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职工队伍状况的分析报告

编者按

11月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省委书记汪洋同志在《广东省职工队伍状况的分析报告》上批示:“调查和分析有深度,对认识新形势下职工队伍,指导工作很有帮助。建议文字上做些删减后印全省各市、各部门领导同志参阅。其中涉及如何加速职工培训、改变80%职工无技术等级的问题;如何解决困难的城镇职工就业难、看病难、子女受教育难的问题,经费问题等,请政府有关部门提出意见,按程序妥善处理。”



省委历来十分重视对工人阶级问题的研究。根据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省委书记汪洋同志的重要指示,省总工会组织专门队伍,分别到各地、各类企业进行调查,尤其是到农民工比较多的珠江三角洲的企业进行典型调查、个案访谈和问卷调查,分别召开各种座谈会,深入了解我省职工尤其是农民工的具体情况,广泛听取解决职工队伍问题的对策和建议,形成了专门的调查报告。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第一部分

我省职工队伍的发展状况

一、职工队伍的总体特点和趋势

近年来,我省开始转入科学发展轨道,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发展,职工队伍迅速壮大。按照全总的统计办法,结合省统计局、省工商局和省中小企业局公布的有关数据测算,截止至2007年底,全省职工总数为2845万人,其中,城镇单位职工人数为1016万,城镇私营企业职工人数为461.8万,城镇个体经济单位职工人数为692.5万,乡镇企业职工人数为674.7万(此职工数不包含自谋职业者或非正式就业者)。我省职工队伍发展变化呈现以下特点和趋势:

(一)农民工成为产业工人的主要力量。

调查显示,我省农民工总量居全国首位,约2300多万人,超过全国农民工总数的1/4。其特点,一是以女性、青壮年和普通劳动力为主。女性占55.5%,35岁以下占88.7%,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占48.39%。二是来源地区和产业分布相对集中。以湖南、四川、江西、广西、河南、湖北、重庆、贵州、安徽等省份居多,约占8成以上。在第二、三产业就业的分别占55%和42%。三是分布的企业性质和类型比较集中。其中,73.8%分布在非公有制企业,73.4%分布在劳动密集型企业,64.6%分布在制造业。

(二)职工队伍的分布呈现集聚性。

从单位性质看,企业职工是职工队伍的主体。被调查职工中,68.4%在企业工作,6.8%在党政机关或社会团体工作,13.9%在事业单位工作,其他的占10.9%。根据省统计局的数据显示,我省国有企业职工384.78万人,集体企业职工67.25万人,其他类型企业职工502.41万人,私营、个体及其他职工91 4.54万人。可见,随着国有经济战略性调整力度加大,国有和集体单位在人力资源配置过程中吸纳能力逐渐减弱;非公有制经济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时期,就业渠道和规模不断扩大,非公有制企业职工的比重大于公有制企业职工比重。

从产业看,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产业结构的调整,职工在不同产业的比重也有所变化。调查中,第一产业职工占1.0%,第二产业职工占47.5%,第三产业职工占51.5%,第三产业职工超过第二产业职工4个百分点。这说明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和社会建设事业的发展,与民生密切相关的第三产业尤其是各类服务业发展迅速,对吸纳劳动力起到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从行业看,职工仍然主要集中在制造、建筑、批发和零售等行业,其中制造业所占比重最大,占全部职工的41.4%,其次为批发和零售业,占9.4%,再次是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占6.9%o而城镇职工从事制造业的比重只有19.2%,显然有大量农民工进入了制造业。

从地区看,我省职工主要集中在广州、深圳、佛山、东莞、中山、汕头6市,共占67.4%。今后一个时期,随着省委省政府“双转移"战略的实施,在珠江三角洲对省内外高技能人才形成巨大吸引力的同时,粤东、粤西和粤北将成为农民工新的聚集带。

(三)职工队伍越来越年轻。

调查显示,职工中男女比例比较均衡,其中,男性占49.7%,女性占50.3%。职工的平均年龄为35.13岁,与2002年相比下降了5.49岁,其中,35岁以下的职工占整个职工队伍的54.5%。城镇单位职工的平均年龄为38.88岁,农民工平均年龄仅29.02岁,比城镇单位职工平均年龄小9.86岁,81.47%的农民工年龄在35岁以下,大大高于城镇35岁以下职工的比例(38.02%)。

