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领导干部要坚持群众路线
——学习党的十七次代表大会文件体会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而奋斗,推进深圳经济特区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党员领导干部在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党的十七大文件精神中,必须着重学习胡锦涛同志关于“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的论述,“真诚倾听群众呼声,真实反映群众愿望,真情关心群众疾苦,多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体现了坚持人民是历史创造的历史唯物主义观点,体现了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体现了坚持群众路线的要求,才能进一步提高对坚持党的群众路线的认识,并贯彻到自己的工作实践中去。
(一)
群众路线是无产阶级政党在一切工作中的根本路线。我们党在领导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斗争中,确立了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形成了一条“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发动群众、领导群众推翻压在中国人民头上的三座大山,建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在进行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中,我们党继续坚持群众路线,带领广大党员和人民群众沿着社会主义方向胜利前进,取得了巨大的成就。而今,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程中,我们战斗在深圳经济特区的各条战线的党员领导干部,也只有在认真的学习党的第十七次代表大会文件的同时重点理解胡锦涛同志的讲话精神,坚持群众路线,才能理解贯彻执行党的“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推进特区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促进社会主义三个文明建设深入进行。
为什么党员领导干部要坚持群众路线呢?
首先,为了进一步密切党和人民群众的关系。我们党的纲领、路线,体现了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我们党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除了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外,党没有自己的私利。必须指出,党在不同时期的方针、政策,都是根据党的纲领、路线和宗旨而制订的,是通过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去贯彻执行的。因此,党员领导干部对密切党和人民群众之间的关系,起着重要作用。党员领导干部坚持群众路线,深入到群众中去,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为人民群众的利益而奋斗,全心全意为人民群众谋利益,就能密切党与人民群众之间的关系,不断拓宽党员服务群众渠道,构建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体系。深圳经济特区创办以来,绝大数党员领导干部经常深入基层,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方针、政策、宣传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并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关心人民群众的生产和生活,努力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积极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谋福利,从而提高了党在特区人民群众中的威信,增强了党在特区人民群众的凝聚力、号召力和感染力。
其次,为了加强党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保证他们为政清廉。党章明确指出,党员领导干部必须接受党的考验和考核:党中央多次强调,党员领导干部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要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勤勤恳恳工作,为实现党的事业多做贡献。党员领导干部坚持群众路线,深入到群众中去,有利于接受群众的监督,有利于改进自己的领导方法和工作方法,做到克己奉公,为政清廉。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在发展社会主义商品经济中,深圳经济特区许多党员领导干部,遵照毛泽东“为人民服务”的教导,经常深入到基层调查研究,认真听取人民群众的建议,虚心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自觉地改进自己的缺点,严格地要求自己。总的说来,还是廉洁、奉公、执纪的,是经得起改革开放和执政的考验的,是得到人民群众好评的。
再次,为了更好的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我们党在整个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要坚持基本路线,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 1989年,邓小平强调:“基本路线要管一百年,动摇不得。”对此,必须认真领会,认真贯彻执行。党员领导干部坚持群众路线,深入到群众中去,与人民群众一起,同甘共苦,努力奋斗。这样,有利于更好的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尽快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社会主义小康社会。深圳经济特区的实践证明,由于多数党员领导干部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坚持群众路线,经常深入到基层,尊重群众,相信群众,团结群众,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特区的建设事业才能蓬勃发展,成绩卓著,从而保证特区沿着社会主义方向胜利前进。
(二)
在党中央和省委、市委的正确领导下,深圳经济特区的党员领导干部在认真学习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坚持“三个代表”和“科学发展观”的过程中,绝大多数是坚持群众路线,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努力发展社会主义经济的。但是,必须指出,也有一些党员领导干部,或高高在上,不深入基层,不倾听群众意见,不关心群众疾苦:或以权谋私、贪污受贿、腐化堕落。这种不良表现,影响极坏。因此,党员领导干部要认真总结经验,努力克服脱离群众、忽视群众、轻视群众的错误观点和做法,使群众路线在深圳特区继续坚持下去。
一、要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毛泽东曾经指出:“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
调查,就是深入到基层去倾听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这是因为,人民群众是物质和精神财富的创造者,也是社会发展的决定力量。他们是实践的主体,有着丰富的实践经验和智慧。因此,党员领导干部在发展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中如果不深入到基层调查研究,整天坐在办公室听汇报、看文件,就不可能听到群众的各种不同意见,不可能集中群众的智慧和正确的建议,从而难以制订出切合实际的工作计划。这种忽视群众的意见、轻视群众的领导方法和工作方法,既违背了党的群众路线,又损害了党的威信,造成工作损失。如某单位的主要负责同志没有经过调查,没有倾听群众的意见,想当然,把部份有知识、有才能的人挤走,结果使单位严重亏损,引起干部、群众的不满。
二、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艰苦奋斗、勤俭节约,是中华民族的美德,也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近年来,党中央反复强调,经济搞上去了,但艰苦奋斗的作风不能丢,还是要坚持井冈山精神和延安精神。因此,党员领导干部是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的组织者和指挥者,一定要继承和发扬党的这个优良传统和作风,艰苦奋斗、勤俭节约,以自己的模仿行为去影响和带领人民群众,只有这样,才能得到群众的支持和信任,才能带领人民群众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推进社会丰义现代化建设,如果党员领导干部当官做老爷,怕苦怕累,挥霍浪费,吃喝玩乐,就会破坏党与群众的血肉关系,损害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如某单位的领导干部,经常吃喝玩乐,利用手中的权利,以权谋私,贪污腐化,包养情妇的堕落行为等。对此,广大干部、群众气愤的说:“他根本不像个共产党员!”
