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省总工会十一届四次全委会议上的讲话
(2008年3月4日)
同志们:
今天,省总工会召开十一届四次全委会,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和省委十届二次全会精神,回顾总结去年工作,部署今年的主要任务,这对于各级工会组织和广大工会干部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努力争当全国工会工作排头兵必将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
近年来,全省各级工会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省工作大局,动员广大职工为改革发展献计出力,大力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切实维护职工特别是农民工合法权益,大力推进基层工会组建工作,不断加强工会自身建设,各方面工作都取得新进展,尤其是工会组建、帮扶困难、劳动竞赛、维护权益、抵制境外势力的渗透等主要工作走在全国前列,得到了省委和全总的充分肯定,为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新贡献。在此,我代表省委,向全省广大职工和工会干部致以亲切的问候和诚挚的谢意!下面,我就扎实做好工会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省委十届二次全会精神.增强做好新形势下工会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全省各级工会组织要充分认识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省委十届二次全会精神的极端重要性,按照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要求,在各级工会干部和广大职工中掀起学习贯彻十七大和省委十届二次全会精神的新高潮。
要认真学习贯彻好党的十七大精神,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道路。党的十七大报告鲜明提出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各级工会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最重要的就是要自觉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努力掌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始终保持理论上的清醒和政治上的坚定,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确保工会工作沿着正确方向继续前进。
要深刻领会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和根本要求,引导工人阶级争当实践科学发展观排头兵。党的十七大报告深刻阐述了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省委十届二次全会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紧迫性、针对性和艰巨性作了全面的论述,提出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努力争当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排头兵。各级工会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就要引导广大职工把握发展规律,创新发展理念,转变发展方式,破解发展难题,充分发挥工人阶级在争当实践科学发展观排头兵中的主力军作用。
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增强做好新形势下工会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党中央、省委对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高度重视。新一届中央书记处第一次会议就听取了全总的汇报,对做好今年工会工作作出重要指示。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省委书记汪洋同志刚到广东工作就召开省委常委会议听取省总的汇报,到省总工会视察并发表了重要讲话。这些都为工会工作进一步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广大工会干部要认真学习、全面准确把握党中央和省委对工会工作的指示精神,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工会工作的重要性,增强做好新形势下工会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以新一轮思想大解放,推动工会工作新一轮大发展,开创工会工作新局面。
二、突出重点,充分发挥工会在努力争当实践科学发展观排头兵中的积极作用
2008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战略部署的第一年,是改革开放三十周年,是广东经济社会发展全面转入科学发展轨道的关键一年。各级工会组织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认清形势、明确任务,广泛开展扎实有效的工作和活动,最大限度地激发广大职工的主人翁意识和创造精神,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中充分发挥工会组织的作用。
(一)必须进一步激发广大职工群众的创造活力,团结带领广大职工为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建功立业。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必须依靠广大职工的拼搏奉献。要动员广大职工广泛开展“当好主力军、建功‘十一五’、和谐奔小康”竞赛活动,扎实推进创建“工人先锋号”活动,组织职工努力学习新知识、掌握新技能,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推动广东由制造大省向创造大省转变,加快形成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产业结构、增长方式。要大力弘扬劳模精神,用工人阶级的先进思想和模范行为影响带动全社会,在全社会唱响“工人伟大、劳动光荣”的主旋律,进一步推动形成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社会氛围。要更好地发挥工会作为职工群众“大学校”的作用,引导职工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提高职业道德素养,建设和谐的企业文化,不断发展工人阶级的先进性。