(四)受教育程度进一步提高。

调查显示,职工平均受教育12.44年,与2002年相比略增0.44年。其中,中专(中技)及以下文化程度占69.8%,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占30.2%。城镇职工平均受教育1 2.87年,农民工平均受教育11.75年。但是,职工的文化技术素质还远远不能满足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与上海、江苏等省市相比仍有很大差距。上海职工队伍中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占46%,江苏则占37.3%,均高于我省。另一方面,职工队伍中技术工人特别是高级技术工人的比例较低,在全部企业工人中,80%没有技术等级,这与我省作为制造业大省的地位形成鲜明的反差。

二、第二代农民工的群体特征

目前正处在第一代农民工(下称“80前农民工”)向第二代农民工(下称“80后农民工”)快速转换的后期。80后农民工日益成为农民工群体的主体,其群体特征代表了职工队伍发展的趋势。

(一)在文化素质上,更加具有人力资本。

与80前农民工相比,外出务工前,80后农民工接受过更好的学校教育和相对较多的职业培训;进城务工后,他们爱好学习,善于利用业余时间读书、看报、上网,注重提升自己的技术实力,在选择职业时更关注工作中能否学到技术。正是由于具有较多的人力资本,在家庭、家乡政府、务工所在地政府、企业(单位)、社会关系网络和市场形成的社会结构中,80后农民工更相信市场经济原则.更多依靠自身实力,通过市场原则谋求生存和发展。

(二)在价值观念上,更加追求自由平等。

与80前农民工相比,80后农民工的理想目标更多由谋求生存向追求平等转变。他们具有更清晰的人生规划,关心自己的发展前途,关心自己的梦想能杏实现;更多将外出务工作为职业规划,闯世界、早就业、长见识、学技术是外出的主要动机;选择职业时更关注自己的长远发展,关注在企业是否有发展机会;所选择的企业相对更为正规,规模较大。一旦目标无法实现,他们敢于用脚投票,不会逆来顺受。他们中较少人有身心疲惫、无用、生活艰难的心理感受。从访谈中可知,很多人将做生意、当老板作为自己的最大理想。

(三)在维权意识上,更加敢于表达意见。

与80前农民工相比,80后农民工对相关法律法规了解和认知程度明显较高;当企业有侵权行为时,他们较多愿意为争取权益而参加群体性活动(80后64.7%,80前59.5%);他们较有维权的勇气,较少因为怕被报复而不向有关部门投诉(80后6.5%,80前1 3.0%);他们较多通过意见箱向企业反映意见(80后22.3%,80前1 3.6%),而80前农民工直接找老板反映问题和意见明显较多(80后31.3%,80前44.0%)。

(四)在社会需求上,更加渴望得到尊重。

与80前农民工相比,80后农民工首先满足自身在经济范围内对物质和精神(包括友谊、尊严、社会认同)的需求和欲望,义无反顾地主动追求着城市对他们的再社会化。调查显示。80后农民工社会交际面比80前农民工广(80后农民工好朋友人数的平均值为5.25个,80前农民工好朋友人数的平均值为4.98个)。两代农民工在交往对象方面也有显著差异,工友、老乡是两代农民工共同的最重要的交往对象,而同学是80后农民工较重要的交往对象,80前农民工则较多把上司、老乡作为好朋友进行交往。

(五)在生活方式上,更加向往城市生活。

与80前农民工相比,80后农民工对新鲜事物接受能力强,渴望融入城市,更多受城市生活环境的影响。调查显示,80后农民工中网民比例是80前农民工的4倍;他们的业余生活娱乐休闲色彩浓厚,喜欢逛街、逛公园、看录像、看电影、唱歌、卡拉OK、听歌。相对而言,80前农民工业余生活家庭色彩较浓,干家务是他们业余生活的主要内容.他们的娱乐方式相对比较传统,打麻将、打牌、看电视较多。