二、要做好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人民群众在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实践中,或许碰到这样那样的困难,或许对生活、对工作有着这样那样的不切合实际的要求,这是正常的,不可避免的现象,如果党员领导干部在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过程中不到群众中去,群众在想什么,干什么,有什么要求,哪些要求是对的,哪些要求是不切合实际的,就不可能了解,更不可能做到有针对性的去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这样,就难以调动群众的积极性,影响工作的正常开展。如有一个单位的领导干部只听几个人的话,而对群众这样那样的意见置之不理,严重挫伤了群众的积极性,导致到这个单位的纪律松散,人浮于事,经济搞不上去。必须指出,思想政治工作是我们党在长期的革命斗争实践中形成的光荣传统,是我们的政治优势,是做好经济工作和其他工作的有力保证,无论从事哪方面工作的领导干部,都要深入到群众中去,做人的思想政治工作。只有这样,才能调动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进社会主义建设和现代化企业制度的建立。
四、要搞好廉政建设,胡锦涛同志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指出,党员领导干部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求真务实,改革创新,艰苦奋斗,清正廉明”。这是党的要求,也是人民群众的要求,对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是极其重要的。为此,党员领导干部在发展社会主义商品经济中,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中,在推进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中,除了要深入群众、深入基层,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和批评意见,克服缺点和错误,做到克己奉公、廉洁自律、为政清廉之外,还要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加强监督、制约,防止腐败现象的产生:并且要惩治腐败,与一切违法违纪现象作斗争。只有这样,才能搞好廉政建设,提高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从而进一步密切党与人民群众之间的关系。如果党员领导干部没有做到为政清廉,或以权谋私,以权谋钱,或贪污、腐化,或不执纪、守纪,势必要给党的事业带来难以估量的损失。
为了保证党的群众路线在深圳经济特区发扬光大,保证更好地贯彻执行党的十七大文件精神,以利于贯彻党的“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推进特区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一步把深圳建设得更好,党员领导干部还要注意以下一些问题:
一是立场问题。我们的党员领导干部是全心全意站在人民的立场上,站在党的立场上,认真听取群众的意见,虚心接受群众的批评,不断改进领导方法和工作方法,把各项工作搞得更好。绝不能把自己看成“救世主”,站在人民群众的对面,背离党和人民的利益。
二是态度问题。党和政府的领导干部,无论其职位的高低,都是人民的公仆,是人民的勤务员。他们与人民群众在政治上是平等的,只是工作分工的不同罢了。因此,党员领导干部在听取群众的批评意见时,应该虚心、诚恳,抱着有则改正、无则加勉的态度,绝不能够把群众的善意批评和建议,看成是恶意的攻击。如果采取这种态度,就挫伤群众的积极性,损害党群关系、干部关系。
三是方法问题。社会是不断向前发展的,而人民对事物的认识又不完全一致。人民群众所反映的问题,提出的意见,有些是正确的,有些是不正确的,或是一种误会,这是正常的。党员领导干部在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时,要认真分析。正确的,要接受;一时办不到的,要做好思想政治工作;不正确的、误会,要加以解释、引导。
(作者系深圳市果菜贸易公司党委纪委书记、工会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