(二)必须进一步维护好职工合法权益,努力发展和谐劳动关系。发展和谐稳定劳动关系是工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调动职工积极性的重要工作着力点。今年实施的《劳动合同法》是职工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法律依据,也是工会依法维权的重要手段。各级工会组织要全面认真、积极稳妥地推动《劳动合同法》的实施,从学习宣传、具体指导、监督检查、法律援助四个关键环节抓好《劳动合同法》的贯彻落实工作,并做好集体合同制度、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劳动法律监督制度、劳动争议调解制度等各项机制建设。要深入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推动各类企业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工资决定机制、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要以解决广大职工尤其是非公有制企业、重组改制企业职工和农民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协助党委和政府解决好职工群众在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收入分配、安全生产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使改革发展的成果惠及广大职工群众,实现共建共享和谐社会的目标。
(三)必须进一步抓好固本强基工程,夯实党的阶级基础和群众基础。要继续发挥“党建带工建、工建服务党建”工作大格局的作用,进一步加强工会组建力度,着力推进非公有制企业工会组建工作。要采取有效措施,牢牢把握对外资企业工会的领导权、主导权,最大限度地把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广大职工组织到工会中来,进一步密切党同职工群众的血肉联系,巩固党的阶级基础和执政地位。要立足群众组织的特点做好基层工会工作,进一步丰富活动内容,改进工作方式,切实增强基层工会特别是企业工会的活力。要旗帜鲜明地维护工人阶级和工会组织的团结和统一,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提高信息沟通、情况排查和应急处置能力,严密防范境外敌对势力对职工队伍和工会组织的渗透活动。
(四)必须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努力提高工会干部的工作能力和水平。各级工会组织要适应新形势下工作对象、领域、内容、方式和环境的新变化,进一步解放思想、提高能力、转变作风,真正把工会建设成为职工之家。一是要坚持解放思想,大胆创新。要注重研究职工队伍发展和劳动关系变化中的新情况和新问题,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工会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准确把握职工群众的新期待,努力形成工会工作的新思路,大力推进工会理论创新、体制创新和工作创新。二是要强化学习意识,提高业务能力。广大工会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切实加强学习现代经济知识、社会管理知识、法律知识和工会业务知识,不断优化自己的知识结构,全面提高理论素养和工作能力,增强为职工说话办事的能力。要继续开展多种形式的干部培训活动,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作风扎实、熟悉业务的工会干部队伍。我们工会要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妥善处理好各种矛盾纠纷,这要求我们熟悉工会业务,熟悉履行职能的相关知识,做一个行家里手。三是要深入基层,切实转变作风。要牢固树立面向基层、服务基层的思想,把工作重点放在基层,帮助基层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为基层工会组织开展工作创造有利条件。要牢固树立群众观念,为职工群众诚心诚意办实事,尽心竭力解难事,坚持不懈做好事,努力当好职工困难的第一知情人、第一报告人、第一帮扶人、第一监督人。
三、加强领导,为推进工会工作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社会环境
工会工作是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支持工会工作,充分发挥工会组织的作用,是党章对各级党委的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要站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高度,认真落实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指导方针,切实加强和改善对工会工作的领导,做到政治原则上把关,作用发挥上重视,具体工作上支持,政策措施上保证,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政府支持、工会运作、职工参与、各方配合”的工会工作大格局。
要把工会工作摆上党委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各级党委要定期听取工会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工会工作中涉及全局的重大问题和实际困难,协调好工会与社会各方面的关系。各级党委和组织部门要把工会组建工作作为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推进固本强基工程的重要内容,明确责任、统一规划、统一布置、统一检查。
要切实加强各级工会领导班子的组织建设。按照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的原则,选好配强各级工会领导班子,把政治上可靠、思想上解放、顾全大局、职工群众拥护信赖的优秀干部,选配和充实到工会领导岗位。在21个地级以上市总工会主席由同级副职担任之后,县(区)一级工会主席也要按此原则逐步配备。要重视和关心工会干部队伍建设,把工会干部交流、使用和管理纳入党政机关干部队伍建设的整体规划,统筹安排。
要为工会发挥作用创造有利条件。政府制定有关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和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劳动、工资、社会保障等文件,召开相关会议,要吸收工会参加,听取工会意见:要把工会帮扶工程纳入政府解困计划,在财政投入、工作措施上给予大力支持。
要加强对党的工运理论政策的学习、研究和宣传。各级党校要继续把工运理论课程作为领导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不断提高领导干部贯彻落实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指导方针的自觉性。各级党委宣传部门要把对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宣传纳入宣传工作的总体规划,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宣传效果,为工会组织在构建和谐广东中发挥作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同志们,伟大的时代呼唤我们创造更加辉煌的业绩。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省委十届二次全会精神,以更饱满的精神状态和更出色的作为,团结带领广大职工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为广东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而不懈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