(六)在迁移的意愿上,更加愿意把户口迁入城市。

调查显示,与80前农民工相比,80后农民工与老家的联系程度正在减弱。首先是经济联系。80后农民工较多家庭没有承包责任田(80后30.0%,80前22.4%),而80前农民工家庭负担沉重,每年寄回家的费用约为80后农民工的2倍。其次是政治联系。80后农民工外出打工以来回去参与过村民委员会选举的比例明显较低(80后4.1%,80前1 3.1%)。第三是心理联系。尽管多数农民工都认同自己的身份是农民,但80后农民工认同的比例明显较低(80后65.7%,80前79.1%)。与老家联系程度的差异.使得两代农民工在永久迁移城市意向上出现了差别,80后农民工相对有较多人愿意把户口迁入工作城市(80后25.5%,80前21.8%),而80前农民工更多人不愿意放弃老家田地(80后34.1%,80前46.2%)。

第二部分

广东省职工队伍权益维护状况

一、职工劳动经济权益得到较好保障

(一)劳动就业权利进一步实现。

一是就业形势较好。全省实施和完善积极就业政策,2007年城镇新增就业岗位2 1 3万个,城镇登记失业率2.5%。调查显示,5.9%的职工没有工作。职工中有过下岗(失业)经历的占24.3%,不少下岗失业职工实现了再就业。其中,在下岗或失业一年以内实现再就业的占63.5%。下岗后33.0%接受过再就业培训,各种形式的职工培训在促进下岗失业职工再就业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

二是流动性有所增强。省委省政府出台一系列政策,促进劳动力市场不断完善,为职工的流动创造了良好的条件和环境。调查显示,与2002年相比,换过1次工作的增加1 4.2%换过2次工作的增加1 6.2%,换过3次工作的增加1 0.4%。流动性比较频繁的主要是普通工种的工人,技工的流动性比较小。

三是择业观念更加实在。调查显示,职工找工作时,首先考虑的因素依次为“收入高”、“职业稳定”"和“福利待遇好”。与2002年相比,“收入高”已经取代了“职业稳定”,成为职工择业时最为关注的因素。25.2%的农民工进城打工是为了“赚钱养家”,22.6%是为了“争取发展机会”,21.5%是为了“增长见识和能力”。这表明,劳动就业日益市场化使职工择业观念更加务实,职工对增加收入的愿望日益强烈,超过了对稳定就业的追求。

四是社会关系网络在求职过程中起重要作用。调查显示.职工中最多人使用的找工途径是亲友帮忙,占25.9%;其次是单位招工,占25.8%;再次是自己到用人单位应聘,占1 6.9%。最少人使用的找工途径是职业介绍、网络应聘和工会帮助,仅分别占1.5%、1.5%和0.1%。可见,社会关系网络在职工找工的过程中依然发挥着重要作用,单位招工和自己到用人单位应聘等仍然是职工求职的主要渠道,而体制内的就业机构或帮助始终没有发挥多大作用。

(二)社会保障权益进一步维护。

多层次、广覆盖的社会保障体系,惠及越来越多的职工。调查显示70.2%的职工所在单位为其缴纳了养老保险金.63.4%缴纳了医疗保险金,46.1%缴纳了失业保险金,54.2%缴纳了工伤保险金,21.6%缴纳了生育保险金。对于职工而言,最迫切的险种是养老保险,占49.3%,其次是医疗保险.占35.5%。

农民工的社会保障状况逐步改善。各地针对农民工的特点,陆续出台了一些社会保障措施,越来越多的农民工参加了社会保险,不同程度地享受到了社会保障。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突破千万人,参加医疗保险近千万人,接近全国农民工参保总数的一半。由于农民工大量集中在苦、脏、累、险行业,多从事一线体力劳动,对工伤保险需求十分迫切,较高的工伤保险参保率(71.1%)对保障农民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起到了重要作用。

(三)劳动安全卫生权益进一步加强。

多数职工接受过安全生产方面的培训。调查显示,71.5%的职工所在单位对其进行过安全生产方面的培训。其中,国有企业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培训的比例最高,占84.4%,私营企业(民营)、个体企业的比例最低,只占66.3%o 75.6%的职工对自己工作岗位的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措施持认可态度。广大职工拥护党和政府有关改善劳动安全卫生状况的各项政策措施的制定与出台,95.5%的职工认为政府采取关闭小煤窑、防止发生煤矿安全事故等措施,有力地促进了社会和谐。

