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五大维权机制 做好维权维稳工作

在深圳进一步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推动产业升级的大背景下,龙岗区正由“三来一补”企业向高科技企业转型,企业裁员、停产倒闭甚至欠薪逃匿案件有较大幅度增加,维权工作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压力与挑战,面对新的形势,龙岗区总工会紧扣“及时发现、有效控制、妥善处理”三个环节,把握工会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大局中发挥作用的着力点,不断夯实维权基础,探索打造五大维权机制,切实履行工会“第一知情人、第一报告人、第一协调人、第一帮扶人”职责,当好职工利益诉求的代表者和代言人,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一、前置维权关口,建立劳动关系预警机制

龙岗区总工会积极探索,不断把维权关口前置,建立健全矛盾预警机制,以维权促维稳。

一是建立劳动诉求月报表制度。要求各街道、社区和各行业工会,将辖区内每月发生的劳资纠纷数量、人数、性质、类别以及工会参与协调处理和独立协调处理的情况准时上报区总工会。通过实行这项制度,了解和掌控全区各街道发生劳资纠纷的基本情况;其次通过对劳资纠纷报表的汇总整理和分析,了解劳资纠纷的走向和频发点,向区委区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提出针对性的预防建议和解决措施;最根本的是通过劳动诉求月报制度的实施,指导和督促街道、社区和各基层工会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中,严格履行“四个第一人”职责,发挥工会组织在维权维稳工作中应有的作用。2011年,工会独立协调劳资纠纷1565宗,涉及3599人;与其它部门共同协调劳资纠纷3055宗,涉及16379人。

二是实行重大劳资纠纷报告制度。完善区、街道、社区、企业四级工会组织劳动关系信息网络,提高劳动关系矛盾预警能力。对30人以上的重大劳资纠纷,要求各街道总工会、社区工联会、社区工作站要24小时内报告或事前报告,并要及时介入,配合相关部门参与处理,及时上报结果;对未及时上报而造成不良后果和影响的,实行责任倒查,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2011年,全区共收到街道总工会上报的重大劳资纠纷报告70余宗,工会及时介入,独立或配合相关部门协调处理,将矛盾隐患发现在萌芽,解决在萌芽,有效避免了矛盾纠纷的升级扩大,促进了我区劳资关系的和谐稳定。尤其是在处理百事公司与康师傅股权换购引发百事员工罢工案中,企业工会较早发现不稳定隐患,及时向上级工会报告,在市总工会指导下,区、街道、社区三级工会及时介入,收集相关信息,听取员工诉求,积极引导员工依法理性维权,有效阻止了过激行为发生和事态扩大,维护了社会稳定,得到了广大职工的一致拥护和上级领导的好评。

三是制定了《龙岗区工会应对重大劳资纠纷突发事件预案》。该预案明确了突发事件处置程序及工会工作职责,劳资纠纷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企业工会为第一责任单位,应在事发后30分钟内启动以本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为主体的先期处置机制。同时,街道总工会、社区工会工作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赶赴现场收集信息,初步判定劳资纠纷突发事件级别,开展基础处置工作。区总工会接到事件报告后,应立即指派街道总工会或专人赶赴现场,配合、协助其它部门做好劳资纠纷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各级工会要按照分级应对的要求快速介入,深入了解职工诉求,对合理合法的诉求,工会要组织指导职工采取集体协商的方式解决,同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妥善处置职工群体性事件,切实维护职工队伍和社会稳定。

四是实行稳情专项报告制度。为做好大运期间的维稳工作,我会制定了稳情日报和周报制度,每日、每周按时向龙岗赛区安全保障部报送相关信息;制定下发《关于实行“迎大运"期间重大劳资纠纷及隐患排查周报制度的通知》,全面开展重大劳资纠纷及隐患专项排查;2011年,针对日本地震对日资企业的影响,我会重点对90家日资企业进行排查,全面掌握辖区重大劳资纠纷及隐患等不稳定因素,做到提前预警、主动介入、及时上报;针对境外敌对势力对我区职工队伍的渗透及部分民间维权组织的活动,发挥工会组织的强大组织优势,配合相关部门进行打击、取缔和引导,一旦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向相关部门报告。

二、拓宽诉求渠道一蘑诉求表达机制

为拓宽职工诉求渠道,龙岗区总工会争取区委区政府和市总工会的支持,投资了100万元设立全市首家工会综合服务大厅,开设包括劳务工法律援助、困难职工帮扶指导、工会组建咨询等窗口,并开通24小时法律服务热线,为广大外来劳务工提供法律咨询、困难救助、工会组建及加入工会等一站式服务,及时收集整理职工意见和心声,对职工投诉,及时解答、处理和跟进,做好维权指引和法律援助工作,让信访职工都能满意而归。2011年,综合服务大厅劳务工法律援助窗口共接待来电4760次,来访972宗、1872人次,充分发挥了拓展诉求、引导诉求、依法维权、服务职工的作用,得到了上级工会和区委、区政府领导的充分肯定。

同时,不断加强维权渠道创新和优化,在区总工会网站上开辟“网上诉求”专栏,指定专门工作人员及时解答职工网上留言和投诉,延伸和扩展职工诉求渠道,方便职工。2011年共处理网上投诉65宗。

三、加强源头维权,建立集体协商机制

开展集体协商,有利于提高职工工资收入、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利于推动收入分配格局调整、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有利于预防、化解劳动关系矛盾和冲突、维护职工队伍和社会稳定。龙岗区总工会始终坚持把集体协商制度作为维权机制建设的核心内容,推动区委区政府将集体协商工作纳入全区重点工作考核,加强工作领导,有效整合工会内外资源,形成合力共推的工作格局;创新工作方法,注重发挥典型示范作用,以点带面,先易后难,着重推动建立集体协商机制,集体协商工作成效显著。

