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正说明
我刊2012年第1期刊发的重要文件《关于深入推进我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指导意见》,经核对,该文件系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对省劳动关系三方四家的转发文件(粤办发[2012]2号)。现将省委、省府两办转发通知补充如下。
《广东工运》编辑部
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文件
粤办发[2012)2号
中央广东省委办公厅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总工会、省企业联合会、省工商联关于深入推进我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资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党委、人民政府,各县(市、区)党委、人民政府,省委各部委,省直各单位,省各人民团体,中直驻粤各单位: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总工会、省企业联合会、省工商联关于深入推进我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指导意见》已经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2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