(四)职业培训权益得到进一步落实。

职工参加培训的积极性很高。调查显示,65.4%的职工参加过职业技能培训,与2002年相比增加了20.1%。其中.城镇职工参加过培训的比例为65.2%.农民工为65.9%。评估自己的职业技能能否满足目前工作需要时,86.1%的职工认为有足够的能力完成工作任务。

职业技能培训对提高职工工资收入产生积极影响。调查显示,参加过职业技能培训的职工月工资收入平均为1659.88元,比没有参加培训的职工高314.54元;在受教育程度为初中及以下、无技术等级、从事制造业工作、在私营企业打工的农民工中,参加过职业培训的职工月工资收入比没有参加培训的高出402.14元。

职工参加培训的实用性增强。他们往往首先选择与自己有关或被自己认同的职业、岗位所需的文化技术去学习。调查显示,职工最希望参加的培训类别中,第一位是技术技能培训42.6%;第二位是职业资格认证培训,占17.6%。

二、职工民主政治权益得到较好实现

(一)职工民主参与积极性高。

调查显示,71.8%的职工愿意参加本单位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民主参与、民主选举,其中农民工为70.8%,这表明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广大职工群众对参与民主管理愿望强烈。90%以上的职工认为职工参与管理是职工应有的权利,并认为职工参与管理对于企业的发展和维护职工的利益都有好处,并不必然会降低企业效率和增加企业成本。这表明广大职工对实行企事业民主管理的目的、意义有正确的认识,并形成了高度共识。

(二)职代会制度作用较好发挥。

调查显示,企事业单位职代会制度建立情况较好,34.8%的职工表示所在单位建立了职代会制度。国有企业职工中表示本单位建立了职代会的有68.1%.在各类企业中职代会的建制率最高。广大职工对职代会作用发挥情况给予较积极的评价,在建立了职代会制度的单位中,68.6%的职工参加了该单位的选举投票,41.1%的职工表示职代会能够较好地发挥作用。

(三)厂务公开制度有效地保障了职工的知情权。

调查显示,36.8%的职工认为所在单位已经建立厂务公开制度,47.6%的职工表示他们有对单位经营管理表达意见、反映愿望的渠道,30%的职工主要是通过厂务公开表达其对单位经营管理的意见和愿望。厂务公开的形式、内容和范围逐步改进和扩大,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公诸于众,使更多的职工了解到本单位经营管理的情况,保障和扩大了职工的知情权、监督权。

(四)职工民主管理渠道进二步拓宽。

调查显示,23.2%的职工表示所在单位实行了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1 8.7%的职工表示所在单位被区域(行业)职代会覆盖,23.8%的职工表示所在单位实行了民主议事会制度,19.1%的职工表示所在单位实行了工会与单位行政平等协商制度。这些制度的实行,都不同程度地对保障职工的民主管理权利起到了促进作用。

三、职工队伍思想道德观念总体积极向上

(一)职工积极拥护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思想。

被调查职工中,共产党员占1 9%,比例仍然较高,体现了职工队伍的先进性。调查显示,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战略思想,得到了广大职工的积极肯定和拥护,51.1%的职工认为现阶段我国社会是和谐的。党和政府关于农民工的政策给农民工带来很多的实惠,职工尤其是农民工的收入和社会地位近年来得到了较大改善。77.9%的职工认为农民工的生产生活状况“有很大改善”和“有所改善”。19.5%的农民工认为最大实惠是“劳动条件比以前好了”,1 8.5%认为是“拖欠工资的少了”,1 5.7%认为是“关心农民工的人多了”,1 4.5%认为是“生活条件比以前好了”。

(二)职工共建共享的要求更加强烈。

广大职工对改革发展的社会预期普遍提高,分享改革发展成果的要求明显增强。31.4%的职工反映“单位效益增长,工资收入没有增加或反而减少",1 7%的职工扣除社保后工资相当于或低于最低工资标准,这表明相当部分职工并没有分享到企业和社会改革发展的成果。他们认为要调动职工推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和谐社会的积极性,需解决的首要问题是“提高工人工资”,占28.3%,其次是“提高对工人的社会保障水平”,占21.9%,再次是“保障工人就业岗位”,占21.7%。可见,要做到共建中共享、共享中共建,首先要考虑满足职工的经济利益需求。

