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劳动关系形势对我区职工队伍和工会工作的影响
宝安区位于深圳市西北部,地处珠江口东岸,是深圳市的经济大区、工业大区和劳务工大区。全区现有各类企业5.8 1万家,其中工业企业2.47万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2663家,占全市49.2%;外资企业4984家(其中“三来一补"企业1427家),有34家境外世界500强在宝安投资设立94家企业;上市企业31家,高新技术企业661家(其中国家级229家);常住人口402万,户籍人口43.2万,实有人口545万,其中外来务工人员约占全区人口的75%。今年以来,面对更加复杂的国内外环境,宝安区委区政府在“加快”上下功夫、在“转变”上动真格、在“发展”上见实效,全区经济延续了去年平稳较快发展态势,主要经济指标均保持较快增长,2011年前三季度,全区完成生产总值2300多亿元,增长14.8%,比全国快5.4个百分点、比全省快4.7个百分点、比深圳市快5.0个百分点。
一、当前我区劳动关系主要情况
劳资关系是我区最重要,同时也是最复杂的社会关系。近年来,宝安区委区政府坚持以人为本,高度重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和措施,全力推进和谐劳动关系建设。经过多年的努力,我区职工劳务工的工作、生活环境得到全面改善,权益保护得到较好落实,初步形成了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特别是今年以来,宝安区委区政府从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巩固建立和谐劳动关系的基础;加大企业服务力度,优化企业和谐发展环境;强化政府监管和机制建设,营造良好用工环境;加强人文关怀,改善劳务工生产生活条件;提升劳务工素质,增强劳务工归属感;创新社会管理,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等方面入手,进一步加大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力度,我区劳动关系持续保持平稳态势,劳资关系整体呈现“四个下降”,即重大劳资纠纷、欠薪逃匿案件、劳动争议仲裁案件、信访案件等四项指标分别比上一年度有不同程度的下降。
从总体来看,当前我区劳资关系呈平稳发展态势,职工劳动经济权益能够得到较好保障。但受到经济社会发展、产业结构调整升级以及国际、国内经济环境变化的影响,宝安不少企业处于转型升级期,劳资纠纷时有发生,有些甚至还比较激烈,维护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仍然任重道远。
(一)企业转型升级衍生劳资纠纷。按照深圳市和宝安区的发展规划,到2012年,所有“三来一补”企业必须全部转型为独资企业,在企业转型过程中存在三个方面的劳资关系不稳定因素:一是企业的性质和法律关系的变更引发劳资问题。如今年3月三洋微马达厂总公司三洋精密株式会社被日本电器株式会社收购,员工担心企业股权转让后权益得不到保障,要求厂方支付经济补偿金并与企业产生纠纷,后在相关部门协调下,三洋微马达厂宣布股权变动不影响劳动关系现状,并给予每名员工一个月工资标准的安置费,事件才得以平息。二是企业合并、搬迁引发劳资纠纷。在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的大背景下,部分层次较低、利润微薄的企业采取合并方式调整生产经营,或迁往异地发展,由此引发经济补偿金的问题。如三洋华强公司由于合并、搬迁,企业与职工因经济补偿金问题引发群体性劳资纠纷。三是个别企业恶意欠薪逃匿转嫁矛盾。未来五年宝安区将逐步淘汰6000多家高能耗、高污染、低效益的企业,这类企业一般规模较小,承担社会责任的能力低,往往以欠薪逃匿的方式将责任转嫁给政府和社会,引发群体性事件。
(二)劳动报酬问题仍然是诱发劳资纠纷的主因。深圳市委、市政府高度关注职工经济权益,近年来连续上调最低工资标准,前后涨幅近50%。对企业来说,职工工资增长,社保缴费基数随之提高,加上深圳的住房公积金也由松动期进入必征期,部分劳动密集型企业认为人力成本大幅增加。他们为降低用工成本,部分企业想方设法采取应对措施,如只上调正班工资而不调整加班工资,增加劳动量而加班工资不达标、上调正班和加班工资而取消原有福利等,这样一来,员工实际收入并未增长,从而引发劳资纠纷。如万景塑胶公司等企业因职工要求加薪和提高福利待遇而发生劳资纠纷。
(三)劳务派遣制度引发出新的劳资纠纷。如今越来越多的企业倾向于劳务派遣的方式用工,不与员工直接签订劳动合同,主要是为了规避相关社会保险等费用,达到降低用工成本,规避用工责任的目的。然而目前劳务派遣公司准入门槛低,其设立无需劳动部门审批,少数劳务派遣公司运作很不规范,有的甚至就是一个皮包公司,一旦出现违法用工行为或恶意欠薪逃匿,难以追究责任,极易引发劳资纠纷。今年4月,三和源人力资源公司劳务派遣工因派遣协议到期后续约的问题与企业产生劳资纠纷,经政府相关部门和工会的协调事态才得以平息。
(四)部分规模小、职工人数少的小作坊易发生劳资纠纷。目前,我区还存在相当数量的以来料加工为主的小作坊,这些小作坊规模小、效益低、生产条件差、抗风险能力弱,有的甚至无牌无照,与员工不签订劳动合同,不在劳动部门备案,存在不同程度的违法用工行为,劳资关系隐患较多。加上缺乏对其有效的监管和制约手段,组建工会也较困难,发生安全生产、欠薪逃匿事件后,极易激发矛盾,引发群体性劳资纠纷事件。
