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广州市环卫工人多起诉求事件的分析及建议
今年以来,广州市出现了多起环卫工人因待遇问题而提出诉求的事件。为维护环卫工人的合法权益,广州市环卫行业工会联合会在调研的基础上向市总工会作了报告,市总工会也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工会有关部门作了情况反映
一、基本情况
2011年3月,广州市最低工资标准由1100元/月调至1300元/月。由于各种原因,广州市某区财政一直没有拨付应增款项,环卫工也就无法按新标准领取工资,仍按原工资结构(包括基本工资、加班费、环卫津贴、劳保费和绩效奖)领取工资,也就是说基本工资仍是1100元/月,没有按新标准发放。今年1月该区新预算还未落实,区城管局调整了环卫工工资结构,基本工资按1300元/月发放,但是停发了劳保费和绩效奖。2月20日,区城管局直属环卫保洁所100多名环卫工人,就最低工资的增资等问题到市政府上访。后在市信访局劝说下,由环卫工人派出代表到区城管局就环卫工人提出的诉求进行沟通协商。诉求一是在不取消劳保费和绩效奖的情况下,工资要按市规定最低标准1300元/月发放,并补发少发差额;二是要求每年发13个月工资;三是要求发放独生子女费;四是要求解决周六周日他人顶班后的工资发放问题。为此,区城管局承诺2月23日答复工人,对其它几个诉求给予解释说服。此事件暂时平息。但后遗症仍在,因增发给工人的所需资金是由基层垫付,区财政没有拨款,后续资金怎么解决还是未知数。
今年3月15日上午,广州市某区环卫工在涌边保洁时,被一名不明身份的男子用刀刺伤小腹,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行凶者次日被警方抓获。但事过半月,有关方面对此事没个说法,工伤认定也无结果,死者家属要求公司先预支20万元,进行尸体火化及后事处理,区政府有关领导和工会多次召集公司和死者家属进行协商,但公司不答应。3月31日,该区二标承包商物业公司50多名环卫工人打着横幅,在公路交汇处聚集,要求“主持公道、讨回命价”。区政府、区城管局、区环卫工联会人员及时到达现场,劝解职工理性处理,并责成公司立即与代表协商,通过协商最后达成协议,签定了承诺书,由公司先预支40万元给家属处理后事,家属食宿交通费用由公司承担,后续抓紧办理工伤赔偿。随即家属办理了火化。伴随这起事件,环卫工人又提出要求发放延长费(所谓延长费就是本应有三人保洁的工作面,承包商安排两人去做,另给这两个环卫工人每人每月增加150元,这150元,工人叫延长费)的诉求。延长费是上手承包商定的,本期承包商承诺继续有效,但一直不兑现。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延长费按120元/月补发。政府要求承包公司按核定配足工人,今后不许再有少配现象发生,事件就此平息。
今年4月9日,广州市某区30余名环卫工人于上午1 0时在某酒店门口静坐停工。诉求的内容主要有:一是现承包公司承包合同将于本年7月3 1日期满,工人怕届时现公司不中标一走了之,工人要求公司现须支付一年一个月补偿金;二是广州亚、残运会开闭幕当天要按3倍工资计发;三是街工会只慰问1 0名困难外来工不合理,认为出来做环卫工的都困难,都应发放困难慰问金(据了解,区财政每年给每条街拨10万元困难家庭救助金);四是公司在计算节、假日加班费时可能存在漏算。事件出现后,区政府非常重视,由区劳监大队、环监所、街办事处和工会对工人诉求逐一答复,并做出处理方案。关于补偿问题,目前时间没到,只要中止劳动合同时一定按政策对现,请工人放心;关于广州亚、残运会三倍工资问题没有相关政策,无法按三倍发放;困难职工慰问问题,是按核定标准发放的,不可能家家有份;节假日加班费计算问题,责成公司一周内拿出职工工资清单,进行逐一核对,如有错漏一定补发。
今年3月底至4月初,广州市某区城管局车队工人由于工资低酝酿罢工、上访。区城管局了解到情况后,马上召集相关部门召开专题维稳会议,分析研究情况,提出处置方案。局领导和车队领导即刻深入到工人中,了解工人诉求,用真情疏导工人,说服工人相信组织,理性处理问题;并派员24小时监控事态发展;对工人工资低问题的诉求,局领导表示会抓紧研究,尽快答复工人。经过维稳工作人员的疏导教育,车队工人暂停了罢工、上访的过激行动。
今年4月6日,广州市某区公厕保洁工人致电市环卫工联会,反映该区没有为公厕保洁工人购买社保的问题。并声称:“如还不给买,就要集体到市上访”。市环卫工联会马上联系该区环卫工联会,希望他们立即向城管局反映,并马上下去对工人反映情况作详细了解。实际情况是区公厕管理是发包给清洁公司管理的,清洁公司又把每座公厕也以发包方式,经费一脚踢包给工人,签订包厕协议,这样社保问题就由个人负责,公司不为工人买社保。公厕工人说已反映多次,没人解决,因此不去找公司,也不去找区城管局,而想串通一起,停工上访。