(三)职工的价值取向更加理性和现实。

在市场经济环境下,广大职工在正确对待国家、集体和个人关系的同时,表现出更多关注物质利益的趋向。一是从注重实现远大理想转向追求现实利益。调查发现,62.4%的职工把舒适安定的家庭生活、稳定的工作以及赚更多的钱作为自己的理想追求,只有11.1%的职工把为社会作贡献作为自己的理想。二是从注重集体转向强调个体。当职工遇到困难时,48.3%选择向“亲朋好友”求助,15.5%选择向“政府(行政部门)”求助.1 0.5%选择向“工会”求助。

(四)农民工比城镇工人的主观评价好。

调查显示,农民工群体对工作稳定性、劳动积极性和工作创造性的发挥程度以及未来的预期都高于城镇职工。农民工中,66.3%认为目前工作比较稳定或者很稳定,认为单位经济效益增长,自己的工资、福利待遇和社会保障有所提高和改善的分别达到58.2%、51.6%和48.1%。远远高出城镇职工的38.7%、36,8%和3 1.3%。农民工中,劳动积极性、创造性得到充分和比较充分发挥的分别占53.4%和29.7%,而城镇职工只占42.4%和27.3%。农民工中,50.7%认为今后有很多和较多的机会改善自己生活和工作条件,而城镇职工只有27.8%。

(五)影响职工思想观念的途径有了较大变化。

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大众传媒的普及、国际交流日益频繁和便利,人们接触各种各样思想观念和意识形态的机会大大增加。一些境外组织传媒也千方百计利用各种途径和机会,大力宣扬自己的价值观和“进步思想”,力图引导受众,特别是年轻职工的政治判断和政治追求。调查显示,在问及“您对社会现象的看法主要受哪些外界因素的影响”时.29.1%的职工选择了“广播电视",26.7%选择了“报纸刊物”,14.8%选择了“互联网",而学校教育、单位或社区宣传、家人亲友影响均居后。这反映了当前职工接受信息的途径有较大变化,传统的宣传教育途径对职工思想的影响力较小。

第三部分

我省职工队伍面临的问题和挑战

尽管广大职工在改革发展中受益良多,但毕竟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我省正处于经济社会转入科学发展的关键阶段,就业任务仍然繁重,“强资本、弱劳动”的格局短期很难转变,“违法成本低,执法成本高”的现象短期难以扭转,劳动关系的多元化、复杂化将继续存在,当前职工队伍还面临着不少问题和挑战。

一、职工队伍内部群体日益分化

一是普通职工和农民工群体收入明显偏低。普通职工和农民工群体在收入水平上与其他群体存在较大差距,大多数行业的农民工群体平均收入更低于城镇普通职工。二是普通职工群体的政治参与程度较低。调查显示,城镇普通职工中.党员比例是11.9%,农民工中党员比例更低,只有5.6%。绝大多数普通工人(71.6%不是党员,也未加入其他党派,这一比例远远高于其他群体(50.3%)。三是农民工群体在融入城市社会的过程中仍面临着制度性障碍。劳动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教育、住房等方面的制度安排,人为地把农民工与城镇职工划分为不同群体。四是非正规就业职工权益实现日益突出。调查显示,非正规就业已成为城市吸纳新增劳动力与剩余劳动力的主渠道,主要集中在环卫、家政、餐饮等服务业。由于非正规就业规范化程度低,相关制度与法律法规不完善,就业人员多数是农民工和早期下岗职工、失业人员等,其利益实现程度很低,权利很容易受到冲击。职工队伍内部的群体分化现象是市场经济发展的结果,如果忽视并任其发展下去,可能会损害职工队伍群体关系的和谐,进而影响工人阶级团结和社会稳定。

