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构建和谐企业中发挥工会女职工组织作用的思考

党的十七大指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要求我们积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科学发展和社会和谐是内在统一的。企业是社会的细胞,企业和谐是社会和谐的重要基础。随着企业改革发展不断深入,如何构建和谐企业已日益成为亟待解决的重大课题。笔者结合近年来开展女职工工作的实践,谈谈在构建和谐企业中如何发挥工会女职工组织作用的几点思考。

一、不断解放思想,切实转变观念,营造良好氛围

坚持党的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思想路线,是做好新时期各项工作的决定性因素。发挥女职工组织在构建和谐企业中的作用,必须不断解放思想,更新观念:

一是从错误的观念束缚中解放出来,明确企业女职工组织的法律地位,强化有为意识。过去,一些企业领导者认为,女职工组织只能管“婆妈小事”,对企业生产发展作用不大,可有可无。由于认识偏差,有的企业女职工组织不是组织不健全就是“名存实亡”,女职工组织在企业工作中的作用未能充分发挥。其实,任何组织只要是依法成立,都有其存在的合法性和必要性。《工会法》早已明确了企业女职工组织的法律地位,一些企业女职工组织在促进生产发展与和谐企业建设中的积极作用,也充分证明其存在的必要性。我集团近年来由于女职工组织较健全,组织作用发挥较好的达90%以上,广泛开展了“巾帼创新业立功竞赛”等特色活动,在促进企业发展与和谐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由此可见,健全企业女职工组织,明确其法律地位,强化有为意识,是发挥其在构建和谐企业中作用的首要前提。

二是从固有的思维定势中解放出来,明确企业女职工组织的基本任务,强化责任意识。过去,一些领导长期同于企业发展、职工受益,企业的任何组织基本任务就是为企业发展服务的思维定势。受此固有思维定势束缚,女职工组织不敢理直气壮地把为女职工说话办事作为基本任务,淡化了女职工维权工作,影响了企业和谐建设。众所周知,任何组织只有角色定位鲜明,才有生机与与活力。企业女职工组织如果不把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作为基本任务,势必没有组织生命力。大量事实也说明,企业的发展与和谐离不开女职工权益的维护和队伍的稳定。近年来,我集团女职工组织坚持把为女职工办实事好事作为基本任务,开展了帮扶困难女工,落实“四个不让”活动,有效地促进了企业和谐稳定。不难看出,女职工组织明确基本任务,强化责任意识,是在构建和谐企业中发挥作用的重要保证。

三是从某些教条式理解中解放出来,明确企业女职工组织的工作要求,强化自主意识。过去一些企业女职工组织把凡事都经工会和党委领导批准教条式地理解为组织观念强,工作缺乏自主意识和创造性,女职工工作促企业发展与和谐的作用因此未能显现。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告诉人们,对任何事物的认识谚忌简单化、教条化。毫无疑问,做任何工作都要增强组织观念,但如果将其简单化和教条化则是错误的。必须明确,对女职工工作,党委主要是政治领导,工会的领导则主要体现在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上,日常工作女职工组织必须强化自主意识,发挥主动性和创造性。这也是发挥女职工组织在构建和谐企业中作用的必要条件。

二、把握客观规律,遵循正确方针,明确工作思路

遵循党的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思想路线和辩证法的要求,任何工作都要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笔者认为,在构建和谐企业中发挥女职工组织的作用,必须把握规律性,确定正确的方针,明确工作思路:

一是把握对立统一规律,把推进企业改革发展与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协调起来,实现企业与职工和谐共赢。企业与职工是对立统一、相互依存的关系,一般来说,企业改革发展,职工必然受益,在社会主义社会双方根本利益是统一的;但由于双方所处的地位和思考问题的角度不同,以及企业强势与职工弱势的状况一时未能改变,双方利益有时也会不统一甚至对立,职工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企业不和谐的因素也会存在。其症结在推进企业改革发展与维护职工合法权益问题上的不统一不协调。女职工组织致力和谐企业建设,必须在向企业领导者大力宣传把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与职工的可承受度结合起来,有序有度地推进企业改革与发展的瓦时,切实履行好维护女职工合法极益的职责。这其中关键就是把握好推进企业改革发展与维护职工权益的“度”。这个“度”就是改革力度、发展速度要考虑职工的可承受度,原则就是改革要让职工受益,发展要让职工得利。事实证明,只要按这个“度”和原则行事,企业改革发展与职工权益维护就能统一、协调,企业与职工就能实现和谐共赢。

二是贯彻统筹兼顾方针,把企业内部不同群体的利益诉求协调起来,实现企业各类群体利益的和谐共处。企业内部存在领导与职工、科技管理人员与生产一线人员、男职工与女职工、长期与短期合同工等不同群体,各种群体虽然根本利益是一致的,但客观存在着某些利益诉求的差异性,这些差异如果不能很好地统筹兼顾、合理协调,势必影响企业和谐。这就需要包括女职工组织的各种组织,以统筹兼顾方针为指导,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在维护各自所代表的群体利益中,既不能无所作为,也不能唯我独大。要把女职工的特殊利益诉求设定在合法合理的范畴内,使不同群体的利益协调起来,最终实现企业各类群体利益的和谐共处。

