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转企改制背景下电视媒体工会的职能演变

传统上,我国广播电视媒体是政府部门的“宣传工具”,在机构设置上,依据政府部门的分级管理办法按行政区划设置,一级政府管一级媒体。电视媒体是一直以来是介于政府机关和企业的“经营性”事业单位,电视媒体中的工会也因此打上了“事业”的烙印。随着电视媒体的产业属性和经济价值日益凸显,传统行政化的事业管理体制已不再适应电视产业发展的需要,以效率提升和产业扩张为目的的转企改制成为电视媒体进一步发展的大势所趋。在此背景下,电视媒体工会必须做出相应的调整,才能适应广播电视产业、事业发展的客观需要。

一、传统事业单位工会的职能特点

从工会的起源和现实中的表现来看,工会的主要职能是代表劳动者(尤其是基层劳动者)的利益,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解决组织与个人之间的劳资纠纷。《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规定,“中华全国总工会及其各工会组织代表职工的利益,依法维护职工的台法权益”,“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责”。然而事业单位由于其特殊的生存土壤,其工会的主要职能与一般意义的工会相比,存在一定的差异。

(一)工会工作主要服务于政治需要

事业单位是以提供各种社会服务为直接目的的社会组织。随着经济发展,很多事业单位具有“经营性”,如电视媒体,长期以来实行“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在经济性质上类似于国有企业,属于生产资料的公有制。由于事业单位的公有制背景及其与政府之间紧密的行政依附关系,政府、单位、职工的根本利益是趋于一致的,并不存在资本与劳动的对立。工会作为劳动者维权的组织因为利益对立的消失而转变成了“形式大于内客”的政治团体。工会工作也因此更侧重于政治领域而不是传统的经济领域。

(二)扮演党群之间的“桥梁纽带”

在事业单位,工会必须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开展的各项工作,在党群之间,扮演着“桥梁纽带”作用:一方面,各级工会组织必须向上级反映职工群众的意愿和要求,为单位管理层的决策提供依据:另一方面,要向职工群众及时传达党的方针、政策,以及单位的当前发展状况、未来发展前景,充分调动全体职工参与事业管理的热情和主观能动性。

(三)工会职能福利化、娱乐化

事业单位工会工作通常集中在对职工进行慰问,向职工发放福利,组织职工开展各种各样的文体活动。这些工作本质上带有强烈的政治意味。这样的职能脱胎于早期物資匮乏、业余生活枯燥的年代。这些工作使人们对工会产生强烈的好感,工会也因此具有了深厚的群众基础。同时,工会开展的这些活动也加强了职工的凝聚力,提高了职工的劳动积极性,这无疑有利于促进和实现单位的利益,归根结底也就实现了国家的利益。在事业单位职工的意识中,大多数人对工会最初始和最基本的认识也都停留在组织活动和提供福利上了。

二、电视媒体面临转企改制

通过转企改制,组建文化企业集团,做大做强国有文化企业,是我国文化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目标(4)。广播影视事业单位的改革已进行十多年了。近几年,国家对广播影视经营性事业单位转企改制的推广力度逐渐加强。其中广播影视科研院所的改制起步较早,于20世纪90年代就开始启动,并取得了较为理想的改制效果;影视制作机构、电影发行放映公司、有线电视传输机构的转企改制也相继推进并取得了初步的成效。然而,广播电视媒体作为大众媒体处于意识形态的敏感区,其转企改制的步伐明显慢于其他各类影视机构,成为文化体制改革的难点领域。

改革的第一步——“ 产业”和“事业”分离在很多广播电视台都难以推进。电视节目的集成、编排、播出以及新闻节目的制作具有鲜明的意识形态属性,这部分是传统媒体“喉舌“职能的根本体现,必须由政府宣传部门控制,保留事业单位属性;而电视剧、纪录片、娱乐综艺等节目的制作,主要满足人们的娱乐需求,具有较高的赢利性。应划入产业范畴,组建公司,实行企业化运作。目前只有原上海文广新闻传媒集团采取了这样的“产事分离”改革,组建起了事业性的“上海广播电视台”和产业性的“东方传媒集团”。虽然国内也有电视媒体效仿,但是真正取得改革成效的,还不多见,而更多的电视台仍处于探索、摇摆甚至停滞的状态。转企改制难以推进的原因,归根结底,在于人的“身份”转换困难。这场行政力量主导下的改革使很多员工成为改革的“被动接受者”,他们极不情愿放弃原来的事业身份,对前途未来疑虑重重。

转企改制是电视媒体所面临的不可逆转的宿命,改革的“阵痛”不可遗免,解决人的问题,尤其是人的观念转变,成为电视媒体由“事”到“企”成功转型的关键。电视媒体工会在未来的改革过程中,应如何作为?