二、困难职工群体问题不容忽视

由于多种原因,目前仍有部分职工面临一些现实的利益问题和困难,急需得到帮扶救助。据统计,全省仍有特困职工家庭14万户,涉及职工20万人。其中存在子女读书难的占38.75%.就医难的占33.88%,住房难的占15.86%,打官司难的占4.04%。特困职工家庭相当部分存在就业困难的情况,有的甚至是零就业家庭,因此,保证城镇职工的就业岗位仍然是一个重大问题。其他有各类困难的职工和农民工超过200万。这部分职工收入水平低.基本生活缺乏必要社会保障,在经济社会生活中处于明显弱势。他们在职工队伍中虽然是少数.但因其发展机会少,生活困境已逐渐被固化。且开始形成贫困的代际传递。被调查职工中。下岗(失业)后未接受过再就业培训的比重很高,占67%。45.4%的农民工表示,培训机会少、劳动技能低和就业信息渠道少是他们在城里打工遇到的主要难题,通过劳务市场和职业介绍机构找到工作的农民工分别只占1 2.1%和2.4%。这说明当前的就业服务工作仍然不能满足广大下岗职工和农民工的迫切需要。

三、劳动工资收入方面仍然存在,些突出问题

一是职工的工资收入增长缓慢,且差距拉大。调查显示,企业职工收入分配中存在的主要问题,28.5%的职工认为是“普通职工工资水平太低”,24.8%认为是“普通职工工资水平增长缓慢”,1 6.3%认为是“普通职工与经营管理者收入差距过大”,可见,职工对收入分配的不满既是由于工资低、增长缓慢,也是因为与经营管理者工资差距太大造成的。二是行业之间职工工资差距依然较大。近年来,国有垄断行业收入水平高、增长幅度大,而相当一部分国有、民营企业(包括改制企业)职工和农民工工资增长缓慢,甚至多年得不到增长,导致低收入者数量继续扩大,收入分配的“金字塔”结构进一步强化。2007年,我省年平均工资最高的行业是金融业,为70228元,农林牧渔业年平均工资最低,为11897元,两个行业年平均工资之比为5.9:1。三是超时加班现象常见,劳动定额仍需规范。调查显示,职工每周工作时间的平均值为46.32小时,不管哪种类型的企业,职工的工作时间都超过《劳动法》规定的40小时。很多企业未能按规定支付加班工资,尤其是私营企业和混合所有制企业,分别只有36.1%和37.3%能按规定支付加班工资。而劳动定额由企业单方面说了算的占53.8%。

四、社会保障权益有待进一步加强

一是相当部分职工仍未享受到社会保障。调查显示,虽然多数职工认为养老保险是最为迫切的一项社会保险,但未享受到养老保险的职工仍高达39.8%,而未享受到医疗保险的职工仍高达29.6%。二是职工迫切要求提高保障水平。调查显示,尽管我省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取得明显进展,但离职工的需要和期望仍有较大差距。83.4%的职工认为社会保障不健全严重影响社会和谐,21.9%的职工认为必须提高职工社会保障水平,才能调动职工推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和谐社会的积极性,1 5.9%的职工把“社会保障待遇好”作为择业的重要因素,这些都充分反映了职工对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的期望。三是养老保险关系转移难问题突出。据统计,我省每年有50万农民工退保。深圳市参加养老保险的农民工大概在50万人左右,而每年退保的人数则高达1 2万以上。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不顺畅,直接损害了参保人的利益。

五、劳资纠纷增加成为影响稳定的重要因素之一

近年来,我省劳动争议案件数重居高不下,由劳资纠纷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增多,成为影响我省社会稳定的一个重要因素。部分企业存在的用工不规范、管理不到位、劳动关系不清楚等问题逐步暴露,职工维权意识不断提高,劳动争议案件大幅上升。今年上半年全省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受理群众诉求案件同比增加47%,30人以上的群体性事件宗数、人数同比上升了65%和60%;各级劳动仲裁机构立案处理数量是去年同期的2.9倍,涉案人数和标的分别是去年同期的3倍和4.2倍。全省法院新收劳动争议案件39757件,同比增加了24338件,增幅达1 57.7%;其中,珠三角地区上半年新收38381件,同比增长1 60.1%,案件数量占全省的96.5%。全省信访部门接到反映企业采取强制辞退、先退后聘等方式克扣职工待遇、损害职工利益的来信共1 891件次,占来信总数的1 3%。因无故被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合同到期后未能续签、被拖欠工资、补贴等问题到省集体上访的批次和人次同比分别上升175%和295%。

