机制正在激活,一批长期亏损、资不抵债、扭亏无望的企业平稳有序地退出市场,国有企业的整体效益明显提高,改革取得显著成效,有力地促进了职工队伍的稳定与和谐劳动关系的发展。我市作出的计划和目标包括了对内环路以内及其附近427家污染重、能耗大、效益差的工业企业有重点、分层次、分区域、分时段地进行搬迁、改造或关闭停产。据统计,目前共关闭、停产、搬迁147家企业。未来10年,还将有近200家达不到环保要求和安全标准的企业,依法依规采取关、停、并、转等方式实施“退二进三”的战略改造和有效的整治。市政府在城市发展战略进程中,已经相应制定了法规,严格控制搬离企业拥有土地资源,大力鼓励支持企业推行。“退二进三”,对于积极响应的企业给予政策和资金上的支持,在达到更严格的环保和安全标准的同时,加强规划和引导,让搬离老城区的企业集中在新的地区重建,鼓励企业利用搬迁的机会进行技术改造和产品升级换代,使企业生产焕发新的生机。
二、“退二进三”战略对企业职工利益和工会组织建设带来的影响
“退二进三”战略的实施牵动的企业比较多,牵涉的职工也比较广泛,因而带来如下的一些问题:
(一)在推进“退二进三”工作进程中,工会的参与力度不够。在企业改造过程中,部分企业工会组织出现真空,有的工会主席和工会干部调整了工作岗位,给参与企业改革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带来一定的难度。
(二)企业改组、改造、改革,带来职工队伍多元化组合,给工会组织建设和开展工作带来新的挑战,给协调劳动关系、指导和监督依法建章立制带来了新的问题。
(三)部分下岗失业职工再就业难。一些行业大批被解除劳动关系的职工,由于技能单一,或年龄偏大,在没有足够就业岗位的情况下,再就业十分困难;还有一些长期处于停产状态未改制的国有企业职工实际上处于失业、半失业状态。职工住房困难问题未能得到解决,相当部分职工没有享受住房分配,无房户仍然存在,部分企业经济效益低下,无法实行货币分房政策:企业与机关工作人员退休待遇差距较大,造成社会的小公平,部分职工心态失衡。
(四)改制和关闭破产企业负担债务沉重,部分改制和关闭破产止业拖欠职工工资、补偿金和社保金。在推进“退二进三”工作进程中,人员分流安置和退休人员移交社会化管理所需鞘用要由各集团公司、直属单位自筹资金解决,这样,企业要承担的各类费用就相当重,如承建制人员享受公务员待遇退休后,其费用全部由企业负担,目前,这部分人员的医疗费问题仍然未能解决:孤寡老人移交社需要10万元的费用等。
(五)一些企业改制操作不规范。改制工作方式方法单一,不善于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运用民主的程序推进改革。有的企业没有充分听取职工和工会组织的意见,制定的改制方案脱离实际。有些企业改制方案没有召开职代会讨论通过就强制推行:有些企业名义上也召开职代会,但流于形式比较多,改革方案缺乏深入的讨论研究,实施没有群众基础。
上述问题给工会维护职工权益、企业建立和谐劳动关系,保持经济增长和健康发展,保证社会稳定带来新的考验。
三、主动参与“退二进三”战略工作,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退二进三¨战略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经过多年的努力,取得了进展和成效。目前,这项工作已进入攻坚阶段,面临时间紧,任务重,困难多的状况,各级工会组织必须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维权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采取切实措施,进一步参与和做好国有企业改革改制工作。
(一)明确目标和任务,加强领导和协调工作
工会要通过积极参与“退二进三”工作,支持和促进国有企业改革改制和关闭破产依照法律政策的规定平稳有序推进,切实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做到民主程序到位、政策落实到位、职工权益保障到位,促进企业转换机制发展壮大。市和各区、县级市总工会要加强与政府、主管部门联系与协调,及时掌握政策和战略发展进程,保证工会能够参与到每一个企业的改革改制和关闭破产工作中去,发挥应有的作用,把支持改革、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工作落实到基层工会,认真做好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各级工会,特别是改革改制企业的工会组织,要进一步完善工会的相关工作机构,充实工作人员,在参与企业改革改制的工作中,做到人员到位、工作到位。
在企业改革改制和关闭破产工作中,工会组织不能撤,人员不能散,工作不能停。还要加强调查研究,坚持跟踪调查,通过解剖“麻雀”,深入分析,及时了解和把握企业改革改制中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做到畅通信息渠道,及时将本单位工会参与工作的进展情况、遇到的问题以及突发群体事件等情况报上级工会。上级工会要及时与有关部门沟通研究,争取合理妥善地解决疑难问题和群体事件。
(二)加强协调劳动关系机制建设
