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维护职工队伍和工会组织团结统一问题的若干思考
近年来,境外势力对职工队伍和工会渗透、西化、分化问题日益突出,特别是广东地处珠三角,是农民工用工大省,成为境外势力对职工队伍和工会组织渗透破坏的突破口和桥头堡。目前在局部地区爆发的金融危机已向全世界蔓延,我国外向型劳动密集型企业深受影响,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正在处于一个重要转型期,世情、国情、省情发生了深刻变化,防范和抵御境外势力对职工队伍和工会组织渗透破坏更为迫切。根据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要求,结合一年多来对防范抵御情况的了解,特别是几次参加省委政法委会议,深入广州、深圳、东莞等地调查,对如何落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进一步做好防范抵御工作,进行了认真思考。
一、必须保持清醒政治头脑,深刻认识防范抵御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境外势力利用我职工队伍内部矛盾,对我职工队伍进行渗透破坏,是对我西化、分化的重要战略组成部分,渗透的手段也不断调整,加大力度。当前国际和国内各方面矛盾相问题相互交织、相互作用,防范抵御境外势力对我职工队伍渗透破坏的形势更为严峻,问题更为突出。面对境外势力的政治图谋,防范抵制是工会工作的一个重要政治任务。全省各级工会干部必须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忧息意识,充分认识渗透破坏的严重性和危害性,把防范和抵御境外势力西化、分化图谋作为巩固党的阶级基础和扩大党的群众基础的战略措施来抓,列入工会组织建设工作的重点,加强了领导,成立专门的领导机构,建立责任制,切实承担起工会组织应尽的职责,为我国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服务。
二、必须切实重视农民工维权工作
农民工作为职工队伍的新鲜血液引起境外势力的浓厚兴趣。尤其我省由于地理位置特殊,经济发展快速,不可避免地带来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农民工所占比例不断增加,占职工人数的70%,数量多达2400多万,90%的农民工又分布在非公有制企业。他们的权益维护存在一些薄弱环节,是社会的弱势群体,农民工成为境外势力重点争取的对象。因此,必须高度重视农民工维权工作,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必须进一步强化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责任,形成政府主要领导过问,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班子成员齐抓共管,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的工作格局。特别是对重大侵权事件、重大劳资纠纷,要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包案责任。属地政府和主管部门的领导要亲临一线,面对面地与农民工对话,听取意见,主动协调有关企业和单位做好化解工作。
三、必须加强维权服务,充分发挥政府部门和群众团体的维权主渠道作用
劳动争议仲裁要加快实体化、职业化和专业化建设,确保案件及时快速处理。劳动保障监察要加强队伍建设,从机构、人员、经费上保证执法力量,加大执法力度。司法部门要强化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总结宝安等地经验,在基层如街道、社区等建立劳务工权益服务中心,为劳务工提供咨询、代书、代理等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
工会组织要切实履行维护职能.一方面要加强工会组建,增强工会组织吸引力和凝聚力,另一方面要主动维权,切实维权,科学维权特别是要加强各类劳资纠纷调解和重大侵权案件查处,真正做职工利益的代言人和维护者。做到一要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省、市总工会切实加强对防范和抵御渗透工作的领导,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加强督促检查和工作指导。二要建立健全信息预警机制。依靠镇(街道)、村(居委会)和企业工会“小三级”组织网络。抓住“及时发现、有效控制、妥善处理”三个环节,充分发挥劳动关系信息员队伍的作用,及时了解企业动态,一旦发现苗头,提前介入,把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三要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处理机制。根据各地上报的信息,发挥主动性,掌握主动权,制定应急工作预案,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
四、必须加强社会组织管理,疏堵结合依法适度登记民间维权组织
目前活跃于珠三角的农民工维权组织大致有三类:一类是有较复杂境外背景和政治意图、以接受境外资金为主、常从事非法或境外活动的;第二类是追求公平正义关心农民工生活与权益、接受境外资助、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的;第三类是纯粹以经济利益为取向的,这一类占主要部分。长期以来,我们对农民工维权组织的对策是“不登记、不承认、不接触、不取缔”,这种做法已不适应维护社会稳定、维护政权巩固和提高执政能力的需要,必须转变观念,敢为人先,采取前瞻、主动、有针对性的措施予以改变。总的思路应该是“规范管理、有效掌控、积极引导、合理利用”,做到管放有度,疏堵结合。三类农民工维权组织中,对第叫乏持坚决打击态度,抓住机会坚决予以取缔;对二、三两类,规范引导,控制利用,特别第二类,考虑给予一定资金支持,予以登记,以发挥其积极作用,防止其被境外敌对组织所控制。
五、必须加强资金流向和合作项目监控,防止境外势力利用资金进行渗透破坏
对境外势力资助、委托境内组织开展“维权”和调研活动,一方面要引导和教育境内组织参与活动的当事人认清境外组织“维权”的本来面目,自觉抵制境外机构委托,另一方面要及时查清资金流向,掌握情况,并向有关部门通报,要根据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审批和查处境外机构委托境内组织对劳务工进行的调查、培训和研讨等活动。工会组织要针锋相对开展活动,如开展以建立工伤探视扶助制度为主要内容的工伤职工维权活动、困难职工帮扶活动等。
六、必须加强相关立法探讨,加强相互配合,建立防范抵御的完善制度和机制
寻找制度化解决问题的新方式,一方面加强立法调研,建议国务院有关部门尽快制定境外非政府组织在我境内从事活动的行政法规。另一方面,我省及部分有立法权的市如广州、深圳,也探索规范民间维权组织活动的地方性立法。通过加强法制建设,将此项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切实防范境外势力对我渗透的政治图谋。
加强部门沟通协调,互通情况,形成信息交流、协同配合、齐抓共管的责任机制。各级工会组织特别要加强与国家安全部门以及公安、司法等部门的工作联系,对境外机构在我省开展维权活动的情况,在上报上级党委政府和工会组织的同时,要及时向国安部门和公安司法部门通报,并协助有关部门和企业妥善处理这个问题,维护社会的稳定。成立在省委的领导下,由政法委牵头,工会组织及劳动、民政、工商、国安、公安、司法、外办、统计、教育等有关部门分工明确、各负其责的联席会议制度,提供防范抵御的组织保证。
课题参与部门:法律顾问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