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代表和维护职工的权益作为最核心的工作抓好

当前,我省劳动关系总体和谐稳定,但仍处于劳资矛盾凸显时期,劳资纠纷高发、多发、易发。从当前形势看,近期因企业转移转型引发的劳资纠纷群体性事件明显增多,成为影响职工队伍稳定的突出因素。8月5日,中央政治局委员、省委书记胡春华同志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在处理劳资纠纷中要发挥好工会的作用,工会也要把代表和维护职工的权益作为最核心的工作抓好。”春华书记的重要批示体现了省委对工会工作的高度重视和明确要求。全省各级工会组织和广大工会干部一定要用胡春华书记的重要批示精神武装头脑,把代表和维护职工权益作为工会最核心的工作抓紧抓好。具体来说,就是要在“四个加强”上下功夫:

第一,加强法律服务,加大工会维权的声音和力度。我省工会千人法律服务律师团成立以来,在调解劳动争议、参与工资集体协商、开展法律援助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下一步,要建立律师团办案制度,律师团成员每年办一个涉及职工和工会的案件,做到“事事有平台、天天有协调、件件有结果”,化被动为主动,努力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近期,律师团要针对一些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典型案例,加大维权力度,发出工会的声音,树立工会的形象。

第二,要加强源头治理,畅通职工诉求表达渠道。一是建立工会主席信箱,向社会公布工会主席的电子信箱,让广大职工可以把意见诉求直接反映上来。二是开通工会主席直通车,每个工会领导干部直接联系基层工会干部、一线职工和劳动模范,定期见面交流,听取意见建议,真正做到面对面、心贴心、实打实,三是完善基层工会信息员制度,把企业工会主席、工会委员、工会积极分子等纳入劳动关系信息员队伍,方便了解企业劳动关系情况。四是建立工情信息报告网络,加强与主流新闻媒体的合作,及时掌握职工的投诉和报料情况,力争早发现、早介入、早解决。五是完善与人社、司法、法院等部门的劳动争议调解联动机制,立足解决问题。工会能办的,全力以赴办好;工会不能办的,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必要时联合有关部门一起介入。

第三,加强平台搭建,建立化解矛盾的长效机制。一是坚持“党建带工建,工建服务党建”,依法推动企业普遍建立工会组织,进一步加强区域性、行业性工联会建设,加强对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新媒体等领域知识分子的工会工作,不断提升他们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正能量。二是按照党的十八大的要求,依法推进企业普遍建立民主管理制度、工资集体协商制度。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按照“企业谈增长、行业谈标准、区域谈底线”的要求,大力推动建立建全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加强源头参与,推动省人大修订《广东省企业集体合同条例》。三是要完善劳资纠纷调解机制,加强区域性, 行业性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设, 努力做到“协商不出厂、调解不出村、仲裁不出镇”。

第四,加强人文关怀, 推进服务职工五大行动。 一是万名工会干部下基层进企业行动。组织省、市、县(区)、镇(街道)、村(社区)五级工会万名专职工会干部下基层进企业,实现“四个在一线”:即职工思想状况在一线掌握、工会维权帮扶在一线开展、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在一线推进、密切联系职工群众在一线深入。二是千名律师进万家企业行动。全省工会法律服务律师团千名律师,具体挂钩联系相关企业,为万家企业工会和职工提供免费法律服务,开展法制宣传等活动。三是千万职工大培训行动。省总多发筹措投入1000万元,开展以技术技能培训为重点的千万职工大培训行动,努力为职工提升技能搭建学习平台。 四是人文关怀送温暖行动。建立建全省、市、县工会服务中心网络,多渠道筹集送温暖资金1.5亿元, 开展富有特色的帮扶服务活动,实现对困难职工家庭走访慰问全覆盖、不遗漏。五是金秋助学圆梦行动。采取工会帮扶、政府支持、社会赞助等方式,全省工会筹集和发放助学金5000万元,帮助5万名非义务教育阶段品学兼优的困难职工家庭子女上学;帮助5000名家庭困难、工作表现优秀的青年职工实现大学深造的梦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