今年4月25日,广州市某报纸载文“热烈庆祝广州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20周年!”副标题为“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创建和谐劳动关系,建设幸福广州!凡与职工建立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都必须以职工实际工资总额为基数,为其缴纳住房公积金。”广州市某区环卫工人看到这则报道后,两年前的那次400余人上访事件今又重新激起波澜,要求为含外来工在内的工人缴纳住房公积金。市环卫工联会正在密切关注事态发展。
二、事例分析
近年来,我市环卫工人的工作条件和工资待遇有一定幅度的改善。从2010年5月前最低工资标准860元/月调至1100元/月,2011年3月又调至1300元/月。然而,我市环卫行业工会联合会的调查反映,市场化后,由于承包管理为公司中标,以企业的营运原则,必然是价低者得,每个企业都尽力压低自己的劳动成本以增强竞争力。环卫行业属公益事业,没有宽裕的营业收入,依靠财政拨款给中标公司。公司不会多发1分钱给职工,环卫工人的付出和取得的回报是不对称的。而环卫项目发包预算是按最低工资标准预算的,所以环卫工人工资只能按最低标准执行,甚至有部分环卫工拿不到最低标准,与同等工作环境的交通协管员工资收入相差上千元。多数环卫工人为了养家糊口、孩子上学不得不加班加点或是在下班后再做第二职业,艰难地支撑着生活的重负。环卫工人相关福利待遇减少,成了干活最累,工资最低的群体。环卫工人社会地位低、工资福利低、生活待遇低等“三低”状况一直得不到实质性改善。久而久之,矛盾积累到一定阶段后,环卫工人群体极有可能做出联合上访、罢工的举措,维护稳定工作的难度也会越来越大。
关爱工人,善待工人,不仅是政府的责任和义务,更是确保城市持续快速发展的根本。城市的保洁一刻也离不开基层环卫工人的辛勤劳动,他们用自己的汗水、甚至是生命的透支为社会创造了一个优美的环境。自我市环卫作业推向市场化管理以来,上访事件此起彼伏,从未中断。从以上几个事例中分析,不难看出其中有几点共性:其一是本行业工资水平过低,工人维系生计艰难,想方设法去争取多一点收入;其二是承包公司一味追求利润,无视法律,为想方设法减低成本而肆意侵害工人利益;其三是招投标工作频繁,工人三天两头换老板,干一天算一天,没有归属感;其四是政府投入不足,资金缺口大,工人有危机感。
三、思考与建议
随着城市的发展和市民对环境要求的提高,要确保环卫事业改革的健康发展和市容环卫水平的提高,政府应该加大对环卫资金的投入。环卫行业本身就是公益性的服务行业,政府资金的投入虽然不直接产出经济效益,但产出的是社会公共效益。为此,我们建议:
1、加大政府投入。由于环境卫生工作是一项纯公益性的服务,就这个服务本身而言是没有经济回报的,所以政府投入的力度直接作用服务产出的质与量。建议环卫工人月最低工资标准在我市规定的月最低工资标准基础上增加30%(按现行标准1300元计为1690元),并以此作为今后清洁服务项目经费预算的基础和依据。这不仅能解决其工资过低而出现的以上种种问题,还将使得广州在城市发展建设及对待职工美誉上在全国树立起和谐、体面、尊严、尊重劳动的一面权威旗帜。同时,加大对环境卫生的投入能够改善目前比较落后的作业方式,使环境卫生工作持续向机械化、自动化方向发展。
2、完善市场操作,建立一整套完善的招投标制度体系。招投标制度中应在公平公正、细化作业要求、体现管理水平、明确管理导向等方面予以强化。坚决杜绝违规违纪现象的发生,确保市场化工作健康有序进行。使环境卫生作业主体能充分根据经济杠杆合理调配资源,依据自身特长进行市场竞争,努力向如何提高作业和管理水平方向发展。充分体现优胜劣汰的作业市场体系,逐步培育出比较成熟的集团公司,保证环卫公司的相对稳定,使环卫工人不要时刻处在更换老板之苦当中,树立起主人的意识。真正能够体现环境卫生这个公益性服务的产品质量。
3、加强行业管理。环卫作业外包后,市场监管成为各级环卫部门的主要工作,因此必须加强行业管理,完善考核机制。一是制定和完善作业质量标准、行业管理标准、服务标准、环卫设施建设管理等标准体系,维护环卫市场秩序;二是强化环卫作业过程管理,对市政道路清扫保洁实行统一标准、分类管理、按月考评,考核结果予以公示,财政部门根据城管局或街办的考评意见实行按质付款;三是将媒体、公众反映的环境卫生问题,以及日常巡查、竞赛检查发现的问题纳入对清洁服务企业的考核体系。
4、保障工人利益。环卫行业是“低收入苦脏累险”的行业,环卫工人属于弱势群体,在全面推进市场化的改革中应对这部分人员问题进行认真思考、寻求妥善解决的办法。积极协调环卫公司和环卫工人之间的和谐关系,督促公司与环卫工人签订劳动合同,明确责任双方,建立与环卫市场化相适应的养老、失业、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障制度。力求加大对环卫工人的待遇及软、硬件建设方面的投入,对不规范用工、损害工人权益的公司要严惩不贷,确保环卫工人基本利益不受损害。
作者单位:广州市环卫行业工会联合会、广州市总工会