二、当前劳动关系对职工以伍和工会工作的影响
从劳资纠纷发展趋势看,我区的劳动关系呈现出个体性劳资纠纷有所下降,群体性劳资纠纷有所上升的态势。2010年,我区30人以上劳资纠纷同比上年上升25.4%,而个体劳动争议仲裁量同比上年下降13.25%,涉案人数下降32.78%.这主要是我区劳动监管和处理的力度逐步加强,从而促使传统的个体劳资纠纷减少。群体性劳资纠纷的增加,说明了随着职工群体结构的变化,劳动力供求结构的变迁,产业结构的调整,当前劳资关系已经逐步从个体性阶段,向群体性的集体谈判或者抗争的阶段演化,这为现有的劳动关系的处理机制、和谐劳动关系的构建理念等带来更大的制度性挑战。
宝安大部分企业是以出口加工贸易为主的外向型企业,外贸依存度高。2011年以来,由于出口减少,部分企业流动资金减少,资金周转紧张,加之融资成本增长,融资困难,对我区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经营带来不利影响,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对我区职工也带来一些影响,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侵犯职工的经济权益。部分企业为降低成本增加效益,加大了职工的劳动生产强度。还有一些企业将职工计时工资变为计件工资,变相加大劳动强度。部分长期经营不善、亏损严重的企业甚至欠薪逃匿或提前结业,逃避职工经济补偿金。二是职工就业不稳定。由于利润下降,经营亏损,一些中小企业采取关闭部分生产线或采取裁员的方式,以期渡过难关,导致职工的流动性加大。三是职工的其他权利难以保障。一些企业为了减少经营成本,压缩非生产性开支,如部分企业在最低工资标准上调后将现有的福利费、活动费、培训费减少或取消,导致职工的其他权利受到损害。
今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宝安区面临着产业结构调整、融入特区体制等政策层面的影响,劳动关系将变得更加复杂多元;新生代农民工的权利意识在不断的提高,集体意识不断增强,对自身利益的追求更加具体,表达形式更加直接,这些都对工会履行维护职责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一是维权理念发生了变化。随着各种劳动法律法规的出台,职工的权益得到了更好的法律保障。而现时很多群体性劳资纠纷,职工的诉求多从争取法定权利到要求增加工资、提高福利待遇、改善生活条件等方面转变,这就要求我们工会组织不仅要维护职工法定权益,还要适应社会发展和形势变化的要求,从“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到“主动为职工争取权益”的方向转变。工会只有通过开展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等方式,主动争取职工的合理诉求,才能真正在职工中树立工会的权威和地位。二是维权工作重点发生了转变。目前群体性劳资纠纷增多,个体性劳资纠纷减少,这要求工会必须改变工作思维和方式,从过去被动、等待维权到主动参与维权的方式转变,从简单调解到更加注重维权机制建设转变,从个体维护到更加注重处理群体性劳资纠纷的能力和技巧转变。三是工会防范抵御工作任务更重。宝安毗邻港澳,对外交流频繁,境外势力因而将宝安作为渗透的首选目标,加之民间维权组织比较活跃,这些组织盯住群体性劳资纠纷事件,通过介入群体性劳资纠纷设法插手职工队伍和工会事务,给工会防范抵御工作带来更大的压力。
三、宝安工会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中的工作实践
当前,复杂多变的国际国内形势,对和谐劳动关系带来了一些影响,对宝安工会工作来讲,既是挑战,更是机遇,全区各级工会组织不断适应劳动关系的变化,以建立完善利益协调、诉求表达、权益保障和矛盾调处机制人手,逐步形成了具有宝安特色的工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工作机制。
(一)整合政策性资源和手段,为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创造良好环境。近年来,宝安区总工会充分利用党赋予的资源和手段,不断整合社会各方力量,促进和谐劳动关系建立。2007年,工会参与起草了宝安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强和改善劳务工工作建立和谐劳动关系的若干意见》及22个配套文件,全面系统提出了保障劳务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劳动权利、文化权利、受教育权利、公共服务权利和政治权利等6方面权利32项创新举措和目标任务,全区建立起“党政统筹主导、部门协作联动、企业守法经营、劳务工依法维权、工会积极参与”的新型劳动关系管理机制。为更好地服务于党政中心工作,更好地服务职工群众,在宝安区总工会的积极争取下,区委、区政府加大了对工会工作的经费投入,每年我们工会维权、职工关爱、职工教育等经费都逐步递增,如“劳务工工作经费”、“职工素质教育经费”等每年都拨款数百万元,为工会各项维权工作夯实了物质基础。在上级工会和区委区政府的支持下,从2009年以来共投入1200万元,支持企业对职工进行素质培训,惠及职工近100万人。