六、职工的思想意识和价值观念日趋多元化、复杂化

一是职工对现状比较满意,同时又不满足。以公务员为例,调查显示,70.6%的公务员认为自己的收入水平在所在城市属于中等及以上档次,但是,对自己的工资收入水平感到满意和比较满意的只有24.5%。二是职工对未来充满信心,同时又感到压力大。调查显示,对未来5年,40.6%的职工认为他们的社会地位会有所提高,62.0%认为家庭生活水平会有所提高。对今后改善自己的生活和工作条件的机会预测,40.3%认为机会很多或较多。同时,由于近年来物价的上涨,尤其是房价、粮食、食品、肉禽蛋和水电气等基本生活消费品价格上涨太快,而工资收入没有相应的增长,切实让广大职工尤其是低收入职工感到巨大的压力。调查显示,职工认为压力最大的问题依次是“收入低”、“看病就医费用高”、“社会保障待遇差”和“子女教育费用高”。三是职工的信仰追求有逐渐多样化的趋势,突出表现在职工的宗教信仰方面。目前职工中信仰宗教的比例达到19.5%,比2002年上升了2.2个百分点。一些职工由于生产生活上的困难长期得不到解决,境遇得不到改善,失望和不满情绪逐渐积累,因而转向信仰宗教,寻求精神寄托。同时,市场经济的负面影响,对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形成了冲击,使部分职工的道德观念出现了一定程度的滑坡。20.8%的职工认为人们的职业道德水平“降低了”。导致职业道德水平降低的主要因素依次是“拜金主义严重”、“社会诚信缺失”和“对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惩戒不力”。

七、职工队伍的结构性矛盾越来越突出

缺乏高素质的技能人才,将会严重影响广东经济未来的发展。被调查的职工中,80%无技术等级,具有高级技工以上技术等级的只占2.0%;65.6%无职称,只有2.5%是高级职称。可以说,目前我省职工队伍整体素质偏低,难以适应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的需要,难以为建立现代产业体系提供智力支撑。同时,结构性矛盾越来越突出,主要表现为劳动力素质与岗位需求不相适应、地区和行业发展不平衡。农村劳动力中,初中以下文化程度占80%左右,79.3%没有接受过职业技能培训,这导致了“招工难”与“就业难”现象并存。一是职业技能培训还不够普及,34.6%的职工没有参加过任何培训,普通工人、农民工、非公有制企业职工等参加过培训的更少。二是一些企业不重视对职工的培训,有关职工职业技能培训的制度落实不到位。由于劳动关系不稳定。职工流动频繁,一些企业担心职工跳槽、增加成本,缺乏加强职工培训的积极性。按一定比例提取使用职工教育经费的规定在不少企业往往难以落实,即使提取了费用,也很少用于普通职工的培训。调查显示,在没有参加培训的职工中,48.8%认为主要原因是单位没有提供培训机会,1 9.3%表示没有时间参加培训,8.4%表示是培训费用太高。因此。应通过激励机制促进企业为职工参加职业技术培训创造条件。三是培训工作不适应职工提高职业技术技能的实际需要。一些培训项目内容陈旧、方法落后,且针对性、实效性不强,对提高职工素质作用不明显,不能满足职丁的实际需要。四是职工职业流动更加频繁,减少职工的职业稳定感和对企业的归属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职工队伍素质的提高。让职工安居乐、世对提升他们的素质会有较大帮助。

第四部分

进一步加强我省职工队伍建设的对策和建议

加强新形势下的职工队伍建设,是一项长期、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方方面面,需要党和政府、社会各方共同推进。

一、在指导思想上,进一步落实依靠方针的

要从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共建共享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进一步深化对贯彻落实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指导方针的认识。各级党委和政府要转变发展观念和施政理念,正确处理好招商引资、改善投资环境、经济发展与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提高人民群众生活水平之间的关系,最大限度地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工人阶级的根本利益。要充分尊重职工群众的主体地位,在政治安排、权益维护、舆论宣传上积极加以落实。制定改革发展的各项政策要充分听取广大职工的意见,体现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要求。要正视工人阶级的合理诉求,在经济社会发展、企业发展的同时,让劳动者分享改革开放的成果。要加强对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重要地位、作用的舆论宣传,在全社会形成工人伟大、劳动光荣的氛围。