一是我区普遍建立了集体协商机制。2011年我区共有10136家企业开展了工资集体协商,覆盖职工102万多人,完成当年任务的107%。其中,151家重点企业签订了工资集体协议,完成当年任务的112%,世界500强企业集体协商建制7家,建制率达100%。二是职工工资确实得到了增长,从源头上维护了职工的权益。重点企业工资增长幅度大部分在3%—10%之间,最高增幅达20%,如南湾街道的瑞记手袋厂工资增幅达20%,布吉高龙厂年工资增幅为10%,赐昱公司年工资增幅为7%。三是开展集体协商对基层工会也是一种历练。提高了基层工会干部的协商能力,扩大了基层工会在职工中的影响力,有效起到了凝聚职工的作用。四是以集体协商为切入点,培育工会系统的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加强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其谈判能力,初步建立了一支懂法律、能代表职工、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善于协商协调的工会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目前,我区共有集体协商指导员400余名。

四、健全维权网络,完善纠纷协调解决机制

区总工会不断完善维权网络,健全纠纷解决机制,逐步形成了区一街道一社区一企业四级维权网络,让维权网络延伸到基层,覆盖到大多数职工,能第一时间了解职工需求,发挥各级调解组织联动作用,及时解、矛盾纠纷,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一是会同区人力资源局建立健全区、街道、社区、企业四级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化解劳资纠纷。制定出台了《在规模以上企业建立健全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工作方案》,以规模企业为重点,逐年在规模以上企业推进建立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劳资纠纷明显下降。目前,已在全区1800家规模以上企业建立了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如坂田街道群达模具(深圳)有限公司调委会主任和副主任由员工代表推选的企业工会主席和行政人事部经理担任,提出了“一调解”、“双关爱”、“三归零”的工作思路,以零上访、零投诉、零纠纷为工作目标,发动基层管理干部提高关爱员工的积极性,在发现纠纷时尽可能提前介入调解,使劳资纠纷消除在萌芽之中。

二是强化维权队伍建设,实施社区工联会主席职业化。2009年以来,争取区委和市总工会支持,每年投入500万元面向社会招聘了80名专职工会干部,派驻到覆盖职工5000人以上的社区担任职业化工会副主席。职业化副主席充分发挥组织、引导、服务职工的积极作用,有效促进了劳动关系和谐发展。

三是发挥四级工会联动作用,合力协调劳资纠纷。区总工会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积极参与重大劳资纠纷处理,及时指导基层工会为职工维权,发挥各级工会的联动作用,取得了良好成效。如2011年初,福尔沃公司30多名员工因欠薪问题到区总工会综合服务大厅集体上访,龙岗街道总工会、宝龙社区工联会第一时间介入,在区总工会的指导下,组织劳资双方进行了多次协商,最终帮助员工们拿回了被拖欠的工资及补偿金共计13万余元,成为工会独立为职工维权的典型案例。又如在深圳市大丰商业股份有限公司34名员工上访案中,龙岗区总工会联合龙城街道总工会、龙城街道劳动站以及尚景社区居委会共同为员工维权,为其追讨回约9万元的补偿金,事后员工为我会送上了一面“关心民生,秉公维权”的锦旗。

五、创新维权方式,构建社会化维权机制

龙岗区总工会在维权工作中积极争取党委重视、政府支持和社会各方参与,把工会维权工作纳入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近年来,区委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发挥工会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中作用的实施意见》(区委2008年70号文),从体制机制、工作格局、基层基础等方面全面加强了我区的工会工作,特别是在人、财、物方面对工会工作给予了强有力的支持。同时,把组建工作列入全区党群共建中联动推进,把集体协商工作纳入全区重点工作考核。

工会积极整合社会资源,争取人力资源、司法、商会、企业家协会等部门的支持,广泛借力,构筑工会维权社会化平台,积极营造工会依法维权、科学维权的良好社会环境,推动形成党委领导、政府重视、各方支持、工会运作、职工参与的社会化维权工作新格局。如2011年1月,南湾日塑制品有限公司(日资)因停发年终奖引发500多名员工罢工、堵路封厂长达一个星期,事发后,区总工会会同区人力资源局、区应急办、区公安分局和街道办事处相关部门整合资源组成联合工作组,发挥各自优势,通过层层座谈、说服引导、分化瓦解、重点排查监控、协商谈判等措施,用5天时间化解了这一纠纷,员工的权益得到维护,企业得以恢复正常生产。   

为维护和保障工伤职工合法权益,建立工伤职工信息互通和探访制度。一是我会和安监、人力资源、社保等部门建立工伤职工信息互通制度,定期对我区职工工伤情况进行通报、分析并对工伤预防提出针对性的改进措施;二是和医疗部门建立工伤职工信息档案,掌握我区工伤职工的类别;三是实行定期探访制度。区、街道总工会每年开展不少于两次工伤探访慰问活动。通过探访慰问活动,对造成职工工伤原因进行调查,并督促企业改善劳动生产环境,为职工提供规范的劳动保护条件,切实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

此外,我会采取购买法律服务方式,与律师事务所合作,由律师事务所选派两名律师长期驻点我会,为职工提供法律咨询和援助。

工会维权工作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必须在党委领导和政府支持下,整合工会维权的社会资源和内部资源,建立健全工会维权工作制度和机制,贴近职工,创新求变,以维权促维稳,打造工会维权维稳品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发展。 

作者系深圳市龙岗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区总工会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