2011年,按照深圳市总工会统一安排,宝安区总工会在沙井街道党工委的配合下,开展了工会工作参与社会建设的“筑基行动”试点工作,以“两个机制建设(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和工会“四个第一人”工作制度)、两个创建活动(开展和谐企业和职工信赖之家创建活动)、两项重点工作(普遍建立工会组织和普遍开展集体协商)、两个中心建设(员工关爱帮扶中心和职工培训活动指导中心)”为主要内容,以建设成为“组织健全、维权到位、工作规范、作用明显、职工信赖”的职工之家为目标,切实筑牢基层工会工作基础。目前,沙四社区已建起总面积1000多平方米的“职工之家”,投入150万元建立了职工关爱帮扶中心和职工培训活动指导中心,配备了专职工会干部和法律咨询师、心理咨询师。“筑基行动”开展以来,社区工会工作明显改观,工会组建率达100%,职工入会率达90%以上,以前难以开展的工资集体协商等工作也得到了突破性进展。社区工会还建立了工会积极分子队伍,并编成了“工会信息收集组、工会娱乐辅导组、工会体育活动组织组、工会职工书屋组、工会职工关爱中心关爱组、工会职工培训组”6个小组,通过小组带动,职工参与工会活动的热情高涨,工会组织的群众性进一步凸显。
(二)切实加强工会组织建设,筑牢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基础。工会组织要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必须要将职工最大限度地组织到工会中来,努力成为职工认可、信赖、依靠的组织。近年来,我们严格按照全总关于开展“广普查、深组建、全覆盖”集中行动的要求,全面落实全总“两个普遍”工作,尽可能将职工团结到工会组织中来,通过工会组织的关怀,实现职工队伍稳定,劳动关系和谐。截止今年1 0月底,全区非公法人企业工会组织已建工会27055家(其中独立基层工会6044家;工联会覆盖企业数21011家,全部建立了工会分会或工会小组),工会组建率达92%;发展会员1452659人,职工人会率达80.6%,实现了基层工会的基本覆盖。全区合格职工之家验收率达81.5%,企事业单位职工代表大会建制率达90%。
(三)不断完善维权机制,努力从被动型的机制应对向主动型的机制整合转变。我们坚持“主动、依法、科学”维权,并在制度、机制层面下功夫、做文章,不断根据劳动关系变化和我区实际创新工会维权服务方式方法。一是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我们坚持以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共谋企业发展为基本出发点,以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为基本准则,以实现企业效益和职工收入最大化为落脚点,全面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着力建立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提高职工收入。我们在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时,每份集体合同都明确规定了工资增长比例,保证了职工工资随着企业的发展而增长。二是完善社会化法律援助体系。整合司法、劳动等政府相关部门的力量,为有困难的职工开展无偿法律援助服务,有效解决职工“无钱打官司”等难题。区级层面有7名专职人员从事职工法律援助和维权服务工作,聘请了2名专职律师,加上上级工会提供服务的顾问律师,形成了强大的职工法律援助和维权团队。各街道总工会职工维权服务中心和法律援助工作站也配备了2—3名法律援助工作者和1名心理咨询辅导工作者。区、街道两级工会组织职工法律援助和维权经费年均达到300万元,其中用于职工法律援助达60余万元。三是完善各项维权工作机制。着力于增强工会组织维权工作的实效性,将工会组织的维权工作进一步前置和延伸。近几年我们逐步制定了《劳动关系情况报表》、《劳动关系统计表》、《“第一知情人、第一报告人、第一协调人、第一帮扶”工作制度》、《企业经营工作预警信息报送表》、《安全生产事故报告表》等,要求基层工会每周一报,及时掌握企业和职工劳资关系动态,对各种劳资纠纷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解决”。如在处理一鑫三福与泰格公司合并一事发生停工、怠工事件的过程中,我们提前介入,积极听取职工诉求,加强与企业沟通,在坚决要求企业满足职工的合理诉求时,组织动员职工回到岗位恢复生产,最后事件得以圆满解决,职工对工会十分信任,资方也非常满意。
今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是党中央审时度势确定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工会是党领导下的工人阶级群众组织,在社会管理和服务中具有组织引领、协调整合、示范带动和排忧解难的功能,具有不可替代的独特优势。我们将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通过自身努力,实施“五项工程”(一是推动工会全覆盖的“组建工程”;二是开展企业与职工共创的“和谐工程”;三是提升职工素质的“素质工程”;四是关爱职工实现体面劳动的“幸福工程”;五是加强工会自身建设的“创新工程”),努力将工会工作打造为新时期加强社会建设的一个重要平台和载体。
作者单位:深圳市宝安区总工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