二、在工作重点上,进一步抓好农民工工作

要在科学发展观指导下,将农民作为工人群体统筹考虑,一同纳入我省工业化、城市化、现代化进程。在承认农民工的群体性、特殊性、过渡性等特色的同时,制订近、中、长期应对之策,迅速完善相关法规,分清轻重缓急、分步推进、统筹兼顾解决农民工问题。从近期来说,抓紧解决农民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如劳动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劳动安全卫生等,逐步创造条件解决改善居住条件、享受公共卫生服务和农民工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等问题。从中期来说,着力提高农民工的素质。要根据农民工特点,建立多层次的农民工教育培训体系,加大对农民工教育培训的财政投入,落实政府、用人单位和农民工个人共同分担的投入机制。从长远来说,着力促进农民工融入城市社会。按照省委《关于争当实践科学发展观排头兵的决定》的要求,落实优秀农民工入户政策,确保农民工可以自由选择平等融入城市或者返回乡村,公平分享国家发展成果,平等参与民主政治,以及在精神文化方面与流入地居民融为一体。

三、在帮扶工作上。进一步解决困难职工和低收入群体的实际困难

要切实推动社会建设,着力解决关系民生的重大社会问题,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尽快建立和完善包括基本生活、养老、住房、医疗、子女教育在内的各种社会保障制度,建立健全社会救助体系,解决城镇贫困职工问题,实现公平、正义。要加快改革医疗卫生体制,健全基本医疗保障体系,扩大医疗保险受惠职工范围。要加快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建设,保持经济适用房价格基本稳定,努力改善中低收入职工住房条件。要加强对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的扶持力度。中央财政高度重视困难职工问题,每年拨给全总专项帮扶资金,其中拨给广东工会2000万元,并要求地方政府按1:1配套。为了切实解决我省困难职工的问题,建议将省财政困难职工帮扶专项资金从500万增加至2000万,并纳入每年省财政预算,巩固党政领导牵头、工会具体运作的帮扶模式,推动帮扶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实现帮扶工作对困难职工的全覆盖,不遗漏,解决好职工因大病医疗、子女就学、意外事故造成的特殊困难。

四、在社会稳定上,进一步完善化解劳资纠纷的工作机制

在利益协调机制上,健全完善工会与政府联席(联系)会议、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等源头参与机制。人大、政府制定和出台协调劳动关系、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政策与法律法规时,要听取工会的意见。在诉求表达机制上.要拓宽工会组织和职工群众的民主参与渠道,适当增加各级人大代表中生产一线职工和各级政协工会界委员人数。要进一步畅通信息渠道,加强信息报送,充分利用工会信访、“12351"职工维权热线电话等渠道,及时向党政部门反映职工特别是生活困难职工、下岗失业人员,退休人员和农民工等群体生产生活状况和思想动态,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依据。在矛盾调处机制上,要以贯彻《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为契机,坚持“预防为主、调解为主、基层为主”的劳动争议处理原则,建立健全劳动争议预防和预警机制,强化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力争把问题和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要积极做好职工思想政治工作,教育职工通过理性合法的方式维护自身权益,维护职工队伍的团结和社会政治稳定。在权益保障机制上,要以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为契机,紧紧把握劳动关系的建立、运行、监督和调处等重要环节,推动劳动合同制度、集体合同制度、职代会制度的建设。当前,着重抓好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推动企业建立工资共商机制、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工资按时足额支付保障机制,确保职工与企业共享经济发展成果。在国有企业改革改制过程中,出台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改革措施,必须经过职代会审议通过。

五、在工作载体上,进一步拓展构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大平台

实践充分证明,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是发展和谐劳动关系的重要载体。在组织领导上,建议由省委分管工会工作的领导担任创建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真正形成党政主导、依托三方、工会运作、各方配合、广大企业和职工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在工作机制上,劳动关系三方要密切配合,进一步扩大创建活动的覆盖面.把创建活动覆盖到更多的非公有制企业。在激励约束上,建议各地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优惠政策,建立符合实际、长期受用的表彰奖励办法,进一步增强创建活动对企业和企业投资者、经营者的刚性约束,实现创建活动的可持续发展。

课题参与部门:研究室、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