三、转企改制背景下电视媒体工会的职能转向电视媒体组建企业之后,其企业的分将成为一个独立的利益主体,国家与企业的利益不再是完全重合的;而职工的利益诉求与组织的利益在有重合的同时,也有了分野,在某些情况下,个人与组织甚至会产生一定的分歧和矛盾。在市场经济中,工会职能必须回归其本来的面貌。工会工作如果仍死守着原有的依附于政府机构的事业单位工会理念,避重就轻,因循守旧,必将在新的内外部环境中迷失方向,在产业和事业发展的新阶段中缺位、失语。因此,在新的形式下,电视媒体的工会职能必须进行与时俱进的变革:

(一)处理劳动关系纠纷成为转型初期的工作重点

转企改制初期,进入企业的员工会产生一定的心理落差,尤其某些老员工认为,为单位付出了一辈子,到来却要被抛弃到体制之外;很多年龄偏大的员工为了将“身份”留在体制内,甚至直接选择了提前退休。这些现象对组织来说,无疑起到了“动摇军心”的负面效果。此时,工会作为职工群体的代表,应该走上前台,承担起“正本清源”的责任。首先,工会要向广大员工解释转企改制对于整个行业和组织的重大意义——促进发展,做大蛋糕;如果不改制,必将落后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要求,落后于竞争对手,最终面临淘汰。以理性的分析,唤起员工的忧患意识和理性态度。其次,要确保观念上的转变,告知职工转企改制也绝不是政府甩包袱,不是单纯的精简机构、裁减人员,而是为了进一步激活机制,提高效率,最终提高组织的整体福利水平。另外,对于改制中确实出现的不公现象,工会必须主动出面代表职工与电视台管理层交涉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二)工作重点从政治领城转向经济领域

在过去,电视媒体工会工作的主要内容是促进安全生产,落实自身的政治任务;转企改制之后,工会的服务对象将发生“由上至下”的转移,不仅要服务于党和国家的政治需要,更要服务于每一位会员,每一位员工个体,由此,工会的工作重点将从政治领域转向经济领城。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规定了工会在经济领域的权利与义务,如第二十条规定了工会指导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代表职工签订集体合同以及参与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第二十一条规定了工会对企业辞退、处分职工提出意见的权利;第二十二条规定了工会维护劳动者获得劳动报酬,劳动安全卫生条件,休息时间等劳动权益的义务等(5)。转企改制之后,员工与组织的劳动关系日益多样化、复杂化,不仅有事业员工与企业员工的身份之别,企业内部也会存在多种雇佣关系,因此,劳资纠纷将时常发生,甚至在一定时期内集中爆发。此时,工会应把握劳动关系的本质以职工代表者的身份发挥工会的协调作用,解决各种矛盾,促进劳动关系的协调稳定,进而推动事业和产业的和请发展。

(三)协助组织构建统一的企业文化,避免文化冲突

企业文化是企业在长期的生产经营实践中,逐步形成的,为全体员工所认同并遵守的文化体系。电视媒体在转企改制过程中,应把构建企业文化作为改革的配套措施,例如上海广播电视台就已经建立起了成体系的现代企业文化,对转企改制的顺利进行起到了保驾护航的作用。企业文化的构建,能为电视媒体的旧肌体注入来自企业的新思维和新习惯,使员工认同“企业”,理解企业的运作逻辑,改变“企业不如事业”的狭隘观念。

工会在组织文化的构建中,应该起到“催化剂”的作用,利用自身在广大职工中的亲和力和影响力,向员工传达组织新的核心价值观、企业精神组织愿景,凝聚人心,激活员工沉睡已久的创业激情,提高组织的企业化管理水平。

另外,转企改制后,原事业单位拆分成了事业和企业两个部分,即类似上海的“事业台+企业集团”的模式。事业性的电视台仍是管理上的核心,新组建的产业基团受其控制。然而,事业性的电视台在管理上仍然沿袭着政府机构的行政化管理体制,因此,在文化和观念上会与纯市场化运作企业集团存在一定的差异和冲突(5)。此时,工会应建立起一座文化沟通的桥梁,在电视台与企业集团之间传递信息,使两个不同性质的组织在文化上实现对接,促进两者分工协作,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广播电视事业的繁荣发展。

作者单位:广东电视台工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