积极推行劳动合同、平等协商签定集体合同以及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大力开展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活动,加强协调劳动关系机制和工会维权机制建设。要依法纠正企业改革改制过程撤并工会的违法行为,督促各类企业依法健全和建立工会组织。企业工会要及时掌握职工的思想动态,准确把握职工的思想脉搏,及时努力妥善化解各类劳动关系中的矛盾,努力保持职工队伍稳定。工会要主动加大政策法规的宣传,指导帮助职工解决切身利益与实际困难问题,充分发挥工会组织桥梁与纽带作用,及时向党政领导反映职工的合理诉求。对那些企业改革改制后不能按时兑现承诺和新出现的严重影响职工权益和企业稳定的问题,要积极向党政领导反映,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推动问题的解决,防止酿成群体性事件。
(三)积极协助企业研究处理现实问题和历史遗留问题
协助政府部门做好改革改制和关闭破产企业离退休人员的移交社会化管理工作。离退休人员移交难是当前影响企业改革和关闭破产工作顺利进行和社会稳定的重要问题。各级工会特别是改革和关闭破产企业的工会,要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移交前后的工作。要深入调查研究,了解广大离退休人员的要求,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积极推动有关部门解决移交所需的资金、管理机构和社区建设问题,为移交创造条件,使离退休人员在移交前思想稳定,移交工作平稳有序,移交后生活安定。
妥善解决职工社保衔接、经济补偿等问题,保障改制企业职工权益。企业改革改制,需要筹足资金,凡是资金不落实的,就需要对企业的改革重新研究评估,尤其是关停并转的企业,从做好城市战略工作大局出发,从另一个角度审视,市政府有必要进一步加大对企业改革改制工作的支持力度。对于在关闭破产和改制过程中,企业自身确实无力清偿职工工资和各种劳动债务的困难企业,应由政府建立专项资金予以补助,妥善解决经济补偿、社保衔接、劳动债务处理等问题,坚持不留后遗症。对于久拖不破、破而不关的特困企业,财政在资金上也要给予一定的支持,积极稳妥地安置好职工,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
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工会要向党政领导汇报,向有关部门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督促有关方面尽快解决。在参与处理这些遗留问题时,要结合本地实际,注意各项政策之间的衔接。工会组织在企业改革转制和实施关、停、并、转、改造过程中,始终要正常开展工作,工会干部坚持站好最后一班岗,努力为广大职工服务,做到最后一个离开企业。
(四)落实职工民主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权利
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规范企业改革改制工作,坚决做到企业改革方案必须提交职工代表大会。审议,职工安置方案必须经职代会通过,职代会进行表决时必须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认真落实职工权一利,确保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决定权和监督权落到实处,未经职代会审议通过的方案一律不得实施。企业在转让国有产权时,财务审计、清产核资、资产评估、底价确定等环节必须向职工公开,接受职工监督,保证企业在实施“退二进三”战略中的所有工作处在“阳光”下作业。
(五)大力做好职工分流安置政策宣传和职工思想工作
突出解决好职工安置问题,把企业改革改制和促进就业有机结合起来,着眼于转换企业经营管理机制和体制,增强企业活力,把企业做大做强。改制企业要想方设法多创造岗位,多安置些人员,不断促进和扩大就业。注重运用非主业资产、闲置资产和关闭破产企业的有效资产安置好从原来企业分流出来的职工,多让他们在改制实现再就业,而不要简单地推向社会。对于拟改制为私营或民营性质的企业,应在改制方案中对职工安置问题提出明确要求,促使改制后的企业尽量接收安置原企业的职工。企业在一年之内若新招用工人,应该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优先录用被解除劳动合同的原有职工。
(六)在企业改革改制与企业创建发展中加强监督和指导
企业改革改制及创建发展,既是经济问题,也是政治问题,不能只重视经济问题,而忽视了政治问题。企业管理体制的形成和变更不但要重视产权、资本等,更重要的是要激发活力。而活力的源泉在于职工队伍的组织和建设,在于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因此,企业改革、改制、创建、发展在重视生产经营的同时,必须重视人的因素,必须以人为本进行管理,必须建立健全民主管理制度,必须依法确立劳动关系,必须建立完善工会组织并切实有效地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政府有关部门、上级工会必须加强对改革改制企业、新建企业依法进行监督和指导,保证企业能够快速健康地发展。
(作者单位:广州市总工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