三是坚持切、调发展观点,把遵循生产规律与尊重职工意愿统一起来,实现企业生产职工生活的和谐发展。企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必须遵循生产规律,正确处理发展生产与改善职工生活、资金积累与收入分配、简单生产与扩大再生产等各种关系。这些关系协调是构建和谐企业的重要内容。女职工组织服务构建和谐企业,就当前说必须从“以人为本、民生为先”出发,促使企业经营领导者改变过去一度存在能职工生产生活条件、福利待遇改善滞后于生产发展,欠帐较严重的问题,使包括女职工的全体员工生产生活条件、福利待遇改善基本能与企业发展协调与同步,让他们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同时,在提出和维护女职工特殊利益诉求中,要把道循生产规律、企业经济实力与尊重女职工意愿统一起来,既要考虑合法合理,也要考虑需要可能。唯此,才能确保企业生产与职工生活的和谐发展。

三、探索有效途径,开展特色活动,落实构建和谐

思想认识、工作思路和途径方法,是抓好各项工作的三个重要环节。笔者认为,在途径方法上,发挥女职工组织在构建和谐企业中的作用,可从以下方面努力:

一是推动有关法规落实,从制度层面上构建和谐企业。法规制度是带根本性的。科学、文明的法规制度是构建和谐企业的根本保证。《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国妇女发展纲要》、《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等法规,都对保护女职工特殊权益作了明确规定,是维护女职工权益的根本大法,也是从法规制度层面构建和谐企业的重要方面。女职工组织致力构建和谐企业,就要采取有效措施推动上述法规实施,如结合企业实际制订《实施细则》,使上述法规具有可操作性:开展集中检查、专题检查、联合检查及日常检查,及时督促问题整改,推动法规落实;加强调查研究和总结经验,有针对性地提出政策性的改进对策和建议,总结推广先进经验,推动企业建立上述法规实施的长效机制等等。我集团女职工组织今年针对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存在的薄弱问题,促使企业在集体合同中增加了《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单章,将落实“五期”特殊保护、妇女病普查普治、生育保险等内容细化明确,反应良好,就是从法规制度层面构建和谐企业的最好印证。

二是致力女工自身建设,从人员素质上构建和谐企业。让每个职工都能享有平等的岗位成才、提级晋职、收入分配、学习发展等权利,是构建和谐企业的应有之义。目前一些企业存在男女职工在上述权利上的事实不平等,其中有女职工生理因素的制约,但也确有一些女职工文化素质、劳动技能的差异所致。消除和缩小男女职工素质和能力上的差异,是构建和谐企业的重要保证。我集团女职工组织坚持以“素质求和谐”为指导,结合企业实际全面实施“女职工素质提升工程”,如创办女职工业余学校、举办知识讲座:配合教育部门落实女职工岗位技术培训:组织和鼓励女职工参加学历教育和资格证书培训;设立女职工自学成才奖励基金等等。去年来,相继开办女职工业余学校7所,举办种类培训班110多期,有2 565人获得第二学历,还有1558人通过国家初、中级任职资格考试,11人获全国心理咨询师资格证书。女职工文化和技能素质提升,为从人员素质上构建和谐企业创造了有利条件。

3.开展各种特色活动,从工作机制上构建和谐企业。构建和谐企业是一项复杂、系统的工程,内容上包括企业领导与职工和谐、企业生产与职工生活和谐、生产与安全和谐、各单位各系统和谐、不同群体和谐、党政工青妇组织和谐等,因此,需要企业领导与职工、管理者与生产者、各种群体和各类组织从不同的角度通过开展特色活动来构建和谐企业。近年来,我集团女职工组织以“作为促和谐”为指导,围绕生产中心组织开展以“巾帼创新业立功竞赛”为载体的系列活动,如争当“安全女标兵"、“服务女明星”、“技术女能手”和学习新知识、掌握新技能的岗位练兵和技术比武活动,以及“家庭保安全”、 “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同时开展为困难女职工办实事好事的“四个不让”活动,即不让一名女职工家庭生活在贫困线以下、不让一名女职工子女辍学、不让一名女职工看不起病、不让一名女职工特殊权益受到侵犯。如为落实“四个不让”,集团对特困女职工家庭成员按高于当地低保标准的30%给予差额补助,按每月300元给予定额生活补助费,按每季度500元配发生活物资,还实行了水费、电费、物管费、电视收视费、房租费“五项”补贴。近年来,共为312名困难女职工子女提供助学金54万元:还建立了女职工安康会,先后为433名女职工提供资助金106万元:为182名患大病女职工提供补助金556.97万元。通过有效帮扶,仅2007年全集团3名特困女职工中就有2名脱困、57名重困女职工中就有1 8名脱困。这些活动有效地维护了女职工队伍稳定,促进了和谐企业构建。

    (作者单位:广州铁路(集团)公司工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